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斌:四评武汉大学教授周长城的论著剽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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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5月5日 作者:张斌 来源:学术批评网
笔者数周前投书媒体揭露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长城著作和论文抄袭剽窃现象严重以来,各大网上论坛均有转载,讨论热烈。参与讨论的大多数人都对周长城的严重剽窃行为进行了谴责,要求有关方面严肃处理。但是为其开脱、辩解者也不乏其人。其策略有三,一是质疑笔者揭露周长城学术违规行为的动机,二是强调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为教材,借鉴他人著作不算抄,但都对他论文抄袭问题闭口不提,三是借口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说抄抄没什么。鉴于这种情况,笔者觉得光是摆出周长城剽窃的事实恐怕还不够,还得就其抄袭与剽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讲一讲道理,以正视听。笔者不想讲什么大道理,只想就周长城学术违规这件事的严重性做一点分析。
一、为什么要有学术规范
周长城的简历上“社会兼职”一栏里长长地列着这么一大串头衔:联合国开发署(UNDP)项目技术顾问(20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2003- );湖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2003- );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2003- );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2003-2008);武汉市社会学会副会长(2003- );九三学社湖北省政法经济委员会主任(2002-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委员(2002- );九三学社武汉大学委员会文理支社主委(2002-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客座教授(2003-2005)
荣誉不可谓不多,头衔不可谓不大。这些荣誉应该还是代表了别人对他作为一名学者所取得的学术成就的肯定。在学者圈子里也有人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无论他这个人怎么样,他至少这几年出了不少东西。可见学术成果对于一个学者学术声望的重要性。学界之外的人评价一个学者主要也是通过了解此人的学术声望,并不会也不可能去仔细阅读他的每一篇东西。
既然是这样,学者们自己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关于什么样的东西叫学术成果,什么样的学术成果算是有价值。因为这关系到什么样的学者会得到普遍承认,什么样的学者将代表学界向社会说话。周长城事件展示给我们的是一条非常清晰的因果链:成果多,声望高,获得的荣誉和头衔多,四处说话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也多,他的意见和愿望得以影响领导者决策的可能性就大。
学术成果在这个意义上不仅仅是一个学者学术水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它成了评价一个学者各方面的价值和可信度的指标。周长城这次被揭露出书和论文抄袭剽窃十多万字,有关各方如果暗地里大呼上当,恐怕也绝非夸张。因为事实摆在那里,如果这个人在学术上是这样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谁知道他在别的事情上是不是一贯如此。学界推出此人代表大家去参政议政,恐怕于情于理都交待不过去吧?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让他在学术上蒙混过关的人,所有明知他的学术成果有水分却知情不报的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国家和社会在越来越多的重大决策上越来越重视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这从开始的“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强调科学发展观就足以说明。那么这些专家和学者是些什么人呢?除了极少数是在政府部门外,大部分都在学界,以教学和科研为生。决策者认识他们主要就是根据他们在学界已经取得的学术成就,已经获得同行认可的程度。他们说话的份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是取决于他们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地位。
学术声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相当于一个学者的品牌,决策者和公众认的也就是这个品牌。这品牌是谁授予的呢?学界的同行们。所以如果我们自己把关不严,学术规范松驰,学术标准太低,后果就是让周长城这种人,连抄带编,迅速地出“成果”,迅速地出名,然后就打着“知名学者”的金字招牌招摇撞骗。
