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比GDP超日重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57:01
 邱林: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比GDP超日重要 

邱林 财经评论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天前公布的结果,2008年中国GDP修正值为314045亿元人民币,较原来增加了1.34万亿元,经济增速也由原来的9%调整到9.6%。这一数据的修正,关于中国GDP超越日本的猜测再次升温。专家认为,即使中国GDP短期内赶超日本,也只是总量而非人均上的概念。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还存有经济结构、教育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软差距”,对此值得保持清醒认识。(1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

数字变化传递出不争的事实,说明中国经济将走出低谷,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进入稳定、缓慢增长的阶段。反观日本,经济多年停滞不前。国内一位经济学家指出,一旦中国超过日本,日本要想再夺回世界经济第二的位置估计就很难了。眼看中国就要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了,人们的兴奋是可以理解的。

中国GDP的快速增长显示出国家经济的力量,它反映出国家的竞争力在增强。当前,超日赶美,成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种种论调一致的预言很会让国人欢欣鼓舞一阵。不过,冷静下来一想,即便美梦成真,中国真的成了经济头号强国,可按人均来算,怎么样也成不了最富裕的国家,而且很可能国强而民不富。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 2008年,日本的人均GDP为38457美元,中国的人均GDP为3259美元,日本是中国的11.8倍左右。单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离真正的世界经济强国还有很大距离。换句话说,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来说,其一年的产值超越只有1.27亿人口的日本,也不是让人诧异的事情。

应该承任,日本的环境保护比我们的好得多,空气洁净度、河湖清澈度、城乡绿化度均比我们强不止一倍。还有日本国民不必太为孩子上学、进医院发愁。与日本相比,至少目前我们还存在太多严重的问题,比如再分配制度需要合理化、公共卫生存在危机也存在转机、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很多地方的GDP高速增长仍然建立在物质资源的高消耗基础上等等。

有人会问,中国GDP超日本对国民有什么好处?吴敬琏教授最近在经济论坛年会上说,是不是大国和GDP增长其实关系都不大,我想最重要的是怎么能够满足人民幸福和民族富强的要求。这话说得有道理。何谓人民幸福?当然不是官方GDP统计,在幸福这个问题上,百姓有自己的标准,就是个人的安居乐业。况且,没有GDP超过那个国家而人民安居乐业的国家很多,如瑞士、瑞典这些国家,就没听说他们的专家或媒体谈论GDP如何如何。

对于中国来说,在现阶段,GDP仅仅只是发展速度的一种象征,甚至不能完全代表发展质量。与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比较,我们的发展基本上还是一种拼资源、拼人力、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式发展,还没有完全转变到依靠科学技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上来。

事实上,GDP只是衡量一个国家成就的数据之一,并且,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已经证明,GDP在国家发展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已逐渐下降。例如,法国目前已将“幸福指数”加入到衡量国家发展的体系中来,而且权重与国内生产总值相当。法国人并没有念念不忘他们的GDP已经退居世界第六位,而是将人民的幸福感提升到了国家考量层面,这才是成熟的国家心态,才是以人为本的政策追求。

法国的这种发展理念,值得我们借鉴。中国GDP将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的经济地位并不是重要的成就,因为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工作是要提高国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由于中国目前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任务并不轻松。当然,随着中国GDP的高速增长,整体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提高,无疑将被用来更好地解决国内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

因此,国民幸福要比GDP超过日本更为重要,提高国民满意度才是GDP最大的价值所在。不可否定,如今国际上还没有那个国家找到可完全替代GDP的更好的经济指标。对于中国来说,GDP不管是高速增长也好,还是超日也好,它最终还是由国民创造的,如果不能实现国民幸福,怎么能促进经济的再增长?因此,各级政府应将国民“幸福指数”纳入统计内容,以督促和鞭策自己,用务实的精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朱大鸣:裸婚 一个民族现最沉重的话题 

朱大鸣 工商管理博士,中国资深财经、地产评论家

裸婚,逐步成为年轻白领们的时尚,我们这个民族的脚步越来越沉重,肉与灵的抉择,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最沉重的话题。所谓裸婚,是指这样的一种状态:无房无车无钻戒无酒席,如果更彻底的,还没有蜜月,只履行一个法律程序,花九块钱打个结婚证。

