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开征“物业税” 曾让经济大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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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开征“物业税”  曾让经济大崩溃 (2009-12-17 16:15:25)_肖宾_新浪博客 标签:财经  分类:财经新闻  任我纵横

   最近关于物业税的呼声、议论甚嚣尘上,纠缠于各自的利益,各个人群就该税种已经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翻翻历史书,其实关于此税种,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汉武帝就开征过类似的税种,结果是汉朝经济大崩溃,中产阶级悉数被抄。

 

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王朝启动“算缗”,按现在的话语来看,就是全面征收财产税、物业税。
汉武帝在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曾经“初算商车”。即对商人所拥有的车辆征税。这次来更狠的了,此次税改的涉及范围比算商车要大得多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一、汉王朝所有商人都有参加此次税改的光荣义务,其他虽没有正式商人身份而从事商业以谋取利润者,都要根据资产多少编造名册,呈交官府,作为征税的依据;
二、汉王朝的手工业者也一直具有极高的爱国热情,对本次税改也积极响应,要求参加,特予核准;
三、对各类商人,以及虽没有正式商人身份而从事商业以谋取利润者,税额为“率缗钱二千而算一”,即每二千钱纳税一算(一百二十钱),

即按照6%的税率,对上述人等的财产征收财产税;
四、对手工业者即“诸作有租及铸”,税率为商人的一半,“率缗钱四千算一”,即按照3%的税率,对手工业人等的财产征收财产税;
五、重新明确《车船使用税管理办法》,轺车的征税办法是:凡不属于国家官吏、三老、北边骑士而拥有的轺车,皆令出一算,商贾所有的轺
车则为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六、为严肃法纪,保证国家税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对那些抗拒不交或隐匿财产,偷漏税款的商贾,罚以戍边一岁,没收全部资产;并且奖励百姓告发违法商贾,“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即被告发人财产的50%,将被作为对告发人的奖励。


从现代财税角度来看,此次税改等于对商业、手工业从业者直接征收财产税,明确了车船使用税收费办法。要知道这些商人在此次税改前,已经缴纳了人头税等税费,这回好,财产的6%,皇帝一句话,没了!

这种税轮到自己头上,那肯定有人不甘心啊,财产税是以你所有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那我没财产,你不就收不到了,呵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诸多商人纷纷开始转移自己的财产,把财产藏匿起来,或者直接转移到非商业亲属那里。
税收部门对这些商人的不合作态度,也颇无奈,“他非不承认这花园是自己的,非说是自己租大表哥家的,你有什么办法?”这种隐匿财产的做法终于把汉武帝惹毛了!


五年后,元鼎三年,也就是公元前114年,汉武帝又下令“告缗”,由杨可主管其事,“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乍一看,从此次命令的内容上看,主要精神在“算缗”的时候已经都公布了,“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嘛,好像是老调重弹而已。其实不然,此次又重新强调一遍,就已经表达了汉武帝政府要严打偷漏税行为的决心,与上次不同,此次发布“告缗令”时还指定了具体的负责人,确定无疑的进入了实际操作阶

段。
 这一告缗,“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这是什么概念?中等收入以上的家庭基本上全被人揭发、被税务部门抄家了!


 
 算下自己的年收入,达到中等收入了没?要是超过了,那你很危险了,放在汉武帝这会,你已经有可能被看作超过了中等收入,你家很可能已经被人揭发了,你将被“罚以戍边一岁,没收全部资产”,你的温暖小窝没了,彻底被汉武帝及其团伙砸掉了,而且你还是以偷税分子的身份被人惩处的。别以为你能逃掉,汉武帝“挑动群众斗群众”,到处都是盯着你财产的眼睛,告倒你,你家的一半银子就是他的!全天下都是眼

睛,盯着你那一点赖以安家立命、辛苦攒下的银子,你无处可逃!全天下中产被一网打尽,“大抵皆遇告”。
 汉帝国开疆拓土、汉武帝巡游四海、跃马北边,而你家破人亡。
  (摘自《千年财经》一书  2009年  长安出版社)

 

从历史案例看,汉代此次征收虽然明确了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对象,好象是对富裕人群、高收入群体动手,但实际的结果是“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政策制订的时候,和操作的时候是有所脱离的。
另一个问题是,在操作中,总会出现偷税的情况,怎么处理?不处理,偷税的人越来越多;处理,怎么处理有效?全国的房产明晰一遍,其中发生所有权转移,你管还是不管,怎么管?开征物业税必定要经历此关。

 在财政开支不尽公开、税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大背景下,开征物业税,话好说,事难办。
需要提示的是,物业税对纳税人群的直接税负痛感,那是相当重的。决策者对此税种,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