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祝身陷囹圄的燕琼君安康吉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48:40
遥祝身陷囹圄的燕琼君安康吉祥
from王克勤 by 622006345@qq.com(王克勤:记者)
遥祝身陷囹圄的燕琼君安康吉祥

图为:范燕琼和她的女儿
“今天是12月6日,是‘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被告人范燕琼女士49岁的生日。”
晚上,当我从朋友的博客中看到以上文字后,发现原来是我所认识的范燕琼身陷囹圄了。根据网上我所获得的资料显示:今年6月,燕琼君出于同情之心,无偿地帮助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写了帖文传上互联网,预料不到的是,被司法机关指控为“诬告陷害犯罪”。如今重病在身的燕琼女士,还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等待法院的宣判。
今天是她49岁的生日,许多网民自发为她庆祝生日。作为老朋友,我也送上这份迟到的祝福!
那是2004年底,我在福建调查一起农民土地被强占的事件,涉及村庄众多,调查时日较长。期间,村民们向我不断提及当地有一个为农民维权的作家,即范燕琼。听说我来调查此事,燕琼君前来找我,以此我们相识。那时,她便因为敢于大胆说话,而曾经被关过一些时日。后来她将自己所写反对腐败维护民权、自己被关押期间的见闻等相关书稿送与我,阅读后,感动于她的一腔热血与苦苦努力。
此后我们偶尔联系,几年后,她来北京,我请她吃饭,在中国民生、民权方面我们谈的十分投机,这些年来她一直在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苦苦努力着。
没有想到,她再一次被相关部门关押了。
以下是我从网上搜索到的一些此次事件的一个相关报道:
严晓玲被轮奸致死案发帖者被拘
7月17日,福建多名网友因发帖或转贴“严晓玲案”的内容,被福州马尾警方以“诽谤罪”拘留。19日,本案中最早被拘留的网友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多天过去了,她家至今未收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也不知范燕琼所犯何罪。“我去公安局问了4次,他们只说侦查阶段不便透露。”另据记者了解,除了范燕琼,其他被拘网友都收到了拘留通知书。
《新快报》报道,被拘网友吴华英的委托代理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的林洪楠律师认为,公安机关拘留范燕琼却不发拘留通知,而且至今没有解释的做法是不严肃的,希望警方能赶紧安排律师和当事人见面,让律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网友家属至今未拿到拘留通知
网友范燕琼是“严晓玲案”网帖的代写人,也是首发帖人。6月26日,在“严晓玲案”一帖出现后的第4天,范燕琼被马尾警方拘留,也是此案中第一位被拘留的网友。
“其他人(被拘网友)都是以诽谤罪被拘留,我妈妈的罪名可能会更严重些,不过我现在还不知道会是什么罪名。”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是个大二的学生,在她眼中,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妈妈是一个善良的人,对于妈妈的被拘她不能理解。
林静怡回忆说,“严晓玲”帖子出现的那段时间,她正在学校忙着期末考试,虽然听妈妈说起过严晓玲的事情,但没有过问。范燕琼被警方拘留后,林静怡在7月1日、2日、6日和8日先后到过马尾公安局4次,希望见到妈妈,但每次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都以“有碍侦查”或“领导不在”等理由拒绝。此外,6月29日,马尾区快安派出所科员陈清云等人到范燕琼家里拿走了2台电脑、几本笔记本和一些材料。
更让林静怡无奈的是:“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当她询问警方为何不给通知书时,“警方说他们依法可以不给通知书,不信可以去检察院投诉”。警方此前以涉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林静怡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说法很荒唐”。
另一位被拘网友吴华英的女儿杜梅向记者回忆妈妈被警方带走时的情形,印象深刻的是“很混乱”。杜梅说,妈妈是凌晨被带走的,家里突然闯进来好多人,来抓人的警察说是“查户口”,但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警官证,只拿了一张搜查证,情况很混乱。她跟妈妈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妈妈就被两个人带走了。警方随后从吴家带走了一台电脑主机、一支录音笔、三本记事笔记本以及一些光盘。
范燕琼究竟以何罪被拘留?被拘网友吴华英的委托律师林洪楠透露,虽然没有看到范燕琼的拘留通知,但她的律师是以“诽谤罪”接受当事人委托、并向警方申请会见并被拒绝,其间警方对于这个罪名没有提出异议。此外,其他被拘网友都收到了拘留通知,也都是“诽谤罪”。
昨日,记者再次致电福州马尾区公安局询问此案,执法大队电话无人接听,公安局值班人员表示,不是此案经办人员,不清楚公安局有没有给范燕琼发拘留通知书。
律师行动希望尽快见到当事人
面对目前的状况,林洪楠律师对记者表示,虽然会见申请被拒绝,但包括他在内,几位网友的委托代理律师已经再次向警方提出口头申请,希望能尽快见到当事人。此外,吴华英聘请的另一位北京律师金光鸿也抵达了福州,17日上午同样填写了“涉密案件律师会见申请表”,向马尾警方要求会见当事人。按照规定,警方最迟五日之内给出答复。
林洪楠有些担心地说,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如果见不到当事人,如何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林律师认为,警方既然同意当事人委托律师,却又不让律师与他们见面,需要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律师们希望警方能尽快给出此案件涉密的依据,或者认定此案不涉密。
林律师认为,警方不给范燕琼拘留通知是错误的,又不是贩毒或者偷渡之类涉及群体的特殊案件,一般案件没有不给拘留通知的规定。不给拘留通知,不知道具体的罪名,只能说警方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先抓人后找证据,本末倒置。
网友建言警方再开一次发布会
福建网友因“严晓玲案”被拘后,引起了各方广泛关注,但从18日下午开始,转载此报道的网站突然“一致”删文,各大论坛的讨论帖也“不知所终”。目前,记者只能在一些个人博客或地方论坛看到此文的转帖。一些看过此文的网友留言提出,福州警方既然能在“严晓玲案”帖出现的第二天就及时辟谣,为何此时却扮“神秘”,建议马尾警方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说明一下,为什么该案会涉及国家秘密?可否给出一个令公众信服的说法。
有网友指出,最近最热的就是麦克尔·杰克逊的死,公众对此几乎没有争议,认为他是“正常死亡”,但他的家人有疑问,最后警方对他的死也有了被谋杀的立案。严晓玲的死,其母对警方的结论有质疑,有人为此事在网上发帖,警方也及时澄清了案情,这就很好。可是当地警方事后抓人,律师不准见、不能问,这又是为何?