裸婚,是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一个比较淳朴的物语,或许,有人会说,裸婚是现实无奈的写照,表现的越潇洒,让人越刻骨铭心。

随着房价的飙升,生活成本的提高,蜗居、蚁族以及裸婚成了很多白领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作为裸婚,有很多人持赞同态度,男人们当然希望裸婚,而女性也有一大部分是赞同的;但有一部分是持否定的态度,因为他们觉得,没有物质生活保障的婚姻和爱情是难以持久的。

我有两对年轻的朋友,他们都步入婚嫁的年龄。其中有一对恋人,在经历了八年的长途恋爱,终于结婚了,他们是裸婚,女孩子表现的很“洒脱”:起初,我父母不同意,没有房子和车子就不结婚,我也是这么想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够辛苦的,我们还买不起房子和车子,都已经相爱八年了,没有房子、没有车子难道就要另觅新欢吗?谁说婚姻就得靠父母的资助,家庭的幸福建立在小两口共同奋斗的基础之上,未必不幸福。

另一对坚决不愿裸婚的年轻恋人还在苦苦挣扎在爱情与房子的漩涡里,但已经是身心疲惫了。这对恋人感情至深无法可说,但却在房子、车子身上陷入了战争。“我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自己嫁出去,要是那样,还有面子吗”?

是接受现实,还是陷入“战争”?事实上,阻碍在裸婚道路上的有一道坎,这道坎就是面子。很多女孩子觉得不能就这么轻易给自己嫁出去,现在的择偶标准当然是有房有车有钻戒是很流行的,不过,随着爱情的递进、剩女不断的涌现,这些看似严酷的标准逐步被现实替代。

历史上也有很多裸婚的案例,比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刘邦和吕雉的结合、还有很多的穷秀才考状元娶到佳人的故事,这些全裸或者半裸的婚姻已经成为千古佳话。

事实上,婚姻的幸福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无论贫贱还是富贵,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家庭是幸福比较牢靠的基础。80后的年轻白领们的父母,大多是结婚共同经营着家庭,极少有靠父母的,但这一代人大多数的家庭生活依然是很幸福的,如今80后进入30而立的晚婚晚育的时代,他们又操起了父母时代的裸婚,一方面是无奈之举,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现代年轻人务实的理念。

现代家庭的压力都比较大,如果一对恋人,为了一套房子或者一辆车子就打肿脸充胖子,不仅仅给自己今后的生活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会为自己的婚姻生活制造矛盾的火花,更重要的是,漫长的等待或许要么使自己变成剩女、要么使爱情终身留下伤疤。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守护婚姻天空需要一片屋檐来遮风挡雨。但真正能够托起整个幸福婚姻的是,两个人共同的奋斗、细心的经营。

不过,无论是“裸婚”还是“金婚”,恋人们都要注意性格的互补或者相似,因为有句话叫作:性格决定命运,知识改变命运。如果两人的性格相克,整天吵翻天,整个家庭的幸福就荡然无存;现在的裸婚一族大多是年轻的知识分子们,因此,在性格决定命运的基础上,知识也在逐步修正着这一代年轻人的命运。

但无论年轻人是否愿意裸婚,裸婚都已经是这个时代最沉重的话题,一个无奈基础之上的奋斗的起点。正在裸婚的民族,正在引起高层的关注,如何让青年才俊们建筑一个有物质基础的幸福家庭,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沉重的话题。 中国改革压力巨大 李庄案不应演变为铁腕与自由派对决 

本报评论员 商灏

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的李庄案虽已有一审判决,但舆论普遍认为该案的影响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成为了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

中国正在试图努力实现成为一个真正法治社会的目标,为此程序正义和法治理性毫无疑问都是必须始终坚持的。

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所累积的改革压力已经十分巨大,如果我们仍然不能确立真诚的法治信仰,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随时可以绕过法律,或让法律成为他们的工具而不是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律条,则恢复司法公信便难免是一句空话,也难以赢得公众对法治体系的重新认可,从而更难消除正在不断加深的社会矛盾。

