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迟到的考察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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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杨启先先生《一篇迟到的考察纪要》篇幅较长,不太适合在普通读者群中广泛传阅,著名学者吴江先生特对它作了一个比较精辟的浓缩。下面就是吴江先生对《一篇迟到的考察纪要》的介绍:
瑞典“民主社会主义”概况:
受苏联宜传的影响,我们一向对西欧民主社会主义运动的成见颇深。其实,直至苏联消失为止,他们从未向我们客观地如实地介绍过西欧民主社会主义运动的真实情况(包括西欧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的关系),不是“否定的多,肯定的少”,而是一概加以否定。我在这里首先想说的是:其实西欧民主社会主义运动复杂而且多种多样,各国情况并不完全相同。瑞典并非处于资本主义的“心脏”地带,而只是作为其“四肢”(“心脏”和“四肢”是马克思的提法),离资本主义强权角逐的中心地区较远,所以其社会变革较能自主进行而不受或少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影响。这里要特别指出一点,欧洲1923年成立的“社会党国际”所属各国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人党等对“民主社会主义”的解释原则上许多方面和马克思主义不同,尤其主张“思想多元化”。瑞典的社会民主党虽然也承认“思想多元化”,但它仍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作为自己的主要指导思想。这是其特点和优势之一。
对于人们很想了解的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社会的状况,我在这里只是根据《考察纪要》就其要点分题加以引述介绍,即采取“述而不作”的方法。我劝读者能耐心读下去,切不可放过了解这个异邦社会主义的机会。关干瑞典社会民主党和瑞典社会的性质问题。《考察纪要》写道:“我们一直认为,瑞典社会民主党是一个修正主义的党,瑞典社会是一个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的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在考察中,我们曾经非常直率地提出:他们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党和什么性质的社会?他们明确地回答:时至今日,他们自己仍然认为,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政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其主要埋由是:从瑞典社民党的历史看,在1889年成立时,他们就没有自己的党纲党章,而完全是一字不变地采用了当时由恩格斯创立的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纲党章。我们访问时,他们虽然正在酝酿第七次修改党纲,但在其散发的修改党纲的宣传资料中仍然载明:瑞典社民党的理论基础是多元的,但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主义;阶级基础是广泛的,但主要是工人阶级。只不过是明确了工人阶级不仅包拓蓝领工人,也包括白领工人。……为此,他们还特地邀请我们参观了他们的党史展览馆。从展览馆的照片陈列次序中可以看出:第一位是马克思,第二位是恩格斯,第三位是拉萨尔,第四位是瑞典社民党最早的领导人布篮亭……。在我们同瑞典社民党的一些理论研究工作者交谈中,他们特别强调说:他们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有条件的,即在前面必须加上“民主” 两个字,完整地说应该是。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加民主两个字,他们宁肯你说他们是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愿你说他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因为那种社会主义社会,是代表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社会,对群众没有吸引力,这就意味若不能获得群众的选票,该党就不可能上台执政,并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
