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處死英國毒販之一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3:11:53

 

人類文明的核心應該是一種追尋正義的強大意志,不追求正義,人類文明就不會有明天,人的社會就將墮落為禽獸社會。但是正義的追求總離不開自我利益,離不開自我的主體性,喪失自我利益與主體性的人,只能轉化成為“非人”的奴隸,而奴隸是沒有權力要求正義的。中國人曾經被置於次殖民地的“非人”狀態,這種“非人”狀態在相當程度上,也正是英國的自我利益.英國的正義觀.英國的砲艦政策所造成的。當英國強霸世界之時,他之所謂正義,是以英國的國家利益來定位的,因此佔領第三世界一些國家,奴隸與屠殺弱小民族,以詐欺與暴力的方式賣鴉片到中國,都被英國人視為正義的行為。在英國強大的暴力正義面前,有色人種被屠殺.被毒害,都是疚由自取,都是抗拒大英帝國法律意志,都是“野蠻”行為的必有後果。我們的父母.祖父母,就是這種英國正義的受害者,做為若子若孫的我們,實在不應該遺忘,英國正義給我們先人帶來的屈辱與痛苦。也許有人會說,這已經是陳年往事,現在的英國早已經不再推行帝國主義,已經變得更文明.更堅持正義.更尊重弱小民族的人權了!這樣說好聽是夠好聽了,但我們能輕易的相信嗎?記得不久前,阿根廷要收回福克蘭群島,英國立即派出強大的艦隊,堅持了英國人的正義,隨後並以戰勝之餘威,柴契爾夫人以三個條約有效論的帝國主義立場,到中國來妄圖繼續佔有香港,並且繼續租用九龍及新界。只是因為中國擁有比較強的國防力量,英國人才不敢將他的帝國主義正義觀強行用到香港問題上,但在離開香港之前,還是盡可能賣土地,建大工程,為英國的利益搜刮香港財富。

這給中國人很生動的一課,世界上不存在虛空的正義,任何正義都必須落實到大地與人民身上,人間有你我之別,有國家之異,正義也就不能離開國家與個人的利益。英國人肯定站在其國家利益上講正義,任何正義都不允許危害英國及其人民的利益。中國人如果要向西方學習,應該牢記這一點。

但是因為西方人權民主宣傳相當厲害,許多中國人在他們的宣傳攻勢下,忘了許多不該遺忘的要點,以為追求正義就應該以英國人的正義觀為標準。英國人的正義是普世的.是大公無私的.是不容懷疑的,因此中國人也應該向英國人看齊,以英國的正義為正義,唯英國之馬首是瞻。

最近網上有一件事關中英法治與正義的爭議:英國人沙伊克於07年在烏魯木齊機場,攜帶四公斤海洛因闖關,被中國警方查獲,其後經過長期審理,08年10月一審被判處死刑,09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案駁回了沙伊克的最後上訴,並於29日對他執行死刑。在整個審理與判決過程中,英國向中國發出27次部長級抗議,英國首相還向中國領導人提出減刑要求,英國報紙更忘乎所以的呼籲英政府,恢復帝國主義的砲艦外交。沙伊克被執行後,英國首相發出聲明,對中國表示“震惊和失望”以及“最强烈的谴责”。一個毒販攜帶如此多的毒品被查獲,被判死刑,這本不足以引起爭論,之所以引起大爭議,是因為此人具有英國籍,英國領導人基於本國人的情感,要求中國照顧到英國人的情感與利益,減免其刑。英國政府用的詞彙不外人權.正義.精神病等冠冕堂皇的理由,這就迷惑了一些信仰西方的中國人。在雅典學園.法律博客上讀到一篇〔致爱国志士书:关于英国毒贩被判死刑一事〕的文章,作者杰瑞論道:

“  英国媒体关心的是自己国家公民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障,而我们中国公民却只关心自己国家的脸面有没有挣到,权利的事是我们的内政,我们关起门来自家谈,别人 不要管,管了就是干涉我们内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变态心理啊?人家的国家为了保障一个有精神病的公民的权利,连首相都站出来发表声明,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们的国 家什么时候为自己的某位公民发表过一次声明吗?有谁记得吗?有谁知道吗?人家的媒体一直关注这样一个草民的命运,不停的报道,不停的争取为他免刑。就在几 天前(26日),5名中国人在越南贩毒被判死刑,我们国家的媒体有大量报道吗?有特别关注吗?有谁知道吗?…. 英国真的是专门针对中国 的吗?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其它国家,英国人就矜口不言了吗?我敢肯定,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哪个国家,英国的反应都会同样强烈。因为英国人把权利看得跟生命一样 重要,保障每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深深扎根于每个人心中的理念。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他们可以牺牲自己的腰包,可以谴责中国这个大财源。在他们的眼中,这 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和利益更重要的东西。…. 如果哪天我们的总理也站出来为某位草民说句话了,那我们的国家就真的进步了。“

