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本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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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本序言

看到这本小书译成了英文,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今人欢欣鼓舞的事情。这本书是在一九七0年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我在该大学哲学系以“发生认识论”为题所作的四篇讲演之后出版的。我衷心感谢沃尔夫·梅斯博士,他为本书的出版出了力,并为英语读者写了一个序言。

然而,以这种方式来建立这种与盎格鲁-撒克逊认识论学者们的重新接触使我感到的快乐并不是不掺杂着烦恼的:在英国和美国,在认识论哲学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哲学家们,都是从逻辑分析与语言分析出发,而不是从心理学分析出发的,而发生认识论关心的则是概念与运演在心理上的发展,也就是概念与运演的心理发生。所以在本序言中,我必须向英语读者们证明我们的认识论论文的这个基本倾向是正确的,这个倾向跟英美哲学家著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倾向是大不相同的。

我不是经验论者,因此,我竟一开始就求助于从洛克、休谟到斯宾塞这些古典经验论的创始人所创立的伟大传统,那看起来是会令人奇怪的。这些经验论者的意图是把对认识的分析放在研究认识的心理发展这个基础之上,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他们是开创了一条有成效的途径。可惜的是他们接受了思辨心理学,而他们本来应该做的倒是进行详细的实验;因此,他们的心理学,附带着还有他们的逻辑学,仍然是不恰当的。对经验作实验的(因而是“经验的”)研究,在我们看来是和以联想等等为依据的经验论解释相矛盾的。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说发生认识论本身是经验论创始人的工作的一种发展仍然是正确的;这也是我们之所以能够声称我们跟他们之间具有共同传统的理由。虽然美国人鲍德温的高度抽象的表述使他的著作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影响,但他的工作却表明他清楚地意识到对认识的发展作更深入的研究可能会引出的新结果。

我们认为关于认识的发展心理学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这个信念从下述事实得到了进一步的支持:所有科学,包括高度发展了的科学,都是以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为其特征的。例如在物理学中,最稳妥的理论也经常遭到被其它理论取而代之的威胁,后者只把前者部分地归并进去。即使是最精确的实验结果也经常会受到校正,使其更接近真理。虽然在逻辑学和数学的范围内已被承认的理论并未被后来的理论所否定,可是这些理论可能被放进新的或更广阔的相互关系中去,以致它们的意义有了改变或者变得更加丰富起来;而关于它们的论证也能够达到新的严密程度。简言之,任何一门科学都总还是不完善的,经常处于建构的过程之中。因此,很清楚,认识论的分析必然迟早会获得一种历史的或历史批判的高度和广度;科学史是对科学作哲学理解的不可缺少的工具。问题是历史是否包含了一个史前史。但是关于史前人类概念形成的文献是完全缺乏的,因为我们对史前人类的技术水平虽然有一些知识,我们却没有关于史前人类认识功能的充分补充资料。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出路,是向生物学家学习,他们求教于胚胎发生学以补充其贫乏的种族发生学知识的不足,在心理学方面,这就意味着去研究每一年龄儿童心理的个体发生情况。其次,即使人们把自己局限于所谓本来意义上的历史,但历史与心理发生还是会有某些有时并不是不重要的联系的。例如,象库恩那样一个有远见的科学史家就谈到了我们的研究工作,甚至还写了下面这样的话:“我之所以能想出对早已死去的学者们提问的方法,部分地要归功于我研究过皮亚杰对话着的儿童提问的方法”(《发生认识论研究报告》第二十五卷,第七一八页,一九七一年)。