关干瑞典的经济性质。《考察纪要》说:“瑞典经济的性质,用他们的话来说,既不是完全的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而是一种混合经济。所谓混合经济,就是在所有制上,实行公有制与私有制混合;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混合;在经济运行方式上,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混合。其中,最核心的是所有制的混合,因为,只有做到了所有制混合,才有可能做到分配制度与经济运行方式的混合。为什么社会主义耍实行混合经济,他们还以他们党的自身经历,向我们讲了一段很深刻的历史教训。”“据他们介绍,瑞典社民党1889年成立时,瑞典还是当时欧洲最落后的国家之一,人们连最起码的普选权都没有。由于生产力发展和党的水平低,成立时提不出自己的纲领,只好全盘采用了当时恩格斯领导制定的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党纲党章”该党纲明确规定,政治上将通过民主选举,和平过渡取得政权;经济上将实行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管理等。经过二十多年的奋斗,在政治斗争目标方式的提法上虽儿经变化,如开始提的奋斗口号是:“为争取普选权而斗争”;有了普选权以后,改为提出:“为争取进入议会而奋斗”;有了议会成员以后,又提出:“为掌握议会的多数而奋斗”。但纲领中的上述经济目标始终没有变。到1920年选举,社民党和保守的人民党议员加在一起超过了议会的多数(对立面主要为同皇室有关的议员),但社民党的议席超过保守党,两党便组成联合内阁上台执政,并由社民党的党魁出任首相。因为内阁是以社民党为主,社民党就有条件推行党纲中规定的经济纲领,开始用收购赎买的办法,在全国搞起来了一大批以国有制为主的公有制企业。但由于没有能够解决公有制企业如何处理好的一些问题,很快就导致了企业活力下降,效率效益不行,经济出现了不应有的困难。在1924年的选举中,社民党的选票大幅下降,随即被迫退出内阁,由保守的人民党上台执政。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因此把党的执政权也丢掉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冷静下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过全党上下讨论,得出了一条十分重要的结论。就是:瑞典社民党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政党,必须坚持搞社会主义,但搞社会主义,所有权的社会化,不是一个根本问题,根本的问题在于分配的社会化即对社会财富如何进行公平分配以保障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利益。与其搞大量的公有制企业,国家投资很多,付出精力很大,但效率效益普遍不高,创不出很多财富,要公平分配也没有强大的经济物质基础,那还不如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以外,不搞那么多公有制企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让私人企业去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由政府合理分配来满足劳动者的需要更为有利。对于私人企业在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与弊病,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克服和解决:一是通过工会势力在基层进行必要的斗争;一是通过议会立法从上层加以限制。并且根据这一结论,修改了原来的党纲党童。从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到1932年大选重新掌握议会的多数而上台执政,一直连续执政44年,到1976年才又被保守的人民党夺去。在此期间,他们把瑞典从一个欧洲经济最落后的国家,发展建设为世界一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第二位的经济发达国家(第一位为瑞士)。从 1976年到现在,虽然政权儿经易手,但大多数时间还是社民党执政。到20世纪80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其全部国民财富的社会化分配部分,按国家财政收入一年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计算,达到57-58%。从而有条件把瑞典建成为一个世界上社会福利最多的国家,使分配社会化的理论在实践中运用到了淋漓尽致。”
