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池莉”-王小柔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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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地图』 “北方池莉”-王小柔访谈
作者:刘一寒 提交日期:2005-10-4 09:12:00

王小柔:女,生于七十年代,报社编辑记者,网络写手,专栏作家。
已出版长篇小说《你别碰我》、文集《把日子过成段子》、《都是妖蛾子》等书。其文字皆站在普通市民的观点上看世界、社会、人类以及生活,反对复杂而庸俗的时尚生活,用小智慧解说现代生活,故与池莉一同被称谓 “市民写作”,媒体“北有王小柔,南有池莉”。和池莉不同的是,王小柔以杂文见长,最近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都是妖蛾子》一书就展现她的口语化写作风格,文字有“王朔的犀利,王小波的幽默”。
王小柔:我就是一小市民代言人
王小柔档案:生于七十年代,专栏作家,网络写手,什么都写,目前就职于《每日新报》,已出版的主要作品有《你别碰我》、《把日子过成段子》,《都是妖蛾子》。
安冬说两句:
王小柔是个挺没出息的人,她蔫了吧唧地写了那么多文章,顺带也出了几本书,但我一点儿都看不出她当作家的样子。
她不求上进,不谙世故,一溜小跑挤进主妇行列,相夫教子,琐琐碎碎,还自以为很幸福。
我这么说绝不是以有王小柔这么一个朋友为荣。不接触她不知道,要想成为她的朋友还必须有很好的心理素质。对于跟她没什么关系的人,她常常是面无表情,不多言不多语,有人以为她是多么宠辱不惊,这是假相,她要是看见朋友了,立刻本性难移地两眼放光,口蜜腹剑,多好的话到她嘴里都变味了。
如果有一天我穿了一套自认为还挺显气质的衣服或者写了一篇感觉不错的文章,立刻会有朋友别有用心地问我:“哎?王小柔看见了吗?她怎么说?”当然,这种情况下我一般躲着她走,我知道她说不出好话来。有一次她就说我穿的一件衣服如果再稍长些就能当屁股帘。
我就纳闷了,她怎么有那么多损话存着呢?不张嘴还让人防着,一张嘴就别想让她打住,这样不过瘾,她还写下来,凡是能让她损的人和事她都不放过,还就有人吃她这一套,赖巴巴地慕名来找她求她骂两句,据说这样能出名。她在几个网站上的专栏,有很多粉丝跟贴,把她捧得什么似的,好像她损人是件多么高尚的事情。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跟她的文字一个德行,偶尔赶上两句好话,背后肯定有阴谋。这个我有经验。
前两天,王小柔很不正常地跟我说:“你瘦了嗨!我请你吃饭,秋天了嘛,哈哈。”我立刻紧张起来,问她:“你要怎样?”她笑眯眯地看着我:“那你什么吧,明天我有事儿,你替我值个班。” 我不能拒绝她,不然她会说是我的衣服瘦了。
王小柔在她最新出的一本书《都是妖蛾子》里是这么说我的:“我跟老白做了太长时间的同事,彼此的仰慕和喜爱表白得都觉得虚伪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像两只蜜蜂一样用小尖嘴互相戳,嗡嗡嗡地还觉得挺高兴,我认为这是友情的最高境界。”
所以这不难理解,我常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她后头,心胸宽广地把她当朋友看,即使她损我几句,我也笑得花枝乱颤地骂她:瞧你那德行!
安冬:虽然70后作家这个概念已经很落伍了,但不容忽视的是,这段年龄的作家显然是目前写作和出版作品的主力,这些作家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比较多元化,例如以前的“美女作家”、“愤青”或者是“下半身写作”这些形式,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作家创造出来的,那么,你觉得自己属于哪一个类型?或者说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王小柔:我哪类也不属于,我比较反感被归类,因为尽管大家都出生在某个年代,但也不能怎么稀里糊涂地被划分了。美女作家、下半身写作什么的,纯粹是精明书商为了造个好概念卖书想出的点子。弄得很多人连脑子都不走就朝这个大方向去了,一股脑是个写子的女的都被“糟蹋”成下半身。同时期的男作家似乎也一样,颓废的生活,自己的那点烂事到处抖落,七十年代的人似乎一夜之间都精通男女之事去了。而其实,我看过很多同出生于这个年代人的作品,他们没名气,但作品非常好。我跟他们的区别是,我不是作家,也就算是个作者。我不忽悠,我还原生活的真实。
安冬:其实我看你以前写的两本书《你别碰我》、《把日子过成段子》,虽然前一本是青春期小说,后一本是杂文集,但从写作方式来看,都是比较诙谐、幽默,用我的话说就是比较“损”,最近出版的《都是妖蛾子》跟前两本有什么不同?
