建议民政部设立婚姻自动颁证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36:43
   
   
建议民政部设立婚姻自动颁证机
                民政部的推荐宗旨听上去不但动机良善,而且冠冕堂皇,充满社会责任感和行政作为的主动性。但仔细琢磨,却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其中的怪味,从这条新闻后的网友评论中可以得到证实。许多网友用整齐划一只需替换关键词的留言,以调侃的方式回应:结婚发誓,可以,但“我宁愿对××说。”其中的××,包括酱油瓶、树桩子、曾哥、小弟弟以及撒旦、阿凡达等等。        通常情况下,男女两情相悦,浓烈到愿意长相厮守,婚姻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然而世事叵测,不是所有婚姻都可以敌过现实、打败时间,故而白头到老每每只是可能实现的良好愿望而已。也正因为此,《婚姻法》在支持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不反对离婚。二者都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        听起来刺耳,但婚姻本质上是人类社会必须的交易行为之一种,所以结婚才需要登记,缔结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以保障婚后双方的权益。而结婚办证机构,只是政府为提供此项服务而设立的一个行政部门。由此,仅仅从精简程序、节约行政费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角度而言,手续应该是越简单、越人性化,才会对各方更有利。仅此一点,民政部门“欢迎”新人登记时宣誓,并“推荐”证词,就不免给人强人所难、节外生枝、画蛇添足的感受。        从另一方面看,婚姻涉及个人内心情感,是极其私人的事情,个中感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十分忌讳外界干预。婚恋中,父母亲友的干涉也无法容忍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更遑论陌生人和并无情感温度的机构。从这个意义上着眼,明白人都会同意,婚姻登记只是人不得不忍受的一个手续而已。这就难怪,有记者就民政部“推荐”证词,询问了十多位待婚族,均表示“没有特别的需要”,而是宁愿在亲朋好友见证下,在更有仪式感的场合比如婚宴上宣誓。试想一下,一对新人面对一辈子可能只见一面的陌生人(颁证员),能说出什么发自肺腑的誓言?即使勉为其难朗声发誓,但仅此一遍,能达到“推荐”所期望的“增强婚姻家庭法律和责任意识”的效果吗?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却很可疑而已。因此,民政部“推荐”结婚证词,虽然不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动机,也没有强制性,但行政色彩明显,道德教化意味浓郁,大有公权力一厢情愿地涉足私人情感领域的嫌疑。如此一来,刚公布就招来嘲笑,在公众心目中留下一副窘迫尴尬的模样,就毫不奇怪;在实施中会被冷落,也是可以预期的定局。民政部门有服务意识,并且着意强化,无疑是好事情。惜乎从这一“推荐”中,可以看到的是,行政部门陈旧的管理在转型中惯性犹存。特别是在界定行政权力边界上,花的心思显然不够,不经意地介入了私人领域,还上下其手,不够尊重,也不够庄重。其实,科技进步早已给严谨、便捷且人性化地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提供了条件。比如,仿照银行的ATM机或者机场自动出票机,在各个社区设立婚姻自动颁证机,就不失为精员简政,利国利民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