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道歉、集体担责怎成了屡试不爽的“免死”金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54:36
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沸沸扬扬的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在强大的公众质疑声中、终于“水落石出”了。上海有关部门的却存在违法执法之实,那么对于这样性质恶劣、执法部门诬陷栽赃,执法人员以权牟利,严重败坏党风的违法事件、把明明是严重违法甚至是犯法的事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却轻描淡写的说是“不正当”取证方式,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大有想把‘钓鱼’事件,用政府集体担责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欲盖弥彰之嫌。


   还原“钓鱼执法”过程、原本就是一种利用政府职能,动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而进行的违法过程。就其事件本身来说;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已经超越了合法的执法范围,已经演变成了栽赃陷害,抢劫的犯罪行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没有看到对钓头、钓钩,的追究之意、更没有看到对放线的部门和人员有什么问责之果,而是用政府的名义,集体承揽了“钓鱼执法”责任,彰显了权力的特殊性,而忽略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必要性。上海方面无非是在向公众表明,“钓鱼执法”的错误不在于哪个部门或哪个人、而是政府用错了职能、既然政府出面认错了,相信没有哪个人再敢与政府较真。


   集体担责是近时期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生事物,已经成为坑害国家,败坏党风,欺骗民众和保全自己的一种手段,之所以有些人总是喜好用政府或集体的名义出面澄清是非、就是尝到了甜头,自古就有法不责众之说。因此才躲过了一次次自己的问责,逃过了一个又一个之劫,成为屡试不爽的“免死”金牌。


  集体担责并不是政府的公信力有什么真正的提升,而是面对公众压力而抛出的一柄“撒手锏”就是腐败的一种变化和延伸,因此不能什么事只要集体担责了,就可以下不为例。如果国家在立法上,对集体担责有着强有力的惩处措施,也不仿来个“集体下岗”那样还会有集体担责的优越性吗?相信到时候肯定会有人不愿意把自己牵扯到集体里,那样事情就真的好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