王小柔:《你别碰我》是青春类小说,我写得深情款款情意绵绵,一点不幽默一点不阴损。《把日子过成段子》是一些报纸专栏上的杂文书评什么的杂拌在一起的合集,因为发现这种甩闲话似的文体居然很受欢迎,于是变本加厉,把看到的现代生活中的时尚破绽写了又写,很过瘾,像拿着把照妖镜,什么都给你打回原形。
安冬:看你的书,尤其是杂文集,有个最大的感受就是,你比较关注一些琐碎的事,你在《都是妖蛾子》里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鸡零狗碎》,我觉得“鸡零狗碎”这个词儿就很好地诠释了你写作的焦点,你就是特别善于把别人可能不太注意的事儿拿到字面上来说,例如买车、装修或者哪怕去商场买件内衣,你都能拿出来说事儿。你觉得这些东西能激发你创作的灵感?
王小柔:那应该不是创作灵感,而是闲聊。就像你每天或多或少都能遇见点事,也都不大,一家人吃晚饭的时候偶尔能聊上几句,就这感觉。因为我不是在写小说,所以,我想应该尽量还原生活的真实感,比如说话时的语气、状态和口语化,这种真实本身就具有幽默感,是一种平民幽默感,生活里随处可见,不是故意创造出来的,而是原生态的。
安冬:你在《都是妖蛾子》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自己的:“假装摆出一副以一切时尚生活为敌的姿态看见谁就对谁指指点点的女人。”在你看来,一些时尚的东西是装大尾巴狼的东西,所以你要揭开真面目,为什么要这样呢?
王小柔:我讨厌假装。有些人表现得特别拽,好像就他高级,跟假洋鬼子似的,温文而雅却豪无同情心。要知道就算英国贵族也需要多少代血统进化,而他们土里鳖似的以为往自己身上贴点金片就能再塑金身。我不是以时尚为敌,相反,我尊重时尚因为它代表进步,我只是看着很多淳朴的百姓追逐时尚生活的时候露怯就觉得好玩。写下来,也是因为好玩。
安冬:你的语言风格比较独特,绵中带刺,让人笑的时候还有一点儿无奈,这么说吧,看你的文章让人觉得很过瘾,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真正成熟的作家应该还是比较平和?
王小柔:我不知道真正成熟作家的标准是怎样的,我想我离这个坐标还老远呢,我现在的写作状态比较自由,我也没给我自己归类并指明方向。我说了,我算不上作家,如果出了几本书就能算作家的化,作家也太不值钱了。还是那句话,我写,是因为好玩。目的性不强,如果哪天读者不喜欢看了,我就写了自娱自乐地自己看。
安冬:当我们生活中充满假相和不真实时,你以为用你的文字能改变这些吗?或者是你自己单纯的追求?
王小柔:当然不能改变,我们甚至连自己都管不住。我想,写作是件私人的事,如同屎壳郎滚粪球,你嫌臭你可以离远点,我滚了也没想送你,你要稀罕这味道或者对我滚粪球的手艺比较赞赏咱可以互相赞赏彼此交流。我即没想用文字改变什么,也没在做任何一种追求。劝你不要强迫什么都得有个中心思想或者意义之类的,我们尽量活得轻松点吧。
安冬:记得一个书评上说你写作是“站在一个市民的立场上,对平素生活所见、所闻、所思的全方位记录”,我一直对这个评价有疑惑,就是你究竟本身就认同自己是小市民还是站在一个自认为比市民更高的层次来看待别人的生活?
王小柔:我混杂杂人群里,“小市民”在我的语境里不是贬义,而是过着简单生活的普通人,他们就是你的左邻右舍你的朋友同事。因为熟知,才会表达真切。
安冬:你觉得你这个年龄的作家,以后的写作应该更着重于哪一点?文字、生活还是精神?这么说可能有点儿悬虚,但很多作家都会给自己一个定位?像前一段时间我采访余华,他说他会一直关注人生中的苦难。那么你的定位是什么?
王小柔:什么都需要提高,因为我站的位置太低,离作家的前途遥遥无期。我不习惯定位,我也没方向感,因为我觉得我什么类型的东西都能写,小打小闹。你要非问我以后关注什么,我关注我儿子的成长,哈哈,对于我来说,这个最重要。
安冬:我知道你以前的工作跟文字没什么关系,那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写作又改变了你什么?