乖乖隆的東!這樣的口氣真比英國人還憤怒!可惜義不正而詞嚴,只是崇洋媚外心態,又一次拙劣的表現而已!

其實要辨明這件事不難,首先就理上說 : 1.社會是否需要維護基本正義?答案當然是肯定的。2.社會如何維護基本正義?答案主要應該是法律體系。3.販毒有很大危害性嗎?這答案也是肯定的。4.中國法律嚴厲處罰販毒活動是不義的嗎?這質疑顯然是不能成立的。5.中國法律應該平等公正的一體適用嗎?不應國籍屬性而異其審判嗎?當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接下來就事件說:1. 沙伊克販毒了嗎?從各種資訊看,沒有人否定這點。2. 沙伊克攜帶四公斤海洛因闖關,依照中國法律應該被判死刑嗎?答案是肯定的。3.審判公正嗎?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因為英國相關人員參與審判過程,審判甚至進行了二年,至今無人說審判不公正。4.這個確定的判決應該不依法執行嗎?或者因為他是洋人,中國法律就失去管轄權?更或者英國領導人出面關說,中國法律就應該賣人情,就應該屈從於英國官員的意志?這當然是不可接受的。5. 至於說沙伊克有精神病,我們應該認識到這是法律特別設計的後門,只要司法人員準備釋放罪行確定的人,為了顧及法律的尊嚴,都可以用精神病一詞做為煙霧彈。至於鑑定問題,這是可以見仁見智,隨人說短長的。既然沙伊克被關押兩年多,沒有人發現他有精神病,在審判過程中,英國人也沒能提出相關證據,那麼現在要執行了,想以精神病來免責,這顯然是一種詭計而已!中國法律豈能屈從於英國的詭計?

依照以上的分析,中國政府能突破百年崇洋媚外心態,能頂住英國政府的強大壓力,能依法對販毒的洋人進行判決與執行,這都應該得到國人的肯定與掌聲,也確實受到廣大國人的贊許!至於杰瑞的質疑,雖然不能說毫無道理,但也相當程度反應出一種崇洋媚外心態!

我想用以下論點對杰瑞的質疑進行評說:

A.“如果哪天我们的总理也站出来为某位草民说句话了,那我们的国家就真的进步了。”

中國官員對老百姓不夠關心,這應該是普遍共識,但我想這不能用在溫總理身上,溫總理對老百姓的用心與關心,大家都看在眼裡,溫暖在心頭。再者國家領導人日理萬幾,其關心最好是用在制度建設與政策擬定上,不應該捨本逐末,去關心一個個各別的人,如果要這樣做,13億人,溫總理不但顧不過來,甚至會喪失職守,沒有精神去管理制度建設的大問題。這對人民幸福與國家強大,反而是很不利的。因此總理關心個別的老百姓,只能是特例,只能是權宜之策,不能做為常道,更不能做為衡量國家進步的表尺。

 

B.“我敢肯定,不管这件事发生在哪个国家,英国的反应都会同样强烈。因为英国人把权利看得跟生命一样 重要,保障每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深深扎根于每个人心中的理念。”這位作者的大膽“肯定”與鐵口直斷,真是嘆為觀止的忘乎所以!讓我感受到一種很虛渺的幻想,一種很實在的洋奴心態!英國人稱霸全球有數百年時間,他們大量掠奪財富,殺戮抗拒的人,販賣黑人,販賣毒品,他們雙手染滿亞非拉人民的鮮血與屈辱,他們的罪惡行徑,可以說罄竹難書,只要是人,只要是一個還有基本正義感的人,都不可能不譴責英國的行為。可是這位杰瑞卻敢睜眼說瞎話,一口咬定,把英國人看成正義的使者,我真佩服他顛倒黑白的能力!但是歷史已經證明,英國人從來不是正義的使者,也不是正義的堅強追尋者,甚至他們本身就是正義的踐踏者與破壞者,他們所念茲在茲的只是白人的使命與負擔,只是英國人的利益與主張。並為了擴張他們貪婪的利益與領土野心,毫不知自我克制的頻繁使用武力,肆意屠殺他國人民。英國人既不是神,也不是魔,他既不可能屠殺所有反對他的人,也不可能同樣關心地球上每一個人,杰瑞將這樣大的正義權能加到英國人身上,除了證明杰瑞對英國人的瘋狂痴迷與不切實際之外,也沒有那一個正常英國人敢接受這樣的封號!