重庆打黑作为中国社会改革的组成部分,其撕开的社会创伤让人们看到司法腐败的严峻,利益集团结盟的强势,基层政权失效后的治理危机。

推进法治理性,与通过打黑方式强势强力推进社会改革,二者目标应完全一致,即重建司法公信,重建道统与法统,让人民真诚地相信秩序和法治的力量。

然而如果因为李庄案的出现,让法治理性和社会改革,这两个中国社会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在重庆打黑的正义行动中形成对立或对决,则无疑是刚刚开始的社会改革的一种悲剧。下一步改革所需要积累的难得的民意基础,也将受到动摇。而我们的社会改革实在不能因改革中的稍许瑕疵而停滞,也决不能因各方势力的激烈博弈而停滞。

也许我们都应多一份耐心,让激起涟漪不断的李庄案回到案件本身。而重庆由打黑启动的社会改革,也得以继续坚定勇敢地前行。

李庄案是否意味着法制退步?人们看到,律师李庄被捕、受审、判决,虽有不很透彻明朗的成分,但基本还算是在众所瞩目之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而重庆声势浩大、顺应民意的打黑正义行动,只有恪守法律程序,正义才能长久,公民个人权利才有保障,也才能避免行动扩大化冤枉无辜最终伤及自身。

既然重庆方面的公检法尊重法律,正义在握,充满自信,就应让审判更为公平,最终的判决结果也应是公平公正的,而不必与被告李庄形成强弱悬殊态势,予人口实。而无论哪一方,其行为结果都不应有违法治精神、偏离法制轨道,成为中国法制进步的绊脚石。

李庄案其实也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律师执业中所必须面对的道德考验。律师提供辩护必须忠于法律和事实,维护司法公正,相信这是世界各国律师共同的执业操守。因为律师天然地面临着“忠于法律”还是“忠于委托人”的利益冲突。而且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任何法律体系难免让司法行为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些自由裁量空间往往使得警方、检方、法官都有一些寻租机会。因此人们难免担心和怀疑“李庄案”中李庄律师有操作过火举动,重庆司法部门在查办“李庄案”时不够严谨。如今,“李庄案”已有初审判决结果,这是否是一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决,相信历史会给出明确的答案。

而保障律师的基本辩护权与公权力受到制约,也是一对由来已久的矛盾,也是司法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如果一个李庄案能够引发制度性变革,哪怕是一点点,则所谓推进国家法治进程,将不再是春梦无痕。

一切“打黑”,其重点就在惩治犯罪。而在罪与罚这个特定领域,30年来从理论到实践,从观念到制度,从程序到实体,从人员到组织,中国已经大体上制定了一套合乎实用的法律制度和相应的法律规范。律师的作用无非是挖掘与依靠事实真相,探讨并遵循相关法律规范,有效地制约、抵消或者防范公权的滥用,极力维护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站在全局的视角观察,每一成功的辩护,都应体现法律的魅力,反映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证明着律师作为天然的人权主义者,已是民主与法治的坚实支柱。当然,我们也许应该指责律师尚有多少严重的瑕疵与不足,但从整体上看,中国律师毕竟是坚毅克服着前路艰难险阻,推进国家民主法治的一支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公检法联合展开“打黑”行动,尽管是一种面对现实的行为,却不应成为践踏法治的行为。必须坚持理性的立场,严格地依据法律对于每一起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只有这种理性和公正的司法才能保障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人们不希望在依法治国的口号已经喊了三十多年的今天,运动式的威权主义思潮和行为重获新生。

为了中国的法制建设,李庄案根本不应成为两种势力的抗衡,也不应是两种立场的比拼,更不应是正义和邪恶的较量。法庭之上的一轮又一轮博弈,理应是法治精神的充分彰显,是促进中国法治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开端。

人们将继续关注李庄案,因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是全体中国人共同的心愿。李庄案无论如何都不应演变为一场打黑与抹黑的对决,一场社会治理失败后所谓铁腕与自由派的对决。也许,为了消除真正的黑恶势力,为了促进司法体系的进步和完善,为了推进国家法治这个共同目标,李庄案控辩双方如果能以足够的智慧化解矛盾,达成某种形式的和解与妥协,那将是最好的结果吧。  学者:中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用不了30年 社保差异将完全消除 