被拘网友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中指出,官员受到网民的诽谤,公安机关就动用公权力侦办案件。如果普通民众受到了诽谤,公安机关会将其当成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吗?
网友“MM爱中华”说,既然警方已经公开澄清此案,并解释了案件的疑点,证实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这么清楚的事件中还包含什么国家秘密?网友“熙贤_”提出:“发帖的人被抓,那我们看帖、回帖的岂不都违反法律了……”更多网友在回帖时写道,“谢绝跨省追捕”。
事件回顾
6月23日新浪、网易、天涯社区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文。
6月24日福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政治部副主任刘明称经过调查,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
6月26日网帖代笔人范燕琼被公安人员“带走”。
7月1日至16日先后有吴华英、陈焕辉夫妇、游精佑、郭宝峰等网友,同样以诽谤罪被拘留。目前,仅陈焕辉夫人被释放。
7月15日被刑拘网友的代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申请被拒绝,理由是此案涉及“国家秘密”。
范燕琼的女儿所定的庭审纪实
2009年11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下是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所写的庭审纪实,这是我从刘晓原律师发布的相关网络资料里转来的:
(注: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旁听了11日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事后,她凭记忆写了一份庭审纪实。红字部份,是我(刘晓原大律师)写的点评。)(我转载不会加红,抱歉了)
11号一天的经历
作者:林静怡
法庭外,一百多个老百姓自发来到马尾法院门口要求旁听。其中很多人是妈妈曾经帮助过的上访户,从武夷山连江等各地赶来。可是大家都被马尾法院拒之门外。
贯穿案件始终的关键人物及最重要的证人林秀英跪坐在马尾法院正门前,要求出庭作证。但,正如律师们所料,他们,所有的证人,所有关心本案的老百姓,都被拒之门外。包括从省外赶来的记者,也被强行带去“喝茶”。
法庭内,那个躺在轮椅上被推上被告席的女人,那个头发快掉光,稀疏得依稀可见后脑壳的女人,那个靠氧气维持呼吸坚持了十多个小时开庭的女人,那个气息奄奄但仍然义正言辞,哭喊着要求证人出庭的女人。那个被当作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经长达五个月的女人。
我的妈妈,范燕琼。
在这个原本应该庄严但现在却荒唐的法庭上,有3个法官,2个公诉人,3个被告人,6个律师,0个原告(点评:本案是刑事案,不是民事侵权案,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被告人。小林不是学法律,不知刑事案中没有原告。),0个证人(点评:起诉书中,列有57个证人,但没有一个出庭,法庭上有0个证人,这倒是没有说错)。以及满席的旁听人员。他们是谁?(点评:我在安检门内等待时,看到有人持警官证办理旁听。让警员去旁听,也没有违反规定。这是最好的一堂法制教育课,很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官员们的身影。)
让我来告诉你,除了三个被告的6个亲属外,其他都是便衣警察。我怎么知道?因为我整个暑假不知到过马尾公安局多少次,也不知被他们忽悠了多少次,那些嘴脸,早已刻骨铭心。然后,我远远的看见从里面被推出来的我的妈妈。如果不是那件我曾经亲自送去二看的红色棉袄外套,我几乎认不出来那竟是我的妈妈。
近半年的时间没有见面,限制通信,完全的隔绝。我只能从律师的几次会见中零星的听取妈妈的点滴消息。在庭上我多次情绪激动要冲到妈妈身边去,可是,我的面前除了一道冰冷冷的铁栅栏,还有孔武有力的人肉墙,他们死死的控制住我,使我动荡不得,我的手被拽的很疼,但是,心中的无奈与痛楚更疼。其间,妈妈需要吸
氧气来维持呼吸的顺畅,量过几次血压160,吃了速效救心丸,并且呕吐了一次。而我,只能眼睁睁的在一旁流着泪看着。这个几乎奄奄一息的我的妈妈。(庭审近十一个小时,且不要说重病在身的范燕琼会吃不消,就是我们律师也受不了。)
