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东:胡舒立入主《新世纪》起风波(南方都市报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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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入主《新世纪》起风波

原采编队伍称全体遭解约,法人代表称是沟通问题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韩福东 原创 浏览量:196  发布时间:2010-01-04 手机看新闻
版次:AA24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原采编团队制作的最后一期《新世纪周刊》(左)

    与财新传媒制作的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右)仅隔了三天。

    《财经》原总编辑胡舒立所创立的“财新传媒”接手经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的《新世纪周刊》不及一周,风波即起。“新世纪周刊官方博客”前晚发表博文,称胡舒立入主《新世纪周刊》后,该杂志原采编人员均被解约。财新传媒则表示是因为试刊,所以没把原团队列入,仍然欢迎原团队留下。但杂志主办方中改院与原团队在一系列遗留问题上谈判不成功,导致他们无法投入杂志新一轮的采编工作。

    导火索是1月4日出版(提前于去年12月31日面市)的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上面原采编团队21名成员的名字集体消失。这些采编人员认为,此举标志《新世纪周刊》社不安排任何工作岗位给他们,已经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财新传媒新闻发言人张立晖对南都表示,此期《新世纪周刊》只是一期试刊,他们一直都欢迎《新世纪周刊》原采编团队加盟财新传媒,大门到现在都是敞开的,并希望主办方与这些员工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新世纪周刊社法定代表人苗树彬说,他并未解聘原采编队伍,问题出在沟通上。

    试刊仓促致原采编团队消失?

    《新世纪周刊》是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管的一份周刊,但事实上每10天出版一期,即每月1日、11日、21日出刊。在去年12月29日宣布胡舒立出任总编辑之时,2010年1月1日的《新世纪周刊》已经提前出版,照例是既往的风格,用新闻图片去怀念既往的一年。

    “新世纪周刊官方博客”说,胡舒立入主该刊后,出现了一个奇异的景象:新旧《新世纪周刊》同亭售卖,出版日期分别为1月1日和1月4日。一些摊主也觉得这事很蹊跷,一本周刊何以做到三天一期,而且版式和编辑队伍突然改头换面。

    据财新传媒一位资深记者透露,在此之前,与胡舒立一同从《财经》杂志出走的近200人团队中,不断有人接到《财经》杂志打来的电话,许以高薪,希望他们重回原单位。因为采编队伍已将近2个月未正常发表报道,人心动荡,故财新传媒于去年12月25日临时决定出一期试刊。1月4日出版的这期杂志,封面报道为《通胀如虎》,实际上只印了1万本左右。

    所以,时隔仅3日,出了两期《新世纪周刊》。

    财新传媒发言人张立晖说,因出版仓促,所以未把原采编人员的名单印上。接下来于11日正式出版的杂志版权页上,会有他们的名字。

    财新传媒真打算留人

    封面为《通胀如虎》这期杂志面市的前一天,即去年12月30日,财新传媒开了一次会。“我们的领导说,《新世纪周刊》原采编队伍可能全部来综合新闻中心,要善待他们,能留下的尽量都留下。并告诫我们不要有优越感,要一视同仁。”财新传媒一位记者称。

    至于这些人留下来后的待遇,“新世纪周刊官方博客”称,中改院和财新传媒的合作协议中,关于原杂志员工去向问题,约定了“双向选择”,原《新世纪周刊》员工如果有意进入新杂志,必须在原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后,再经过三个月的“双向选择”期,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被录用。原有工作年限不计,工作岗位及职位重定,欢迎非财经记者转行去做财经,其他的人则可以考虑网站。其中,享受“双向选择”条款的人员并不包含6名美编、图编。

    财新传媒相关人员对南都说,他们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只要原采编队伍愿意加盟,就全盘接收,不会因为经营方变了,就违背《劳动合同法》将原有员工解聘。至于这些员工的所谓“试用期”,实际是新公司与老员工所签的格式化合同中都会有的条款。即便真有因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会按规定给予补偿。至于原采编团队是与财新集团重新签约,还是续约,有待于杂志主办方与他们的协商结果;如果是续约,工龄等将延续既往。

    原团队与主办方谈判破裂

    双方的谈判在12月31日这一天破裂。《新世纪周刊》原采编团队和社法定代表人苗树彬进行艰苦协商之时,《新世纪周刊》现任副总编辑杨大明和主编王烁亦曾到场,表示欢迎21人继续在新世纪周刊工作。

    “我们认为这事和财新传媒说不着。”新世纪周刊原主笔汤涌对南都说,纠纷还得与新世纪周刊社法人代表谈,而在谈判协商完之前,他们无法投入工作。据介绍,与苗树彬的谈判时间长达14小时,原《新世纪周刊》团队提出了支付拖欠工资、稿费、社保和支付补偿金的一个补偿方案,几经反复,苗树彬最终拒绝在这一补偿方案上面签字。

    “我们的一系列要求,都是依照《劳动合同法》而来,没抱发一笔的心态。不知道苗树彬为什么拒绝签字,他的态度我们一直没摸明白。”汤涌说,问题可能处在支付补偿金上,提出这项要求是因为他们在去年12月31日面市的《新世纪周刊》上被除名,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

    至于他们所要求的补偿金额,汤涌在与律师商议过之后表示,“那天的文件有过双方保密协议的意思表示,不太好公布全文。”

    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苗树彬未具体回应谈判争议的细节,只表示原采编团队愿意走的可以走,会按法定标准补偿,但是愿意留下来的可以留下来,新世纪周刊社不会主动解约。他昨晚已和几位原采编团队领导通过电话,今日将就相关问题再做沟通。

    《新世纪周刊》现任常务副主编张进说,虽然是这些员工与主办方之间的纠葛,与财新传媒无关,但仍希望这事能获得妥善解决。

    本报首席记者 韩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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