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哲学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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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哲学家的诗
·哲学的魅力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
·悲观·执着·超脱
·幸福的悖论
·探究存在之谜
·爱书家的乐趣
·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
·智慧的诞生
·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
·精神生活的哲学
一位哲学家的诗
——《尼采诗集》译后
上世纪中时某一天,在德国东部一条大路上,一个乡村牧师带着他不满五岁的儿子从附近的吕茨恩市回自己的村子去。那绿树环抱的勒肯村就在大路边,已经可以望见村里教堂的长满青苔的尖顶,听见悠扬的复活节钟声了。不久后,牧师病逝。在孩子敏感的心灵里,这钟声从此回响不已,常常载着他的忧思飞往父亲的墓地。
不到一年,弟弟又夭折。亲人接连的死亡,使孩子过早地失去了童年的天真烂漫,开始对人生满怀疑虑。他常常独自一人躲进大自然的殿堂,面对云彩或雷电沉思冥想。大自然的美和神秘在他心中孕育了写诗的欲望。十岁时,他已经写下五十首诗,还作了一首曲子。当然,不免是些模仿之作,但已经可以见出他的早熟。例如,有一首诗,写一个飘泊者在一座古城废墟上沉睡,梦见该城昔日的种种幸福和最后的厄运,醒来后悟到人间幸福的无常。中学时代,他的小本子里写满了诗,而且调子都那样忧伤:
“当钟声悠悠回响,
我不禁悄悄思忖:
我们全体都滚滚
奔向永恒的故乡……”(《归乡》)
诗是忧伤的,但写诗却是快乐的,哪怕写的是忧伤的诗。他从写诗中发现了人生的乐趣。他梦想自己写出一本本小诗集,给自己和亲友读。每逢母亲过生日,他就把一本手抄的小诗集呈献在母亲面前,作为自己的贺礼。从童年到大学,从教授生涯到寄迹异国,他不停地写诗,但生前只发表了一小部分。他死后,名闻遐迩,无人不知,却不是因为他的诗。
提起尼采,人们都知道他是一个哲学家,而且是一个大有争议的哲学家,荣辱毁誉,莫衷一是。似乎是,人们关于他的哲学的意见把他的哲学掩盖了,而他的哲学又把他的诗掩盖了。但他的诗毕竟在德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一页。十九世纪后半叶,德国最后一位浪漫主义大诗人海涅已经去世,诗坛一时消沉,模仿空气甚浓。当时,尼采的诗独树一格,显得不同凡响,对后来盖奥尔格、里尔克、黑塞等人的新浪漫主义诗歌发生了重大影响。

德国近代是哲学家和诗人辈出的时代,而且,许多大诗人,如歌德、席勒、威·施莱格尔、诺瓦里斯、海涅,也都兼事哲学。不过,大哲学家写诗而有成就的,恐怕要数尼采了。
有的哲学家,例如谢林,尽管主张哲学与诗同源,艺术是哲学家的圣地,唯有在这里,哲学才能真正达到它所孜孜以求的那个“绝对”;但他自己毕竟不写诗,诗与哲学的结合还只是停留在理论上。在实践中,哲学与诗两全是一件难事,在同一个人身上,逻辑与缪斯似乎不大相容,往往互相干扰,互相冲突,甚至两败俱伤。席勒就曾叹诉想象与抽象思维彼此干扰给他带来的烦恼,歌德也曾批评席勒过分醉心于抽象哲学理念而损害了诗的形象性。不过,这种冲突在尼采身上并不明显,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哲学已经不是那种抽象思维的哲学,而是一种诗化的哲学,他的诗又是一种富有哲理的诗,二者本身有着内在的一致。
读尼采的哲学著作,你会觉得是在读诗。与学院哲学家不同,他厌恶书斋生活,反对构造体系。在他看来,构造体系是不诚实的行为。一个人真正有价值的思想往往是偶而得之的,仿佛突然闪现的火花。硬要把它们拉扯成一个体系,就不免塞进许多平庸、虚假、拾人牙慧的东西。庞大的体系反而闷死了真正有生命力的思想。所以,尼采说,几千年来凡经哲学家之手处理过的一切,都变成了“概念的木乃伊”。他自己宁愿在空旷的地方,在山谷和海滨,在脚下的路也好象在深思的地方思考。当他在大自然中散步、跳跃、攀登的时候,思想象风一样迎面扑来,他随手记到笔记本上。他的大部分哲学著作,都用格言和警句写成,是他浪迹四方的随感的结集。然而,这些随感并非浮光掠影,反倒是与“永恒”、“绝对”息息相通的。尼采称格言为“永恒的形式”,因为哲学所追求的那个“永恒”是隐而不显的,只在某些幸运的瞬时闪现,要靠“突袭”才能获得,格言便是“突袭”的猎获物,是以瞬时形式出现的永恒。“永恒”、“绝对”又是不可言传的,所以尼采还把象征手法引入哲学,自称“骑在象征背上驰向一切真理”。他的名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处处都用象征说话,他的许多哲学概念诸如“生命意志”、“强力意志”(旧译“权力意志”)、“超人”等等又何尝不是一种象征。
可见,在尼采手里,哲学是完全诗化了。但尽管诗化,却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哲学,因为它不但没有辱没、反而更加胜任哲学的使命——寻求“永恒”。同样,我们读尼采的诗,实际上也是在读哲学。尼采把自己的诗分为两类,一类是“格言”,即哲理诗,另一类是“歌”,即抒情诗。他的格言诗写得凝炼、机智,言简意赅,耐人寻味。他自己说:“我的野心是用十句话说出别人用一本书说出的东西,一一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没有说出的东西。”
为了实现这个“野心”,他对格言艺术下了千锤百炼的功夫。有些格言诗,短短两行,构思之巧妙,语言之质朴,意味之深长,堪称精品。例如:
“整块木头制成的敌意
胜过胶合起来的友谊!”(《老实人》)“锈也很必要:单单锋利还不行!
人们会喋喋不休:‘他还太年轻!’”(《锈》)“他为了消磨时光而把一句空话射向蓝天——不料一个女人从空中掉下。”
(《非自愿的勾引者》)
尼采的抒情诗也贯穿着哲理,但方式与格言诗不同。他在论及抒情诗的本质时曾经说,抒情诗人的“自我”不是清醒的、经验现实的人的自我,而是立足于万物之基础的永恒的自我,它与世界本体打成一片,“从存在的深渊里发出呼叫”,象征性地说出了世界的原始痛苦。所以,他的抒情诗很少歌唱纯粹个人的悲欢,它们的主题是孤独感、理想和超越、对永恒的憧憬这一类所谓本体论的情绪状态。在艺术上,他也力求用他的抒情诗完整地表现他的哲学的基本精神——酒神精神,追求古希腊酒神祭颂歌那种合音乐、舞蹈、诗歌为一体,身心完全交融的风格,其代表作就是《酒神颂》。这一组诗节奏跳跃,韵律自由,如同在崎岖山中自由舞蹈;情感也恣肆放纵,无拘无束,嬉笑怒骂,皆成诗句。尼采自己认为《酒神颂》是他最好的作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它的确最能体现尼采的特色。

近年来,在研究尼采哲学时,我接触到了尼采的诗,十分喜欢。于是,在工作之余,作为一种娱乐,时而翻译一、二首。没有想到,日积月累,颇有些数量了,于是索性把《尼采全集》中所收的全部译出,共二百七十六首。当初并没有想到出版,既已译成,觉得还是有介绍给中国读者的价值。因为尼采的诗不仅是世界诗苑中的一朵奇葩,也为我们研究尼采思想提供了一份宝贵材料。我把尼采哲学理解为一种审美化的人生哲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便是“酒神哲学”、“悲剧哲学”或“艺术形而上学”。有人说,尼采思想充满复杂的矛盾,从不同角度去看,就会得出不同的尼采形象。这话也许不错,但知人贵在知心,对哲学家何尝不是如此。尤其对尼采这样一位富于个性色彩的哲学家,我们更应深入他那复杂的内心世界,把握住他思想中活生生的矛盾,才能领悟他的哲学的真义。在这方面,诗发于心,可为我们的灵魂探险指点一条捷径。
自幼沉浸在忧伤情绪中的尼采,当他成长为一个哲学家的时候,生命的意义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他的哲学思考的中心。他一辈子是个悲观主义者,但他也一辈子在同悲观主义作斗争。他热爱人生,不甘心消沉,竭力为生命寻求一种意义,为此他向古希腊人求援。
他认为,古希腊人是对人生苦难有深切体会的民族,但他们用艺术战胜人生苦难,活得生气勃勃。所谓艺术,应作广义理解,指一种人生态度。一方面,这是审美的人生态度,迷恋于人生的美的外观,而不去追究人生背后的所谓终极意义。
“你站在何处,你就深深挖掘!
下面就是清泉!
让愚昧的家伙去哀叹:
‘最下面是——地狱!’”(《勇往直前》)
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阿波罗给万物带来光明和美的外观,所以尼采用他来命名这种审美的人生态度,称之为日神精神。
然而,美的清泉之下,毕竟是“地狱”和黄泉。人生的导游戴着艺术的面纱和面具,俨然一位妩媚的少女。但是:
“可悲!我看见了什么?
导游卸下面具和面纱,
在队伍的最前头
稳步走着狰狞的必然。”(《思想的游戏》)
所以,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尼采称之为酒神精神的悲剧的人生态度。尼采认为,悲剧之所以能给人以快感,是因为它通过悲剧英雄的毁灭,使人获得一种如同古希腊酒神祭中个人解体、与宇宙本体融合的感觉。我们要做人生悲剧中的英雄,站在宇宙本体的立场上,俯视一己的生命,不要把它看得太重要,轰轰烈烈地活,轰轰烈烈地死。
“要真正体验生命。
你必须站在生命之上!
为此要学会向高处攀登!
为此要学会——俯视下方!”(《生命的定律》)
这种站在“绝对”、“永恒”的立场上、高屋建瓴地俯视一己生命的精神,就是尼采哲学的基本精神——酒神精神。酒神精神的立足点是个体与本体的某种沟通,如此个体的生存与毁灭才会有意义,但是,尼采心灵深处对此是并不相信的:
“不朽的东西
仅是你的譬喻!
麻烦的上帝
乃是诗人的骗局……
世界之轮常转,
目标与时推移:
怨夫称之为必然,
小丑称之为游戏……
世界之游戏粗暴,
掺混存在与幻相:——
“永恒’之丑角
又把我们掺进这浑汤!……”(《致歌德》)
可见,无论以美的外观为寄托的日神精神,还是以绝对的本体为寄托的酒神精神,都只是诗意的梦幻或陶醉。尼采哀于生命意义之缺乏而去寻找诗,试图用诗来拯救人生,同时却又清醒地意识到诗并不可靠,这种矛盾使他的情感不断自我冲突,也使他的诗充满不谐和音,优美的抒情往往突然被无情的讽刺和自嘲打断,出人意外,又发人深省。有些诗,如《诗人的天职》、《韵之药》、《诗人而已!小丑而已!》,通篇都是诗人的自嘲,但这种自嘲又不能看作对诗的单纯否定,而是一种悲苦曲折心情的表现。问题在于,在尼采看来,诗尽管是虚幻的,但人生又不能没有诗。个人是大自然偶然的产品,生命的意义是个谜,“倘若人不是诗人,猜谜者,偶然的拯救者,我如何能忍受做人!”对诗的相反评价,为我们理解尼采哲学中的复杂矛盾提供了一条线索。例如,“超人”(人的自我超越)是诗,而“永恒轮回”(取消了超越的可能性)则是对诗的否定。
无论如何,在尼采眼里,诗尽管不是一条好出路,却又是唯一的出路。要肯定人生,只有用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所以,他立足于审美的人生评价,对一切价值进行重估,着重批判了基督教及其伦理的人生评价。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读到许多热情讴歌欢乐健康的生活情趣、辛辣讽刺基督教及其道德的作品。这些诗作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尼采的伦理观,澄清一些误解。仅举一例。尼采常常批判基督教“爱邻人”的训条,那么他是否提倡“个人主义”呢?
“我讨厌邻人守在我的身旁,
让他去往高空和远方!
否则他如何变成星辰向我闪光?”(《邻人》)
很显然,尼采是主张,一个人必须自爱、自尊、自强,有独特的个性,才能真正造福他人。“个人主义”实在是一个过于笼统的概念,有阿巴贡式的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而灵魂空虚贫乏的个人主义,也有浮士德式的追求心灵丰富、自我实现而漠视实利的个人主义,两者岂可同日而语。尼采属于后者,所以鲁迅称赞他是“个人主义之至雄桀者”,通俗地说,就是伟大的个人主义者。看来,同为个人主义,伟大与渺小是不可一锅煮的。
(《尼采诗集》,〔德〕弗·尼采著,周国平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
哲学的魅力
——《诗人哲学家》编后
哲学是枯燥的吗?哲学是丑陋的吗?哲学是令人生厌的东西吗?——在我们的哲学课堂上,在许多哲学读物的读者心中,常常升起这样的疑问。
当然,终归有一些真正的哲学爱好者,他们惯于在哲学王国里信步漫游,流连忘返。
在他们跟前,那一个个似乎抽象的体系如同精巧的宫殿一样矗立,他们悠然步入其中,与逝去的哲学家的幽灵款洽对话,心领神会,宛如挚友。且不论空洞干瘪的冒牌哲学,那些概念的木乃伊确实是丑的,令人生厌的。真正的哲学至少能给人以思维的乐趣。但是,哲学的魅力仅止于此吗?诗人在孕育作品时,会有一种内心的颤栗,这颤栗又通过他的作品传递到了读者心中,哲学家能够吗?
