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小东:丑闻和舆论博弈的一年(南方都市报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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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闻和舆论博弈的一年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鲍小东 原创 浏览量:23  发布时间:2009-12-30 手机看新闻
版次:AT26 版名:2009忘不了 稿源:南方都市报  

    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躲猫猫”事件发生后接受媒体采访。资料图片

    对于公众质疑有道理的部分,警方才会回应,但公众不能怀疑一切。

    ———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科科长李云峰

    以前碰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可能很多地方会采取捂的态度。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公众会产生一个疑问,怎么怪事总是出在云南?实际上,不是云南这个地方老出怪事,这样的事情全国各地都可能有。只不过我们舆论监督的环境更好,我们更敢于公开,更敢于把这些事件暴露在阳光之下,仅此而已。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事件发生后,盖子是揭是捂,如一条岔路摆在面前,向左走向右走?一场“一切皆有可能”的博弈,这让2009年的昆明,这个历来慵懒的城市,因此变得波诡云谲,气象万千。

    2009年12月17日,一名昆明网友因“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事件有感而发,创作了一个谜语,谜面是:当昆明人遇见警察———打一国产运动品牌。谜底是:李宁,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除了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外,还有国人熟知的“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等等,昆明2009年的这些事,有的真实但无比荒诞,有的虚假却非常逼真。

    除了这些涉警的事件外,2009年的昆明,还有很多关于“拆”的事件也引起了外界的关注。今年以来,昆明全城大拆迁,拆城中村、拆批发市场、拆立交桥、拆户外广告、拆防盗笼,昆明城内四处大兴土木、热火朝天,有人说这是“十年工程一年完工的大跃进”。

    而在小区马路“私改公”过程中、螺蛳湾批发市场拆迁过程中,均引发了群体性堵路事件,在收拾流浪狗过程中,因无人喂养,而出现狗吃狗的悲惨画面。

    这给外界的感觉是,2009年,昆明事发不断。但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否认这种说法,他认为,只是因为云南省宣传部门敢于“揭盖子”而已。

    2009年,伍皓主张信息公开,通过舆论,促使政府行政能力的改善。这位新华社记者出身的宣传官员,从上任开始到2009年终,推出多项改革,将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螺蛳湾拆迁等事件推到人面前,最终通过舆论,促进了真相的还原。

    事件发生后,盖子是揭是捂,如一条岔路摆在面前,向左走向右走?一场“一切皆有可能”的博弈,这让2009年的昆明,这个历来慵懒的城市,因此变得波诡云谲,气象万千。

    年末,警方抢在了媒体前面

    时近年末,昆明警方抢在媒体的前面。

    12月12日晚10点10分,昆明警方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当日清晨7时47分,小南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留置在候问室内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自缢身亡。

    12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科科长李云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时,昆明警方考虑到邢鲲家属迟早会找媒体,因此,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另一方面,他们于当日下午4点左右,通知邢鲲家属到大观派出所,但直到晚上10时左右,才告知家属,邢鲲已死。

    所以当晚,记者们从新闻发布会出来后,直奔邢鲲家中,但扑了个空。

    这次新闻发布会并未公布邢鲲自杀的工具、动机等等,因此引发网民的众多猜疑。

    4天后,昆明警方不得不联合昆明市检察院召开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段监控摄像,记录了邢鲲在候问室内打开手铐、拿出藏匿的鞋带,走到监控盲区,而后鞋带断裂致其坠落等过程。昆明市检察院通报确定,警方无刑讯逼供行为,邢鲲乃自缢身亡。

    纸币能开手铐?鞋带能自杀?监控录像中为何没有邢鲲自缢的记录?新闻发布会第二天,来自网络的公众质疑声更为高涨。邢鲲家属也提出,视频里的人穿的是白色衣服,而邢鲲生前穿的是黑色衣服,因此质疑视频里的人并非邢鲲本人。

    面对纷纭的质疑,12月19日下午,昆明警方召集新华社等6家媒体的记者,通过一个个模拟试验证实:一个惯犯可以不到两分钟就能用纸币打开手铐;单根鞋带可以吊起体重70公斤、还背着照相机的摄影记者;6家媒体的记者还分成两路,一路在候问室来回走动,一路在楼上观看监视器,他们发现,候问室的监控盲区的确存在,一名身着黑色外套的记者进入候问室后,视频显示的衣服颜色确实是白色。