关干瑞典实行的分配原则。《考察纪要》说:“瑞典的分配原则,据他们介绍说:是既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劳动效率的提高,又不能让分配差距过于悬殊,有点类似我们近些年一再强调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意思。其主要的做法有:在初次分配中始终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即对劳动多、贡献大的人,必须做到多得;反之,只能少得。但在冉分配中,要进行合理的调节,以做到最终分配的差距不致过大。因此,至今他们全国除了极少数优秀企业家,如沃尔沃汽车公司的老总那样的人物,年收入可达上百万克朗以外,绝大多数人实际收人的差距都不是很大的,如政府最高领导人的工资比一般职工的工资,在税前的差距可能达四、五倍,但税后往往只有两、三倍。特别是他们除工资以外,并没有其他级别津贴和职务消费,应该说这个比例是很小的。所以,他们在介绍时说,瑞典的收入差距在世界各国中可能是最小的;一般所谓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在瑞典可以说已基本消除。对此,开始我还半信半疑,但经过到几类居民的家中实地观察以后,感到确实已大致如此。”
关于瑞典的福利制度。《考察纪要》写道:“瑞典的社会福利,人所共知,在世界各国中是最多的。即除了同其他西北欧国家一样都有法定的四大保险:退休养老、公费医疗、失业和工伤以外,还有这样那样名日繁多的各种社会福利项目,以致人们把他们形容为。从摇篮到坟墓”都有福利的国家。根据我们考察所了解的一些事例看,可以说确实是名不虚传。例如:
(1)在养老方面,一个劳动者如果退休了,不仅可以依法定期领取足够生活的退休金;而且,年老了生活日理困难,还可以住进国家举办的养老院,除了可以免费就近享受各种医疗护理外,其生活条件不比我们现在的“三”级宾馆差。
(2)在失业方面,一个劳动者如果失业了,不仅可以定期领取法定的失业救济金,而且可以免费通过国家举办的职业介绍所,在全国范围内帮助其介绍新的工作。如果新的工作岗位同其技能条件不符,可以免费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培训。如果新的工作岗位同其现在的居住地不在一地,国家还可以资助给部分搬家费。
(3)在教育方面。不仅人人郡可以享受终身免费教育,而且法律规定,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只要有一个外籍子女在上学,学校就必须为其配备一位‘母语’教师,当然一般不是专职的,但每月必然为其讲一定时间的。‘母语\'课。大学教育,从大校到毕业,虽然有一定学年,但法律规定,只要学生认为找不到比较合适的工作,不愿离校,就可以继续免费读下去。因此,据他们讲,现在每个学校几乎都有一批连续读了七、八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老大学生。
(4)在生育方面。一个妇女生了孩子以后,不仅可以享受长达一年半的带薪假期,其中一年为100%,半年为90%。而且在第18个月时,如果检查确认又怀孕了,还可以继续享受90%的带薪休假,一直到孩子出生,重新享受18个月的带薪假期。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女方工作比较重要,不能或者不愿在家休息这样长的时间,也可以由男方代替在家休假。
(5)在监狱方面。对于被拘留者或者正在服刑的犯人,不仅一切生活开支国家全部供给,而且每月还要发给一笔虽然不是很丰厚、但也不是很少的现金津贴。正因为有上述这些社会福利,使该国每个公民和居民的基本生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必要的保障。因此,瑞典的社会风气普遍良好,生活安定,秩序井然,真有点“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样子。据我驻瑞使馆同志介绍,我国在瑞建馆几十年来,在瑞的工作人员,还很少遇到过被偷窃的情况。