笔者注意到他还是什么“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也不知道他参与其事的市政府决策有多少,又有多少是采纳了他的所谓“专家意见和建议”。武汉市民们如果知道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政府措施是由象周长城这样的学术人品败坏的“政府参事”参谋制定的,恐怕不会完全无动于衷吧。如果他的“参事人品”也像他的学术人品这样惯于弄虚作假、经不起推敲,以致于某些政策的制定因为听信他的一面之辞而导致严重的后果,恐怕我们所有的人都难逃其绺。
回顾历史,今天社会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来之不易。一方面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这也是无数优秀学者毕生耕耘,为学术、为社会无私奉献换来的。作为学者,我们自己如果不能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同时对一切学术违规行为疾恶如仇、坚决揭露、严肃处理,听任象周长城这样的人胡作非为,被他毁掉的将不止是武汉大学这样一所大学、武大社会学这样一个学科的声望,而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这一点上讲,严格的学术规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生命线,我们必须象捍卫自己的生命那样捍卫学术规范和学术尊严。
二、什么叫借鉴,什么叫剽窃
任何学术规范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捏造事实,不能把别人的学术成果据为己有。教材、专著、论文在这个基本准则面前是一样的。照理说教材更应该做恪守学术规范的典范,因为教材是面向广大学生的,有着重要的示范效应。
参加网上讨论的不乏周长城的弟子,他们如果为周长城辩护多半就是强调其《经济社会学》是教材,教材中间有别人的东西不算抄袭,况且他在参考文献中也列了。可见一个坏的例子如果不纠正过来,在学生中影响是很坏的。
中国的文人写东西、讲课、甚至讲话是有引经据典的爱好,这不足为奇。笔者前不久读到一则小故事,说胡适当年讲课的时候旁征博引,讲到孔孟学说便在黑板上写:“孔说:”、“孟说:”,接下来说自己的观点,于是写上“胡说:”,学生大笑,传为美谈。
周长城编教材如果有胡适讲课一半的严谨,恐怕也不会有今天的这许多麻烦。问题是不管“孔说”、“孟说”、还是“胡说”,只要被他发现就都成了他周长城一个人说,他所过之处比那吝啬鬼泼留希金走过的地方还干净,这就太过分了。他书中和论文中抄袭的严重程度已经不能再是“借鉴”二字可以搪塞得过去的了。瓜熟蒂落掉在地上的果子被你偶尔路过捡到了聊以充饥叫“捡”,明火执仗的拿着家伙往别人树上乱打一气,然后一骨脑地兜回去叫卖就只能叫偷,甚至叫抢了吧。
是他不懂得引用别人的著作要标明出处吗?笔者在前文中作过仔细的分析,发现他道理和规则显然是懂的。其书中双引号不少,但都是用在短短的一两句引文上,大段大段地抄的地方就全都是采取瞒天过海的做法,偷得干净彻底、无声无息。这显然是知法犯法,情节更严重。
既然不是不懂规则,看起来也不象是疏忽,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最可能的解释就是贪婪。一本充其量只能算是编译的书,硬是想要把它拔高成所谓“独著”—在学术市场上“独著”显然比编译值钱—满纸双引号总归是说不过去吧。因为如果按照严格的引用规范,他全书有四分之一的部分要打上双引号,就算他坚持要说是“独著”,恐怕出版社也不愿意吧。怎么办呢?只能瞒天过海,希望不要被人发现吧。
三、结语
问题的症结还是前面所说的学术规范。学界和社会评价一个学者的主要依据在于他的成果,而学术成果的评价和把关责任在于学者们自身。如果我们自己不统一规范并且严格执行,就会有象周长城这样投机取巧的人,文章和书都是东拼西凑,把剽窃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然后以次充优,四处兜售,名利双收。这无异于让弄虚作假者在学术市场上赚取超额利润,获取学术暴利,成为学术暴发户。
这种现象的负面影响是很严重的。一个学科如果充斥了这样的学术暴发户,甚至整个被这些学术暴发户们所把持,那些甘坐冷板凳,想要做一点扎实的学问的人就会被挤得无法生存。近几年来各大高校都在进行所谓的人事制度改革,目的是要建立更好的学术激励机制,引诱甚至强迫学者们多出成果。从整体增强学术竞争力的角度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激励和多出成果,不同时严格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标准,结果只会是奖励了善于投机取巧的人,惩罚了埋头苦干真正做学问的人。造成的结果将是学术领域的“逆淘汰”——周长城这种人如鱼得水,潜心做学问的人反被嘲弄为不识时务。
在网上为周长城开脱的人不止一次地说,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笔者颇为不解。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所有人的文章都是抄的,所以周长城抄抄也就没什么?我想应该不至于吧,难道学术风气败坏到这种程度,每个人的文章都是抄的?有人甚至在网上公开挑战,问谁敢说自己的文章一点抄的问题都没有,这就更奇怪了。难道整个学界真的如此不堪,竟让周长城之类嚣张到这种程度吗?
从其他大多数人的反应来看,我不相信当今学术腐败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但是如果这次象周长城这么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有关各方都还是不闻不问,那就又不容得我不相信了。所以我呼吁所有关心学术规范和学术发展前途的学界同仁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都来关注这件事情的发展,敦促有关方面对周长城学术违规一事做出严肃处理。
让我们一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宣告:“天下文章一大抄”可以休矣!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