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王帅与“狂妄”的李庄律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37:22
  • 2010伊始,两个人物的命运拷问着整个民族的良知:他们是“跨省追捕”后的王帅与“狂妄的黑律师”李庄。

中青报记者王俊秀女士1月2日的博文《抱愧王帅》

与此同时,李庄律师,这一注定要被写入中国法治史的世纪经典审判以及镁光灯聚集下的“律师伪证罪”之中国特色罪名下的“黑律师”。再次受到了“婊子”、“狂妄”的口诛笔伐。法律界人士评李庄庭上举止:恃才自傲 缺乏尊重( href="#">

这两个人物,一个曾被秘密跨省追捕短期羁押,如今落寞孤独后悔自责;一个被高调跨省抓捕,庭审自辩被认为是狂妄自傲婊子牌坊。

对于这两个人物,没有失去过自由的人大概不会明白“失去自由”的滋味,更不会体会“跨省追捕”会在其心灵上留下的烙印与创伤究竟有多深。当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原则以及公民可以举报监督任何机关和个人的权利受到粗暴干涉,当噤若寒蝉万马齐喑明哲保身成为所有人的生存法则,一个王帅的出现及落寞,还不够拷问整个民族的良知吗。当整个社会仇视完全来自于平民百姓当中,完全市场化生存完全平民化地位的律师,并将其依据事实与法律的“辩护”当作婊子与狂妄时,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希望?

从现在各种媒体公布出来的案卷材料分析,李庄律师无罪,李庄律师在这起被起诉“律师伪证罪”案中既没有犯罪,其执业活动也并无不当。至于李庄律师本人道德品质如何,既不是本案所应关心,也不应作为本案裁判的依据。即使退一万步讲,李庄律师真如他们所刻意描绘的那样不堪,在相关事实、证据被合法确认之前,任何人都应该,而且只能被认为是无罪的,是好公民。任何媒体、任何机关、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应在法院合法宣判前认定一个人为“罪犯”。这是人类告别残酷野蛮的专制刑罚以来所确立的,也充分体现了人类文明最基本的准则,这个准则叫作“无罪推定”。这个准则,也许可能会放纵一两个坏人、恶人,但绝对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无罪的人不被错误地施以刑罚。这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表现吗?

从王帅、李庄两个人物的命运来看,有权机关认定一个人有罪并剥夺自由是何等的简单与方便。跨省追捕、跨省抓捕,公安部门的权力边界大到了何种地步?这种权力不被限制,我们这些最为普通的百姓,均有可能随时被跨省。这样的可能,难道不是高概率的事件吗?被抓捕者,难道只能像王帅一样反复忏悔才算“不狂妄”吗。李庄律师在庭审针对不公正、不合法、不符合正当程序的庭审活动,狂妄一下怎么了,他为什么不能狂妄?难道要李庄律师像某某富有经验的法律职业者所描述的那样温良恭俭让么,难道不将法律奉为唯一上帝的法官大人们仍然值得我们顶礼膜拜么,难道我们对于粗暴践踏法律的法官及公诉人的尊敬就能感化他们信守法律么?

这两个人物,或自我忏悔或顽抗到底,源自其内心的自由意志决定,我均无比尊重他们的抉择。但是我还是希望,这个社会还是要多一些铮铮铁骨的抗争者、理性智慧的维权者,因为任何时代任何国度的权利都不是谁恩赐的,都有赖于我们自己的争取与维护。我从不鼓励死士,不怂恿任何人去做烈士,但我内心对于那些甘愿牺牲的人向来充满敬意。

我自横刀向天笑者,法治中国之真英雄。如果有流血,请自孝顶始,再次声明,愿就死绝不代表本人是何等高尚与崇高。只是我早已厌倦了苟活者的卑鄙与懦弱而又不屑于自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