“虽然,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瑞典的这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从我们接触和听到的一些情况来看,至少也带来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与矛盾。一是,这种高福利制度,是靠高税收来支撑的。因此,瑞典现在国家的财政收入,占到了全国CDP近60%,在世界各国中也是最高的。即整个社会财富,差不多3/5都被国家集中去了,留给企业和居民支配的比例太小,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最高的一档曾经达到过80%以上(现在还在70%以上),等于劳动者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绝大部分自己得不到。导致企业和单位在需要完成紧急任务时,除八小时以外职工一般都不同意加班,认为加班增加的收入,自己得不到多少,不值得。有一些高收人的居民,如80年代初瑞典有一位世界著名的网球运动员博格,因不满瑞典的累进税率太高而不愿继续在瑞典居住,跑到英国定居去了。二是这种高福利制度,很容易被人钻空子,利用它来获取自己本不应得到的利益。如我们在访问中曾造访过一户所谓最低收人的工人家庭,就发现了这方面的一个问题。即这家人已经有了三个女孩,但女主人又怀上了。我们感到很奇怪,就向男主人提问。他答复说,我早核计好了,我妻子在家生孩子最划算。这不仅因为,生了孩子有一年半的带薪假期,满18个月时如果又怀上了孩子,还可以继续在家带薪休假,等于我妻子长期都可以休假在家,管理种种繁杂的家务;而且瑞典政府鼓励生育,对多生孩子实行累进补贴制度,多一个孩子每月至少将多得1000多克朗的补贴,还免交所得税,这样可以明显增加我家的收入。当我们又问他:那对你有没有什么损失呢?他开始说:没有!待想了一会儿才说,也有,那就是不能到比较远的地方去旅游,因为带上老婆孩子一大堆不方便……。这些情况说明,瑞典这种太多太高的社会福利制度,也还有合理调整改进的必要。”
关干瑞典的杜会公正。《考察纪要》说道:“瑞典的社会,从我们在考察中了解和接触的种种事实来看,可以说是比较公正的。在许多国家中往往盛行的等级特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所见所闻确实不多。”为什么瑞典的社会能够做到比较公正?主要是:
“一、完善的法律制度,有效限制了种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发生。”例如:法律曾经明确规定:除国王以外,任何人包括首相在内,外出时都不能配带警卫。正因为如此,瑞典首相也就是社民党的主席帕尔梅,在1988年底我们去考察前不久,在下班后偕夫人乘地铁到斯德哥尔摩最热闹街区的一家电影院看电影,看完出来顺人行道步行回家,正准备进人地铁站时,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凶手枪杀,据说至今还没有破案。从此以后,才修改法律,规定首相外出也可以带警卫。我们去时看到,人行道上的血迹还在,还不时有人自动地把鲜花放在有血迹的地上,以示哀悼。“法律还明文规定:全国只有议长、首相、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等少数几位领导人,国家才配给公务专车,其他人一律只能乘公共交通工具或用自己的车代步。这不仅大大减少了政府部门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而且也杜绝了利用公车办私事的种种不正之风。“法律还具体规定:什么级别的领导人,在对外公务交往中可以接受礼物的限额。这一条,我们曾经有过一次亲身体验。1985年,我第一次随体改委代表团去瑞典考察,对方主要的接待单位是工业部。在我们去会见工业部长(一位女士)时,礼节性地送给她一对北京出产的七、八英寸高的景泰蓝小花瓶,作为纪念。她打开包装盒看后很惊讶地说:真美!但随即叹了一口气说:很可惜我不能拿回家,当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出来后问我驻瑞大使馆陪同会见的同志才说:他们法律有规定,部长级领导在外事活动中,接受礼物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100克朗(约300多美元),这个花瓶在北京不值多少钱,但在这里估价可能会超过l500克朗。因此她不能拿问家,只能摆在办公室里欣赏。只有在她离职时,新来的部长表示,这件礼物如果你喜欢,可以带走!她才有可能拿回家。”
“二,公开的舆论监督,有力地制约了种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滋长和蔓延。在这方面,我们1988年底考察瑞典和奥地利时,在两国分别都碰到过一件具体的事例。在瑞典时,正赶上瑞典社民党一位中央执行委员(相当于我们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也是当时全国工会主席的女儿,在不应该分给住房的条件下分到了一套住房,被舆论曝光了,并公开批评这位工会主席是依靠社民党执政的特权搞以权谋私。为此,社民党中央专门召开了一次记者招待会向舆论公开解释和表态,并由工会主席在会上据实说明:这件事事先他并不知情,是他女儿自己搞的,当然,他也有教女不严之责,一定尽快督促女儿把这套房子退出来,其问题按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处理。从而才把这一事件基本摆平。”