人们常常谈论艺术家的气质,很少想到做哲学家也需要一种特别的气质。人处在时间和空间的交叉点上,作为瞬息和有限的存在物,却向往永恒和无限。人类最初的哲学兴趣起于寻找变中之不变,相对中之绝对,正是为了给人生一个总体说明,把人的瞬息存在与永恒结合起来。“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我们是谁?”高更为他的一幅名作写下的画题可说是哲学的永恒主题。追究人生的根底,这是人类本性中固有的形而上学冲动,而当这种冲动在某一个人身上异常强烈时,他便是一个有哲学家气质的人了。哲学的本义不是“爱智慧”吗?那么,第一,请不要把智慧与知识混同起来,知识关乎事物,智慧却关乎人生。第二,请不要忘掉这个“爱”字,哲学不是智慧本身,而是对智慧的爱。一个好的哲学家并不向人提供人生问题的现成答案,这种答案是没有的,毋宁说他是一个伟大的提问者,他自己受着某些根本性问题的苦苦折磨,全身心投入其中,不倦地寻找着答案,也启发我们去思考和探索他的问题。他也许没有找到答案,也许找到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的答案只属于他自己,而他的问题却属于我们大家,属于时代、民族乃至全人类。谁真正爱智慧,关心生命的意义超过关心生命本身,谁就不能无视或者回避他提出的问题,至于答案只能靠每个人自己去寻求。知识可以传授,智慧无法转让,然而,对智慧的爱却是能够被相同的爱激发起来的。我们读一位哲学家的书,也许会对书中聪明的议论会心一笑,但最能震撼我们心灵的却是作者对人生重大困境的洞察和直言不讳的揭示,以及他寻求解决途径的痛苦而又不折不挠的努力。哲学关乎人生的根本,岂能不动感情呢?哲学探讨人生的永恒问题,又怎会没有永恒的魅力?一个人从哲学中仅仅看到若干范畴和教条,当然会觉得枯燥乏味,而且我们可以补充说,他是枉学了哲学。只有那些带着泪和笑感受和思考着人生的人,才能真正领略哲学的魅力。当然,这样的哲学也必定闪放着个性的光彩。有一种成见,似乎哲学与个性是不相容的,一种哲学把哲学家本人的个性排除得愈彻底,愈是达到高度的抽象和普遍,就愈成其为哲学。我们读文学作品,常常可以由作品想见作家的音容笑貌、爱憎好恶,甚至窥见他隐秘的幸福和创伤。可是,读哲学著作时,我们面前往往出现一张灰色的概念之网,至于它由哪只蜘蛛织出,似乎并不重要。真的,有些哲学文章确实使我们永远断了与作者结识一番的念头,即使文章本身不无可取之处,但我们敢断定,作为一个人,其作者必定乏味透顶。有时候,这可能是误断,作者囿于成见,在文章里把自己的个性隐匿了。个性在哲学里似乎成了一种可羞的东西。诗人无保留地袒露自己心灵里的每一阵颤栗,每一朵浪花,哲学家却隐瞒了促使他思考的动机和思考中的悲欢,只把结论拿给我们,连同事后追加的逻辑证明。谁相信人生问题的答案能靠逻辑推理求得呢?在这里,真正起作用的是亲身的经历,切身的感受,灵魂深处的暴风骤雨,危机和觉醒,直觉和顿悟。人生最高问题对于一切人相同,但每人探索的机缘和途径却千变万化,必定显出个性的差别。“我重视寻求真理的过程甚于重视真理本身。”莱辛的这句名言对于哲学家倒是一个启发。哲学不是一份真理的清单,而恰恰是寻求人生真理的过程本身,这个过程与寻求者的个人经历和性格密不可分。我们作为读者要向哲学家说同样的话:我们重视你的人生探索过程甚于重视你的结论,做一个诚实的哲学家吧,把这过程中的悲欢曲折都展现出来,借此我们与你才有心灵的沟通。我们目睹了你的真诚探索,即使我们不赞同你的结论,你的哲学对于我们依然有吸引力。说到底,我们并不在乎你的结论及其证明,因为结论要靠我们自己去求得,至于证明,稍微懂一点三段论的人谁不会呢?哲学的魅力在于它所寻求的人生智慧的魅力,在于寻求者的个性的魅力,最后,如果一位哲学家有足够的语言技巧的话,还应该加上风格的魅力。叙述某些极为艰深的思想时的文字晦涩也许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也瞧不起用美文学的语言掩盖思想的贫乏,但是,独特的个性,对人生的独特感受和思考,是应该闪射独特风格的光华的。我们倒还不太怕那些使人头痛的哲学巨著,这至少说明它们引起了我们的紧张思索。最令人厌烦的是那些千篇一律的所谓哲学文章,老是摆弄着同样几块陈旧的概念积木。风格的前提始终是感受和思想的独创性。真正的哲学家,即使晦涩如康德、黑格尔,他们的著作中也常有清新质朴的警句跃入我们眼帘,令人铭记不忘。更有些哲学家,如蒙田、帕斯卡尔、爱默生、尼采,全然抛开体系,以隽永的格言表达他们的哲思。法国哲学家们寓哲理于小说、剧本,德国浪漫派哲人们寓哲理于诗。既然神秘的人生有无数张变幻莫测的面孔,人生的探索者有各不相同的个性,那么,何妨让哲学作品也呈现丰富多彩的形式,百花齐放的风格呢?也许有人会说:你所谈的只是人生哲学,还有其他的哲学呢?好吧,我们乐于把一切与人生根本问题无关的哲学打上括号,对它们作为哲学的资格存而不论。尽管以哲学为暂时栖身之地的学科都已经或终将从哲学分离出去,从而证明哲学终究是对人生的形而上学沉思,但是,这里不是详细讨论这个问题的地方。
也许有人会问:要求哲学具有你说的种种魅力,它岂不成了诗?哲学和诗还有什么区别?这正是本书所要说明的问题。从源头上看,哲学和诗本是一体,都孕育于神话的怀抱。
神话是原始人类对于人生意义的一幅形象的图解。后来,哲学和诗渐渐分离了,但是犹如同卵孪生子一样,它们在精神气质上仍然酷似。诚然,有些诗人与哲学无缘,有些哲学家与诗无缘。然而,没有哲学的眼光和深度,一个诗人只能是吟花咏月、顾影自怜的浅薄文人。没有诗的激情和灵性,一个哲学家只能是从事逻辑推理的思维机器。大哲学家与大诗人往往心灵相通,他们受同一种痛苦驱逼,寻求着同一个谜的谜底。庄子、柏拉图、卢梭、尼采的哲学著作放射着经久不散的诗的光辉,在屈原、李白、苏轼、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的诗篇里回荡着千古不衰的哲学喟叹。
有时候,我们真是难以断定一位文化巨人的身份。可是,身份与天才何干,一颗渴望无限的心灵难道还要受狭隘分工的束缚?在西方文化史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极富有诗人气质的大哲学家,也可以发现一些极富有哲人气质的大诗人,他们的存在似乎显示了诗与哲学一体的源远流长的传统。在这里,我们把他们统称为“诗人哲学家”。这个称呼与他们用何种形式写作无关,有些人兼事哲学和文学,有些人仅执一端,但在精神气质上都是一身而二任的。一位严格意义上的“诗人哲学家”应该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把本体诗化或把诗本体化;第二,通过诗的途径(直觉、体验、想象、启示)与本体沟通;第三,作品的个性色彩和诗意风格。当然,对于这些条件,他们相符的程度是很不一致的。
下面开列一个不完全的名单。
古典时期:柏拉图,柏罗丁,奥古斯丁,但丁,蒙田,帕斯卡尔,莎士比亚,艾卡特,卢梭,伏尔泰,歌德,席勒,赫尔德,费希特,谢林,荷尔德林,诺瓦利斯,威·施莱格尔,拜伦,雪莱,柯勒律支,海涅,爱默生。
现当代:叔本华,施蒂纳,易卜生,克尔凯郭尔,尼采,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狄尔泰,齐美尔,柏格森,别尔嘉耶夫,舍斯托夫,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里尔克,盖奥尔格,瓦雷里,萨特,加缪,马塞尔,布洛赫,马丁·布伯,蒂利希,马尔库塞,弗罗姆,马利旦,伽达默尔,阿多尔诺,乌纳穆诺,扬凯列维奇。 在这个名单中,我们选择了十二位,约请对其生平和思想有相当研究的朋友,合作编写成这本书。不待说,这些哲学家的观点是需要加以批判地研究的。编写本书的目的仅在于从一个侧面显示哲学的魅力,我们无需赞同这些哲学家对人生问题的答案,但是,在哲学关心人生问题、具有个性特点、展现多样风格等方面,他们或可对我们有所启发。
一九八六年六月三十日
(《诗人哲学家》,周国平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
——《爱默森文选》的启示
我的怪癖是喜欢一般哲学史不屑记载的哲学家,宁愿绕开一个个曾经显赫一时的体系的颓宫,到历史的荒村陋巷去寻找他们的足迹。爱默森就属于这些我颇愿结识一番的哲学家之列。
我对爱默森向往已久。在我的精神旅行图上,我早已标出那个康科德小镇的方位。作为美国文艺复兴的领袖和杰出的散文大师,爱默森已名垂史册。作为一名哲学家,他却似乎进不了哲学的“正史”。他是一位长于灵感而拙于体系的哲学家。他的“体系”,所谓超验主义,如今在美国恐怕也没有人认真看待了。如果我试图对他的体系作一番条分缕析的解说,就未免有些迂阔了。我只想受他的灵感的启发,随手写下我的感触。超验主义死了,但爱默森的智慧长存。

也许没有一个哲学家不是在实际上试图建立某种体系,赋予自己最得意的思想以普遍性形式。声明反对体系的哲学家也不例外。但是,大千世界的神秘不会屈从于任何公式,没有一个体系能够万古长存。幸好真正有生命力的思想不会被体系的废墟掩埋,一旦除去体系的虚饰,它们反以更加纯粹的面貌出现在天空下,显示出它们与阳光、土地、生命的坚实联系,在我们心中唤起亲切的回响。
爱默森相信,人心与宇宙之间有着对应关系,所以每个人凭内心体验就可以认识自然和历史的真理。这就是他的超验主义。它有点象主张“吾心即是宇宙”、“心即理”、“致良知”的宋明理学。人心与宇宙之间究竟有没有对应关系,这是永远无法在理论上证实或驳倒的。一种形而上学不过是一种信仰,其作用只是用来支持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立场。我宁可直接面对这种人生态度和价值立场,而不去追究它背后的形而上学信仰。于是我看到,爱默森想要表达的是他对人性完美发展的可能性的期望和信心,他的哲学是一首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的个性解放的赞美诗。
爱默森的人道主义不是欧洲文艺复兴的单纯回声。他生活在十九世纪,和同时代少数几个伟大思想家一样,他也是揭露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现象的先知先觉者。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但在现实中却成了碎片。“社会是这样一种状态,每一个人都象是从身上锯下来的一段肢体,昂然地走来走去,许多怪物——一个好手指,一个颈项,一个胃,一个肘弯,但是从来不是一个人。”爱默森的这段话使我想起了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手稿中对人的异化的分析。我也想起了尼采的话:“我的目光从今天望到过去,发现比比皆是:碎片、断肢和可怕的偶然——可是没有人!”他们的理论归宿当然截然不同,但都同样热烈怀抱着人性全面发展的理想。往往有这种情况:同一种激情驱使人们从事理论探索,结果却找到了不同的理论,甚至彼此成为思想上的敌人。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的天性中都蕴藏着大自然赋予的创造力。把这个观点运用到读书上,爱默森提倡一种“创造性的阅读”。这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当作正文,把书籍当作注解;听别人发言是为了使自己能说话;以一颗活跃的灵魂,为获得灵感而读书。
几乎一切创造欲强烈的思想家都对书籍怀着本能的警惕。蒙田曾谈到“文殛”,即因读书过多而被文字之斧砍伤,丧失了创造力。叔本华把读书太滥譬作将自己的头脑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爱默森也说:“我宁愿从来没有看见过一本书,而不愿意被它的吸力扭曲过来,把我完全拉到我的轨道外面,使我成为一颗卫星,而不是一个宇宙。”
许多人热心地请教读书方法,可是如何读书其实是取决于整个人生态度的。开卷有益,也可能有害。过去的天才可以成为自己天宇上的繁星,也可以成为压抑自己的偶像。爱默森俏皮地写道:“温顺的青年人在图书馆里长大,他们相信他们的责任是应当接受西塞罗、洛克、培根的意见;他们忘了西塞罗、洛克与培根写这些书的时候,也不过是图书馆里的青年人。”我要加上一句:幸好那时图书馆的藏书比现在少得多,否则他们也许成不了西塞罗、洛克、培根了。
好的书籍是朋友,但也仅仅是朋友。与好友会晤是快事,但必须自己有话可说,才能真正快乐。一个愚钝的人,再智慧的朋友对他也是毫无用处的,他坐在一群才华横溢的朋友中间,不过是一具木偶,一个讽刺,一种折磨。每人都是一个神,然后才有奥林匹斯神界的欢聚。
我们读一本书,读到精采处,往往情不自禁地要喊出声来:这是我的思想,这正是我想说的,被他偷去了!有时候真是难以分清,哪是作者的本意,哪是自己的混入和添加。沉睡的感受唤醒了,失落的记忆找回了,朦胧的思绪清晰了。其余一切,只是死的“知识”,也就是说,只是外在于灵魂有机生长过程的无机物。
我曾经计算过,尽我有生之年,每天读一本书,连我自己的藏书也读不完。何况还不断购进新书,何况还有图书馆里难以计数的书。这真有点令人绝望。可是,写作冲动一上来,这一切全忘了。爱默森说得漂亮:“当一个人能够直接阅读上帝的时候,那时间太宝贵了,不能够浪费在别人阅读后的抄本上。”只要自己有旺盛的创作欲,无暇读别人写的书也许是一种幸运呢。

有两种自信:一种是人格上的独立自主,藐视世俗的舆论和功利;一种是理知上的狂妄自大,永远自以为是,自我感觉好极了。我赞赏前一种自信,对后一种自信则总是报以几分不信任。
人在世上,总要有所依托,否则会空虚无聊。有两样东西似乎是公认的人生支柱,在讲究实际的人那里叫职业和家庭,在注重精神的人那里叫事业和爱情。食色性也,职业和家庭是社会认可的满足人的两大欲望的手段,当然不能说它们庸俗。然而,职业可能不称心,家庭可能不美满,欲望是满足了,但付出了无穷烦恼的代价。至于事业的成功和爱情的幸福,尽管令人向往之至,却更是没有把握的事情。而且,有些精神太敏感的人,即使得到了这两样东西,还是不能摆脱空虚之感所以,人必须有人格上的独立自主。你诚然不能脱离社会和他人生活,但你不能一味攀援在社会建筑物和他人身上。你要自己在生命的土壤中扎根。你要在人生的大海上抛下自己锚。一个人如果把自己仅仅依附于身外的事物,即使是极其美好的事物,顺利时也许看不出他的内在空虚,缺乏根基,一旦起了风浪,例如社会动乱,事业挫折,亲人亡故,失恋,等等,就会一蹶不振乃至精神崩溃。正如爱默森所说:“然而事实是:他早已是一只漂流着的破船,后来起的这一阵风不过向他自己暴露出他流浪的状态。”