    “这次,昆明警方的表现有很大进步,但是你不能用公开及时来掩盖造假的可能。”资深媒体人士、西南政法大学兼职副教授尹鸿伟说。

    尹认为邢鲲的自缢结论仍有很多疑点:如犯罪嫌疑人随身不能有纸币,不能有鞋带等可能导致自杀的物品,为什么邢鲲都有呢?其次,邢鲲自杀的动机无法解释,“此前,邢鲲曾因盗窃4次入狱,对于这样的人,其心理承受能力是很强的,而且他这次盗窃案值5万元,即使判刑,也不会很重。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如果失去质疑,“躲猫猫”将会怎样

    尹鸿伟的质疑代表众多网民质疑的方向。但昆明市警方已经不打算再做回应了。

    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科科长李云峰称,对于公众质疑有道理的部分,警方才会回应,但公众不能怀疑一切。

    李透露说,事发地小南派出所是全国一级派出所,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候问室必须安装监控录像的情况下,该派出所仍在候问室装了监控录像,并将部分视频公布,这表明“小南派出所对自己的执法能力是有信心的”。

    但公众持续的怀疑,也并非毫无道理。2009年,发生在昆明的另外两起涉及警方的热点事件———躲猫猫和小学生卖淫案,都因为在公众不断质疑下,逐渐还原了真相。结果显示,警方最初通报的情况中有很多虚假的信息。

    由此观之,公众的质疑,是因为社会信任纽带的断裂。一方面,当社会对公权力的监督时常缺失,公权又经常被滥用的情况下,人们对公权缺乏足够的信任。另一方面,对于公安,公众保有天然的敏感。

    如果不是媒体的抢先报道,如果不是公众的质疑,如果不是伍皓发起组织成立“‘躲猫猫’舆论真相调查委员会”,也许,李荞明的死因只能是警方公布的那样滑稽: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到墙壁致死。

    如果不是媒体的抢先报道,如果不是公众的质疑,如果不是伍皓在7月8日,在凯迪社区发帖,曝出云南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曾直斥公安机关在“小学生卖淫案”中的9大过错,两名仍在读小学的女生可能还背上卖淫女的名声。

    调查结果最终表明,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2月8日17时,张涛、普华永等人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普华永猛击李荞明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舆论的压力下,昆明警方也对“小学生卖淫案”进行深度调查,原来,警方最初抓错了人,这两名小学生的姐姐陈艳(化名)才从事过卖淫活动。

    这并非昆明才会出现的矛盾

    在民众意见获得相对宽松的表达空间后,这些案件被抽丝剥茧,一点点清晰,一层层贴近真实情况。公众的判断力一次次显示出被低估被忽视。而这样的低估和忽视,在昆明2009年的多起关于拆迁事件中,再一次次验证。

    今年8月,昆明市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关闭螺蛳湾商业市场,并在年内完成市场整体搬迁工作,将现有的商户迁至远在20公里之外的新建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中。

    螺蛳湾商业市场旧址,将建成昆明的中央商务区。

    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项目总投资320亿,是由昆明市政府从浙江引资而来的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这次拆迁、搬迁行动,并未得到大多数商户的同意,虽然于8月15日,召开了搬迁关闭市场听证会,但商户们并不知道8名经营户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因此于11月下旬引发了堵路的群体性事件。

    就在螺蛳湾事件余音未了时,11月24日起,昆明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相继接到一个指令:从即日起,这些单位的职工要自觉拆除自家的防盗笼,以为城市腾出更多的公共空间,也为其他市民做出表率。

    这意味着,不久,将会拆除所有普通市民家中的防盗网。资深媒体人士、西南政法大学兼职副教授尹鸿伟在博客中撰文称,防盗网的出现是昆明治安令人担忧的表现,所以应该先拆防盗网,还是应该先问责警方?

