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45:45
中国会计标准体系简称为PRC  GAAP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法律框架的制约
PRC  GAAP:受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的制约。
IAS/IFRS:没有特定的法律框架制约,基本指导精神最“真实与公允”“实质置于形式”等理念。
2.制定思路和表述特点
PRC  GAAP:原则化表述,理论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每项准则都有详细的应用指南。会计制度和会计规章更侧重规则化表述,强调具体和可操作性。
IAS/IFRS:原则化表述,另有少量的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很多地方需要专业分析、选择和判断。
3.会计基本假设
PRC  GAAP: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IAS/IFRS:权责发生制、持续经营。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PRC  GAAP:客观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权责发生制、配比、历史成本、稳健、重要性、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IAS/IFRS:重点论述了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公允表述和资本保全原则。其中,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重要性、可取性(真实反映、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审慎和完整性)
5.会计年度
PRC  GAAP:和公历年度一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IAS/IFRS:没有规定。
6.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
PRC  GAAP:有些交易允许较多可选择方法的存在,如存货计价可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IAS/IFRS:越来越重视可比性的提高.开始减少可供选择的会计方法,同一交易最多允许三种可供选择的会汁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基准方法是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备选方法是后进先出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和余额递减法。
7.计量模式
PRC  GAAP:以历史成本原则为主,绝大多数情况下禁用公允价值。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可采用定期重估价政策,短期投资等应将市价作为补充信息披露。期末资产按成本与可实现净值孰低计量,确认所有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
IAS/IFRS:修正的历史成本原则,公允价值的应用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所有衍生金融工具、所有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有归类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实物资产从2003年起.按公允价值减去截至销售时点发生的成本计量。所有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特定的无形资产应采用定期重估价政策。对外投资可选择公允价值计量。
8.财务报告的组成
PRC  GAAP: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各明细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分部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其中,主要财务报表至少提供前一年的比较报表。
IAS/IFRS: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已确认利得或损失表)、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会计政
策)等,其中,主要财务报表至少提供前一年的比较报表。鼓励提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环境报告、增值表等补充信息。
9.财务报表要素
PRC  GAAP: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IAS/IFRS: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
10.报表项目分类
PRC  GAAP: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必须区分为流动或非流动项目。利润表上的费用项目按功能划分。已确认得利或损失不需要单独编报,并入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中反映。
IAS/IFRS: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可区分为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资产、负债表区分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也可不作这种区分。利润表上的费用项目按性质或功能划分。单独编制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或并入股东权益变动表,但不能并入利润表。
11.通货膨胀期间的计量政策
PRC  GAAP:末涉及。
IAS/IFRS:很多报表项目需要按规定或可选的计量基础进行重估价。如果企业的报告货币处于大幅度的币值波动期间,应改按现行购买力单位计量。报表附注中应披露物价变动信息。
12.对某项会计准则的背离
PRC  GAAP:未涉及。
IAS/IFRS:在极少数情况下(如遵循某项准则会扭曲会计信息的本质),允许背离该项准则,以实现财务报告的公允列报。
(二)中国会计标准和国际会计标推的具体差异分析
1.证券投资的分类
PRC  GAAP: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IAS/IFRS:交易证券、可供出售的证券、准备持有到期的证券。
2.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和持有损益
PRC  GAAP: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和股利等,不确认收益,直接冲减投资成本。
IAS/IFRS:按公允价值计量,并随公允价值的波动而确认持有损益(交易证券于当期确认,进入当期利润表;可供出售证券和准备持有到期的证券,进入资产负债表,递延至证券出售或到期时确认)。
3.长期投资重估价
PRC  GAAP: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IAS/IFRS:允许按公允价值重估。重估价增值,可作为重估价盈余直接贷记所有者权益。但如果该项重估价盈余与以前的重估价损失有关,则应贷记收益,转回前期的减值损失,补足后仍有余额的.则余额部分贷记所有者权益。当重估价引起减值时,则首先应冲减该项长期投资前期重估价盈余,不足冲减的部分作为损失冲减收益,如果该项长期投资前期没有重估价盈余时,则直接用减少数作为损失冲减当期收益。
4.房地产投资
PRC  GAAP:没有涉及。
IAS/IFRS:有专门的准则,规范了企业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或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标准。
5.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
PRC  GAAP:按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并按合同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投资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推销。
IAS/IFRS:按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量,确认为商瞥,按不超过20年的期限推销,并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6.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形成的负商誉
PRC  GAAP:按合同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按不超过10年摊销。
IAS/IFRS:首先确认是否由被投资方可辨认资产被高估或可辩认负债被低估,必须保证没有这些情况,才能确认为负商誉。负商誉首先冲减根据投资合同能够确认并能可靠计量的预计未来损失或费用,然后将不超过所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按系统的方法摊销,超过部分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
7.在投资方单独的财务报表上对联营企业投资的投露
PRC  GAAP:必须按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披露。
IAS/IFRS:可以按成本法、权益法或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核算的结果核露。
8.按权益法核算联营投资时,双方会计政策或会计年度不一致时的处理
PRC  GAAP:未有统一会计政策的要求,但应披露双方的会计政策差异。投资双方的会计年度结束日相差三个月以内的,可不予调整。相差超过三个月的,应予调整。
IAS/IFRS:必须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报告日,如果这样做不可操作,应调整重要的会计政策差异和期后交易或事项。
9.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投资性证券
PRC  GAAP: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IAS/IFRS:按公允价值计量。
10.可转换债券投资
PRC  GAAP:持有人行使转换权之前,不单独核算可转换权。
IAS/IFRS:可转换权作为嵌入型衍生金融工具核算。
11.所有者作为投资转入的投资性证券
PRC  GAAP:按评估价或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量。
IAS/IFRS:投公允价值计量。
12.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公司投资
PRC  GAAP:必须按权益法核算。
IAS/IFRS:可以用成本法、权整法,或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核算。
13.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分报表中对联营或合营企业投资
PRC  GAAP:必须按权益法核算。
IAS/IFRS:可以用成本法、权益法,或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