爱默森写有长文热情歌颂爱情的魅力,但我更喜欢他的这首诗:
“为爱牺牲一切;/服从你的心;/朋友,亲戚,时日,/名誉,财产,/计划,信用与灵感,/什么都能放弃。”“为爱离弃一切;/然而,你听我说:……/你须要保留今天,/明天,你整个的未来,/让它们绝对自由,/不要被你的爱人占领。”如果你心爱的姑娘别有所欢,你还她自由,“你应当知道/半人半神走了,/神就来了。”
世事的无常使得古来许多贤哲主张退隐自守,清静无为,无动于衷。我厌恶这种哲学。
我喜欢看见人们生气勃勃地创办事业,如痴如醉地堕入情网,痛快淋漓地享受生命。但是,不要忘记了最主要的事情:你仍然属于你自己。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足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其中珍藏着你最珍贵的宝物,任何灾祸都不能侵犯它。心灵是一本奇特的账簿,只有收入,没有支出,人生的一切痛苦和欢乐,都化作宝贵的体验记入它的收入栏中。是的,连痛苦也是一种收入。人仿佛有了两个自我,一个自我到世界上去奋斗,去追求,也许凯旋,也许败归,另一个自我便含着宁静的微笑,把这遍体汗水和血迹的哭着笑着的自我迎回家来,把丰厚的战利品指给他看,连败归者也有一份。
爱默森赞赏儿童身上那种不怕没得饭吃、说话做事从不半点随人的王公贵人派头。一到成年,人就注重别人的观感,得失之患多了。我想,一个人在精神上真正成熟之后,又会返朴归真,重获一颗自足的童心。他消化了社会的成规习见,把它们扬弃了。

还有一点余兴,也一并写下。有句成语叫大智若愚。人类精神的这种逆反形式很值得研究一番。我还可以举出大善若恶,大悲若喜,大信若疑,大严肃若轻浮。在爱默森的书里,我也找到了若干印证。
悲剧是深刻的,领悟悲剧也须有深刻的心灵。“性情浅薄的人遇到了不幸,他的感情仅只是演说式的做作。”然而这不是悲剧。人生的险难关头最能检验一个人的灵魂深浅。
有的人一生接连遭到不幸,却未尝体验过真正的悲剧情感。相反,表面上一帆风顺的人也可能经历巨大的内心悲剧。一切高贵的情感都羞于表白,一切深刻的体验都拙于言辞。大悲者会以笑谑嘲弄命运,以欢容掩饰哀伤。丑角也许比英雄更知人生的辛酸。爱默森举了一个例子:正当喜剧演员卡里尼使整个那不勒斯城的人都笑断肚肠的时候,有一个病人去找城里的一个医生,治疗他致命的忧郁症。医生劝他到戏院去看卡里尼的演出,他回答:“我就是卡里尼。”与此相类似,最高的严肃往往貌似玩世不恭。古希腊人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爱默森引用普鲁塔克的话说:“研究哲理而外表不象研究哲理,在嬉笑中做成别人严肃认真地做的事,这是最高的智慧。”正经不是严肃,就象教条不是真理一样。真理用不着板起面孔来增添它的权威。在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中间,你几乎找不到一个严肃思考过人生的人。不,他们思考的多半不是人生,而是权力,不是真理,而是利益。真正严肃思考过人生的人知道生命和理性的限度,他能自嘲,肯宽容,愿意用一个玩笑替受窘的对手解围,给正经的论敌一个教训。他以诙谐的口吻谈说真理,仿佛故意要减弱他的发现的重要性,以便只让它进入真正知音的耳朵。
尤其是在信仰崩溃的时代,那些佯癫装疯的狂人倒是一些太严肃地对待其信仰的人。
鲁迅深知此中之理,说嵇康、阮籍表面上毁坏礼教,实则倒是太相信礼教,因为不满意当权者利用和亵渎礼教,才以反礼教的过激行为发泄内心愤懑。一部基督教史就是没有信仰的人以维护信仰之名把有信仰的人当作邪教徒烧死的历史。殉道者多半死于同志之手而非敌人之手。所以,爱默森说,伟大的有信仰的人永远被目为异教徒,终于被迫以一连串的怀疑论来表现他的信念。怀疑论实在是过于认真看待信仰或知识的结果。苏格拉底为了弄明智慧的实质,遍访雅典城里号称有智慧的人,结果发现他们只是在那里盲目自信,其实并无智慧。他到头来认为自己仍然不知智慧为何物,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我知道我一无所知。”哲学史上的怀疑论者大抵都是太认真地要追究人类认识的可靠性,结果反而疑团丛生。
三联书店出版了张爱玲女士译的《爱默森文选》,使我得以满足一睹爱默森风采的宿愿。译者是旅居美国的中国作家,既通美国文化,又善汉语写作,译笔简洁优美,颇为传神。但我又有不过瘾之感。我期待着有人把爱默森的主要作品《论自然》、两卷《论文集》和《人生的行为》都译成中文。
(《爱默森文选》,范道伦编选,张爱玲译,三联书店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版)
悲观·执着·超脱
人的一生,思绪万千。然而,真正让人想一辈子,有时想得惊心动魄,有时不去想仍然牵肠挂肚,这样的问题并不多。透底说,人一辈子只想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一视同仁无可回避地摆在每个人面前,令人困惑得足以想一辈子也未必想清楚。回想起来,许多年里纠缠着也连缀着我的思绪的动机始终未变,它催促我阅读和思考,激励我奋斗和追求,又规劝我及时撤退,甘于淡泊。倘要用文字表达这个时隐时显的动机,便是一个极简直的命题:只有一个人生。
如果人能永远活着或者活无数次,人生问题的景观就会彻底改变,甚至根本不会有人生问题存在了。人生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前提是生命的一次性和短暂性。不过,从只有一个人生这个前提,不同的人,不,同一个人可以引出不同的结论。也许,困惑正在于这些彼此矛盾的结论似乎都有道理。也许,智慧也正在于使这些彼此矛盾的结论达成辩证的和解。
无论是谁,当他初次意识到只有一个人生这个令人伤心的事实时,必定会产生一种幻灭感。生命的诱惑刚刚在地平线上出现,却一眼看到了它的尽头。一个人生太少了!心中涌动着如许欲望和梦幻,一个人生怎么够用?为什么历史上有好多帝国和王朝,宇宙间有无数星辰,而我却只有一个人生?在帝国兴衰、王朝更迭的历史长河中,在星辰的运转中,我的这个小小人生岂非等于零?它确实等于零,一旦结束,便不留一丝影踪,与从未存在过有何区别?
捷克作家昆德拉笔下的一个主人公常常重复一句德国谚语,大意是:“只活一次等于未尝活过。”这句谚语非常简练地把只有一个人生与人生虚无划了等号。
近读金圣叹批《西厢记》,这位独特的评论家极其生动地描述了人生短暂使他感到的无可奈何的绝望。他在序言中写道:自古迄今,“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掣,无不尽去,而至于今年今月而暂有我。此暂有之我,又未尝不水逝、云卷、风驰、电掣而疾去也。”我也曾想有作为,但这所作所为同样会水逝、云卷、风驰、电掣而尽去,于是我不想有作为了,只想消遣,批《西厢记》即是一消遣法。可是,“我诚无所欲为,则又何不疾作水逝、云卷、风驰、电掣,顷刻尽去”?想到这里连消遣的心思也没了,真是万般无奈。
古往今来,诗哲们关于人生虚无的喟叹不绝于耳,无须在此多举。悲观主义的集大成当然要数佛教,归结为一个“空”字。佛教的三项基本原则(三法印),无非是要我们由人生的短促(“诸行无常”),看破人生的空幻(“诸法无我”),从而自觉地放弃人生(“涅磐寂静”)。人要悲观实在很容易,但要彻底悲观却也并不容易,只要看看佛教徒中难得有人生前涅磐便足可证明。但凡不是悲观到马上自杀,求生的本能自会找出种种理由来和悲观抗衡。事实上,从只有一个人生的前提,既可推论出人生了无价值,也可推论出人生弥足珍贵。物以稀为贵,我们在世上最觉稀少、最嫌不够的东西便是这迟早要结束的生命。这唯一的一个人生是我们的全部所有,失去它我们便失去了一切,我们岂能不爱它、不执着于它呢?
诚然,和历史、宇宙相比,一个人的生命几乎等于零。但是,雪莱说得好:“同人生相比,帝国兴衰、王朝更迭何足挂齿!同人生相比,日月星辰的运转与归宿又算得了什么!”
面对无边无际的人生之爱,那把人生对照得极其渺小的无限时空,反倒退避三舍,不足为虑了。人生就是一个人的疆界,最要紧的是负起自己的责任,管好这个疆界,而不是越过它无谓地悲叹天地之悠悠。
古往今来,尽管人生虚无的悲论不绝如缕,可是劝人执着人生爱惜光阴的教诲更是谆谆在耳。两相比较,执着当然比悲观明智得多。悲观主义是一条绝路,冥思苦想人生的虚无,想一辈子也还是那么一回事,决不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反而窒息了生命的乐趣。不如把这个虚无放到括号里,集中精力做好人生的正面文章。既然只有一个人生,世人心目中值得向往的东西,无论成功还是幸福,今生得不到,就永无得到的希望了,何不以紧迫的心情和执着的努力,把这一切追求到手再说?
可是,一味执着也和一味悲观一样,同智慧相去甚远。悲观的危险是对人生持厌弃的态度,执着的危险则是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
所谓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倒未必专指那种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行径。弗罗姆在《占有或存在》一书中具体入微地剖析了占有的人生态度,它体现在学习、阅读、交谈、回忆、信仰、爱情等一切日常生活经验中。据我的理解,凡是过于看重人生的成败、荣辱、福祸、得失,视成功和幸福为人生第一要义和至高目标者,即可归入此列。因为这样做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种占有物,必欲向之获取最大效益而后快。
但人生是占有不了的。毋宁说,它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闲适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福祸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我们不妨眷恋生命,执着人生,但同时也要像蒙田说的那样,收拾好行装,随时准备和人生告别。入世再深,也不忘它的限度。这样一种执着有悲观垫底,就不会走向贪婪。有悲观垫底的执着,实际上是一种超脱。
一切深刻的灵魂都蕴藏着悲观。换句话说,悲观自有其深刻之处。死是多么重大的人生事件,竟然不去想它,只能用怯懦或糊涂来解释。用贝多芬的话说:“不知道死的人真是可怜虫!”
当然,我们可以补充一句:“只知道死的人也是可怜虫!”真正深刻的灵魂决不会沉溺于悲观。悲观本源于爱,为了爱又竭力与悲观抗争,反倒有了超乎常人的创造,贝多芬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过,深刻更在于,无论获得多大成功,也消除不了内心的悲观,因而终能以超脱的眼光看待这成功。如果一种悲观可以轻易被外在的成功打消,我断定那不是悲观,而只是肤浅的烦恼。
超脱是悲观和执着两者激烈冲突的结果,又是两者的和解。前面提到金圣叹因批西厢而引发了一段人生悲叹,但他没有止于此,否则我们今天就不会读到他批的西厢了。他太爱西厢,非批不可,欲罢不能。所以,他接着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只是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也,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者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误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总之,我可以让那个非我者去批西厢而供我作消遣了。他的这个思路,巧妙地显示了悲观和执着在超脱中达成的和解。我心中有悲观,也有执着。我愈执着,就愈悲观,愈悲观,就愈无法执着,陷入了二律背反。我干脆把自己分裂为二,看透那个执着的我是非我,任他去执着。执着没有悲观掣肘,便可放手执着。悲观扬弃执着,也就成了超脱。不仅把财产、权力、名声之类看作身外之物,而且把这个有生有死的我也看作身外之物,如此才有真正的超脱。
由于只有一个人生,颓废者因此把它看作零,堕入悲观的深渊。执迷者又因此把它看作全,激起占有的热望。两者均未得智慧的真髓。智慧是在两者之间,确切地说,是包容了两者又超乎两者之上。人生既是零,又是全,是零和全的统一。用全否定零,以反抗虚无,又用零否定全,以约束贪欲,智慧仿佛走着这螺旋形的路。不过,这只是一种简化的描述。事实上,在一个热爱人生而又洞察人生真相的人心中,悲观、执着、超脱三种因素始终都存在着,没有一种会完全消失,智慧就存在于它们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之中。我不相信世上有一劳永逸彻悟人生的“无上觉者”,如果有,他也业已涅磐成佛,不再属于这个活人的世界了。
当我把我的散文集《只有一个人生》付诸出版的时候,我对贯穿其中的主导思考动机作了以上的自我解释。
幸福的悖论
把幸福作为研究课题是一件冒险的事。“幸福”一词的意义过于含混,几乎所有人都把自己向往而不可得的境界称作“幸福”,但不同人所向往的境界又是多么不同。哲学家们提出过种种幸福论,可以担保的是,没有一种能够为多数人所接受。至于形形色色所谓幸福的“秘诀”,如果不是白日说梦,也至多是一些老生常谈罢了。
幸福是一种太不确定的东西。一般人把愿望的实现视为幸福,可是,一旦愿望实现了,就真感到幸福么?萨特一生可谓功成愿遂,常人最企望的两件事,爱情的美满和事业的成功,他似乎都得到了,但他在垂暮之年却说:“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它又让我认识到这没多大意思。不过你有什么办法?”
