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兆:请相信网民辨别是非的能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3:15:20
石兆:请相信网民辨别是非的能力http://view.QQ.com  2009年12月22日06:46   国际在线  石兆  我要评论(33)

现在的新闻传播、新闻事件有了许多与以前不同的形态,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网络展现出的互动性与新闻爆料的便捷,使新闻报道开始更多地从网络中汲取素材与民意。而搜索引擎的功用,更让信息的先后排名成为商业价值。在现代社会里,信息既是优势又是财富,控制了信息的传播与导向,其商业价值自不待言。

12月20日,央视以“网络黑社会操控舆论,五万元左右法院判决”为内容,揭秘了“网络打手”现象,其中提到了在商业竞争的过程中,最开始是网络公司利用互联网引导舆论,以便达到增加自己企业美誉度或打击对手的目的,等到这几年网络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多的传统企业也加入这个行列。从去年的“康师傅矿物质水水源门”事件,到今年的“王老吉添加剂”事件,背后都有网络公关公司的身影。

不但如此,甚至有网络公关公司扬言,在五万元价位下可以形成所谓的“民意”以影响司法判决。由此,这种状态下的网络公司及其背后储备的大量专干“回帖”、“发帖”等事宜的“水军”被称为“网络黑社会”。其实,最近这种产业链被曝光的情况很多,包括手机黄网、网络色情低俗内容等,几乎成了一个流行词汇。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这种以网络舆论为生的公司确实存在,并且其发帖数量之庞大、扫荡的论坛之多都有据可查。或许人们会想,到底什么是可供信任的信息资源?人们从网络上接收的信息,是否只是一种误导,自己是否在被利用?

但说这些网络方面的营销手段是“网络黑社会”,有些言过其实。如果在商品销售领域中使用这种手段,与传统形态的广告所要求的效果并无二致。而利用网络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法,确实有一些所谓“黑社会”的雏形,至少那种暗地里打黑枪,然后迅速渲染、放大的做法,有此嫌疑。但其程度上是否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应该说还是有差距的。不正当竞争是商业上的事,与刑法上的“黑社会组织犯罪”不是一回事。

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进入的门槛低,任何言论都有发表的空间。但也正因如此,在可信度上一直是成问题的。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即使某些言论在某个时间点上大量涌现,也难以成为真正的公共事件。而网民的素质也并非那么低,经过几次事件后,这种手段就未必能起到那种想象中的效果了。

值得重视的,是报道中提到的以网络舆论影响法院判决。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定性,不但确实有“黑社会”的嫌疑,而且会造成舆论干预司法的印象。但就目前为止,网络上的公共事件虽多,并没有任何人可以举例证明这一点。更多情况下,网络对很多案件的披露与自发的调查,倒是成为了司法公正以及社会公正的良好助推剂。

名之为“网络黑社会”并非捕风捉影,但也不能说是已然成形,更多的是防患于未然的担忧所致。实际上,这只是网络发展的阶段性产品,如果确实有违反法律的,依法严惩即可,而不能因噎废食,以表面正当的名义,过多管束网络舆论的正常发展。既然我们承认“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就要相信网民的辨别是非的能力。网民并非另一个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当中的公民。

[责任编辑:yanweiliu]

热门评论 评论加载中....
腾讯网友 凌霜 7小时前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网络同样如此,把网络的瑕疵放大到黑社会这样骇人听闻的高度,一定是说惯了“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生活在蜜糖里”的人发现自己的谎言没人相信了而作出的气急败坏的表现。

回复反对[0]支持[186]
腾讯佛山市网友 半肥猫 11小时前

仔细想想,现在的传统媒体为什么要跟网络过不去呢?

回复反对[0]支持[158]
腾讯贵港市网友 幻想曲 9小时前

网民首先是自然人。在现实社会中他们往往都是以多重身份出现的;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一个网民的意见可能会以偏概全,但综合其他网民的补充,总能揭开重重迷雾。不少见网评也总能一针见血。

回复反对[0]支持[80]
腾讯网友 乐乐 8小时前

支持作者的观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有人想利用网络中“少数不法份子”的行为为由否定网络民意,我们也是明白的。

回复反对[0]支持[63]
腾讯运城市网友 非聪明人 11小时前

是不是因为网络触犯了传统媒体的利益啊,所以????????????