王小柔:我是审计专业毕业的,那时候中国企业刚刚试行大老板机制,就是企业要盈利,单位老总可以多分钱。那时候每月都有领导告诉我利润数,我得按那个数字编一套帐,因为本身是查帐的出身,知道假帐怎么做不会轻易被查到。做了两个月,我就厌倦了。去了一家报社,不给我钱,白给他们干,拼命写稿为了留下。后来真留下了,做到今天。写作改变不了什么,是我目前养家糊口的技能。
安冬:在你的生活中,什么对你最重要?我记得你说过,只想做一个普通的人,过简单而幸福的人,现在是这种状态吗?
王小柔:你说得怎么这么像个名人说的啊,哈哈。我一直都是普通人,俗话说,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吃不了的苦。我就是这命,没想往高级人群里扎,买房子也拣有早市儿,有只有市场的地儿,过惯了讨价还价的日子,出门就有人打招呼,这样的生活多舒坦啊。
作者:刘一寒 回复日期:2005-10-4 09:14:58
不服你就站出来/白冬梅
王小柔,双鱼座,曾出版《你别碰我》、《把日子过成段子》,《都是妖蛾子》一书是她的第三本著作。
要想从王小柔嘴里掏出两句还算正常的顺耳的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没把你当朋友;还有一种可能是,她有求于你,当然这还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她把你当哥儿们了,不然她宁可难死自己也不吱声。我了解她。
所以在《都是妖蛾子》里王小柔把她的损风一个劲儿地发扬光大,周围朋友的好名声大多集中到一个叫赵文雯及其他几个或男或女身上给糟蹋光了。
王小柔当然比别人了解自己,所以她在《向所有ID致敬》里自揭短处:“在电脑那边,我已经摇身变成了王小柔,一个特别琐碎非常絮叨,假装摆出一副以一切时尚生活为敌的姿态看见谁就对谁指指点点的女人。” 我看过一篇针对王小柔文章的评论,说她站在市民的角度观察生活,我觉得这太不了解她了,她不是站在谁的角度的问题,她压根儿就是一小市民,“她喜欢搬弄是非,串‘老婆舌头’,尤其愿意对尚无结果的事情添油加醋或者指桑骂槐”。
我觉得王小柔这样不好,人家都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她是人鬼不分,有时把自己弄得像鬼一样,连她自己都说《爱上吸血鬼》,《让我成精》吧。你别看她装得特时尚,最早一批上网,最早一批写专栏写博客,最早一批知晓各种咨询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实际上她特别土,要是别人比她时尚,她就损人家。在《皇帝的新装》里她就特没品味地说“大冬天一条麻袋片儿似的布料欲盖弥彰地罩在身上,还直接露着那些男人惨白的胸脯,没有过度,好像下一步就要迈进澡盆。”《没嘛也没水》里,小石买了一个木桶用来洗澡,这多前卫呀,她不接受也就算了,却别有用心地说“我仿佛看见一个女人光着身子,披散着长头发在一个大木桶里爬进爬出,远像螃蟹近像鬼。”她这是《吃饱了撑的》,还大半夜跟赵文雯跑到人家“豪宅”里打扫卫生。
善良的人都是给人留面子的,即使对方长得不老好看,也不能像在《给你一闷棍》里这么说人家:“再说那长相,最突出的就是一个蒜头鼻子,上面还都坑坑洼洼,我估计下雨那都得积水。”据此我认为王小柔是不良之辈,不良的动机在于非要把人家的隐情敛巴敛巴晾出来,虽然她可以火眼金睛地看出“有的人虽然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跟洋白菜似的,但一不小心就能显了原形”(《自娱自乐跳火坑》),也可以“我现在忽然觉得投胎很重要,像阿碧这样的,明显是投胎失误造成的”(《看上去很臭美》),但她总那么不识举地“她一张嘴我就甩线,钩住那个小红舌头,要挂上了我还就不撒手了,非一直往外拽不可,你不是假装调皮吗,就让你一直晾外面”(《咸鱼翻身》),这就真不厚道了,现在谁不是蒙着面具装大尾巴狼?她非得把人家狼皮撕下来?