所以,我对一切关于幸福的抽象议论都不屑一顾,而对一切许诺幸福的翔实方案则简直要嗤之以鼻了。
最近读莫罗阿的《人生五大问题》,其中最后一题也是“论幸福”。但在前四题中,他对与人生幸福密切相关的问题,包括爱情和婚姻,家庭,友谊,社会生活,作了生动透剔的论述,令人读而不倦。幸福问题的讨论历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关系到幸福的客观条件,另一是心理方面,关系到幸福的主观体验。作为一位优秀的传记和小说作家,莫罗阿的精彩之处是在后一方面。就社会方面而言,他的见解大体是肯定传统的,但由于他体察人类心理,所以并不失之武断,给人留下了思索和选择的余地。

自古以来,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多少幸福的赞美或不幸的喟叹,大多缘此而起。按照孔德的说法,女人是感情动物,爱情和婚姻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即使是行动动物的男人,在事业上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倘若在爱情和婚姻上失败了,他仍然会觉得自己非常不幸。
可是,就在这个人们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领域里,却很少有人敢于宣称自己是真正幸福的。诚然,热恋中的情人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幸福女神的宠儿,但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热恋的机遇,有许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个中滋味。况且热恋未必导致美满的婚姻,婚后的失望、争吵、厌倦、平淡、麻木几乎是常规,终身如恋人一样缱绻的夫妻毕竟只是幸运的例外。
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在异性世界中都可能有一个最佳对象,一个所谓的“唯一者”、“独一无二者”,或如吉卜林的诗所云,“一千人中之一人”。但是,人生短促,人海茫茫,这样两个人相遇的几率差不多等于零。如果把幸福寄托在这相遇上,幸福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事实上,爱情并不如此苛求,冥冥中也并不存在非此不可的命定姻缘。正如莫罗阿所说:“如果因了种种偶然(按:应为必然)之故,一个求爱者所认为独一无二的对象从未出现,那么,差不多近似的爱情也会在别一个对象身上感到。”期待中的“唯一者”,会化身为千百种形象向一个渴望爱情的人走来。也许爱情永远是个谜,任何人无法说清自己所期待的“唯一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到了堕入情网,陶醉于爱情的极乐,一个人才会惊喜地向自己的情人喊道:“你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唯一者。”
究竟是不是呢?
也许是的。这并非说,他们之间有一种宿命,注定不可能爱上任何别人。不,如果他们不相遇,他们仍然可能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自己的“唯一者”。然而,强烈的感情经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心理结构,从而改变了他们与其他可能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犹如经过一次化合反应,他们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元素,因而不可能再与别的元素发生相似的反应了。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震撼心灵的爱情,而且只有少数人得此幸遇。
也许不是。因为“唯一者”本是痴情的造影,一旦痴情消退,就不再成其“唯一者”了。莫罗阿引哲学家桑塔耶那的话说:“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才靠那被爱的对象。”凡是经历过热恋的人都熟悉爱情的理想化力量,幻想本是爱情不可或缺的因素。太理智、太现实的爱情算不上爱情。最热烈的爱情总是在两个最富于幻想的人之间发生,不过,同样真实的是,他们也最容易感到幻灭。如果说普通人是因为运气不佳而不能找到意中人,那么,艺术家则是因为期望过高而对爱情失望的。爱情中的理想主义往往导致拜仑式的感伤主义,又进而导致纵欲主义,唐璜有过一千零三个情人,但他仍然没有找到他的“唯一者”。他注定找不到。
无幻想的爱情太平庸,基于幻想的爱情太脆弱,幸福的爱情究竟可能吗?我知道有一种真实,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有一种幻想,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我相信,幸福的爱情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所改造的真实。

爱情是无形的,只存在于恋爱者的心中,即使人们对于爱情的感受有千万差别,但在爱情问题上很难作认真的争论。婚姻就不同了,因为它是有形的社会制度,立废取舍,人是有主动权的。随着文明的进展,关于婚姻利弊的争论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束缚自由,败坏或扼杀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罗阿引婚姻反对者的话说:“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底水准而生活的。”此言可谓刻薄。但莫罗阿本人持赞成婚姻的立场,认为婚姻是使爱情的结合保持相对稳定的唯一方式。只是他把艺术家算作了例外。
在拥护婚姻的一派人中,对于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又有不同看法。两个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尼采和罗素,都要求把爱情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婚姻以优生和培育后代为基础,同时保持婚外爱情的自由。法国哲学家阿兰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罗阿修正说:“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也许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答案。爱情基于幻想和冲动,因而爱情的婚姻结局往往不幸。但是,无爱情的婚姻更加不幸。仅以友谊为基础的夫妇关系诚然彬彬有礼,但未免失之冷静。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不过,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其中诚如莫罗阿所说必须有诚意,但单凭诚意又不够。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结婚不啻是把爱情放到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经受考验,莫罗阿说得好,准备这样做的人不可抱着买奖券侥幸中头彩的念头,而必须象艺术家创作一部作品那样,具有一定要把这部艰难的作品写成功的决心。

两性的天性差异可以导致冲突,从而使共同生活变得困难,也可以达成和谐,从而造福人生。
尼采曾云:“同样的激情在两性身上有不同的节奏,所以男人和女人不断地发生误会。”可见两性之间的和谐并非现成的,它需要一个彼此接受、理解、适应的过程。
一般而论,男性重行动,女性重感情,男性长于抽象观念,女性长于感性直觉,男性用刚强有力的线条构画出人生的轮廓,女性为之抹上美丽柔和的色彩。
欧洲妇女解放运动初起时,一般女权主义者热情地鼓动妇女走上社会,从事与男子相同的职业。爱伦凯女士指出,这是把两性平权误认作两性功能相等了。她主张女子在争得平等权利之后,回到丈夫和家庭那里去,以自由人的身份从事其最重要的工作——爱和培育后代。现代的女权主义者已经越来越重视发展女子天赋的能力,而不再天真地孜孜于抹平性别差异了。
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尚有待于发掘。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女性与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因此她们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比男子更人性化。的确,女性比男性更接近自然,更扎根于大地,有更单纯的、未受污染的本能和感性。所以,莫罗阿说:“一个纯粹的男子,最需要一个纯粹的女子去补充他……因了她,他才能和种族这深切的观念保持恒久的接触。”又说:“我相信若是一个社会缺少了女人的影响,定会堕入抽象,堕入组织的疯狂,随后是需要专制的现象……没有两性的合作,决没有真正的文明。”
在人性片面发展的时代,女性是一种人性复归的力量。德拉克罗瓦的名画《自由神引导人民》,画中的自由神是一位袒着胸脯、未着军装、面容安详的女子。歌德诗曰:“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走。”走向何方?走向一个更实在的人生,一个更富于人情味的社会。
莫罗阿可说是女性的一位知音。人们常说,女性爱慕男性的“力”,男性爱慕女性的“美”。莫罗阿独能深入一步,看出:“真正的女性爱慕男性的‘力’,因为她们稔知强有力的男子的弱点。”“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的弱点。”我只想补充一句:强的男子可能对千百个只知其强的崇拜者无动于衷,却会在一个知其弱点的女人面前倾倒。

男女之间是否可能有真正的友谊?这是在实际生活中常常遇到、常常引起争论的一个难题。即使在最封闭的社会里,一个人恋爱了,或者结了婚,仍然不免与别的异性接触和可能发生好感。这里不说泛爱者和爱情转移者,一般而论,一种排除情欲的澄明的友谊是否可能呢?
莫罗阿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饶有趣味的。他列举了三种异性之间友谊的情形:一方单恋而另一方容忍;一方或双方是过了恋爱年龄的老人;旧日的恋人转变为友人。分析下来,其中每一种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性吸引的因素。道德家们往往攻击这种“杂有爱的成分的友谊”,莫罗阿的回答是:即使有性的因素起作用,又有什么要紧呢!“既然身为男子与女子,若在生活中忘记了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件疯狂的行为。”
异性之间的友谊即使不能排除性的吸引,它仍然可以是一种真正的友谊。蒙田曾经设想,男女之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拜仑在谈到异性友谊时也赞美说:“毫无疑义,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也如同在血缘关系中占据着一种天真无邪的优越地位,把这谐音调弄到一种更微妙的境界。如果能摆脱一切友谊所防止的那种热情,又充分明白自己的真实情感,世间就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做女人的朋友了,如果你过去不曾做过情人,将来也不愿做了。”在天才的生涯中起重要作用的女性未必是妻子或情人,有不少例是天才的精神挚友,只要想一想贝蒂娜与歌德、贝多芬,梅森葆夫人与瓦格纳、尼采、赫尔岑、罗曼·罗兰,莎乐美与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梅克夫人与柴可夫斯基,就足够了。当然,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起着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力量因客观情境或主观努力而被限制在一个有益无害的地位,既可为异性友谊罩上一种为同性友谊所未有的温馨情趣,又不致象爱情那样激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

在经过种种有趣的讨论之后,莫罗阿得出了一个似乎很平凡的结论:幸福在于爱,在于自我的遗忘。
当然,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康德曾经提出理性面临的四大二律背反,我们可以说人生也面临种种二律背反,爱与孤独便是其中之一。莫罗阿引用了拉伯雷《巨人传》中的一则故事,巴奴越去向邦太葛吕哀征询关于结婚的意见,他在要不要结婚的问题上陷入了两难的困境:结婚吧,失去自由,不结婚吧,又会孤独。其实这种困境不独在结婚问题上存在。个体与类的分裂早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个体既要通过爱与类认同,但又不愿完全融入类之中而丧失自身。绝对的自我遗忘和自我封闭都不是幸福,并且也是不可能的。在爱之中有许多烦恼,在孤独之中又有许多悲凉。另一方面呢,爱诚然使人陶醉,孤独也未必不使人陶醉。当最热烈的爱受到创伤而返诸自身时,人在孤独中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理解别的孤独的心灵和深藏在那些心灵中的深邃的爱,从而体味到一种超越的幸福。
一切爱都基于生命的欲望,而欲望不免造成痛苦。所以,许多哲学家主张节欲或禁欲,视宁静、无纷扰的心境为幸福。但另一些哲学家却认为拚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如果说幸福是一个悖论,那么,这个悖论的解决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之中。其中有斗争,有苦恼,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所以,我认为莫罗阿这本书的结尾是说得很精彩的:“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惟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
(《人生五大问题》,〔法〕莫罗阿著,傅雷译,三联书店一九八六年十二月第一版)
探究存在之谜
如同一切“文化热”一样,所谓“昆德拉热”也是以误解为前提的。人们把道具看成了主角,误以为眼前正在上演的是一出政治剧,于是这位移居巴黎的捷克作家便被当作一个持不同政见的文学英雄受到了欢迎或者警惕。
现在,随着昆德拉的文论集《小说的艺术》中译本的出版,我祝愿他能重获一位智者应得的宁静。
昆德拉最欣赏的现代作家是卡夫卡。当评论家们纷纷把卡夫卡小说解释为一种批评资本主义异化的政治寓言的时候,昆德拉却赞扬它们是“小说的彻底自主性的出色样板”,指出其意义恰恰在于它们的“不介入”,即在所有政治纲领和意识形态面前保持完全的自主。
“不介入”并非袖手旁观,“自主”并非中立。卡夫卡也好,昆德拉也好,他们的作品即使在政治的层面上也是富于批判意义的。但是,他们始终站得比政治更高,能够超越政治的层面而达于哲学的层面。如同昆德拉自己所说,在他的小说中,历史本身是被当作存在境况而给予理解和分析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政治批判也就具有了超出政治的人生思考的意义。
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对于人的思考力具有一种威慑作用,一个人哪怕他是笛卡尔,在身历其境时恐怕也难以怡然从事“形而上学的沉思”。面对血与火的事实,那种对于宇宙和生命意义的“终极关切”未免显得奢侈。然而,我相信,一个人如果真是一位现代的笛卡尔,那么,无论他写小说还是研究哲学,他都终能摆脱政治的威慑作用,使得异乎寻常的政治阅历不是阻断而是深化他的人生思考。
鲁迅曾经谈到一种情况:呼唤革命的作家在革命到来时反而沉寂了。我们可以补充一种类似的情况:呼唤自由的作家在自由到来时也可能会沉寂。仅仅在政治层面上思考和写作的作家,其作品的动机和效果均系于那个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一旦政治淡化(自由正意味着政治淡化),他们的写作生命就结束了。他们的优势在于敢写不允许写的东西,既然什么都允许写,他们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比较起来,立足于人生层面的作家有更耐久的写作生命,因为政治淡化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个心灵事实。他们的使命不是捍卫或推翻某种教义,而是探究存在之谜。教义会过时,而存在之谜的谜底是不可能有朝一日被穷尽的。
