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市民房子遭强拆 拆迁办称不小心碰倒(燕赵都市报 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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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民房子遭强拆 拆迁办称不小心碰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09:22   长城网

房子被碰成这样

剩下的两间危房
在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之前,张家口市退休女市民温春梅的房子,被不明人士砸坏了门窗,派出所在查看现场后要求温春梅去所里作笔录,谁知等温春梅从派出所回来后一看,这次房子竟然倒塌了一半,所有的家具都被埋了进去,而剩下的两间也变成了危房。而当地拆迁办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11月23日,这样的场景和解释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戏剧性的上演。
门窗被砸赶紧报警
据温春梅介绍,她是张家口市塑料厂的退休职工,并且和丈夫离异后仅靠700元的退休金,供奉正在中央美院上大学的女儿和自己清贫的生活。
2009年,温春梅所在的棚户区开始了拆迁工作,由于和拆迁办始终没有达成最终的一直意见,拆迁协议一直没有正式签定,房产证一直在温春梅手里。
谁知正在协商的过程中,11月23日早上,温春梅出门回家发现门窗玻璃被砸烂,随之报警,新华街派出所赶到现场查看取证后,要温春梅去派出所作笔录。
笔录回来后房子竟然倒塌了
令温春梅想不到的是,一个小时后她从派出所回来后一看,房子竟然在这段时间倒塌了,她的家具、床被、衣服、电视、洗衣机等全被埋了进去,而没有倒塌的两间也变成了危房。
无奈温春梅只好再次报警,新华街派出所接警调查后告知她,房子是拆迁办在清理周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的,赔偿问题请和拆迁办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去走法律程序。
12月15日,记者在温春梅倒塌的房子现场看到,她的房子已经倒塌了一半,剩下的两间也岌岌可危,从碎砖烂瓦的缝隙中,能清楚的看到被埋在下面的洗衣机等物品。
“剩下两间危房随时都可能倒,窗户也坏了,这几天没有家了,只能住在年老的父母家,由于没人照看,现在危房中的床被等物品也丢失了,根本没人管”,温春梅说,从事发到现在,她向派出所、办事处、桥西区有关部门反映了多次,可一直没有得到一个说法。
房子是不小心碰倒的
12月15日,针对此事,新华街派出所表示,经过调查,拆迁办承认,房子是他们在清理周边垃圾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倒了,办案民警表示,不小心碰倒房子并不是故意损坏,所以不能立案,赔偿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了。
同日,张家口市桥西区通顺街拆迁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房子确实不是故意拆的,而是雇佣大型钩机在清理垃圾时操作不当,不小心把房子碰倒了,目前,桥西区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谁相信房子能被碰成碎砖烂瓦,这样的解释根本说不过去”,温春梅说,自己是一个无依无靠的退休女工,还得供闺女上大学,现在连家也被“碰”没了,而有关部门对此竟然推来推去,日子实在没法过了。(记者 张岩)燕赵都市报
房主买菜回家发现房屋被铲平(图)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7/092219279718.shtml
房主买菜回家发现房屋被铲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屋主黄建英既愤怒又无奈。记者曹景荣摄
事发昨日中午12时五眼桥涌边 拆前无人通知 所有东西不翼而飞
被拆房子资料:
在五眼桥涌边的红砖房,一房一厅一阁楼,总面积30多平方米,住着一家四口。
疑问
房子是否属违章建筑?
屋主是钉子户漫天要价吗?
是否属法院强制执行?
无人在家谁有权拆房子?
屋里所有东西都去哪了?
天寒地冻这家人晚上怎过?
屋主:
大约3个月前,曾有拆迁办的人说要拆房子,每平方米500元补偿,他不同意。对方说等到拆迁动工时再通知他,却突然拆屋。
邻居:
上午10时左右,很多工人开着一台推土机,将房子清空铲平。
拆方:
自称是受荔湾区农业和水利局委托施工。该局局长甘振光表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再作处理。
本报讯 (记者石善伟 实习生廖宇飞)“早晨出门时,房屋还好好的,中午买菜回来,屋子就被推平了!”昨日,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的村民黄建英中午回家,发现自家房屋被拆掉,家具电器不知被搬到哪里。“天寒地冻,我们晚上怎么过夜呢?”
黄建英的家在佳前街9号,房子就在五眼桥涌边,是一间红砖房,一房一厅一阁楼,总面积才30多平方米,两公婆和两个儿子住在这里。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房子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残砖断瓦,上面散落衣衫,甚至木梁也被运走。
黄建英说,她在附近做家政,早上7时多去附近家政中心上班,中午12时左右,她买菜回家准备做饭,可等回到家时,发现房屋已经被推倒,屋里所有东西都不知去向,仅剩下几张棉被堆在一旁。
对面的邻居说,上午10时左右,很多工人开着一台推土机,将房子清空铲平。
“为什么不提前通知一声,不出面谈补偿,说拆就拆?”黄建英的丈夫姚桂钊很气愤,他说,大约3个月前,曾有拆迁办的人找过他,说他的房子将要被拆,按照每平方米500元补偿,他不同意,希望能得到住房补偿。对方说等到拆迁动工时再通知他,可几个月过去了,他仍没等到通知,直到房子被突然铲平。他气愤质问,“我们今晚住哪,都不知该找谁。”
五眼桥涌边正在进行河涌整治,周边的不少老房子在不久前陆续被拆。涌边有一个五眼桥、葵蓬、河涌拆迁现场办公室,无人办公,被村民指称的拆迁办人员,看到记者后匆匆离开,拒绝解释。
记者随后联系上一个拆迁施工方的负责人,对方称是受荔湾区农业和水利局委托施工。对此,荔湾区农业和水利局局长甘振光表示,在河涌整治的拆迁执行过程中,该局是委托几家具有资质的拆迁公司来进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做处理。
律师:
拆迁单位侵权
“如果情况真如当事人所说,那么拆迁方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剑清分析,房屋拆迁的执行过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适用不同的拆迁条例,但不论房屋所属情况如何,拆迁过程都要充分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拆迁单位申请强制拆迁,也要遵循法定裁决程序。
丁剑清律师建议,当事人黄建英一家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拆迁主管部门,即国土房管局投诉,申请民事赔偿。同时,如果情况属实,拆迁单位的非法拆迁行为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理,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7/040919275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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