这场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审判,整场庭审偏离主题。没有围绕“一纸代书’和”“一片视频”到底诬告陷害了谁(点评:“一纸代书”和“一片视频”中,到底是谁“捏造”了本案受害人犯罪事实?)。有没有主观故意。前半场公诉员(点评:应为公诉人,可能是小林的笔误)花大把时间为“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志雄澄清(点评:我无法理解的是,公诉人总是强调严晓玲是“三陪女”,严晓玲生前从事什么职业,与本案有何关系呢?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案件的焦点应是:是不是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如是,到底是谁捏造了?公诉人称,是写文章的范燕琼,是找林秀英制作视频的游精佑、吴华英?公诉人举出的十六大本证据,只能证明一个事实,起诉中指控的诬告陷害之词,是林秀英听别人,还有女儿严晓玲生前所说。)。后来又说我妈妈的文章和林秀英的描述有出入。因此存在主观故意诬告陷害。于是,妈妈强烈要求与林秀英当庭对质。当妈妈哭喊着要求林秀英出庭时,林就在距她只有100米不到的地方,被(穿)制服警察堵在门外。妈妈情绪一度激动,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聂他们,根本没有理由去陷害他们。且妈妈的文章也经过编辑的修改,发到网上的并不是原文。至于原文,公安局已收缴,庭审中并未出示。
律师们拿出林秀英一年多里向各个部门寄送的上访材料指出里面的内容,即林秀英在认识三个被告之前自己整理的材料,和妈妈的文章并不存在出入。妈妈说自己并不知道游叔叔拍了视频传到网上。整个事件中妈妈没有和游叔叔联系过。妈妈说,只是出于同情帮助林秀英写了“一纸代书”,并且妈妈也曾是一个有着十五年上访经历的老上访户,深知上访户的痛楚,并没有想诬告陷害谁。
公诉员(点评:是公诉人,小林写错了)说吴华英阿姨在拍摄视频中有教唆林秀英如何做出痛苦表情,吴阿姨多次要求让林秀英出庭(点评:公诉人的说法,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视频是由某电视台编辑帮助拍摄,他在证词中提到,吴华英反而提醒林秀英要实事求是讲述。)。审判长说了六次“等一下”之后,终于说,林秀英没有出庭作证的必要(点评:审判长称,有林秀英的供述,还要播放视频,所以没有必要林秀英出庭。开庭前,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了同案人和所有证人出庭,但法院没有同意。林秀英很愿意出庭,法院为何不让呢?无法理解!)。我妈妈等3人在法庭上说,根本不认识“一纸代书”中提到的聂等人(本人补充:范燕琼说,自己从来没有到过闽清县,从来也不认识聂某和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检察院涂副检察长)。且聂等人也没有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点评:聂曾经因吸食毒品被刑拘,严晓玲死后,公安机关又查到他吸食了毒品,将他送去了劳教。但他没有因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诬告陷害”行为而受到法律追究)。何来主观故意?何来诬告陷害?妈妈说,这是在审判她的良心。她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的良心。
期间,一个女公诉员(应为公诉人)对七十岁的林洪楠律师说,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引起律师们的不满。律师要求记录在案。(点评:林律师“挨骂”之事,我在庭审纪实中写过缘由)
律师们提出,退一步说,假设严晓玲是死于宫外孕,那么造谣的也是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而不是三个被告。而林秀英作为本案关键人物,在一年多里四处上访,向各个机关寄送材料,作为严晓玲贴案的“始作俑者”,既不用上被告席,也不能出庭作证。
妈妈在最后陈述中哭着说到,如果法庭判我有罪,我希望我是中国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公民(点评:这是“奢侈”的愿望,既便判范燕琼有罪,她也成不了“因言获罪”的最后一个囚徒)。这时,我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在和我一同抽泣。(点评:这不是警察制造出的诬告陷害案,只要有良知,就会感同身受。)
妈妈,其实很多话我没有机会和你说,我虽然埋怨过你,但是这和我对你的爱比,实在渺小的微不足道。我埋怨的不是你,我埋怨的是我这么多的努力,或许只换来一场徒劳。不管结果怎样,妈妈你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或许你是中国的唐吉珂德,执着的追求着在这个社会似乎存在着但却离我们那么遥不可及的正义与公平。
最后,我要感谢出庭的六位来自北京和福州的律师,以及被关在法庭外被“请去喝茶”省外媒体记者。特别感谢林律师,受到处分顶住压力还义不容辞的坚决出庭(注:开庭时不能接电话。庭后,林律师接到家中来电,说市司法局在着急找他。看来,林律师是逃不过这一“劫难”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