所以,在移居巴黎之后,昆德拉的作品仍然源源不断地问世,我对此丝毫不感到奇怪。
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而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出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的不为人知的方面”。
昆德拉所说的“存在”,直接引自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尽管这部巨著整个儿是在谈论“存在”,却始终不曾给“存在”下过一个定义。海德格尔承认:“‘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我们只能约略推断,它是一个关涉人和世界的本质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存在是一个永恒的谜。
按照尼采的说法,哲学家和诗人都是“猜谜者”,致力于探究存在之谜。那么,小说的特点何在?在昆德拉看来,小说的使命与哲学、诗并无二致,只是小说拥有更丰富的手段,它具有“非凡的合并能力”,能把哲学和诗包容在自身中,而哲学和诗却无能包容小说。
在勘探存在方面,哲学和诗的确各有自己的尴尬。哲学的手段是概念和逻辑,但逻辑的绳索不能套住活的存在。诗的手段是感觉和意象,但意象的碎片难以映显完整的存在。很久以来,哲学和诗试图通过联姻走出困境,结果好像并不理想,我们读到了许多美文和玄诗,也就是说,许多化装为哲学的诗和化装为诗的哲学。我不认为小说是唯一的乃至最后的出路,然而,设计出一些基本情境或情境之组合,用它们来包容、连结、贯通哲学的体悟和诗的感觉,也许是值得一试的途径。
昆德拉把他小说里的人物称作“实验性的自我”,其实质是对存在的某个方面的疑问。
例如,在《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中,托马斯大夫是对存在之轻的疑问,特丽莎是对灵与肉的疑问。事实上,它们都是作者自己的疑问,推而广之,也是每一个自我对于存在所可能具有的一些根本性困惑,昆德拉为之设计了相应的人物和情境,而小说的展开便是对这些疑问的深入追究。
关于“存在之轻”的译法和含义,批评界至今众说纷纭。其实,只要考虑到昆德拉使用的“存在”一词的海德格尔来源,许多无谓的争论即可避免。“存在之轻”就是人生缺乏实质,人生的实质太轻飘,所以使人不能承受。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自己有一个说明:“如果上帝已经走了,人不再是主人,谁是主人呢?地球没有任何主人,在空无中前进。这就是存在的不可承受之轻。”可见其涵义与“上帝死了”命题一脉相承,即指人生根本价值的失落。对于托马斯来说,人生实质的空无尤其表现在人生受偶然性支配,使得一切真正的选择成为不可能,而他所爱上的特丽莎便是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另一方面,特丽莎之受灵与肉问题的困扰,又是和托马斯既爱她又同众多女人发生性关系这一情形分不开的。两个主人公各自代表对存在的一个基本困惑,同时又构成诱发对方困惑的一个基本情境。在这样一种颇为巧妙的结构中,昆德拉把人物的性格和存在的思考同步推向了深入。
我终归相信,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用多种方式的,不必是小说;用小说探究存在之谜还是可以有多种写法的,不必如昆德拉。但是,我同时也相信昆德拉的话:“没有发现过去始终未知的一部分存在的小说是不道德的。”不但小说,而且一切精神创作,唯有对人生基本境况作出了新的揭示,才称得上伟大。
昆德拉之所以要重提小说的使命问题,是因为他看到了现代人的深刻的精神危机,这个危机可以用海德格尔的一句名言来概括,就是“存在的被遗忘”。
存在是如何被遗忘的?昆德拉说:“人处在一个真正的缩减的旋涡中,胡塞尔所讲的‘生活世界’在旋涡中宿命般地黯淡,存在堕入遗忘。”
缩减仿佛是一种宿命。我们刚刚告别生活一切领域缩减为政治的时代,一个新的缩减旋涡又更加有力地罩住了我们。在这个旋涡中,爱情缩减为性,友谊缩减为交际和公共关系,读书和思考缩减为看电视,大自然缩减为豪华宾馆里的室内风景,对土地的依恋缩减为旅游业,真正的精神冒险缩减为假冒险的游乐设施。要之,一切精神价值都缩减成了实用价值,永恒的怀念和追求缩减成了当下的官能享受。当我看到孩子们不再玩沙和泥土,而是玩电子游戏机,不再知道白雪公主,而是津津乐道卡通片里的机器人的时候,我心中明白一个真正可怕的过程正在地球上悄悄进行。我也懂得了昆德拉说这话的沉痛:“明天当自然从地球上消失的时候,谁会发现呢?……末日并不是世界末日的爆炸,也许没有什么比末日更为平静的了。”我知道他绝非危言耸听,因为和自然一起消失的还有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整个心灵生活。上帝之死不足以造成末日、真正的世界末日是在人不图自救、不复寻求生命意义的那一天到来的。
可悲的是,包括小说在内的现代文化也卷入了这个缩减的旋涡,甚至为之推波助澜。文化缩减成了大众传播媒介,人们不复孕育和创造,只求在公众面前频繁亮相。小说家不甘心于默默无闻地在存在的某个未知领域里勘探,而是把眼睛盯着市场,揣摩和迎合大众心理,用广告手段提高知名度,热衷于挤进影星、歌星、体育明星的行列,和他们一起成为电视和小报上的新闻人物。如同昆德拉所说,小说不再是作品,而成了一种动作,一个没有未来的当下事件。他建议比自己的作品聪明的小说家改行,事实上他们已经改行了——他们如今是电视制片人,文化经纪人,大腕,款爷。
正是面对他称之为“媚俗”的时代精神,昆德拉举起了他的唐吉诃德之剑,要用小说来对抗世界性的平庸化潮流,唤回对被遗忘的存在的记忆。
然而,当昆德拉谴责媚俗时,他主要还不是指那种制造大众文化消费品的通俗畅销作家,而是指诸如阿波利奈尔、蓝波、马雅可夫斯基、未来派、前卫派这样的响当当的现代派。这里我不想去探讨他对某个具体作家或流派的评价是否公正,只想对他抨击“那些形式上追求现代主义的作品的媚俗精神”表示一种快意的共鸣。当然,艺术形式上的严肃的试验是永远值得赞赏的,但是,看到一些艺术家怀着唯恐自己不现代的焦虑和力争最现代超现代的激情,不断好新骛奇,渴望制造轰动效应,我不由得断定,支配着他们的仍是大众传播媒介的那种哗众取宠精神。
现代主义原是作为对现代文明的反叛崛起的,它的生命在于真诚,即对虚妄信仰的厌恶和对信仰失落的悲痛。曾几何时,现代主义也成了一种时髦,做现代派不再意味着超越于时代之上,而是意味着站在时代前列,领受的不是冷落,而是喝采。于是,现代世界的无信仰状态不再使人感到悲凉,反倒被标榜为一种新的价值大放其光芒,而现代主义也就蜕变成了掩盖现代文明之空虚的花哨饰物。
所以,有必要区分两种现代主义。一种是向现代世界认同的时髦的现代主义,另一种是批判现代世界的“反现代的现代主义”。昆德拉强调后一种现代主义的反激情性质,指出现代最伟大的小说家都是反激情的,并且提出一个公式:“小说=反激情的诗。”一般而言,艺术作品中激情外露终归是不成熟的表现,无论在艺术史上还是对于艺术家个人,浪漫主义均属于一个较为幼稚的阶段。尤其在现代,面对无信仰,一个人如何能怀有以信仰为前提的激情?其中包含着的矫情和媚俗是不言而喻的了。一个严肃的现代作家则敢于正视上帝死后重新勘探存在的艰难使命,他是现代主义的,因为他怀着价值失落的根本性困惑,他又是反现代的,因为他不肯在根本价值问题上随波逐流。
那么,由于在价值问题上的认真态度,毋宁说“反现代的现代主义”蕴含着一种受挫的激情。这种激情不外露,默默推动着作家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上继续探索存在的真理。
倘若一个作家清醒地知道世上并无绝对真理,同时他又不能抵御内心那种形而上的关切,他该如何向本不存在的绝对真理挺进呢?昆德拉用他的作品和文论告诉我们,小说的智慧是非独断的智慧,小说对存在的思考是疑问式的,假说式的。我们确实看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中是一位调侃能手,他调侃一切神圣和非神圣的事物,调侃历史、政治、理想、爱情、性、不朽,借此把一切价值置于问题的领域。然而,在这种貌似玩世不恭下面,却蕴藏着一种根本性的严肃,便是对于人类存在境况的始终一贯的关注。他自己不无理由地把这种写作风格称作“轻浮的形式与严肃的内容的结合”。说到底,昆德拉是严肃的,一切伟大的现代作家是严肃的。倘无这种内在的严肃,轻浮也可流为媚俗。在当今文坛上,那种借调侃一切来取悦公众的表演不是正在走红吗?
(《小说的艺术》,米兰·昆德拉著,孟湄译,三联书店一九九二年六月版,3.25元)
爱书家的乐趣
有一幅题为《书痴》的版画,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书架直达天花板。一位白发老人站在高高梯凳顶上,肋下、两腿间都夹着书,左手持一本书在读,右手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天花板有天窗,一缕阳光斜射在他的身上和书上。
如果我看见这幅画,就会把它揣摩成一幅善意的讽刺画。偌大世界,终老书斋的生活毕竟狭窄得可怜。
然而,这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身在其中者会有全然不同的感想。叶灵凤先生年轻时见到这幅画,立刻“深深的迷恋着这张画面上所表现的一切”,毫不踌躇地花费重金托人从辽远的纽约买来了一张原版。
读了叶先生的三集《读书随笔》,我能理解他何以如此喜欢这幅画。叶先生自己就是一个“书痴”,或用他的话说,是一位“爱书家”,购书、藏书、品书几乎成了他毕生的主要事业。他完完全全是此道中人。他津津乐道和书有关的一切,举凡版本印次,书中隽语,作家轶事,文坛掌故,他都用简洁的笔触娓娓道来,如数家珍。借他的书话,我仿佛不仅参观了他的藏书室,而且游览了他的既单纯又丰富的精神世界,领略了一位爱书家的生活乐趣。于是我想,人生在世的方式有千百种而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说到底谁的生活都是狭窄的。一个人何必文垂千秋,才盖天下,但若能品千秋之文,善解盖世之才,也就算不负此生了。尤当嗜权嗜物恶癖风行于世,孰知嗜书不是一种洁癖,做爱书家不是淡泊中的一种执着,退避中的一种追求呢?
叶先生自称“爱书家”,这可不是谦辞。在他眼里,世上合格的爱书家并不多。学问家务求“开卷有益”,版本家挑剔版本格式,所爱的不是书,而是收益或古董。他们都不是爱书家。
爱书家的读书,是一种超越了利害和技术的境界。就象和朋友促膝谈心,获得的是精神上的安慰。叶先生喜欢把书譬作“友人”或“伴侣”。他说常置案头的“座右书”是些最知己的朋友,又说翻开新书的心情就象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上为自己搜寻新的伴侣,而随手打开一本熟悉的书则象是不期而遇一位老友。他还借吉辛之口叹息那些无缘再读一遍的好书如同从前偶然邂逅的友人,倘若临终时记起它们,“这最后的诀别之中将含着怎样的惋惜”!可见爱书家是那种把书和人生亲密无间地结合起来的人,书在他那里有了生命,象活生生的人一样牵扯着他的情怀,陪伴着他的人生旅程。
凡是真正爱书的人,想必都领略过那种澄明的心境。夜深人静,独坐灯下,摊开一册喜欢的书,渐觉尘嚣远遁,杂念皆消,忘去了自己也获得了自己。然而,这种“心境澄澈的享受”不易得。对于因为工作关系每天离不开书的职业读书人来说,更是难乎其难。就连叶先生这样的爱书家也觉得自己常常“并非在读书,而是在翻书、查书、用书”,以致在某个新年给自己许下大愿:“今年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
这是因为以读书为精神的安慰和享受,是需要一种寂寞的境遇的。由于寂寞,现实中缺少友人或远离友人,所以把书当友人,从书中找安慰。也由于寂寞,没有纷繁人事的搅扰,所以能沉醉在书中,获得澄明的享受。但寂寞本身就不易得,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的责任往往难于坚辞,而且是因为人性中固有不甘寂寞的一面。试看那些叫苦不迭的忙人,一旦真的门庭冷落,清闲下来,我担保十有八九会耐不住寂寞,缅怀起往日的热闹时光。大凡人只要有法子靠实际的交往和行动来排遣寂寞,他就不肯求诸书本。只有到了人生的逆境,被剥夺了靠交往和行动排遣寂寞的机会,或者到了人生的困境,怀着一种靠交往和行动排遣不了的寂寞,他才会用书来排遣这无可排遣的寂寞。如此看来,逆境和困境倒是有利于读书的。叶先生说:“真正的爱书家和藏书家,他必定是一个在广阔的人生道上尝遍了哀乐,而后才走入这种狭隘的嗜好以求慰藉的人。”我相信这是叶先生的既沉痛又欣慰的自白。
爱书家不但嗜爱读书,而且必有购书和藏书的癖好。那种只借书不买书的人是称不上爱书家的。事实上,在书的乐趣中,购和藏占了相当一部分。爱书的朋友聚到一起,说起自己购得一本好书时的那份得意,听到别人藏有一本好书时的那股羡慕,就是明证。
叶先生对于购书的癖好有很准确的描述:“有用的书,无用的书,要看的书,明知自己买了也不会看的书,无论什么书,凡是自己动了念要买的,迟早总要设法买回来才放心。”由旁人看来,这种锲而不舍的购书欲简直是偏执症,殊不料它成了书迷们的快乐的源泉。
购书本身是一种快乐,而寻购一本书的种种艰难曲折似乎化为价值添加到了这本书上,强化了购得时的快乐。
由于在购书过程中倾注了心血,交织着情感,因此,爱书的人即使在别的方面慷慨大度,对于书却总不免有几分吝啬。叶先生曾举一例:中国古代一位藏书家在所藏每卷书上都盖印日“借书不孝”,以告诫子孙不可借书与人。这当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我们每个爱书的人想必都体会过借书与人时的复杂心情,尤其是自己喜欢的书,一旦借出,就朝夕盼归,万一有去无回,就象死了一位亲人一样,在心中为它筑了一座缅怀的墓。
爱书家的藏书,确是把书当作了他的生命的一部分。叶先生发挥日本爱书家斋藤昌三的见解,强调“书斋是一个有机体”,因为它是伴随主人的精神历程而新陈代谢,不断生长的。在书斋与主人之间,有一个共生并存的关系。正如叶先生所说:“架上的书籍不特一本一本的跟收藏人息息相关,而且收藏人的生命流贯其中,连成一体。”这与某些“以藏书的丰富和古版的珍贵自满”的庸俗藏书家是大异其趣的。正因为此,一旦与主人断绝了关系,书斋便解体,对于别人它至多是一笔财产,而不再是一个有机体。那位训示子孙“借书不孝”的藏书家昧于这层道理,所以一心要保全他的藏书,想借此来延续他死后的生命。
事实上,无论古今,私人书斋是难于传之子孙的。
叶先生的《读书随笔》不单论书的读、购、藏,更多的篇幅还是论他所读过的一本本具体的书,以及爱书及人,论他所感兴趣的一个个具体的作家。其中谈及作家的奇癖乖行,例如十九世纪英国作家的吸鸦片成风,纪德的同性恋及其在作品中的自我暴露,普鲁斯特的怕光、怕冷、怕声音乃至于要穿厚大衣点小灯坐在隔音室里写作,这些固可博人一粲。
但是,谈及人和书的命运的那些篇什又足令人扼腕叹息。
作家中诚有生前即已功成名就、人与书俱荣的幸运儿,然更不乏穷困潦倒一生、只留下身后名的苦命人。诗人布莱克毕生靠雕版卖艺糊口,每当家里分文不名,他的妻子便在吃饭时放一只空餐盆在他面前,提醒他拿起刻刀挣钱。汤普生在一家鞋店做帮工,穷得买不起纸,诗稿都写在旧账簿和包装纸上。吉辛倒是生前就卖文为生,但入不敷出,常常挨俄,住处简陋到没有水管,每天只好潜入图书馆的盥洗室漱洗,终遭管理员发现而谢绝。只是待到这些苦命作家撒手人间,死后终被“发现”,生前连一碗粥、一片面包也换不到的手稿便突然价值千金,但得益的是不相干的后人。叶先生叹道:“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但是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人亡书在,书终获好运,不过这好运已经和人无关了。
作家之不能支配自己的书的命运,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有时自己寄予厚望的作品被人遗忘,不经意之作却得以传世。安徒生一生刻意经营剧本和长篇小说,视之为大树,而童话只是他在余暇摆弄的小花小草,谁知正是这些小花小草使他在文艺花园里获得了不朽地位。狄福青壮年时期热衷于从政经商,均无成就,到六十岁屈尊改行写小说,不料《鲁滨逊飘流记》一举成名,永垂史册。
真正的好作品,不管如何不受同时代人乃至作者自己的重视,它们在文化史上大抵终能占据应有的地位。里尔克说罗丹的作品象海和森林一样,有其自身的生命,而且随着岁月继续在生长中。这话也适用于为数不多的好书。绝大多数书只有短暂的寿命,死在它们的作者前头,和人一起被遗忘了。只有少数书活得比人长久,乃至活在世世代代的爱书家的书斋里,——也就是说,被组织进他们的有机体,充实了他们的人生。
爱书家的爱书纯属个人爱好,不象评论家的评书是一种社会责任,因而和评论家相比,爱书家对书的选择更不易受权势或时尚左右。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一本好书在评论界遭冷落或贬斥,却被许多无名读者热爱和珍藏。这种无声的评论在悠长的岁月中发挥着作用,归根结蒂决定了书籍的生命。也许,这正是爱书家们在默默无闻中对于文化史的一种参与?