    自2007年底以来,该市有据可查的群体事件还有另外3起,都与去年昆明市政府对小区道路“私改公”的政策有关。

    这是昆明市政府为解决市区拥堵出台的一项政策,即将小区道路公有化,分担城市主干道的承载压力,从而缓解交通拥堵。

    但让业主们不能接受的是,这项关乎众多市民“私权”的政策事先并未举行任何听证,因此引发了3次群体性堵路事件。

    上述这些群体性事件表明,在效率优先模式下,为了全局利益,政府往往忽视少数人的人权、物权,伤害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有评论认为,政府在决策前,应当依法听证,吸纳真正的民意。

    但这并非昆明才会出现的矛盾,也不是只有昆明才会产生的冲突,而是中国大多数城市在大开发、大建设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在科学发展观面前,传统的行政思维、忽视私权的执法理念,必然四处碰壁。

    “冰冻疗法”与“为狗办事”

    就在12月份,又有两起涉警的事件引发关注。

    12月21日,在昆明市公安局打防“两抢一盗”犯罪年度工作会暨“两节两会”安保工作会上,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为治安复杂地的派出所所长支招,要求他们学习北京路派出所的做法,将每天出没在人员复杂的公共场所、连续几天无所事事的闲杂人员“冰冻”起来。

    将他们传唤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不超过一天的集中教育和法制宣传,截断他们的作案时间,打压这些重点治安人员的犯罪空间。

    截至目前,昆明市北京路派出所采用这种“冰冻疗法”,教育了一万多人。

    此种做法让一位评论人士担忧,他在当地媒体撰文写道:比如我本人是个守法良民,但有时候不一定衣冠楚楚,还随时会到火车站、客运站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地方闲逛,也喜欢东瞧瞧西看看,还会和陌生人搭讪,某种程度上,很符合便衣警察盯梢对象特征。要是逗留时间长了,万一被他们盯梢上,一不小心我就可能被“冰冻”。

    他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而这样的执法行为会被公安局局长在全市推广,另一件事也便不足为怪了———在昆明市凉亭派出所出现“为狗服务”事件。

    11月22日,木女士丢失了私家车。后凉亭派出所通知她称,“车在派出所”。当她带着证明和身份证到派出所领车时,一女民警竟要她交2000元奖励费,“费用是用来奖励举报人的”。

    当木女士要求该民警出示相关规定时,女民警称“没有”,当木女士要求民警开收据,并要求当面感谢举报人时,对方既不开收据,也不让其见举报人。

    木女士因此拒交2000元。女民警竟然生气地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就算是在为‘狗’办事”。

    揭盖子,让警方消极还是积极?

    当传统行政思维和执法理念,遇见了伍皓这样“不捂盖子,却揭盖子”的宣传官员时,昆明就变成了新闻的多发地带。

    伍皓,历任新华社西藏分社记者、拉萨记者站站长、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2008年12月,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从正式任命到如今刚好一年时间。这一年是云南省在宣传方面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的一年。

    这一年,云南省成为全国率先将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入干部问责。也是第一个建立媒体舆论监督立项督察制度的省,即对媒体的监督报导,宣传部门要进行立项督察,并必须解决问题后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反馈。

    云南省也是第一个对舆论监督进行立法的省,通过地方立法充分地保护和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

    该省还提出了“负责任媒体”建设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包括对媒体的责任编辑都进行了轮训,记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的媒体,还征集百名媒体的义务监督员等等。

    在宣传方面,该省首推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开设了第一家政府微博,通过微博在第一时间公开发表事件进展消息。

    ……

    这些举措都和伍皓有关。

    伍皓在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时代,大量“公民记者”的出现,给新闻的传播增加了多样性和复杂性,如果政府继续以往的拖延、观望与屏蔽态度,将容易引起公众舆论的误判。因此,政府应尊重网民知情权,快速、真实、全面对社会公开信息。

    “以前碰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可能很多地方会采取捂的态度。”伍皓说。

    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科科长李云峰透露,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后,昆明警方要求基层单位必须向上如实汇报重大事件的案情,以免昆明市公安局误判;其次,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昆明市公安局宣传科,宣传科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件的发布进行判断。

    一位昆明市警员私下与记者交流时说,今年,信息公开、舆论监督所引发的几起事件,让一部分人产生消极情绪,“因为多干可能会产生更多问题”,但另一部分人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增加了证据意识。