话又说回来,王小柔同志见不得别人不好也就罢了,但她见人好也不舒服,所以她是典型的“人就是这么目光短浅,气人有笑人无”(《粗人的六月》)。《三Z女人》按理说应该是女人的精品吧?不就身上的香水浓了些吗?她居然就“盘算着何时能把她带我们家以前住过的老楼去,因为那里耗子蟑螂日益猖獗,她去了没准儿能给当地百姓除四害呢”。《白领丽人》也让王小柔不服气了,她说“那足有40厘米高的长筒靴让赵文雯远看像土行孙近看像残疾人,反正腿的迹象不明显”。阿达有钱又有闲,让人羡慕,但王小柔“经常会在心里很龌龊地盘算她到底有多少家底儿值当这样‘得涩’,整个人伪装得像个富婆”(《伪装富婆》),这还不算,连人家脖子上围个围巾,她都自作聪明地在《脖子偶感风月》里嘀嘀咕咕“其实脖子本身未必需要那么块布盖在上面挡风,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发情的鸟屁股上翘起的三根羽毛,想招惹点儿什么。”这说明什么?说明王小柔心理阴暗。小石好容易吃次鲍鱼,虽然《傻吃傻喝傻乐和》地说了句“这鲍鱼怎么没鱼头”,她就把人的老底儿,甚至连假怀孕的事儿都抖搂出来了。有一次我还真看见小石了,我不怀好意地把损她的几篇文章拿给她看,她乐得什么似的,怎么都有那么点儿不正常呢?
不过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一物降一物。王小柔可以不在意周围朋友的白眼,把她的损话不屈不挠进行到底,不过她不能不在儿子面前低头。虽然赶上儿子问她“为什么说人跟猿是近亲”,她无厘头地应付“因为长得像”,(《树上停着一只什么鸟》),但要是读读王小柔深情并茂、一本正经地写下的《爱他,是因为他爱我》《蓆子和塑料布》《算是母爱》,我们就知道,在她面对儿子成长中遇到磕磕绊绊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母爱,跟她损人一样真诚。
就是真诚。即使在她或者嬉皮笑脸,或者故作深沉,或者顾左右而言他,或者笑中有泪地写下一个个文字时,她总能心平气和地说出“总有一些东西让我们无能为力,比如放弃,比如对“外面”的期待,比如悠长的心跳,比如爱情”。(《就这样E生活》)
这就是《鸡零狗碎》,这就是《一个老江湖》。不服你就站出来。
“其实她那张脸对我也没什么吸引力,尽管她隔三差五地整治自己的五官……我还是看不出她向精致女人目标狂奔的起色。我们很少对视,拌嘴抬杠是我们唯一泻私愤的出口。”(《不是冤家不对头》)她这是说我呢!嘁!她以为我稀罕她!不过我受到欺负的时候,她还真《替老白拔怆》,我又感动得《东风吹,战鼓擂》了。
人就是犯贱,王小柔周围的朋友都被她骂过损过,但大家的心理素质却越来越坚强,跟她的关系也越来越瓷实。还是《向所有ID致敬》里那句话说得好:“彼此诋毁互相犯贱并且爱如潮水不离不弃。”
当然,王小柔损风不止,下笔不止,也就出书不止,我觉得这是很“妖蛾子”的一件事儿。
作者:jinjian8168 回复日期:2005-10-4 19:33:47
理应受到大家的顶贴。
作者:米米七月 回复日期:2005-10-4 21:27:14
去年冬天在长沙,就看见了她,在你那里
作者:黄兴 回复日期:2005-10-4 21:46:53
支持!
有机会认识一下。
作者:胡帝南巡 回复日期:2005-10-5 11:11:31
找几会拍张照
作者:省登宇 回复日期:2005-10-5 12:02:06
绝对支持,
作者:王小柔 回复日期:2005-10-6 14:19:51
谢谢大家捧场啊:)
作者:王小柔 回复日期:2005-10-6 14:22:34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不分场合地哼哼唧唧这首周杰伦的《东风破》,因为天气干燥所以嘴角也破开一个口子,只要一笑就跟吸血鬼似的,嘴边血兹呼啦,显得整个人都没什么素养,所以,在这个季节交替的关口,我很少向别人主动示好,但我的心里始终像开傻了的花一样洋溢着喜悦。