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
有两种哲学家。一种人把哲学当作他的职业,即谋生的手段。另一种人把哲学当作他的生命,甚至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智者属于前者,用苏格拉底的话说,他们是“智慧的出卖者”;而苏格拉底自己则堪为后者的典范,他也许是哲学史上因为思想而被定罪并且为了思想而英勇献身的最早也最著名的一位哲学家了。
苏格拉底的经历和他在西方思想史上的地位,与孔子之于中国有某种相似之处。他们生活的年代相近,两人毕生都以教育为主要事业,在哲学思想上都重人生伦理而轻形而上学,分别成为中西人文思想的始祖。
我发现,直接用政治的分野来判断一位真正的哲学家,往往不得要领。苏格拉底诚然是在雅典民主派当权期间被处死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站在贵族派一边。事实上,无论在民主政体还是贵族政体下,他都曾经甘冒杀身之祸,独自一人与民众大会或寡头政府相对抗,以坚持他心目中的正义。对于苏格拉底来说,还有比当时奴隶主两派的政治更高的东西,这就是他的哲学所追求的合理的人生。
现在,人们在追溯西方哲学中人本主义思潮的源头时,一般追溯到苏格拉底。诚然,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哲人,例如赫拉克利特与德谟克利特,在他们的著作残篇中也不乏人生智慧的格言,但苏格拉底确实是自觉地把哲学对象限制在人生问题范围内的第一人。他在法庭申辩时所说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一语,在我看来是道出了哲学的根本使命,这就是探索人生的意义,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哲学家是一些把生命的意义看得比生命本身更重要的人,他们一生孜孜于思考、寻求和创造这种意义,如果要他们停止这种寻求,或者寻求而不可得,他们就活不下去。用苏格拉底的话来说,就是“必须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克力同》)。所以,当法庭以抛弃哲学为条件赦他的罪时,他拒绝了。哲学的本义是爱智慧,爱智慧甚于爱一切,包括甚于爱生命。
商务印书馆最近相继出版了柏拉图的《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和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的中译本,为我们了解苏格拉底其人和其思想提供了方便。研究者们一般认为,前者有把苏格拉底理想化的倾向,后者更符合历史真实。我倒觉得,作为哲学家的柏拉图,比作为军人的色诺芬,更能理解他们的这位哲学家老师。在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更象一位哲学家。在色诺芬笔下,苏格拉底却显得有些平庸。例如,苏格拉底认为智慧即美德,这在前者笔下突出的是理想人格的锻造和心灵的自我享受,在后者笔下则往往把美德归结为节制,又把节制归结为获取最大快乐的手段。又如,苏格拉底之所以从容就义,色诺芬举出两点非常实际的考虑:免去老年的痛苦;死后的声誉。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则以他特有的机智方式作一番推论:死后或毫无知觉,如无梦之夜一样痛快;或迁居彼界,得以和古来志士仁人相处,不必与为思想而杀人者打交道,实为无限幸福。他的结束语是:“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哲学家的幽默和达观,跃然眼前。
我并不主张对苏格拉底哲学作过高评价。他把哲学的注意力移向人生,诚然是一大功绩,但他进而把人生问题归结为伦理道德,视野又未免狭窄了。其实,人生意义问题的提出,是以绝对为背景的,哲学的智慧不在于就人生论人生,而在于以绝对为背景对人生意义作出说明。赫拉克利特说,智慧不等于知识,智慧在于认识一,即绝对和永恒。苏格拉底却把智慧与知识等同起来,又把知识与美德等同起来,尽管他强调的是“关心自己的灵魂”,但是,如果象他那样把对于绝对的渴望从灵魂中排除出去,视为无用无谓之事,那么,灵魂就不成其为灵魂,而智慧也降为一种道德知识和处世之道了。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苏格拉底比起慧拉克利特来又是某种退步。不过,尽管如此,苏格拉底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一语仍不失为至理名言,是一个真诚的哲学家应有的信念,只是我们应该以更加广阔的眼光去省察人生。
(《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古希腊〕柏拉图著,严群译,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三年九月第一版;《回忆苏格拉底》,〔古希腊〕色诺芬著,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四年九月第一版,)
智慧的诞生
许多年里,我的藏书屡经更新,有一本很普通的书却一直保留了下来。这是一册古希腊哲学著作的选辑。从学生时代起,它就跟随着我,差不多被我翻破了。每次翻开它,毋须阅读,我就会进入一种心境,仿佛回到了人类智慧的源头,沐浴着初生哲学的朝晖。
古希腊是哲学的失去了的童年。人在童年最具纯正的天性,哲学也是如此。使我明白何谓哲学的,不是教科书里的定义,而是希腊哲人的懿言嘉行。雪莱曾说,古希腊史是哲学家、诗人、立法者的历史,后来的历史则变成了国王、教士、政治家、金融家的历史。我相信他不只是在缅怀昔日精神的荣耀,而且是在叹息后世人性的改变。最早的哲学家是一些爱智慧而不爱王国、权力和金钱的人,自从人类进入成年,并且像成年人那样讲求实利,这样的灵魂是愈来愈难以产生和存在了。
一个研究者也许要详析希腊各个哲学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把他们划分为不同的营垒。 然而,我只是一个欣赏者。当我用欣赏的眼光观看公元前五世纪前后希腊的哲学舞台时,首先感受到的是哲学家们一种共同的精神素质,那就是对智慧的热爱,从智慧本身获得快乐的能力,当然,还有承受智慧的痛苦和代价的勇气。
在世人眼里,哲学家是一种可笑的人物,每因其所想的事无用、有用的事不想而加嘲笑 。有趣的是,当历史上出现第一个哲学家时,这样的嘲笑即随之发生。柏拉图记载:“据说泰利士仰起头来观看星象,却不慎跌落井内,一个美丽温顺的色雷斯侍女嘲笑说,他急于知道天上的东西,却忽视了身旁的一切。”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由一个美丽温顺的女子来嘲笑哲学家的不切实际,倒是合情合理的。这个故事必定十分生动,以致被若干传记作家借去安在别的哲学家头上,成了一则关于哲学家形象的普遍性寓言。
不过,泰利士可不是一个对于世俗事务无能的人,请看亚里士多德记录的另一则故事: 人们因为泰利士贫穷而讥笑哲学无用,他听后小露一手,通过观察星象预见橄榄将获丰收,便低价租入当地全部橄榄榨油作坊,到油坊紧张时再高价租出, 结果发了大财。“他以此表明,哲学家要富起来是极为容易的,如果他们想富的话。然而这不是他们的兴趣所在。”
哲学家经商肯定是凶多吉少的冒险,泰利士成功靠的是某种知识,而非哲学。但他总算替哲学家争了一口气,证明哲学家不爱财并非嫌葡萄酸。事实上,早期哲学家几乎个个出身望族,却蔑视权势财产。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勒拒绝王位,阿那克萨戈拉散尽遗产,此类事不胜枚举,德谟克利特的父亲是波斯王的密友,而他竟说,哪怕只找到一个原因的解释,也比做波斯王好。
据说“哲学”(philosophia)一词是毕达戈拉斯的创造,他嫌“智慧”(sophia)之称自负,便加上一个表示“爱”的词头(philo),成了“爱智慧”。不管希腊哲人对于何为智慧有什么不同的看法,爱智慧胜于爱世上一切却是他们相同的精神取向。在此意义上,柏拉图把哲学家称作“一心一意思考事物本质的人”,亚里士多德指出哲学是一门以求知而非实用为目的的自由的学问。遥想当年泰利士因为在一个圆内画出直角三角形而宰牛欢庆,毕达戈拉斯因为发现勾股定理而举行百牛大祭,我们便可约略体会希腊人对于求知本身怀有多么天真的热忱了。这是人类理性带着新奇的喜悦庆祝它自己的觉醒。直到公元前三世纪,希腊人的爱智精神仍有辉煌的表现。当罗马军队攻入叙拉古城的时候,他们发现一个老人正蹲在沙地上潜心研究一个图形。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阿基米得。军人要带他去见罗马统帅,他请求稍候片刻,等他解出答案,军人不耐烦,把他杀了。剑劈来时,他只来得及说出一句话:“不踩坏我的圆!”
凡是少年时代迷恋过几何解题的人,对阿基米得大约都会有一种同情的理解。刚刚觉醒的求知欲的自我享受实在是莫大的快乐,令人对其余一切视而无睹。当时的希腊,才告别天人浑然不分的童稚的神话时代,正如同一个少年人一样惊奇地发现了头上的星空和周遭的万物,试图凭藉自己的头脑对世界作出解释。不过,思维力的运用至多是智慧的一义,且是较不重要的一义。神话的衰落不仅使宇宙成了一个陌生的需要重新解释的对象,而且使人生成了一个未知的有待独立思考的难题。至少从苏格拉底开始,希腊哲人们更多地把智慧视作一种人生觉悟,并且相信这种觉悟乃是幸福的唯一源泉。
苏格拉底,这个被雅典美少年崇拜的偶像,自己长得像个丑陋的脚夫,秃顶,宽脸,扁阔的鼻子,整年光着脚,裹一条褴褛的长袍,在街头游说。走过市场,看了琳琅满目的的货物,他吃惊地说:“这里有多少东西是我用不着的!”
是的,他用不着,因为他有智慧,而智慧是自足的。若问何为智慧,我发现希腊哲人们往往反过来断定自足即智慧。在他们看来,人生的智慧就在于自觉限制对于外物的需要,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人已被神遗弃,全能和不朽均成梦想,唯在无待外物而获自由这一点上尚可与神比攀。苏格拉底说得简明扼要:“一无所需最像神 。”柏拉图理想中的哲学王既无恒产,又无妻室,全身心沉浸在哲理的探究中。亚里士多德则反复论证哲学思辨乃唯一的无所待之乐,因其自足性而是人唯一可能过上的“神圣的生活 ”
但万事不可过头,自足也不例外。犬儒派哲学家偏把自足推至极端,把不待外物变成了拒斥外物,简朴变成了苦行。最著名的是第欧根尼,他不要居室食具,学动物睡在街面,从地上拣取食物,乃至在众目睽睽下排泄和作爱。自足失去向神看齐的本意,沦为与兽认同,哲学的智慧被勾画成了一幅漫画。当第欧根尼声称从蔑视快乐中所得到的乐趣比从快乐本身 中所得到的还要多时,再粗糙的耳朵也该听得出一种造作的意味。难怪苏格拉底忍不住要挖苦他那位创立了犬儒学派的学生安提斯泰说:“我从你外衣的破洞可以看穿你的虚荣心。”
学者们把希腊伦理思想划分为两条线索,一是从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犬儒派到斯多噶派的苦行主义,另一是从德谟克利特、昔勒尼派到伊壁鸠鲁派的享乐主义。其实,两者的差距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都把灵魂看作幸福的居所,主张物质生活上的节制和淡泊,只是他们并不反对享受来之容易的自然的快乐罢了。至于号称享乐学派的昔勒尼派,其首领阿里斯底波同样承认智慧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带来快乐,而财富本身并不值得追求。当一个富翁把他带到家里炫耀住宅的华丽时,他把唾沫吐在富翁脸上,轻蔑地说道,在铺满大理石的地板上实在找不到一个更适合于吐痰的地方。垂暮之年,他告诉他的女儿兼学生阿莱特,他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乃是“不要重视非必需的东西”。
对于希腊人来说,哲学不是一门学问,而是一种以寻求智慧为目的的生存方式,质言之,乃是一种精神生活。我相信这个道理千古不易。一个人倘若不能从心灵中汲取大部分的快乐,他算什么哲学家呢?
当然,哲学给人带来的不只是快乐,更有痛苦。这是智慧与生俱来的痛苦,从一开始就纠缠着哲学,永远不会平息。
想一想普罗米修斯窃火的传说或者亚当偷食智慧果的故事吧,几乎在一切民族的神话中,智慧都是神的特权,人获得智慧都是要受惩罚的。在神话时代,神替人解释一切,安排一切。神话衰落,哲学兴起,人要自己来解释和安排一切了,他几乎在踌躇满志的同时就发现了自己力不从心。面对动物或动物般生活着的芸芸众生,觉醒的智慧感受到一种神性的快乐。面对宇宙大全,它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不得不承受由神性不足造成的痛苦。人失去了神,自己却并不能成为一个神,或者,用爱默生的话说,只是一个破败中的神。
所谓智慧的痛苦,主要不是指智慧面对无知所感觉到的孤独或所遭受到的迫害。在此种情形下,智慧毋宁说更多地感到一种属于快乐性质的充实和骄傲。智慧的痛苦来自内在于它自身的矛盾。希腊哲人一再强调,智慧不是知识,不是博学。再博学的人,他所拥有的也只是对于有限和暂时事物的知识。智慧却是要把握无限和永恒,由于人本身的局限,这个目标永远不可能真正达到。
大多数早期哲学家对于人认识世界的能力都持不信任态度。例如,恩培多克勒说:人“ 当然无法越过人的感觉和精神”,而哲学所追问的那个“全体是很难看见、听见或者用精神掌握的”。德谟克利特说:“实际上我们丝毫不知道什么,因为真理隐藏在深渊中。”请注意,这两位哲学家历来被说成是坚定的唯物论者和可知论者。说到对人自己的认识,情形就更糟。有人问泰利士,世上什么事最难,他答:“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把哲学的使命限定为“认识你自己”,而他认识的结果却是发现自己一无所知,于是得出结论:“人的智慧微乎其微,没有价值”,而认识到自己的智慧没有价值,也就是人的最高智慧之所在了。
当苏格拉底承认自己“一无所知”时,他所承认无知的并非政治、文学、技术等专门领域,而恰恰是他的本行——哲学,即对世界和人生的底蕴的认识。其实,在这方面,人皆无知。但是,一般人无知而不自知其无知。对于他们,当然就不存在所谓智慧的痛苦。一个人要在哲学方面自知其无知,前提是他已经有了寻求世界和人生之根底的热望。而他之所以有这寻根究底的热望,必定对于人生之缺乏根底已经感到了强烈的不安。仔细分析起来,他又必定是在意识到人生缺陷的同时即已意识到此缺陷乃是不可克服的根本性质的缺陷,否则他就不至于如此不安了。所以,智慧从觉醒之日起就包含着绝望。
以爱智慧为其本义的哲学,结果却是否定智慧的价值,这真是哲学的莫大悲哀。然而,这个结果命中注定,在劫难逃。哲学所追问的那个一和全,绝对,终极,永恒,原是神的同义语,只可从信仰中得到,不可凭人的思维能力求得。除了神学,形而上学如何可能?走在寻求本体之路上的哲学家,到头来不是陷入怀疑主义,就是倒向神秘主义。在精神史上,苏格拉底似乎只是荷马与基督之间的一个过渡人物。神话的直观式信仰崩溃以后,迟早要建立宗教的理智式信仰,以求给人类生存提供一个整体的背景。智慧曾经在襁褓中沉睡而不知痛苦,觉醒之后又不得不靠催眠来麻痹痛苦,重新沉入漫漫长夜。到了近代,基督教信仰崩溃,智慧再度觉醒并发出痛苦的呼叫,可是人类还能造出什么新式的信仰呢?