 

C.“5名中国人在越南贩毒被判死刑,我们国家的媒体有大量报道吗?有特别关注吗?有谁知道吗?”首先我很奇怪,杰瑞眼中的正義使者英國,為什麼沒有“同样强烈”的關心中國毒販?再者這事可以這樣來說,中國人在國外受到刑事審判,中國的駐外單位應該給予關心與協助,這應該是政府的責任。但是,做為正義的追求者,中國政府只能要求公正審判,卻不能干涉他國的審判,不能要求中國毒販享有治外法權,更不能發動媒體為中國毒販造輿論,因為國籍不能做為免於刑事追訴的理由,更不能成為踐踏正義的鐵布衫。中國既要懲處販毒,當然沒有理由阻撓越南懲處毒販,也不能因為毒販是中國人就要求啟用特殊程序。也許在杰瑞眼中,英國就可以,做為曾經的世界霸主,英國人就可以要求他們的罪犯不受他國法律處罰。問題是英國政府這樣的為其國人賣命,這樣的因為國籍而踐踏法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恰恰是很不文明的,根本顛覆了公道正義的普世價值!借著國家屬籍或者民族屬性,對刑事罪犯與罪行的寬縱,正是對正義,對受傷者的一種處罰,勢必增加社會的混亂與瓦解。研究法律以及主張正義的人,斷不應該借著國家屬籍,扭曲正當法律程序的執行。

 

D.“我们关起门来自家谈,别人 不要管,管了就是干涉我们内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变态心理啊?”英國曾經是中國土地上的霸主,英國人不受中國法律追訴,英國人在中國的行為,中國法律管他不了,這給中國人帶來多大的屈辱與痛苦,百年維新與革命,前仆後繼,血淚交流,就是要砸碎帝國主義加在中國人身上的奴役與屈辱。百年間極盡慘烈之奮鬥,中國人終於取得自我命運的主宰權,做神州大地的主人,不再做洋人的奴才,不再隨洋人之令而匆忙奔走,這是多麼可歌可泣的偉大成就!國家本就是法律.政治與生活共同體,擁有法律自主權,滿清末年中國失去法律自主權,淪為次殖民地,那是國家淪落所帶來的惡果,並非正常狀態。可是我們這位網上學者,也可能是法律專業的學者,竟仍然沉醉在次殖民地的奴才狀態,以自瀆.自輕.自賤為正當,以中國人的自主自立為變態,其時空錯亂與心靈之卑賤,實在讓我嘆為觀止!

中國的衰弱是長久而遲緩的,而其復興與崛起也一定是一種長久而緩慢的過程。雖然改革30年取得重大成就,在某些方面,中國已經具備強國大國的樣態。但在心理上,在靈魂深處,中國人的奴才意識,自卑自賤心態,還遠遠的未能消除,於此同時,英國人們做慣了主子,自以為高人一等,自以為中國法律不應該處置英國人的心態,也一時不能清除,在這樣心態作用下,他們想盡辦法,丟人現眼的濫施壓力,悍然踐踏中國法律而不顧,說到底也不是不要正義,也不是肯定販毒行為,只不過是說不出口的帝國主義心態還在作祟,絕難接受,中國人可以依據中國法律判處英國人死刑。只是中國已經不再是次殖民地,中國已經走向大國的崛起,中國人的法律不能再屈從於英國人的法律,中國人的意志不能再被英國人奴役,英國人應該學習尊重中國的利益與法律,應該學習平等的與中國人交往。於此同時,我更也期待中國人,特別是中國學者,趕快認識中國崛起的現實,趕快抹除自己身上殖民地的傷痕,趕快改正低劣的自我形象,抬頭挺胸,高視闊步,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神州華冑!只有大部份中國人革除自輕自踐的被殖民心態,中國才能迎來真正的崛起,中國人也才能真正擁有人權與尊嚴.健康與富足。

孔子2561年元月1日[10]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