午后,刚洗过的衣服在阳光里滴答着没拧净的水,那节奏让人困顿。我记得我以前总是在屁股底下垫一本书然后斜靠在墙角看着一滴一滴的水掉在盆里,愣神儿、哭泣或者笑。那时候太年轻了,经常这样蹭一后背白灰浑然不觉,用大把的时间去期待一场前途未卜的爱情,比如老给自己编一些小艳遇,总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在街上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当场击倒,然后嫁鸡随鸡远走高飞……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能随时开始另一种生活,到另一个城市,以另一种心情。我们以为自己可以飞翔,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什么地方。我们进行着长途迁徙,像蜕一次皮那样撕掉过去,其实我们并没有发觉,我们只是换到了另一个壳子里,或许更大,或许更加繁华。
走在大街上,能看见很多的爱情故事正在上演,年轻人的脸上再也找不到我们当年的矜持,我甚至看见几个染着红头发的女孩叼着烟卷站在几个男孩当中,烟熄灭的时候,他们彼此大方地拥抱亲吻,旁若无人。我想,这一定不是爱情,但这是什么我说不清楚。或者是相隔的代沟,总让今天的我眼前一片恍糊,或者是我们的内心极度荒芜,或者是我们的生活杂草丛生,于是我们开始了自我拯救,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爱。爱有的时候更像是毒品,它能把我们从麻木中解救出来,也能把我们卷入沼泽。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一生中会经历许多这样的邂逅,对于爱,有的时候需要的不是抓住,而是放过。
当一切向往静止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老了。我们跟那一场一场的爱一段一段的青春往事告别了,跟他或者她失去了联系。我也不再倚着墙角揣摩未知,而写字的此刻,仿佛是墙角与墙角一瞬间的交错,青春已经散场,我们的内心温暖而又忧伤。
生活挺琐碎的,老人们一直叮嘱我们要知道怎么过日子,可他们说的时候我翘着二郎腿叼着苹果看DVD,把关键词都当了耳边风。当我终于成熟到要自己面对生活的时候,才傻了眼,才发觉父母的话那么一针见血那么揭露事物本质,可我必须自己亲善亲为地单打独斗,本应早就掌握的生活技能还要从头学起,在外面吃了亏,也得低头,也认了。
我看着身边的人发生着变化,跳槽的、单干的、在视频里跟别人做爱的、离婚又结婚的、没结婚生孩子的、出国嫁老外的、买了房又买房的、找中产阶级认干娘的、年纪轻轻就当IT精英的、倒卖增殖税发票逮进去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它们组成了生活的内容,在人生苦短的过程里青春憔悴着,向衰老走去,没人管你情不情愿。
经常站在路边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会一阵恍惚,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为内心的欲望太多,让我们禁不起太多的诱惑。挣钱多的人开始惜命,吃各种保健药,整天烧香拜佛,没多少钱的人,耳朵里只要听见什么要涨价,哪怕是几毛钱也要放下饭碗去排大队抢购。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活奔忙,没心思去感受别的什么。
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喜悦着,因为我的家庭幸福,父母健康,这是我最大的满足。我妈说,人要有理想,但不能太贪婪,所以我蔫了吧唧与世无争地过日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打小闹,从来不捅大娄子。我用全拼组成各种句子记录我看到的市民生活,因为我就是小市民,我是那么热爱来自市井的气息,它是生活真实的底色。我特别讨厌那些假装大尾巴狼的人,张口闭口时尚生活,到哪都拿面巾纸捂着鼻子嫌脏,其实就算你穿着昂贵的真皮镂空内库,尿憋急了还不是一样要去公共厕所挨个儿。你不能拿自己当古玩,因为大部分人的目光像我一样短浅俗气,我们根本分辨不出贵贱。
我按部就班地活着,上班下班,见人打招呼,人家没看见我就算了。我像个万花桶,转一下别人看着会觉得很新鲜,其实那是因为你转得少,多转几下就能发现其实也就那几面,没什么太多花样,都是些碎玻璃烂纸片,重要的不是万花筒里的东西,是因为有阳光。
我喜欢阳光,就算大夏天它把我晒暴了皮我也喜欢,因为滚烫的暖意能让人萎靡的时候都觉得舒服。人们内心的阳光更可贵,我们需要彼此照耀,彼此温暖。
