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培:中国的私有化浪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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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培:中国的私有化浪潮22007年08月30日 星期四 11:24

这样,“必须把国有企业全部私有化”的主张表面上好象是根据“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的判断提出的,实际上全盘私有化的主张却又反过来大大恶化了现有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由于“冰棍论”、“烂苹果论”促成了国有企业全盘私有化的主张,“冰棍论”、“烂苹果论”本身就成了将国有企业变成“冰棍”和“烂苹果”的主要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因素也在起着将国有企业变成“冰棍”和“烂苹果”的作用,它们使现存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恶劣,继续不断亏损,但是这些因素中没有一个产生于国有企业的公有性质,有一些因素反而是由私有化的经济政策导向造成的。左大培的《不许再卖》一书的第15章第2节对此作了深入的讨论。

在上述因素中,有两个重要原因造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劣和严重亏损:一个是在“改革”旗号掩护下的管理层经营腐败,另一个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在法律上不能解雇,而私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又根本不顾及员工的福利。

除了产生“冰棍效应”的这两个原因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原因也使当时存在的国有企业严重亏损。这些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市场经济中企业通常会发生亏损,而长期不关闭亏损的国有企业就会造成很高的企业亏损百分比;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的另一类原因就是虐待国有企业的政策。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的比例高于60%,但是这不能证明中国国有企业没有效率。除了多年担负过高的税率这样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外,造成当时大部分国有企业亏损的主要因素,其实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很自然的因素,这个因素与企业的所有制没有任何关系。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环境千变万化,突然的宏观经济冲击、行业特有的问题以及经营者的一时失误都在所难免。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常常会由于这些偶然的冲击而陷入严重的亏损以致倒闭。2005年发表的一份全国工商联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非国有的所谓“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不到3年,民营企业有60%在5年内破产,有85%在10年内消亡。这些“民营企业”的倒闭当然是因为它们不再能盈利,而这些不盈利的企业如果还经营下去的话,当然就会成为名符其实的“冰棍”和“烂苹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企业”也一样会成为“冰棍”和“烂苹果”。

从这个角度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60%多的国有企业亏损其实很正常,因为到那时为止,十多年中几乎没有再兴办任何新的国有企业,几十年中也没有关闭过多少国有企业,那时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运营了20年以上,而20年前开办的国有企业也几乎百分之百存在到了那个时候。按中国“民营企业”的倒闭率,20世纪90年代中期存在的那些国有企业中应当有90%已经因为无法扭亏为盈而倒闭,它们当时还存在只是因为在那之前基本不关闭国有企业。那时国有企业只有60%多亏损这一点,只能说是证明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比私营企业有效率。如果非要用“冰棍”和“烂苹果”来比喻的话,应当说国有企业成为“冰棍”和“烂苹果”的概率比私营企业要小得多。

造成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亏损比例高的最后一个原因,是20多年来的经济政策系统性地虐待大多数国有企业。这种错误的经济政策表现于在20多年中一贯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而这种对国有企业竭泽而渔的政策,又集中体现在超比例地向国有企业收税上。诸如此类的经济政策一直在加重国有企业的负担,从而加剧了国有企业的困境,它对国有企业的困境也要承担重要责任。

左大培在《不许再卖》一书中系统地论述了上述因素。这些论述说明,将国有企业说成是“冰棍”和“烂苹果”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有些人相信这种说法,是出于非理性的直觉和对某些现象的错误概括;而那些在中国鼓吹私有化的人宣扬这种论调,则是为以全面私有化消灭国有企业作舆论准备。

   第三节   五花八门的私有化行动

         在对公有企业实行完全的私有化“改制”这个基本方针指导下,中国最近十几年充斥着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企业私有化“改制”行为。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口讲“发展是硬道理”,却将私有化的企业改制当成了自己的中心工作;就是在规划当地的经济发展战略时,也往往是巧立名目,以改革、发展之名,行瓦解、摧毁公有制经济之实。

        就发展经济来说,由于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中的“低信任度”,中国在发展现代的工业化经济上碰到了极大的困难。对并非自己亲属的人不真诚、不信任、不自愿进行有组织的合作,使中国的私营部门无法集聚足够的资金和技术人才来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更无法建立和经营需要大量资金和管理人才的巨型企业。中国的传统私有制越发达,发展现代工业化经济的这些障碍反倒显得越严重。正是为了避开人际信任度低这样的社会文化和伦理习俗的障碍,中国才需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以政府的力量集聚技术人才和资金,研究、开发、学习和采用先进技术,建立和经营大企业。(左大培:《不许再卖》,第16章)

        但是中国的私有化鼓吹者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发展经济变成了他们摧毁公有制企业的借口。在完全私有化的“企业改制”这个基本方针指导下,他们打起“发展经济”的旗号,以种种鼓吹私有化的舆论作掩护,实行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私有化“企业改制”:

