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公诉书__静思的磐石--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09:20:55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北检刑诉[2009]818号

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5196106231215,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河北省石家庄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柏林南路3号40栋2单元202号,住北京市海淀区尚锋国际公寓702号,因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于2009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9年12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2009年11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人李庄及律师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为此支付了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0万元。

2009年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拖罪责。

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2009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2009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2009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市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2009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

被告人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了被告人李庄的犯罪行为,2009年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等书证;

2、证人龚云飞、马晓军、吴家友、程琪、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李庄的供述和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编造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李庄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贺贝贝

                                                       么宁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1、被告人李庄现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

2、证据目录一份4页,证人名单一份二页;

3、主要证据目录73页

李庄案公诉书__静思的磐石--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怎样认识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功能?__季风--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怎样认识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功能?__季风--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美国选举制度发生重大变化__居柔守弱的blog--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关于李庄案件的深度观察__刘桂明--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吴越:信仰: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__法律与人生--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法的真谛--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改变你一生的30个关键做人智慧__我爱学术--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改变你一生的30个关键做人智慧55__我爱学术--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浅议交通事故责任确认越俎代庖的危害性__司法看客--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断桥梅:给杂志写稿的体会(ZT)__断桥梅--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鬼骨子养生__法学进阶者--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世界遗产图览__边缘学徒--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司法考试也许不再必要__木棉花开--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法政有缘--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看客噫语(4):俺为熙来兄捏着一把汗__添砖加瓦--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改变你一生的30个关键做人智慧__我爱学术--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 谁是最有力量的人?——《国民公敌》读后(Z)__左岸法苑--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 怎能允许地方法警在最高法院信访室门外“站岗”?__刘晓原--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 怎能允许地方法警在最高法院信访室门外“站岗”?__刘晓原--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 改变你一生的30个关键做人智慧__45353我爱学术--法律博客网站 www.fyfz.cn 法官为什么要自杀_法律博客www.fyfz.cn morelinks_耗子_法律博客www.fyfz.cn 陈端洪:宪法学的知识界碑_未冥书屋_法律博客www.fyf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