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朝新:李庄案搅动的“江湖”(新京报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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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2009-12-30
12月13日,李庄被重庆警方羁押到看守所。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从李庄案发,至今日开庭,一直是社会各界瞩目的焦点,各种声音也从未止息。
刑辩律师职业状态,司法程序问题等等,不断进入媒体和公众视野。
经过半个多月的发酵,李庄案“效应”已现:刑辩律师们“谨小慎微”,当地百姓对抓“黑律师”叫好,学者则开始反思。
在重庆打黑被高度关注的背景下,李庄案引发的连锁反应,已超出了案件本身。
李庄案
12月12日,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李庄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警方称其教唆嫌疑人编造被刑讯逼供。
今日上午9点10分,李庄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日,北京律师李庄将在重庆出庭受审。
按重庆警方发布的消息,作为涉黑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龚刚模检举。李庄涉嫌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教唆“翻供”。
“李庄案的审理,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几个涉黑案的难度,一定要打好这场战争,确保案件审出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12月28日,重庆一名官员说。
李庄12日被刑拘,13日批捕,20日检方公诉,30日开庭审理。此高效率,被律师界称为“重庆速度”。
李庄案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多方连锁反应。
“后遗症”
北京律师举止小心
得知律师李庄被抓的消息后,在重庆住宿是否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让北京律师宣东很费思量。
12月15日,受涉黑被告人马当家属委托,宣东赴重庆,担任马当的辩护律师。
案子12月24日开庭,宣东说,提前到重庆,多做点准备工作。
到了重庆,他开始有各种担心。
住宿时,宣东感到了为难。他说,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很容易被查到,不方便;而不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人与登记信息不符,公安可以把他带走问话,麻烦。
权衡再三,他还是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现在得格外小心,不能出差错。”
人还没到重庆时,宣东就感觉到李庄案带来的“紧张气氛”。宣东说,15日那天他接了三十多个朋友的电话。都是看到李庄被抓的消息后打的,劝他不要去重庆代理涉黑的案子。
“我在法院搞了2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代理过10个省涉黑的案子,想看看重庆打黑究竟是怎么个打法。”12月16日,宣东说。
比宣东早几天到重庆的北京律师靳学孔,也相当谨慎。
14日上午,他去涪陵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法院说必须专案组民警陪同才能会见。没办法,我一大早就到看守所等,现在这个警察还没来。”靳学孔说这话时,是中午12点。
他希望记者不要报道这些,“免得这个警察看到了,那样以后我会见更难。”
更谨慎的北京律师,则拒绝与记者接触。
“挺李”者
“不畏权贵之精神”
愿公开谈李庄且代理涉黑案的北京律师,目前记者只找到朱明勇一人。
11月24日,受龚刚模涉黑案第二被告人樊奇航家属委托,朱明勇到重庆会见樊奇航。
那也是朱明勇第一次见到李庄,此前他没听说过这个人。
朱明勇与李庄,还见过几面。朱明勇回忆,李庄总是在讲与重庆方面的争吵,或为了不让警员陪同会见,或是当面指出警员涉嫌刑讯逼供要求其回避。
李庄被捕后,记者曾听到一段李庄与警员争吵的录音。掌握此录音的人士说,当时重庆方面坚持要派警员陪同会见当事人,李庄强烈反对。
录音里,李庄大声说,“什么时候你们不陪同了,我就什么时候见。只要你们陪同,我就不见。到时候案子开不了庭,政法委要追究你们的责任。”
与他对话的警员声调不高,说:“我们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安全。”
这些细节,给朱明勇留下的印象是,李庄性子直且急,但很仗义。12月初,朱明勇与李庄甚至谈起过“这次是要抓我还是要抓你”的话题。
12月24日深夜,朱明勇在自己博客写到:李庄身上有一种不畏权贵的气质,他身上那种仗义执言的精神,正是中国律师所缺少的精神。
不过,根据重庆警方公布的信息,李庄的“形象”,与朱明勇描述相去甚远。
按警方信息,李庄是一个“无良律师”,他仗着“上面有人”,试图以伪造证据、唆使被告人龚刚模翻供等手段“捞人”赚钱。
本地人
重庆声讨“黑律师”
李庄被抓后,重庆本地一致叫好。
“李庄太坏了,把我们重庆人当傻儿。”12月26日,重庆一名出租车司机说。这名司机的信息来自本地媒体,也来自坊间传闻,例如:李庄给北京同行发短信说: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不过,12月25日,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李庄否认发过此类短信。检方起诉李庄的证据目录里,也没有相关证据。
