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 从“房不胜房”到“玩美女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51:10
内阁授权语文出版局取缔使用不规范国语的广告牌,这样的举措不是大马首开的先例。
中国就有一套《广告语言文字管理规定》负责把关,加强广告语言文字规范。
一则优美的广告词,可说是诗意盎然,勾起人们的审美情趣,进而产生奇妙的促销效果,例如音响器材广告用“不同凡响”来表达。而商家商号取得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也反映商家的语言修养,例如国内一些老字号品牌保济丸、德安堂等等。
近来中港台许多广告巧妙借用成语,翻新花样,例如推销房地产的广告用词是“房不胜房”,这类广告语言则引起了人们的担忧,担心传统成语文化被颠覆,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因此不得不对广告语言的应用加以规范。
几年前,台湾一家服装公司在上海打的内衣广告使用“玩美女人”这个广告词,结果被取缔,商家不服遂和当局对簿公堂。
诉讼双方一个把“玩美女人”念作“玩─美女人”,认为有玩弄女性的含义﹔一个则念作“玩美─女人”,视为“追求美好高尚生活的女人”之概念。
商家强调广告语言必须有趣,讲求创意,况且“玩美女人”并不低俗,其产生误解只是人们对文字理解的差异。而执法当局则认为广告不是做给自己看,而是面向社会,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其判断权并不在广告主。广告所造成的影响是一种客观事实,广告主自己对广告的理解不能强加于广告受众。
在大马引起争议的马来文广告语言,之前就有第三电视台的“sureheboh”这个字眼,在相关单位的提醒下,现在改了“jom heboh”。而目前被语文出版局列为不规范的则有大家耳熟能详的touch n go和mykad。
这类国语掺杂英语,或者国语逐渐被边缘化的现象是语文出版局和马来语文学者向来极之关注的问题。语文出版局会透过政府颁佈法令来捍卫纯正国语地位并不难理解,毕竟推动国语发展是语文出版局的重大使命。
类似“广告牌使用不纯正国语罚款1000令吉”的条例,也并非大马首创,既然要规范,犯错者固然要被罚,分别在于刑罚的差异而已。
广告界对罚款条例强烈反应,是因为担心当局为执法而执法,并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约束广告语言应用。语文出版局对此派了定心丸,表示会先规劝,罚款是最后行动。
推动使用纯正国语是需要一套系统,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综合管理,才能达到规范的目的。
语文出版局或文化部的纯正国语委员会不应该劈头就说要取缔、罚款;规范语言的应用,提升语文素质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当局采取高压手段来达到规范目的则有待商榷。
当局应该先提高广告从业人员,还有本身官员的语言文字素质;如果教育和培训工作没有先做好,语言文字知识不普及,企业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该如何提升?官员又如何鉴定何谓规范语言?
目前国内广告牌都必须先经过县市会的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因此把好审查这关,是杜绝不规范广告语言文字重要手段。语文出版局和文化部究竟有无与地方政府协调审查工作,进行多层审查程序?
语文出版局及文化部官员应该与广告业者先进行交流,针对一些细节和原则达致共识,毕竟语文的应用不是一成不变,会随时代和需求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