不过,尽管人的智慧有其局限,爱智慧并不因此就属于徒劳。其实,智慧正是人超越自身局限的努力,唯凭此努力,局限才显现了出来。一个人的灵魂不安于有生有灭的肉身生活的限制,寻求超越的途径,不管他的寻求有无结果,寻求本身已经使他和肉身生活保持了一个距离。这个距离便是他的自由,他的收获。智慧的果实似乎是否定性的:理论上——“我知道我一无所知”;实践上——“我需要我一无所需”。然而,达到了这个境界,在谦虚和淡泊的哲人胸怀中,智慧的痛苦和快乐业已消融为一种和谐的宁静了。
人们常说:希腊人尊敬智慧,正如印度人尊敬神圣,意大利人尊敬艺术,美国人尊敬商业一样;希腊的英雄不是圣者、艺术家、商人,而是哲学家。这话仅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例如,泰利士被尊为七贤之首,名望重于立法者梭伦,德谟克利特高龄寿终,城邦为他举行国葬。但是,我们还可找到更多相反的例子,证明希腊人迫害起哲学家来,其凶狠决不在别的民族之下。雅典人不仅处死了本邦仅有的两位哲学家之一,伟大的苏格拉底,而且先后判处来自外邦的阿那克萨戈拉和亚里士多德死刑,迫使他们逃亡,又将普罗塔戈拉驱逐出境,焚毁其全部著作。毕达戈拉斯和他的四十余名弟子,除二人侥倖逃脱外,全部被克罗托内城的市民捕杀。赫拉克利特则差不多是饿死在爱非斯郊外的荒山中的。
希腊人真正崇拜的并非精神上的智者,而是肉体上的强者——运动员。四年一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优胜者不但可获许多奖金,而且名满全希腊,乃至当时希腊历史纪年也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克塞诺芬尼目睹此情此景,不禁提出抗议:“这当然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习俗,重视体力过于重视可贵的智慧,乃是一件不公道的事情。”这位哲学家平生遭母邦放逐, 身世对照,自然感慨系之。仅次于运动员,出尽风头的是戏剧演员,人们给竞赛获奖者戴上象牙冠冕,甚至为之建造纪念碑。
希腊人实在是一个爱娱乐远胜于爱智慧的民族。然而,就人口大多数言,哪个民族不是如此?古今中外,老百姓崇拜的都是球星、歌星、影星之类, 哲学家则难免要坐冷板凳。对此不可评其对错,只能说人类天性如此,从生命本能的立场看,也许倒是正常的。
令人深思的是,希腊哲学家之受迫害,往往发生在民主派执政期间,通过投票作出判决,且罪名一律是不敬神。哲人之为哲人,就在于他们对形而上学问题有独立的思考,而他们思考的结果却要让从不思考这类问题的民众来表决,其命运就可想而知了。民主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哲学家却总是少数,确切地说,总是天地间独此一人,所需要的恰恰是不服从多数也无需多数来服从他的独立思考的权利,这是一种超越于民主和专制之政治范畴的精神自由。对于哲学家来说,不存在最好的制度,只存在最好的机遇,即一种权力对他的哲学活动不加干预,至于这权力是王权还是民权好像并不重要。
在古希腊,至少有两位执政者是很尊重哲学家的。一位是雅典民主制的缔造者伯里克利 ,据说他对阿那克萨戈拉怀有“不寻常的崇敬和仰慕”,执弟子礼甚勤。另一位是威震欧亚的亚历山大大帝,他少年时师事亚里士多德,登基后仍尽力支持其学术研究,并写信表示:“我宁愿在优美的学问方面胜过他人,而不愿在权力统治方面胜过他人。”当然,事实是他在权力方面空前地胜过了他人。不过,他的确是一个爱智慧的君主。更为脍炙人口的是他在科林斯与第欧根尼邂逅的故事。当时第欧根尼正躺着晒太阳,大帝说:“朕即亚历山大。” 哲人答:“我是狗崽子第欧根尼。”问:“我能为你效什么劳?”答:“不要挡住我的太阳 。”大帝当即叹道:“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便愿意我是第欧根尼。”
如果说阿那克萨戈拉和亚里士多德有幸成为王者师,那么,还有若干哲学家则颇得女人的青睐。首创女校和沙龙的阿斯帕西娅是西方自由女性的先驱,极有口才,据说她曾与苏格拉底同居并授以雄辩术,后来则成了伯里克利的伴侣。一代名妓拉依斯,各城邦如争荷马一样争为其出生地,身价极高,但她却甘愿无偿惠顾第欧根尼。另一位名妓弗里妮,平时隐居在家,出门遮上面纱,轻易不让人睹其非凡美貌,却因倾心于柏拉图派哲学家克塞诺克拉特之清名,竟主动到他家求宿。伊壁鸠鲁的情妇兼学生李昂馨,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妓女。在当时的雅典,这些风尘女子是妇女中最有文化和情趣的佼佼者,见识远在一般市民之上,遂能慧眼识哲人。
如此看来,希腊哲学家的境遇倒是值得羡慕的了。试问今日有哪个亚历山大会师事亚里士多德,有哪个拉依斯会宠爱第欧根尼?当然,你一定会问:今日的亚里士多德和第欧根尼又在哪里?那么,应该说,与后世相比,希腊人的确称得上尊敬智慧,希腊不愧是哲学和哲学家的黄金时代。
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
本世纪三十年代,清华大学一位教授吴宓先生给学生开设了一门题为《文学与人生》的课程。他在教案上列出了这门课程的目标,其第一条是:
把我自己的——我的所读所闻,我的所思所感,我的直接和间接人生经验中的——最好的东西给予学生。(第10页)
读到这话,我知道了自己面对的是一个真诚的人,他的课程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更是一种严肃的精神活动。
在这门课程中,他谈得最多的不是文学,而是哲学,是通过半生阅读和思考所形成的他自己的哲学人生观。于是我愈加明白,吴宓先生首先是一个认真的人生思考者,他的文学研究是在他的人生思考的轨道上、并且作为这种思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展开的。因此,“文学与人生”就不是他的专业领域内诸多学术课题中的一个,而是体现了他的毕生追求的志业之所在。
吴宓之研究文学,是把文学当作“人生的表现”和“精髓”(第16页),“通过文学来研究人生”(第13页)。他所说的文学,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如同天才不可按专业归类一样,这些伟大作品也是不可按学科归类的。永恒的书必定表现了人生的某些永恒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然而,在浮躁的现代生活中,人们浮在人生的表面,不复关心永恒,于是只读谋职所需的专业书和用以解闷的消遣书,冷落了这些永恒的书。有感于此,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由吴宓的导师白璧德领导的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运动和由赫钦斯等人代表的永恒主义教育思潮便起而提倡回到古典名著,但收效甚微。那么,就让过眼烟云的人去读过眼烟云的书和报纸吧,而像吴宓这样关心人生永恒问题的人自会“以取法乎上四字为座右铭”,“非极佳之书不读”,做永恒的书的知音,在寂寞中“与古今东西之圣贤哲 士通人名流共一堂而为友”。(《文学研究法》,《学衡》第二期)
对于文学和人生,吴宓皆从大处着眼。他说:“在人生中……重要的不是行为,也不是结果,而是如此行为的男女的精神和态度。”同样,“在艺术与文学中,重要的不是题材,而是处理。”(第73页)因此读书“首须洞明大体,通识全部,勿求细节”,(《文学研究法》)注重作品所表现的“作家对人生和宇宙的整体观念,而非他对特定人、事的判断”。(第 19页)可见无论在人生中,还是在文学中,吴宓看重的均是贯穿其中的一种整体的人生哲思,正是这种哲思把文学与人生也贯通了起来,把文学研究变成了人生探索的一种方式。
其实,吴宓所表达的无非是一种古典的人文信念。按照这种信念,治学的目的在于自身的精神完善,好的学者不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也不只是文史哲的通才,而更是具备人生识见的智者。这种信念是东西方古典人文传统所共有的,而在功利日重和分工日细的现代却式微了。但是,某些基本的真理只会遭到忽视,不会过时。我相信,不论学术如何进展,孔子所云“古之学者为己”永远是治学的正道。背离这个正道,治学与做人脱节,仅仅寄居在学术的一枝一叶上讨生活,或追逐着时髦的一流一派抢风头,是决计成不了大气候的。
吴宓的哲学观点并不复杂,大致袭用了柏拉图以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划分为本体界与现象界的模式。他爱用的表述是“一”与“多”。事实上,不论古今东西,凡具形而上 性质的宇宙观都不脱这二分的模式。但正如吴宓所说:“每人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重建哲学 的真理。”(第169页)在他的灵魂中,这个“一”与“多”的公式的确经过了重建,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了他据以建立自己的全部人生观的基石。
至少从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立足于世界二分模式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呈现出了崩溃之势 ,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批判。如此看来,吴宓在哲学上似乎是一个落伍者。然而,问题在于,世界二分模式不只是逻辑虚构物,它在人性中有着深刻的根源。如果人类站在尘世不再仰望头顶的星空,沉缅物欲不再敬畏心中的道德律,人类会是什么样子?摆脱了对绝对之物的形而上追问,哲学又会是什么样子?宣告“上帝死了”的尼采不是也在盼望“超人”诞生吗?
吴宓正是站在价值论立场上来运用世界的二分模式的。在他那里,“一”的真正含义是指绝对精神价值,“多”的真正含义是指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与此相对应,便有两种人生。一种是永生、理想的人生,即守住“多”中之“一”,修“天爵”,追求仁义忠信。另一种是浮生、世俗的人生,即自溺于“多”而遗忘“一”,修“人爵”,追求功名富贵。他向往的是前者,自云兼识“一”与“多”,且知“一”存在于“多”之中,但“宓之态度及致力之趋向”则注重“一”,所以“宓之总态度可名为理想主义”,而“其他名词或派别均不足以代表宓”。(第176页)
理想主义(idealism)一词可有二义。一是与实利主义(materia1-ism)相对立,指注重精神生活的价值,视精神生活的满足为人生真正幸福之所在。二是与虚无主义(nihilism)相对立,指信仰某种绝对精神价值,这种信仰与对某宗教某学说的信奉并无必然联系,一个不是任何教条的信徒的人仍可有执着的精神追求。说到底,理想主义是一种精神素质,凡具此素质的人,必孜孜以求“一”,无论是否求得,都仍是理想主义者。
吴宓身上就有这样的精神素质,他之成为理想主义者,实出于天性。他必须相信“浮象”中有“至理”,“世间有绝对之善恶是非美丑”,如此,他才感到“虽在横流之中,而犹可得一立足点”,“虽当抑郁懊丧之极,而精神上犹有一线之希望”。(《我之人生观》,《学衡》第十六期)吴宓对现代人的精神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不止一次指出:“学术思想 之淆乱,精神之迷离痛苦,群情之危疑惶骇,激切鼓荡,信仰之全失,正当之人生观之不易取得,此非特吾国今日之征象,盖亦全世之所同也。”(《我之人生观》)“宗教信仰已失,无复精神生活。全世皆然,不仅中国。”(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70页)正是痛感这“博放之世”的“偏于多”,他才力主“须趋重一以救其失”,(第88页)亟欲为自己也为国人“ 取得一贯之精神及信仰”。(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2页)
在一个普遍重实利、轻理想的时代,像吴宓这样一位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难免会感觉孤独的痛苦。但他毫不动摇,“甘为时代之落伍者”。(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在孤独中,他以孟子的穷达之论自勉。他运用“一”与“多”的理论,对这个命题有独到的发挥。他指出,首先,这个命题指的是“一”,而非“多”。“独善”和“兼善”是“对同一个人的品质的描述,而非供人选择的不同(例如两种)生活”。事实上,贯穿于两者之中的是同样的理想主义精神。其次,“独善”是“原初意向”、“真正目的”,“兼善”则是“自然后果”、“始所未料的结果”。(第116—118页)中国知识分子对于社会政治进程往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意识,以拯救天下为己任,这大约是集学与仕于一身的儒家传统所致的吧。然而,或许至少应有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妨超脱些,和社会进程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在历史意识和人生智慧的开阔视野中看社会进程。也就是说,首先在躁动中保持静观沉思,守护好人类和人生的某些永恒的基本价值。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制约作用,至少会对人类精神走向发生良好影响。在这个意义上,独善其身收到了兼善天下的效果。即使收不到也无憾,因为对于智者来说,独善是性之必然,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当然,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因此终归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实际、“一”与“多”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所谓实际或“多”,概括地说,包括事功、实利、情欲三个方面。吴宓的解决办法,一言以蔽之,便是“中庸”。他运用“一”与“多”的公式对儒家经典多有独到发挥,“中庸”又是一例。
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据此,“中庸”即“执两用中”。“ 两端”究竟何所指?一般认为,是指“过”与“不及”。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衡量“ 过”和“不及”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是“中”,陷入了循环论证。吴宓独释“两端”为“ 一”与“多”,准此,“执两用中”就是“一十多”,而非“多中之一十多中之另一”,“ 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第123、183页)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原意且不论,却能自圆其说,对于吴宓也很重要,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亦即是“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经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 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 页)坚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第176页)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 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第144页)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均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第12、23页)。不过,这里的“情 ”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性爱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 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相互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第191、192页)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引出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的问题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第193、195页)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 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所以也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使之消亡的。 人生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人间力量可以使人免于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爱,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种‘安宁’。”(第114—115页)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人生的短暂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具有一种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信仰的绝对精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道有“宗教精神”(第52页)。
真正的宗教精神只关涉个人的灵魂,与世俗教派无关。我很赞赏吴宓的话:“盖宗教之功固足救世,然其本意则为人之自救。”(《我之人生观》)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灵魂中发生危机而求自救,无论他怎样具备救世的热情,宗教始终是外在于他的东西。
然而,灵魂渴求信仰,便会有宗教的信仰了吗?可惜并不。恰恰相反,愈是渴求信仰的灵魂愈是难以盲信。请听吴宓的自白:“吾虽信绝对观念之存在,而吾未能见之也。吾虽日求至理,而今朝所奉为至理者,固犹是浮像,其去至理之远近如何,不可知也……于此则须虚心,则须怀疑。然徒虚心怀疑而无信仰,则终迷惘消极而无所成就而已。故吾须兼具信仰与怀疑,二者互相调剂而利用之。”他还说:“究极论之,道德理想功业,无非幻像。人欲有所成就,有所树立,亦无非利用此幻像,所谓弄假成真,逢场作戏而已。”(《我之人生观》)原来,他之所以信仰,是因为他必须有信仰,不能无信仰,无信仰会导致对人生抱迷惘消极的态度,而这是他万万不愿意的。至于所信仰的理想、至理、绝对观念究竟是否存在,他是怀疑的。不但怀疑,而且明确其为“浮像”、“幻像”。但他要“利用”之,借以勉励自己在人生中有所作为。
前面说到,作为理想主义者,吴宓视理想为根本,而把实际看作理想的应用,也就是利用实际以贯彻理想。现在又说利用理想,理想成了手段,岂不自相矛盾?似乎是的,但矛盾只是表面的,其中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他的理想主义人生态度。他之所以明知理想是幻像而仍姑妄信之,正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肯放弃理想主义人生态度。即使理想和实际都是幻像,他仍要利用它们来追求一种理想的人生,这种追求是完全真实的。当然,一个执著的理想主义者竟清醒地看到理想仅是幻像,无疑透出了悲观的底蕴,但这乃是信仰崩溃时代一切理想主义者的共同悲剧,几乎无人能够幸免。
既然吴宓在宗教中所寻求的是可以为理想人生提供根据的根本信念,他对宗教的外壳就不必在意了。他看得明白,人之信何教何派大抵出于事境之偶然和先入为主,并不太重要。鉴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熏陶,儒教已是他的先入之见,他表示将终身依从儒教。但是,他又看得明白,儒学不成其为宗教,只是道德学说。然而,既然世界处在宗教衰败的时代,不得已而求其次,道德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当他把道德当作自救和救世之道时,一种广义的宗教信念仍是他的内在动力。他相信宇宙间必有至善存在,这个信念鼓舞着他为建立道德兢兢工作,成为一个他恰如其分自命的“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现实主义道德家”。(174页)绝对价值的存在是必要的假设,一个人如没有宁信其有的宗教精神或曰浪漫气质,怎么能从事任何真正的精神事业呢?