    舆论获胜背后的博弈

    总体观之,今年舆论在昆明的几起重大事件中大获全胜,但背后的博弈鲜为人知。

    2009年8月中旬,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调查组以文件形式,建议对三家参与报道“小学生卖淫案”的市场报进行处罚。

    伍皓也因在“猫眼看人”栏目上实名发帖,披露昆明警方在“小学生卖淫案”中有工作瑕疵,被“谈话提醒”,理由是“在把握宣传方向、舆论导向方面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按照惯例,媒体如有失实报道,一般都是由宣传部门出面处理,而此次云南省纪委、监察部门以文件形式,对媒体的处理和宣传部门领导的处理给出明确意见,实属少见。

    文件称,调查组已查明,“小学生卖淫案”涉及的王家桥派出所,确实存在利用强制性病检查与医院合作实现“收费与返还”的情况,还有对抓捕卖淫嫖娼罚款有提成奖励等情况。

    但该文件对昆明警方的处理建议为: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应承担主要责任”,当天值班领导刑侦中队队长王云晖“应承担重要责任”。处罚不再涉及更高级别的官员。

    其实,在“小学生卖淫案”中,媒体和警方都受了“蒙骗”,媒体因获得刘仕华为两个女儿伪造的“处女检验报告”而报道失实,但警方同样错抓了少女。

    但最后媒体为此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警方,因此,有评论认为如此处罚的原因是,“警方伤害的是普通老百姓,而媒体伤害的却是力量强大的警方”。云南司法界不少人对此结果表示支持,因为“媒体已经损害了云南司法系统的形象”。

    只要伍皓等云南、昆明的当政者仍在,只要他们各自所代表的理念仍在,这种博弈仍将继续。2010年的昆明仍将值得媒体、舆论的期待。在避免发生“媒体审判”、“舆论杀人”的情况下,媒体、舆论仍然大有可为。

    采写:本报记者 鲍小东

    昆明公共事件月表

    2009年2月·躲猫猫

    ◆12日 李荞明死亡。当晚11时通报死因为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头部受撞击受伤。

    ◆19日 云南省委宣传部征集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真相。

    ◆27日 云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李荞明遭殴打死亡。

    3月·小学生卖淫案

    ◆16日 昆明两名六年级学生和父母以及叔叔“嫖客”被警方带走。次日获集体释放。

    6月

    ◆3日 昆明市公安局称小学生卖淫案不成立,王家桥派出所6名警察被停职,所长聂天杰行政记过处分。

    ◆9日 昆明警方认定刘仕华有意策划、暴力抗法,真正的卖淫者是其大女儿陈艳(化名),刘故意制造假证据,以其他两个女儿来误导警方。

    7月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透露,将发起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8日 伍皓在凯迪社区发帖,曝出云南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曾直斥公安机关在“小学生卖淫案”中的9大过错。

    8月·螺蛳湾商业市场搬迁

    ◆昆明市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关闭螺蛳湾商业市场,并在年内完成市场整体搬迁工作。

    ◆15日 螺蛳湾商业市场搬迁召开了搬迁关闭市场听证会,但商户们并不知道8名经营户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10月·立法保护采访权

    ◆30日 昆明市人大通过《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干扰、阻碍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将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责。此举标志着昆明立法保护正常采访权。

    11月

    ◆21日 螺蛳湾市场及云纺商业区100余名不愿搬迁的商户聚集散发传单,事件发展成冲突。现场民警带走24人。

    12月·纸币开手铐事件

    ◆12日 昆明警方公布:小南派出所候问室内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自缢身亡。

    ◆16日 昆明公布了6段监控摄像,记录了邢鲲在候问室内打开手铐、拿出藏匿的鞋带,走到监控盲区,而后鞋带断裂致其坠落等过程。昆明市检察院通报确定,警方无刑讯逼供行为,邢鲲乃自缢身亡。

    ◆18日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小学生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张安芬、刘仕华犯容留卖淫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9日 昆明警方召集记者,试验证实纸币能打开手铐,单根鞋带可以吊起成年男子。http://gcontent.nddaily.com/d/fb/dfb84a11f431c624/Blog/772/50e55b.html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12/30/node_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