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还有“品德高尚”的贪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02:02
难道还有“品德高尚”的贪官? 熊培云

      不久前,重庆渝安某公司职员张先生在菜市场买菜被小偷偷走了钱包,里面装有5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驾驶证。被偷后张先生没有报案,而花40元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想到,几天后小偷悄悄把他丢失的身份证、驾驶证包装得整整齐齐,放在了他的家门口。(《重庆晨报》)
  
      幸福来得很突然。张先生便在网上发了一个礼赞小偷的帖子。在这个题为“谢谢你——小偷”的帖子里,张先生说:“我很感动,对你很敬佩。我要由衷地赞美你——你是一个好人,是一个有高尚情操和职业素养的人。”理由是,“丢的钱没超过我心理承受能力,并且,小偷还送回了我的证件,我想由衷地对他说声——谢谢。”就这样一偷一送,小偷成了“模范小偷”,失主变成了“知心大哥”,二位似乎相当和谐了。

  熟悉点心理学的人都知道,这种赞美或多或少是有些病态的,甚至有些自虐的倾向。

  原先我谈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时,只讲到在一定条件下,人质会爱上绑匪,没想到如今失主竟然也爱上小偷了,把偷了自己的小偷比做了“侠盗”。如此一来,侠盗不但偷走了失主的钱包,恐怕连失主的心也偷走了。

  最近发生的另一则新闻同样引起了我的注意。

  四川乐山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在1997年至2005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财物并为请托人牟取利益,数十次收受20余人送上贿赂共400多万元。不到8年时间,平均每年50余万元,每月4万余元,每天1000余元,着实“日进千金”。(《华西都市报》)有意思的是,这位副书记在受贿之余,每年还向组织上交一些贿款。截至案发,袁俊维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

  相关调查发现,袁俊维之所以上交部分贿赂款,理由有两个,一是觉得收到的有些钱靠不住,不放心;二是逢年过节给领导送东西走账不方便。如此说来,这些钱虽然上交了,其实还是袁俊维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在使用。明眼人都知道,袁俊维上交部分贿赂款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即牺牲自己的一小部分利益,借此降低腐败风险,掩盖更大的受贿行为。

  记得台湾作家李敖在牢里写过一首名为《只爱一点点》的打油诗:“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相信袁俊雄在心底也曾经为自己适可而止的贪污受贿而庆幸,而自叹高明。

  所谓“不贪那么多,只贪一点点。别人的贪污像海深,我的贪污浅……”有人说,袁俊雄将创新用到了腐败上。若不是有朝一日终于东窗事发,袁俊雄或许可以给天底下的腐败分子搞几场声情并茂的励志演讲。演讲的主题就是———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贪官?

  只可惜,天不遂其愿。关于这一点,显然他不如那位在重庆“人性化”偷窃的“模范小偷”那般幸运。区别就在于,小偷可能会让失主一时迷失,然而贪官却不可能瞒天过海,瞒过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