12月14日,就李庄被捕案,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集部分律师座谈。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声讨了律师行业内这种害群之马的恶劣行为,要求律师要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
12月18日,新上任的重庆市司法局长林育均称,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的案件,重庆也有个别律师参与其中,这些问题给重庆的律师工作敲响了警钟。
重庆本地律师周立太,此次也明确站出来支持打击“黑律师”。
12月19日,应邀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演讲的周立太说,律师不应该只为自己开罪,而要首先自省。他认为目前律师圈的风气非常不好。有的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到处“捞人”,“这已经不是个别律师,而是部分”。
周立太说,之前重庆也有律师因“捞人”被捕,李庄案对于律师圈是个警示。
“消极派”
律师担心未来环境
“黎强肯定要上诉,不信我们来赌钱。”12月29日上午,黎强涉黑案宣判后,排队等着拿判决书的重庆律师们有说有笑。
让他们轻松的,是宣判中有8名曾被检方指控涉黑的被告人,法院判决不涉黑。还有一名被控为“保护伞”的落马官员,只被判定受贿。
但步出法庭,重庆律师冯伟(化名)谈的话并不轻松。在他看来,李庄案,对刑事辩护律师职业,是一个打击。
“不是说不能抓律师,律师果真犯法了,当然该抓。只是目前流传的信息,能否说李庄犯罪,还无法判断。但有关部门营造的气氛,对律师群体相当不利。”冯伟说。
冯伟称,他也遭遇了看卷难、甚至不许复印案卷的情况,“这一次辩护律师的权利肯定是受到了侵犯”。
冯伟认为,律师权利较之早些年被尊重了很多,但李庄案让局势一下子回到了过去。他认为,因李庄案深受打击的律师业,应面对现实。
不过,冯伟并不赞同李庄与侦查机关的激烈对抗。“在特定时期下的特定案件,有些谋略、目标,是需要通过法律以外的手段实现的。这并不表明法律无用,法律对其他案件还是可用的。”冯伟说。
冯伟的信条是,“信仰要坚持,现实要承认。”
在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里,身为律所主任的朱红刚说,对李庄案,老律师们反映很激烈,他们感叹“生存环境太艰难”。
这两天,身为重庆市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的朱红刚,一直在积极倡议律协组织律师去旁听李庄案。
“不管李庄是否有罪,这个案子对刑辩律师是有警示意义的。”朱红刚说。
年轻的律师钟华(化名)对未来显得悲观,“经历了这个事情后,愿意代理刑事案的律师肯定会更少。”
“研究”者
学者的反思与建议
在打黑进入审判阶段后,重庆开始研究“打黑”。
12月28日,重庆市委一名官员透露,应重庆市高层要求,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已组织一批学者和专家研究打黑。
在重庆学者的课题报告里,重庆内部第一次发出了反思的声音。
记者辗转获得的部分课题报告中,针对李庄案的反思,引人关注。
在这份报告中,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学者提出,重庆方面在处理执法、司法与媒体关系的问题上一直比较成功,但对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一案的信息发布方式存在严重问题。
该学者称,根据搜集的资料,对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重庆公安机关以通稿的形式,向媒体发布消息,当天晚上的重庆电视新闻台又以采访龚刚模、吴家友(龚刚模另一辩护律师)两人的形式,向社会证实李庄的犯罪嫌疑。随后,又允许媒体采访了诸多证人。
该学者认为,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侦查秩序,也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无罪推定”的权利。
“在侦查期间,侦查机关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是国家执法机关的法定权力,是理直气壮的事情,可以向社会公布立案情况、涉嫌罪行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但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公布证实犯罪嫌疑的证人(即使是在押的)身份,更不应当公布证词内容。”该学者在文章中说。
该学者认为,正是因这一不成功的处理,导致了媒体对李庄案的大量质疑。因此,在侦查、起诉过程中,不应当公布证人情况和证据内容,应当成为侦查、起诉中处理与媒体关系的一条基本规则。
该学者建议,重庆打黑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对文强等政府官员和司法官员的案件、重大黑社会犯罪案件,如果能够适当选择一些案件允许媒体现场直播,必将让更多人“感受到重庆打黑审判的文明、公正”,也能对审判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 本报记者 褚朝新 重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