党国英 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

中国经济要保持一个长期健康发展的趋势,需要有一个清晰可靠的大思路,但这个问题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好在是我们有了一个开放度较高的市场,地方政府又有一定的发展自主权,这就使我国资源配置调整大体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以致经济发展长期保持了活力。中国资源配置调整的根本特点是什么?就是城市比农村更缺乏廉价劳动力。于是,就在大体自由的市场环境下,农村廉价劳动力源[9.69 1.04%]源不断地流向城市。这是中国资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的主要的、根本的源泉,也是中国经济成长的核心“秘密”。

就大国经济成长历史看,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创造了新纪录。近十年左右,中国的城市化率每年大约提高1个百分点。这个速度超过了美国最快时期的城市化速度;它的城市化速度在最快时期城市化率每年大概提高0.5个百分点。但我们的城市化速度以及由此伴随的问题似乎吓住了一定层次的社会精英,于是就有了一些似乎想抑制城市化速度的想法和做法。我们把城市化的文件语言改做了城镇化,又不断出台所谓“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其实,文件语言的改动没有太大的意义。如果翻译为英语,城市化和城镇化是一回事。讲城市化的人们大多并不反对发展小城镇,而讲城镇化的人们也有可能热衷发展大城市。至于“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到了实践中也很难严格起来。与日本经济快速增长时期相比,我们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所占用的农地是日本的8倍左右,土地浪费实在太厉害。

对城市化的恐惧,经由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的支持,大大地膨胀了。一个至今很流行的说法是,城市化过快会产生“贫民窟”,进而导致颠覆性的社会灾难。也还有其他一些城市恐惧病的意见,这里暂且不一一陈述。

我们有别的办法么?好像有了,有人错误地诠释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意见,隐约向我们表达了这样一种主张:国家把农村建设好,农民兄弟们就呆在农村,别进城了;靠农业或农村产业也能让农民致富,农民没有必要到城里去!殊不知,这是一个天方夜谭。有人不懂,城市化固然有自己的问题,但把农民固定在农村,问题更大。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反映了一种不同凡响的关于经济发展的认识。若把这个会议看做一个农村工作会议,实在是低估了其历史意义。这个会议以后,地方领导人纷纷把自己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工作靠到了城乡一体化这个主线上来,且把农村发展和城市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文件语言有了变化,其中不乏因获得“合法性”而产生的喜悦。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有这个成绩,学习科学发展观实在算学有所成。

然而,还是有人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意见不肯做正确理解。当然,城乡一体化的出发点是要解决中国的二元结构问题,是要中国农村繁荣起来,让中国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中国现代化的成果。具体说,一是要解决城乡居民收入问题,二是要提升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但是,怎么办好这两件事情却大有讲究。是把人口大头放在城市搞城乡一体化,还是相反,把人口大头放在农村搞一体化?两种思路,南辕北辙。

我们当然不能在保持9亿农民的基础上去搞城乡一体化。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应该说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答案。会议没有发布完整的公报,但新华社的新闻稿给我们提供了重要信息。新闻稿说,国家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新闻稿还说,国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围绕“城镇化”逐步展开,并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

一锤定音。在城镇化(或城市化)这个重大战略目标上,中央和地方在更高的决策平台上取得了一致性。

哪些事情做好了,城乡一体化任务就算完成了?依据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我看要讲5条。一是城乡统一市场的基本建立,特别是统一要素市场的建立;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基本一致;三是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基本一致,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城乡差异完全消除;四是农业高度发达,农业GDP比重下降到5%以下,全国恩格尔系数平均降到15%左右,专业农户成为农村的主体居民;五是城市化率达到70%以上。这些目标实现了,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将不复存在。

这样一些目标并非不可企及。在我国某些发达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这个目标。一些东欧中等发达国家也基本上实现了。只要坚持积极的城市化政策,并辅以其他一些配套改革措施,不乱折腾,中国实现这些目标用不了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