我上学的时候像模像样地搞过一个文学社,纠集了一大帮跟我一样的文学青年,我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我们自己出杂志,我们到处投稿,我们弄作品争鸣的笔会,我们激情澎湃。后来,更加汹涌而来的青春期把我们的文学梦给打破了,争先恐后地情窦初开之后,我们不由自主地开始讨论谁跟谁又好上了,毕业的时候《读你》出了十期,结束了它的文学使命。很多年之后,文笔最差劲的我居然阴错阳差地又回到革命道路上来了,很令他们羡慕。
流行上网的时候,我又开始混迹于各个论坛,到处留下点儿痕迹,像只争地盘的狐狸。我有很多坛子,总是瞅冷子甩几句闲话,以引起骚乱得罪人为乐,很是让其他斑竹头疼。后来我的报纸为了让我收心,给我专门搞了个版面叫“晨辉在线”,主要任务是上网聊天,这下把我可治了,我至今一看聊天室那颜色就想去厕所拉稀。但为了报纸版面和领导的器重只好在网上圈了地盘,跟一群不知什么来头的家伙神侃,经常在我琢磨用什么话灭他们的时候,让人家拿话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你说人也是贱,越这样我还越喜欢他们。
在我熟悉的这个城市,我随时都能触景生情,所有的景物都能让我想起一些朋友,他们是我留在岁月里的一些符号,也许因为擦拭得久了,名字有些模糊。“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作者:王小柔 回复日期:2005-10-6 14:38:14
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文/王小柔
哪类人算白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他们就像当初的文学青年一样,本来是对少数人的尊称,后来满大街都往外冒文学青年的时候,这个称呼就不值钱了,再后来你要夸谁是文学青年,对方会把眼睛一瞪:“你才文学青年呢,你们全家都是文学青年”,好像我侮辱了他们祖宗三代。目前白领也有这个趋势,但还处于初级阶段,他们正像地沟跑水一样咕嘟咕嘟流得哪都是,你要不把他们当白领他们就跟你急。
一次旅游,有个整天穿西服的男人总和我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就像整个韭菜地里冒出一畦蒿子一样,虽然都是绿的,怎么看怎么别扭。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夹了口菜说自己是白领。就这样一个西装革履的白领每次去厕所都让别的桌游客误以为是饭馆的,不是拦住他叫再端一盆稀饭就是让他把空啤酒瓶子撤下去,搞得他很生气,吃饭的时候宁愿憋着,他觉得自尊受了伤害。
白领其实很热情,经常指正别人的言行,比如,中午那顿服务员端上来一盘当地特产素炒血腥草,大家赶紧大口地往自己嘴里夹还没咽就开始赞不绝口,那东西很古怪明明长得像青菜可嚼起来却是肉味儿,我没心没肺地说:“还挺好吃,又能补身体,要天天吃还能省不少钱,可惜咱那没有。”后来白领一直让我看一本叫《从无领到白领》的入门书,说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明白他的意思,他认为即便你没吃过血腥草,当着别人的面也要做出一副你吃过见过的样子,这涉及到别人如何看待你,你要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的问题,他说这是世界观的体现。
旅游在外也奇怪了,穿得挺时髦的一群人只要一到饭桌上,就像被饿了好几天,主动抢吃抢喝,本来胃口小和咀嚼慢的也怕自己吃亏,什么菜都先夹几筷子到自己的小碟子里储存着,然后才安下心来吃大转盘里的,白领说这样显得很没素质。我可管不了这个,因为稍一疏忽饭菜就没了,不吃饱肚子就要挨饿,反正谁也不认识谁。白领倒显得很绅士,每次想吃什么决不直接去夹,而是偏着头对我说:“你吃点这个。”我每次都说:“我够得着,你照顾自己吧。”然后他的菜才在空中拐弯,像个设置好的程序,弄得我少吃了不少好东西。
南方很少有面食,所以晚上那顿难得给每桌端上来两盘花卷,南方人大概不会做这东西,所以端上来的有大有小,一桌子人嘴里大骂旅行社,手底下却快得出奇,还没转45度,盘子里大的全没了。白领也急了,站起来伸着筷子扎了俩,其中一个落到我面前,定睛一看,简直小得跟鸡蛋似的,盘子里剩的哪个都比他夹的大。我边嚼花卷边下定决心以后吃饭决不跟他在一桌,这时候大搞孔融让梨高姿态太吃亏。可是饭后白领喝着茶告诉我他的理由。他说,你第一次夹花卷时要挑一个小的,第二次去夹时还要挑一个小的,这样你能比较快吃完两个花卷,第三次去夹时就要挑一个大的,这样你就能吃饱。反过来,你第一次挑大的先吃,第二次还吃大的,那么你就没机会吃第三个花卷了,因为在你啃两个大花卷时别人已捷足先登了。我觉得他简直在说梦话,哪有那么多花卷等你夹啊,他自己也才吃着一个小的。白领的成功理论显然没有考虑到我吃第一个小花卷时别人是否已经把大花卷全都抢走了。