关于政党和领导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考察纪要》专就这个问题写了他们在考察中所了解到的情况:“政党之间的激烈竞争和党的生存危机,迫使各级领导与公职人员必须以平等的态度对待群众和以公正的原则处理社会事务。瑞典在政治上实行的是所谓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政党之间竞争十分激烈,不仅能否上台执政要取决于群众的选票,党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取决于选票。因为,他们国家财政对各个政党都没有无条件的拨款,政党的经费来源,除党员交纳的党费和其他自筹的经费以外,较大一部分要靠政府按照其进入议会的人数,定额拨给费用,一个政党如果没有得到群众较多的选票,进入不了议会,没有这笔资金,是很难长期存在的。因此,无论他们的主观愿望如何,在各项活动中,都势必要力求保持一种富而不奢、平等待人和社会公正的形象。例如:瑞典社民党虽然是一个多次上台甚至一次连续执政四十多年的大党,但他们的中央机关,在我们去访问的80年代末,还只有六十多位工作人员,一个哥德堡省的省委,工作人员只有五、六个人。当我们代表团去该地访问时,从介绍情况、交流会谈、带领参观、导游一直到司机的任务,都由一个人全包了。而且据他讲,哥德堡省委所属有三、四百个支部,都分散在各个社区(因法律规定,党的组织是不能进人企业和单位的),他们每个月至少都要去转一遍,
以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或传达上级党的指示,所以是非常繁忙的。在1985年我随体改委代表团第一次去瑞访问时,也是在哥德堡,正逢一个星期天,该省的省长和议长在邻近挪威边境的一个山顶城堡里共同设宴欢迎我们,排场虽较正规,但吃的却很简单,而且吃完饭后在城堡内一个广场招待我们听刚从莫斯科演出归来的交响音乐时,从我们代表团全体成员到省长、议长,自始至终也没有摆一个座位,而只是同一般游览的群众一起,站着听了一个多小时,特别是在归来的路上,当我们的汽车正准备上船过渡时,前面一辆车突然打不着火了,坐在车门口的议长(还是个腿瘸的人)和省长一句话没讲就率先跳下车去帮助群众一起推车,一直到汽车发动了才上车。其情景颇令人感动。
“他们的这种社会公正原则,不仅体现在处理国内事务上,对外国来宾也一样。如我们1985年去访问时,到斯德哥尔摩那天正好是双休日,城内住处不好安排,就把我们拉到市郊海边一个小岛上的一个工会的休养所里住。四周全是空旷的雪地,既没有围墙,也没有警卫,服务员也很少,而且对我们每个人只安排住了一间最多十平方米的房子,包括团长也不例外,只不过团长多了一间约十来平方米、几张沙发就摆满了的会客室。据说这也是他们社民党主席、当时在任首相卡尔松经常来此休息时所住的房间。双休日结束后,把我们搬到了城里,所安排的旅店不仅规模不大,设施还不及我们现在的三星级饭店。而且对团长也没有安排什么高级客房或套房,而是同其他团员一样只住了一个标准间。“对于如何保持这种良好的社会公正形象,他们的领导人不仅在生时很重视,而且在逝世以后对后事的处理也很注意。如前面讲过1988年被刺杀逝世的帕尔梅,他生前不仅是瑞典的首相、社民党主席,还是社会党国际的主席,在欧洲和世界上都有比较大的影响,在国内也有颇高的威望,对社民党和国家的贡献都不小。但在遇刺逝世后,既没有给他建扩什么纪念堂、纪念馆或纪念碑之类,也没有给他修一座比较豪华的坟墓,而只是将他的骨灰埋在被刺街道附近教堂后面的一个公墓里,地上没有任何建筑物,只有一块约四平方米用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平面墓地,上面竖立着一块约一米高有帕尔梅签字的鹅卵石。据说这块鹅卵石原在帕尔梅的家乡,因为帕尔梅每次回家乡竞选时,都要站在上面发表竞选演说,故移此以作纪念”
考察纪要》的摘要到此为止,主要采取了抄录的方法。我想这对于了解瑞典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及其所取得的成果,已经可以说得其轮廓了。瑞典的社会主义,为了和苏联的社会主义相区别,在“社会主义”之上加了“民主”二字,即“民主社会主义”。他们的民主达到什么程度呢?法律规定,除国王外,任何人外出时都不带警卫。只有议长、首相、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等少数几位领导人,才配给公务专车。所以瑞典的高级官员都和普通人一样,乘公交车、私车或徒步上班上街。1988年,瑞典前首相帕尔梅,也是社民党主席,在街上步行时被刺身亡。