回复反对[0]支持[58]
腾讯柳州市网友 HappyEnd 4小时前

大家要想想中央电视台的性质,是官方的舆论传播工具,看来政府要加强舆论控制了!限制舆论自由了!过一段时间,网络实名制肯定也要跳出来了!意向是以扫黄等的名义先制造舆论,然后再出台规则去限制舆论,因为原因就是要合法、健康。

回复反对[0]支持[45]
腾讯赤峰市网友 江胡险恶 6小时前

如果语论权力金钱都能干扰法院判决,那一定是法律本身或者执法人有问题。

回复反对[0]支持[28]
腾讯蚌埠市网友 江南村氓 9小时前

确实有违反法律的,依法严惩即可,而不能因噎废食,以表面正当的名义,过多管束网络舆论的正常发展。既然我们承认“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就要相信网民的辨别是非的能力。网民并非另一个社会,而是现实社会当中的公民。
-----------此言甚是,但不知想严格控制网络舆论的“人们”以为然否???

回复反对[0]支持[24]
腾讯临沂市网友 蓝天白云 6小时前

所有的黑社会都是靠保护伞生存的。左右法院判决?法院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吗?

回复反对[0]支持[17]
腾讯蚌埠市网友 江南村氓 10小时前

这下有理由了,可以对网络言论进行严格管理控制了。

回复反对[0]支持[13]
最新评论 评论加载中....
腾讯手机腾讯网网友 君临天下○风 2分钟前

瞎说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手机腾讯网网友 追寻梦中的窈 2小时前

流量啊!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广州市网友 4小时前

买部收音机听就省事多了.哈.冲杯三鹿给*喝.

回复反对[0]支持[8]
腾讯广州市网友 天下任我行 5小时前

这遍文章写得好,有利的打击了那些网络不法分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你们在网上乱发几遍文章就能左右我们的,我建议大家要看事实说话,只要大新闻机构没有出新闻,网上有很多东西都是假的!在现在的发达的网络社会里要学会多看多听多思考,不能人云既云!!!!!!!!!!!!!!!!!!!!!!!!!!!!!!!!

回复反对[0]支持[2]
腾讯网友 魅舞ggyy 5小时前

但是网络舆论和监督始终是利大于弊

回复反对[0]支持[4]
腾讯网友 魅舞ggyy 5小时前

就是网络间谍嘛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常州市网友 立.正 5小时前

伟人曾言,事物两面分,自网络的存在开始,难道就都是正面的积极因素吗?肯定不是,但网络还是不是要飞速发展,相信一点,路总是要走的,弯路可能会有,但不是永远弯下去,修正中才能雕塑真实的事物。

回复反对[0]支持[2]
腾讯西安市网友 丙非乙甲 5小时前

有口皆碑,哈哈?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红河州网友 不能回家1 6小时前
西宁市 王二小 1

不让你说,嘿嘿。

宜昌市 田园 2

说了也白说,嘿嘿。

说了白说也要说,嘿嘿

回复反对[0]支持[10]
腾讯赣州市网友 异想天开 6小时前

就是借低俗整治我们大家的言论而已,说得是好像堂而皇之的理由,其实就是怕我们大家乱说话而已!汗颜!

回复反对[0]支持[9]
腾讯深圳市网友 7小时前

天地之间有杆秤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宜昌市网友 田园 8小时前
西宁市 王二小 1

不让你说,嘿嘿。

说了也白说,嘿嘿。

回复反对[0]支持[1]
腾讯网友 smiletears 8小时前

一语点醒梦中人,认识事物的新角度,不错!

回复反对[0]支持[1]
腾讯东莞市网友 ★Ken★ 8小时前

不如把网络集体封杀。只准看电视,。决对符合某些人的种益。

回复反对[0]支持[9]
腾讯网友 梦想,在路上. 8小时前
杭州市 雪狼世家 1

我每次看贴觉得没有意义的基本上都不回贴,但要回了就是说的实话。

问题是很多人个现在喜欢说假话,喜欢说些不负责任的话。网络暴力这是存在的,这是事实。但,这不能做为封住网名嘴的理由。

回复反对[0]支持[7]
腾讯昆明市网友 不能不想她 8小时前

因为网络言论自由已经触犯到很多“人”的利益,有些交易没有以前轻松。。

回复反对[0]支持[10]
腾讯杭州市网友 喜洋洋 9小时前

还有地域攻击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天津市网友 耶利米哀歌 9小时前

本来还想说别小看群众了……看到这两句对话后我知道我错了……

回复反对[0]支持[0]
腾讯辽阳市网友 9小时前

我们看的都很明白。不用多说。

回复反对[0]支持[2]
腾讯杭州市网友 雪狼世家 9小时前

我每次看贴觉得没有意义的基本上都不回贴,但要回了就是说的实话。

回复反对[0]支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