——他们鼓吹“淡化所有制观念,强化发展意识”,只把私营经济、引进外资作为发展经济的“生长点”,而把国有企业当“包袱”甩掉“卖”光,把城乡集体企业私有化;

——他们借口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化公为私,发展私营经济;

——他们利用权力,权钱结合,纵容甚至鼓励管理层收购,实行所谓的MBO,或暗转公有资产建立私营企业;

——他们逃避中央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先作后说”、“做了再说”、“做了不说”,“不宣传,多批次地卖,退,静悄悄”、造成既成事实的欺骗手段,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

——他们制造“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最高的地区最先进,国有经济比重高的地区最落后”的舆论,鼓吹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学习就要“提高民营经济的比重”,从而尽快地将公有企业私有化;“私有化的程度不同,效果就不同”,推动各地区之间开展私有化的竞赛。

这样舆论与行动相互配合地推进私有化,结果是大大减少了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企业的比重,削弱了二者的主体地位。

在这样一种绕着弯子逐渐推进私有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极具中国特色的私有化方式。在最近十几年中,按这些方式进行的所谓“企业改制”绝大多数都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私有化,而且是只让极少数人或资本巨头掌控企业的“权贵私有化”。这种“企业改制”给公有财产和职工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而按这些方式进行的“企业改制”都服务于贯彻一个基本方针,即要对公有制企业系统地进行完全的私有化“改制”。

        所有这些做法,都不仅严重损害了公有制经济和公有企业,损害了原公有企业职工的利益,而且还直接增强了新生私营企业主的经济实力,靠直接掠夺公有经济而养肥私营经济,不仅严重地扩大了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差距,而且破坏了起码的公平准则。

 

 

 

 

                             第四节   愈演愈烈的公有企业私有化之风

 

 

 

        在对公有企业实行完全的私有化“改制”这个基本方针指导下,使用上述各种五花八门的私有化企业“改制”手法,中国最近十多年中刮起了不断升级、愈演愈烈的侵吞国有资产、出卖国有企业之风。

        到目前(2007年)为止,还没有权威性的统计资料系统地说明中国的私有化进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只能根据自己听到的各方面的片断反映,来大致地估计中国的私有化的实际进展。

从统计数字上看,20世纪90年代初一度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主力的农村的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尚未倒闭的企业差不多都已经完成了私有化,尚能经营并且仍然保留了公有性质的原农村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寥寥无几。

普遍的估计是,属于县以下行政单位的国有企业也已经所剩无几。原来属于县以下行政单位的国有企业不是已经倒闭,就是完成了私有化。许多人都估计,尚未倒闭的原来的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也大多已经完成了“企业改制”,至于这种改制究竟将私有化进行到了什么程度,还是一个很难搞清楚的问题。

许多中央直属的国有企业实行了部分或整体的“股份制改造”并股票上市,这按西方国家的标准也是实行了部分的私有化。除此之外,中央直属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还没有实行私有化。但是,在2005年前后,中国的几个主要的国有银行相继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并引进了“外国战略投资者”。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这无疑也是部分地实行了私有化。

原中央直属、省属和市属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大型或中型的国有企业。因此,大致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尚未关闭的原小型国有企业可能基本上都被私有化了,而大型和中型的国有企业中还有

白重恩等人提供了一套有关国有工业企业私有化情况的统计数据(白重恩等,2006)。他们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工业企业数据库,时间跨度为1998至2003年。该数据库涵盖了全部国有企业和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每年的企业数目在16万家至19万家不等。那些在1998—2003年都有数据的企业共有61163家。白重恩等人把实收资本百分之百属于国有资本(国家资本金和国有法人资本金)的企业定义为国有企业。按照这个定义,那61163家企业中有17126家在1998年是国有企业。

白重恩等人认为这17126家企业中有1630家企业填报的实收资本数据可能有错误,因而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剔除了这些企业。在剩下的15496个1998年的国有企业中,有12630家(占81.5%)企业直到2003年都一直保持着百分之百的国有资本,而其它的2866家企业则在此期间实行了一定程度的私有化改制。

根据白重恩等人的分析,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改制国有企业占1998年国有企业的比例排序,改制比例最高的三个省份依次是江苏(45.44%)、山东(31.38%)和四川(31.16%),而改制比例最少的三个省份依次是天津(4.23%)、贵州(5.36%)和西藏(7.14%)。按各行业改制国有企业占1998年国有企业比例排列,改制比例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是制药业(43.63%)、饮料加工业(36.00%)和化学纤维制造业(35.00%),而改制比例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是其它采矿业(0.00%)、烟草加工业(3.95%)、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97%)。

2003年以后中国还在实行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因此白重恩等人提供的上述数字当然不会是至今为止国有工业企业私有化改制的全部状况。中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制的情况到底如何,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待我们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

相当大的一部分尚没有完成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