第三,我们要说明,虽然研究认识论的哲学家们太经常地置心理发生问题于不顾,但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跟那些对他们自己那门科学的认识论感兴趣的科学家们建立联系。事实上,近代数学、物理学等的最有价值的认识论是由数学家、物理学家自己提出来的。使我们很受鼓舞的是研究这些科学的认识论的学者当中有许多人对于心理发生问题感到兴趣。例如,哥本哈根的尼尔斯·波尔研究所在它五十周年时举行了一个关于统计性因果关系的学术报告会,除了纯物理学家的论文以外,还有两篇逻辑学论文和四篇(在总共十二篇论文当中)是关于偶然性、概率、因果关系等概念的心理发展的报告:我们看到在物理学家与心理学家之间进行着和我们的发生认识论年会一样的讨论。另外一个令人感兴趣的标志是麻萨诸塞州洛威尔技术学院的物理学家A.I.米勒的一个研究报告,它包括了范围广阔的题目,并且宣称“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一九一三年到一九二七年的量子力学方面的发展都是属于结构主义的研究”。同样,在对米斯纳和惠勒的几何动力学的一个研究报告里,物理学家加西亚问道:这些工作是指向动力学的几何学化呢,还是相反地指向客体空间的物理学化呢?或者说,这两者是不是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区别,而仅仅是相辅相成的呢?他作出结论说:“这种区别只有根据对基本方程里出现的概念的起源所进行的发生学研究结果去理解时,才能具有恰当的意义”(《发生认识论研究报告》第二十六卷,第一八八页,一九七一年)。无可否认,这不过是一些确定的迹象,但是这些迹象却指明了:当各门不同学科之间人们日益感觉到的那些现在还不存在的跨专业关系一旦建立起来时发生认识论所将起的作用。

总的说来,我们想说:对认识的心理发生的研究是进行认识论分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这种研究教导我们:认知的结构既不是在客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为这些客体总是被同化到那些超越于客体之上的逻辑数学框架中去;也不是在必须不断地进行重新组织的主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此,认识的获得必须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连结起来的理论来说明,也就是说,每一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不那么初級的(或较复杂的)结构。因此,逻辑数学运演最后就跟行动的一般调节(联合、排列顺序、对应等等)联系起来,分析到最后,就跟生物的自我调节系统联系起来;但是生物自我调节系统并不是预先就包含着所有那些建构物,而仅仅是这些建构物的起点。

J.皮亚杰

引言

我高兴地趁写这本发生认识论小书的机会,觉得有必要给这样一个重要的看法以更为显著的地位,这个看法虽然已由我自己和我的同事们在这个领域里的工作得到证实,但是还大少受到注意,即: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并且这些结构还通过把它们结合到更大的范围之中(即使仅仅把它们放在一个可能性的系统之内)而使它们丰富起来。换言之,所有认识都包含有新东西的加工制作的一面,而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就是使这一新材料的创造和下述的双重性事实符合一致,即在形式水平上,新项目一经加工制作出来就立即被必然的关系连结起来;在现实水平上,新项目,而且仅仅是新项目,才使客观性成为可能。

非预成结构的建构所产生的问题公认为不是一个新近才提出来的问题,虽然大多数认识论学者提出的看法仍然不是先验论的(实际上目前在某些情况下已回到了天赋论)就是经验论的,认为认识从属于预先存在于主体或客体中的一些形式。所有的辩证观点都强调新异性概念,并力图用由正题和反题的相互作用而不断地发展出来的“新的合题”来加以说明。科学思想史不可避免地提出视界的改变问题,甚至还提出了“范型”的“变革”问题(库恩);例如,布隆施维克就提出了一个关于推理本质上是动态的认识论。在较为专门的心理学领域内鲍德温的“发生逻辑学”对认识结构的建构提出了深刻的见解。还可以引证诸如此类的一些其它尝试。

我们之所以关心这个问题是怀有双重意图的:(1)建立一个可以提供经验验证的方法;(2)追溯认识本身的起源;传统的认识论只顾到高级水平的认识,换言之,即只顾到认识的某些最后结果。因此,发生认识论的目的就在于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从最低级形式的认识开始,并追踪这种认识向以后各个水平的发展情况,一直追踪到科学思维并包括科学思维。虽然这种分析本质上包含有心理学实验的成分,但也一定不要把它跟纯粹心理学的研究混同起来。心理学家本身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受骗:在美国心理学会送给我的一个奖状中有这样一段重要的话:“他使用坚定地依赖经验事实的手法研究了一些迄今还是纯哲学的问题,使认识论成为一门与哲学分开、与所有人类科学都有关系的科学”,当然在这些人类科学中没有忘掉生物学。换言之,这个美国学会承认我们的研究包含有心理学的方面——但正如这段话所说的那样,这方面是作为一种副产品出现的;它同时承认我们的研究目的在本质上是认识论的。