现在谁要说自己是白领我一准离他远远的,他们的脑子就像被那些到处兜售的成功励志类的书给毁了,琢磨问题的方式总跑偏,从来不因地制宜。找这么发展下去,白领这个很小资很时髦的概念又得给毁了,没准哪天谁赞美你是白领,你也会瞪着眼睛说:“你才白领呢,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作者:王小柔 回复日期:2005-10-6 14:39:10
当美女变成作家
文/王小柔
大概是为了迎合女人们的虚荣心,现在只要是五官齐全有自理能力的都被称作美女了,如果这女人还兼顾着写点儿什么,哪怕说不出一句整话满篇错别字到处语病,都会被归到美女作家的堆儿里。当美女变成作家,就像一块注水肉,尽管上称高高的,其实早泡敷囊了,它是成心摆那让你上当的。
前几天在北京图书订货会上,我正站在一个出版社展台前看裹着书皮的假书,突然一双冰凉的手搭在我的脸上,并把我的头猛地转向右侧:“亲爱的,你也在啊!”我的上嘴唇和下嘴唇被挤成了惊讶状,眼镜也滑到了鼻尖上。她叫什么我还真忘了,就记得某次聚会后她说她住在望京而我当时租的房子在对外经贸大学对过,回家的时候就蹭了她的车,路上她说她已经半年没出过家门,在写一个小说,而我是她享受阳光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还说她很久不说中文了,很多话只好用英语解释,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把自己的手机举到我眼前,屏幕上确实都是英文。我倒没往这方面想,我觉得她的手机也许就没有中文输入法,可因为心虚,所以就一路都在说特别中听的话,比如夸她有文彩,比如夸她的鞋和裤子,比如夸她的长相,我平时太缺少恭维人的训练,所以说出每句话都生了咯叽,并且夸到一半没词儿的时候还磕磕巴巴的,连我都觉得没素质,可她还是很宽容,始终微笑着。对她的印象就这些了。时隔几年,美女作家的神色不再单纯,她让我想起穆桂英,身怀绝技胆量过人,胸前双插狐狸尾,脑后飘摆雉鸡羚,弯眉戴月,粉面桃花,跨下马掌中刀,大破天门阵,将辽人杀得心惊胆颤。
我问她是不是出了新书,她说她在做一本财经杂志,并且希望我给她介绍一些出版社的人。我就像一个被敌军生擒的俘虏,硬着头皮往另一个方向走。穆桂英显得很大气,握过手之后就从书包里掏出一沓复印纸,她说:“这是我的一部书稿,起印五万,版税11,你们可以上我的写真。”同时又从包里甩出几张穿吊带背心的照片。我们没人管书稿,都从玻璃桌上挣抢她的照片看,那里面的女人太婀娜了。后来我问她那个人是她吗,穆桂英瞪着眼睛说:“废话!不是我,你以为是你啊,反正脸是我,身子是谁的我也不知道。”
没过多久,我的手机又响了,一个美女作家说她在二楼,问我在哪,我赶紧上了电梯,一边跟许多男女摩肩接踵着,心想他们如果不是书贩子就该是写书的了。我最初看到的是美女作家将近三米的宣传画,大书皮放大得比我的腿还长,她浑身光鲜在旁边站着,孤孤零零的。我一个箭步站在她身边,她说:“让我亲一下,先!”我还没把脸凑过去,就发觉她胸部多余的“英捷尔法勒”软组织实在压迫我的视觉。我们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俩大虾米似的,弓着身子亲热了一下,以表示我对她的书首印三万册的祝贺。她不知中了什么邪,一见漂亮女人就翻白眼,附在我耳朵上悄声说:“她已经不是处女啦。”然后是接连不断的“粗口”,听得旁边的过客都在侧目,这人要放三十年前就得被定性为小流氓。我尽量把目光往别处看,强装我们并不认识的假象。后来一个媒体的女孩要采访她,我闪在一旁,隐约听她跟人家说什么“女权”、“波伏瓦”等等一些莫名其妙跟新书一点儿搭不上飞子的话。
后来我的一个哥们问我,那是谁啊。我说,一个美女作家。他摇了摇头感叹:“她脸上的分辨率太高。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乍一看挺丑,仔细一看更丑!”我哈哈大笑,觉得他太夸张了,可他接着说:“她光着身子追我两公里,我回一次头都算我是流氓! ”
作者:王小柔 回复日期:2005-10-6 15:10:36
把獠牙干掉
