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余干县委书记陈建辉为上饶市人大付主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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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辉来余干工作没有什么作为,余干县人民有目共睹。他在余干期间,余干现在的人文环境很不好,干群关系紧张,贪腐现象十分严重,恶势力猖獗,恶性杀人案件时有发生。2007年8月4日和11月9日,江西省余干县委书记陈建辉出动二百多人和近千人(包括400多名警察)强行填埋县城郊区解放村小组的基本农田50亩建房,伤村民多人,抓捕村民15人,其中8人进行刑事拘留,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月后放出,3位村民被判刑。事后,陈建辉、李晋明用一份假批文欺骗上级领导(即赣国土资函[2006]222号,此批文是征关口村其它村小组的农田扩建余干中学的批文)。
今年7月28日新闻记者采访了余干县国土局的官员徐政达。
记者问:“个人收购土地进行买卖是否合法的?”
徐答:“个人收购土地进行买卖是违法的。”
问:“公务员何少良在关口村陈道港买地做房子合不合法?”
答:“不合法,国家2004年就规定城镇居民不能批地建房,不要说公务员,就是居民都不行。”
徐还告诉记者:私人在城区建房在余干是很普遍的现象,疾重难返,政府进行了整治也没办法。希望通过你们的报道能解决这些问题,我还要为此烧高香(并双手抱拳做揖)。个人收购土地进行买卖是违法的。”记者问及征用解放村小组湖家畈(高家头)基本农田50亩用于建经适房的征地协议和省国土厅的批文,余干县国土局给记者出示的征地协议是2007年8月14日签订的,甲方代表也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国土部门的公章(图11),协议上的地界远不及方青宁收购土地协议的那么清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是2007Y0311183,发证时间是2007年9月5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是赣国土资函[2006]222号,批文时间是2006年3月27日,村民质疑此早产一年半的批文,认为此批文非湖家畈(高家头)50亩基本农田的批文。记者问徐“没有盖公章的协议生不生效?”徐说:“没盖公章的协议不代表政府征了地。”(见第一线索原中国编辑记者网“直击江西余干县征地乱象_”第一线索网
http://www.news178.com/html/bl/huadong/jiangxi/2009/1011/6543.html“直击江西余干县征地乱象”)。
没有批文,也没有和村民签具有法律效力的征地协议,陈建辉出动近千人(包括400多名警察)强行填埋县城郊区解放村小组的基本农田50亩建房。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见http://www.chinafzzx.cn/bxwq/20091028/125725.shtml中国法治在线  “江西余干县政府组织近千人暴力征地”)。余干县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好事,但当时余干县还近800亩早已征用的农田撂荒两年未用。(见新早报记者李京在今年8月10日《新早报》的文章:“江西省余干县近800亩撂荒两年未用”)
综上所述,对于余干县委书记陈建辉应问责,给予党纪国法处分,更不应升迁为上饶市人大付主任。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玉亭镇关口村委会解放村小组众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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