正如“发生认识论”这个名词本身所表明的那样,我们认为有必要研究认识的起源;但是在这里我们从一开始就必须消除一种可能的误解,这种误解如果导致把关于起源的研究跟认识的不断建构的其它阶段对立起来则将是严重的。相反,从研究起源引出来的重要教训是:从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开端。换言之,我们或者必须说,每一件事情,包括现代科学最新理论的建立在内,都有一个起源的问题,或者必须说这样一些起源是无限地往回延伸的,因为一些最原始的阶段本身也总是以多少属于机体发生的一些阶段为其先导的,如此等等。所以,坚持需要一个发生学的探讨,并不意味着我们给予这个或那个被认为是绝对起点的阶段以一种特权地位:这倒不如说是注意到存在着一个未经清楚界定的建构,并强调我们要了解这种建构的原因和机制就必须了解它的所有的或至少是尽可能多的阶段。如果我们已经集中注意于认识在儿童心理学和生物学方面的开端,这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它们有几乎是绝对的重要性,而仅仅是因为总的说来它们没有受到认识论学者们的注意。

因此,认识的所有其它的科学来源仍然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想要着重提出的发生认识论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它的跨专业性质。但是一般说来,发生认识论的特有问题是认识的成长问题:从一种不充分的、比较贫乏的认识向在深度、广度上都较为丰富的认识的过渡。而科学是一直在发展着的;所以,它的现状绝对不是固定不变的——虽然在这一点上过去曾有过幻想,例子是伽利略的反对者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或某些现代物理学家所接受的牛顿主义。广义的发生学问题包括所有科学认识的进展问题,并且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事实问题(在某一特定阶段上的认识水平问题,和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过渡问题),另一方面是认识的有效性问题(用进步或退步来评价认识问题,认识的形式结构问题)。所以很清楚,发生认识论的任何研究,不论它所涉及的是儿童某一方面的认识(数、速度、物理、因果性等)的发展,还是科学思想的一些相应分枝中某一分枝的某种演变,都以所研究的科学认识论中的专家们的合作为先决条件,即以心理学家、科学史家、逻辑学家、数学家、控制论专家、语言学家等的合作为先决条件。集体合作的方法已经是我们这个研究中心——日内瓦国际发生认识论中心所遵循的一种方法。所以这本书在许多方面都是一本集体著作。

然而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去追溯这个中心的历史,甚至也不是去详细总结这个中心已出版的《发生认识论研究报告》。在这些《研究报告》中可以找到已经完成的研究结果,以及每年学术讨论会中所举行的、并与目前正在继续进行的研究有关的讨论的报导。我们这里的目的仅仅是将发生认识论的一些总的趋势抽取出来,并提出那些证明这些趋向的主要事实。所以这个工作的计划是很简单的:首先是分析心理发生的资料,其次是分析这些资料的生物学前提,最后是考查古典的认识论问题。对这个计划也还必须作一些说明,因为这三章中的头两章可能从表面上看来是不必要的。

我们时常用心理学术语来描述认识的心理发生的一些特点(本书第一章)。然而认识论学者们很少去读心理学的研究报告,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心理学研究并不特别与他们感兴趣的问题发生关联。所以在我们的论述中我们只集中叙述那些有认识论意义的事实:所以这部分他说是一种新的办法,特别是当它论及大量未发表的有关因果性的研究报告时是如此。至于认识的生物学根源(本书第二章),自从《生物学与认识》(伽利玛德出版,一九六七年)问世之后,我们几乎没有改变我们的观点,但既然我们能够在这里用不到二十页的篇幅来概述这本四百三十页的书的内容,我们就希望读者原谅我们在这里再一次提到认识在有机体方面的起源——为了证明发生认识论对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所作出的解释是正确的,这是必须要提到的。

总之,这本书的内容是叙述一种认识论理论,这种认识论是自然主义的但又不是实证主义的;这种认识论引起我们对主体活动的注意但又不流于唯心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地以客体作为自己的依据,把客体看作一个极限(因此客体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但我们永远也不能完全达到它);这种认识论首先是把认识看作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正是发生认识论的这后一个方面引起了最多的问题,也就是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作出适当的叙述和充分的讨论。

作者

一九七0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