吴宓所欲建立的道德是广义的,与人文主义同义。按照他的理解,人文主义即“个人的 教养或完善”(第15页),为此须研习人类一切文化精品。这就回到了他的古典人文信念。从这种信念出发,在中西文化问题上,他反对“存中西门户之见”,主张“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鎔铸之贯通之”。(《论新文化运动》,《学衡》第4期)在他之前,辜鸿铭、蔡元培、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励等人均已走入这个融合中西文化之精华的思路。在我看来,这个思路的合理是一目了然的。我确信人性和人生基本境况是不变的,人类不分古今东西始终面临着某些永恒的根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一切精神文化的核心。当然,对于每个人来说,如何融会贯通却是要他独立完成的事情,并且必定显出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说句老实话,我已听厌了老调不断重弹的中西文化讨论,既不相信全盘西化,也不相信儒学复兴,甚至也不相信可以人为地造就一种东西合璧普遍适用的新文化新人生观。当务之急不是提出救世的方案,不是建立统一的价值体系,而是鼓励多元精神价值的真诚追求。如果有更多的人注重精神生活,热爱全人类文化遗产,认真思考人生问题,那么,不论思考的结果如何纷异,都是文化的福音。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热衷于文化讨论的学者,缺少的是真诚的实践者,一句话,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读完吴宓的《文学与人生》,掩卷沉思,我明白这本书使我如此感动的原因之所在了。
《文学与人生》是吴宓毕生心血之凝聚和理想之寄托,他本人极重视。自一九三六年在清华大学开设这门课程之后,他辗转从教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均开过此课,并不断充实提纲的内容。一九四八年底,他考虑到今后不再可能讲授此课,便将历年的讲义,整理成文稿,约计三十五万字。“文革”中,他将这部文稿作为“传后之文件一部分 ”交给西南师范学院毕业的一个学生代为保管,谁知这个学生后来竟不肯归还。所以我们现在读到的仍只是一九三六年的提纲,文稿却至今未见天日。作为一名读者,我只能期盼文稿早日出版,使吴宓最渴望传后的这部心血之作真正得以传之后学。这位生前寂寞的理想主义者倘若知道自己的最后遗愿也所托非人,他的在天之灵该如何地悲哀呵。但愿事实不是如此。
精神生活的哲学
奥伊肯(Rudolf Eucken,一八四六——一九二六)是一位活跃于前一个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家,生命哲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在《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一九○八)这本小册子里,他对自己所建立的精神生活的哲学做了通俗扼要的解说。早在一九二○年,这本书已有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余家菊的译本。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又出版了万以的译本。奥伊肯的文风虽不艰涩却略嫌枯燥,读时不由得奇怪他何以能够获得一九○八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从他和柏格森的获奖,倒是可以遥想当年生命哲学的风行。今日又临世纪之交,生命哲学早已偃旗息鼓,但我觉得奥伊肯对精神生活问题的思考并没有过时。
奥伊肯和尼采是同时代人,他比尼采晚出生两年,一度还同在巴塞尔大学任教,不过他比尼采多活了许多年。他们所面对的和所想救治的是相同的时代疾患,即在基督教信仰崩溃和物质主义盛行背景下的生活意义的丧失。他们也都试图通过高扬人的精神性的内在生命力,来为人类寻找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他们的区别也许在于对这种内在生命力的根源的哲学解释,尼采归结为权力意志,奥伊肯则诉诸某种宇宙生命,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叛离有着程度上的不同。
处在自己的时代,奥伊肯最感忧虑的是物质成果与心灵要求之间的尖锐矛盾。他指出,人们过分专一地投身于劳作,其结果会使我们赢得了世界却失去了心灵。“现实主义文化” 一方面只关心生活的外部状态,忽视内心生活,另一方面又把人封闭在狭隘的世俗范围内, 与广阔的宇宙生活相隔绝,从而使现代人陷入了“社会生存情绪激奋而精神贫乏的疯狂旋涡 ”。然而,奥伊肯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既不像叔本华那样得出了厌世的结论,也不像尼采那样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超人”身上。他预言解决的希望就在现代人身上,其根据是:在精神的问题上,任何否定和不满的背后都有着一种肯定和追求。“人的缺陷感本身岂不正是人的伟大的一个证明?”我们普遍对生活意义之缺失感到困惑和不安,这个事实恰好证明了在我们的本性深处有一种寻求意义的内在冲动。既然一切可能的外部生活都不能令我们满足,那就必定是由于我们的生活具有从直接环境所无法达到的深度。因此,现代人的不安超出了以往时代,反倒表明了现代人对精神生活有着更高的要求。
奥伊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为现代人找回失落的生活意义?他的解决方法并非直接告诉我们这一意义在何处,而是追问我们为何会感到失落。我们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更加繁忙,也享受着比任何时代更加丰裕的物质,却仍然感到失落,那就证明我们身上有着一种东西 ,它独立于我们的身体及其外在的活动,是它在寻求、体验和评价生活的意义,也是它在感到失落或者充实。这个东西就是我们内在的精神生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灵魂。
在我们身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独立的精神生命,这是奥伊肯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他对生活意义问题的全部解决都建立在这个论点的基础之上。既然这种内在的精神生命是独立于我们的外在生活的,不能用我们的外在生活来解释它,那么,它就必定别有来源。奥伊肯的解释是,它来自宇宙的精神生命,是宇宙生命在人身上的显现。所以,它既是内在的,是“ 我们真正的自我”,“我们生活最内在的本质”,又是超越的,是“普遍的超自然的生命”。因此,我们内在的精神生活是人和世界相统一的基础,是人性和世界本质的同时实现。
我们当然可以责备奥伊肯在这里犯了逻辑跳跃的错误,从自身的某种精神渴望推断出了一种宇宙精神实体的存在。但是,我宁可把这看作他对一种信念的表述,而对于一个推崇精神生活的价值的人来说,这种信念似乎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甘心承认人只是茫茫宇宙间的偶然产物,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精神价值也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转瞬即逝的昙花一现,那么,我们的精神追求便只能是虚幻而徒劳的了。尼采和加缪也许会说,这种悲剧性的徒劳正体现了人的伟大。但是,即使一位孤军奋战的悲剧英雄,他也需要在想象中相信自己是在为某种整体而战。凡精神性的追求,必隐含着一种超越的信念,也就是说,必假定了某种绝对价值的存在。而所谓绝对价值,既然是超越于一切浮世表象的,其根据就只能是不随现象界生灭的某种永存的精神实在。现代的西绪弗斯可以不相信柏拉图的理念、基督教的上帝或者奥伊肯的宇宙生命,然而,只要他相信自己推巨石上山的苦役具有一种精神意义,藉此而忍受了巨石重新滚下山的世俗结果,则他就已经是在向他心中的上帝祈祷了。无论哪位反对形而上学的现代哲学家,只要他仍然肯定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他就不可能彻底告别形而上学。
奥伊肯对于基督教的现状并不满意,但他高度赞扬广义的宗教对于人类的教化作用。他认为,正是宗教向我们启示了一个独立的内心世界,坚持了动机纯洁性本身的绝对价值,给生活注入了一种高尚的严肃性,给了心灵一种真正的精神历史。在奥伊肯看来,宗教本身的重要性是超出一切宗教的差异的,其实质是“承认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存在于内心中,推动这种精神性发展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大全,并分有了大全的永恒活力”。
事实上,不但宗教,而且人类精神活动的一切领域,包括道德、艺术、科学,只要它们确实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就都是以承认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为前提的,并且是这个整体的某种体现。如果没有这个整体在背后支持,作为它们的源泉和根据,它们就会丧失其精神内容,沦为世俗利益的工具。在此意义上,一种广义的宗教精神乃是人类一切精神活动的基本背景。也就是说,凡是把宗教、道德、艺术、科学真正当作精神事业和人生使命的人 ,必定对于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怀有坚定的信念。在精神生活的层次上,不存在学科的划分,真、善、美原是一体,一切努力都体现了同一种永恒的追求。
也正是从这种广义的宗教精神出发,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任何精神努力是徒劳的了。诚然,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精神目标的实现始终是极其有限的。但是,由于我们对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怀有信念,我们就有了更广阔的参照系。我们身处的世界并不是整个实在,而只是它的一个部分,因此,在衡量一种精神努力的价值时,主要的标准不是眼前的效果,而是与整个实在的关系。正如奥伊肯所说的:“倘若我们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一个更大的序列的一个片断,那么指望它会澄清一切疑团便很不智,而且仍然会有许多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可能性,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却能够得到理解。”我们当然永远不可能证明所谓大全的精神性质,但我们必须相信它,必须相信世上仍有神圣存在,这种信念将使我们的人生具有意义。而且我相信,倘若怀有这个信念的人多了,人性必能进步,世风必能改善。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信念的作用便实现了,至于茫茫宇宙中究竟有没有一个精神性的大全,又有什么要紧呢?
精神生活既是个人的最内在的本质,又是宇宙生命的显现,那么,我们每个人是否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精神生活呢?奥伊肯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精神生活并不是一种自然延续的进化,或一种可以遗传的本能,也不是一种能够从日常经验的活动中获得的东西。毋宁说,正因为它极其内在而深刻,我们就必须去唤醒它。人类精神追求的漫长历史乃是 宇宙生命显现的轨迹,然而,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它一开始是外在的。“从精神上考虑, 过去的收获及其对现在的贡献无非是些可能性,它们的实现有待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和首创精神。”每一个个体必须穷其毕生的努力,才能“重新占有”精神生活,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个性。奥伊肯的结论是:“精神的实现决不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我们必须去赢得它,而它允许被我们赢得。”
在我看来,这些论述乃是奥伊肯的这本小册子里的最精彩段落。在一个信仰失落和心灵不安的时代,他没有向世人推销一种救世良策,而是鼓励人们自救。的确,就最深层的精神生活而言,时代的区别并不重要。无论在什么时代,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并且能够独自面对他自己的上帝,靠自己获得他的精神个性。对于他来说,重新占有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赋予生活以意义的过程。于是,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何在这一问题的答案便有了着落。
奥伊肯把每一代人对精神生活的实现称作一场“革命”,并且呼吁现代人也进行自己的这场革命。事实上,无论个人,还是某一代人,是否赢得自己的精神生活,确实会使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一个赢得了精神生活的人,他虽然也生活在“即刻的现在”,但他同时还拥有“永恒的现在”,即那个“包含一切时代、包含人类一切有永恒价值的成就在内的现在”,于是就有了一种高屋建瓴的立场,一种恒久的生活准则。相反,那些仅仅生活在“即刻的现在”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
在实际生活中,有无精神生活之巨大差别会到处显现出来,我从奥伊肯的书中再举一例 。人们常说,挫折和不幸能够提高人的精神。然而,奥伊肯指出,挫折和不幸本身并不具有这种优点。实际的情形是,许多缺乏内在的精神活力的人被挫折和不幸击倒了。唯有在已经拥有精神活力的人身上,苦难才能进一步激发此种活力,从而带来精神上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