自此以后,才规定首相外出时可带警卫。帕尔梅不仅在国内威望高,在欧洲和世界都有重大贡献,但身后并未有纪念堂、纪念碑之类,坟墓也并不豪华,墓地只有四平方米,只是葬于被刺街道附近的公墓,竖立一块约一米高的有帕尔梅签字的鹅卵石,以便后人凭吊。瑞典社民党是执政半世纪的大党,中央党部仅60多人,一个省委仅五六人,除了党费之外,政府只按其进入议会的人数,定额给予补贴。所以党的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选民,必须代表民意。就是对外活动,也以平等为原则,外国代表团去瑞典,团长和团员同一规格,只是团长多有一间小小的会客室。瑞典是富国,但富而不奢,不摆花架子,更不搞特殊化。也有违法乱纪的,但舆论监督很严,一经揭发,立即依法处置。
更重要的是《考察纪要》的结论:在马克思身后,恩格斯继续领导国际工人运动达12年之久(1883-1895),并于1889年成立第二国际。列宁从1905年起即反对第二国际,1919年又倡议成立第三国际。两派都信奉马克思主义,都以社会主义为目标,而作法迥异,究竟谁是谁非?《考察纪要》认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所代表的国情不同。第二国际和社会党主要代表欧洲发达国家,可以通过选举进行和平改革,和平过渡,因此有瑞典式的社会主义,而第三国际和*所代表的多是落后的***的国家,因此倾向武装斗争……
由此看来,从前被指斥为修正主义的第二国际和社会党,在过去的六七十年倒是不声不响、脚踏实地、按部就班地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社会主义的目标,而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虽然也曾轰轰烈烈,并取得某些重大成就,可是所付代价太惨重了,而且难以为继。中国改革较早,成效显著,但因政治改革滞后,后遗症较多;俄罗斯改革较迟,震动较大,今后的发展如何,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不管怎样,今后的改革,都可从瑞典这类国家中借鉴。何况瑞典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一直对中国友好。承认瑞典式的社会主义,更便于双方的合作。
瑞典首相的年薪与一般工人相比,纳税后为2:1;首相住在居民区,没有保镖,出入不带随从;家中无公务员和厨师,上下班乘公共汽车或开私家车;瑞典前首相费尔丁出身农民,任职时还抽时间回家务农。
民主社会主义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瑞典的公民收入差距由20世纪50、60年代的30%下降为80年代的15%(以平均收入为100%)。一个瑞典家庭,如果妻子不工作,4个孩子,只丈夫工人,假定1978年全年工资为4600美元,加上政府补贴后,该家庭的实际收入为14117美元;另一完全类似的家庭,假定丈夫的年工资是23000美元,交税后实际拿到的也是14117美元。可见,瑞典堪称是平均主义的社会(当然,平均主义也有负面的影响,会导致懒惰和低效率,所以,80年代以后瑞典开始改革)。瑞典之所以平均,得益于高税收高福利;1995年,该国蓝领工人平均月收入15100瑞典克郎、白领20200克郎,其中要交所得税31%,大公司的经理则要交60~70%的个人所得税。瑞典的福利可谓五花八门,有病人津贴,父母津贴,寡妇抚恤金,妻子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住房补助,未成年人补贴,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交学费,中小学生免费午餐等。
瑞典在19世纪末还是欧洲落后国家之一,比俄罗斯还落后,瑞典社民党成立时,拿不出自己的党纲党章,即把恩格斯创立的德国社会民主二党的党纲党章照抄不误。他们的党史展览馆中悬挂的领袖照片,前三位是马克思、恩格斯、拉萨尔,都是德国人,第九位才是瑞典社民党最早的领导人布蓝亭。1920年,社民党和人民党联合执政,就建立一批国有企业,因效率低下,引发经济困难,1924年下台。他们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于1932年再次上台时,一方面鼓励私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另一方面由政府和工会来合理分配财富,这样就用力少而见效快,竟连续执政44年,直到1976年才由人民党代替。但以后20多年中,仍以社民党执政为主,结果瑞典成为全世界人均最富国家之一,更是福利最多的国家,可说“从摇篮到坟墓”都由政府包办了。当然,福利太多也有副作用,但与贫穷落后相比,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