文/王小柔
最近几天发现总是自己咬自己,对着镜子把嘴巴扒开一看,发现下面两颗智齿正在破土而出,只要一闭嘴小牙就顶在牙床子上,而且已经把上面一层嫩肉磨得烂糟糟的了。我倒吸着凉气,甩了甩顺手直流的口水,张着嘴,像个傻子。从此,我的嘴就不敢闭了,哪怕喝点风也比自己咬自己肉强吧。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吃需要用力嚼的东西,大多点到为止囫囵吞枣,整个人都变得比较狰狞。
回家的路上有个弄得跟时装店似的牙科诊所,我经常看见一些人像躺在产床上似的直挺挺地被戴口罩的人把脑袋掰来掰去,高速涡轮机的声音穿透落地玻璃直刺我的耳膜,我浑身鸡皮疙瘩,一层下去又来一层。我忽然想起上次在嗓子里扎了鱼刺,因为实在太晚就到这个小医院救治,大夫说鱼刺扎得有点深,就在我腮帮子上打了针麻药,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让我自己拽着舌头,并毫无表情地说:“尽量使劲往外拽。”我只能使劲张着嘴,用冰凉的手指捏住自己厚实、颓废、松弛的舌头,甚至担心这么用力,麻药劲儿过去舌头再缩不回去可坏了,跟黑白无常似的把舌头整天当啷在外面招苍蝇。这么想着,我就看见我迎面那张床上的人已经悠悠起身,用手捅了捅嘴里的棉花,让我一眼看见他的血盆大口,立刻转身就跑,脚底下一个劲儿拌蒜。我的心理素质极其糟糕。
可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那智齿还越长越带劲,不但挤歪了旁边正常的槽牙,还坚挺出一个极锋利的尖,两个长错地方的獠牙支棱着,使我的嘴平白无故张得更大了。大家都语重心长地劝我别忍了,早拔早省心。于是,在要拔牙的那个上午,我提前吃了中午饭,并让我妈买了两斤酱牛肉,其中一斤被切成肉沫倒进我的嘴里,10点,我是含着热泪下的楼。我弟在阳台上喊,记得把牙带回来,别留医院里。我心说,真站着说话不腰疼,这节骨眼我能回来就不错了,还想着牙!
终于也坐进“候产室”的时候,一个年轻的男大夫对我说着风凉话:“呦,你意志够坚强的,牙龈都肿成这样忍着呢?”我没理他,我用沉默蔑视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就没长獠牙吗?他让我先去给牙照个透视,好看清牙根的路径,黑白底片上,我那智齿个头还真不小。
一针麻药戳在牙床子上,大概碰到了神经,我的头嗡地一声瞬间出现耳鸣,大夫根本没顾及我的哆嗦,手术很快要开始。他抖搂开一块一尺见方的白布单子,跟要被我剃胡子似的,我的脑袋被固定在一个冰凉架子上,脸被一双热乎乎的手抱住,“从这切开,切这!”嗡嗡嗡……声音就像在墙上开电线槽,我觉得我快得心脏病了,虽然嘴是木的,并不疼,但看着那些从我嘴里掏出的一块一块蘸着血的纱布,已经快吓晕了,我一个劲儿出虚汗。这哪是拔牙呀,跟装修似的,还是包工包料。
敲、挖、砸、拔、晃悠,我的牙真结实,根本不在乎这些动静。我听见那个年轻大夫的抱怨,然后就从侧面来了新的脚步声,“我来吧,你被我扒着嘴。”热乎乎的手换成了冰凉的,要下死手了!
我看见一个夹剪似的东西在眼前晃了一下,就被放进我嘴里。若不是今天,我还真不知道平时用于吃饭说话的嘴有那么大的挖掘空间。那颗牙带着我的脑袋在床上摇来摇去,两个力大如牛仿佛世代打虎出身的大夫一把子力气却敌不过我嘴里的一颗未成年牙,他们很郁闷,可战斗力更强了,依这架势就差轮大铁锤往我脸上砸。好在关键时刻,那牙也有点含糊,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忽然就自己出来了。之后,我的另一颗智齿也因为被凿碎而宣布手术告终。
我头晕脑涨接过护士递过来的一个一次性纸杯,往里面一口一口吐着血沫子,我越吐越委屈,眼泪哗啦哗啦直往外涌,当然,这丝毫没博得护士的同情,她让我张开嘴,一边塞了一个棉花团,让我咬着,并指指楼道,示意去外面坐着,别在床上耗。我一步三摇地向外走,其他患者看着都比我坚强。没走到门那,忽然想起自己的牙,又转回去,跟护士说:“我能把我的牙拿走吗?”因为咬着棉花,从牙缝里挤出的话明显恶狠狠的。护士态度好了些端着盘子里的一颗智齿和几半碎牙对我说:“你这颗牙长得很好,我们想留着教学。”我还能说什么呢?牙稍一松劲儿,血就呼呼往外冒。
转天我就发现除了失去生长物后,那块荒芜的牙龈疼以外,我脖子疼——凿的、手心疼——自己指甲扎的、嘴角撕裂——撑的,所有的代价,只是为了把獠牙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