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ock的异想空间: 给WEB2.0安个历史任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3:00:06

2005-10-2
给WEB2.0安个历史任务
有一种颇为粗糙的对传统商业理论阶段的划分,即生产观念阶段、推销观念阶段和营销观念阶段,如果想多写点书赚钱,还可以在后面继续加上些新鲜的名词,三个阶段也可以重新细分,但大致来说,由生产到推销到营销的演进,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还是较为合意的。
如果用这种思路来套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第一阶段是生产阶段,重内容建设,GOOGLE模式的风行说明了第二阶段也就是推销阶段的来临,在GOOGLE世界里,推销的功能被无限得放大,以至于内容、服务,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免费,只要能够达成推销的任务,互联网世界在GOOGLE的逻辑里,是一个无限庞大的广告平台,GOOGLE自己的任务是找尽量多的免费的互联网资源来拍这支广告,如果某个要素不是免费的,那就把它买下来。
如果照此逻辑推演,互联网的下一步是走向营销时代,一个与消费者一一配对的产销体系将会出现,WEB2.0似乎正在帮助我们努力地做这种配对,可是如果我们只是把互联网世界这样的简单化,似乎就并没有真正地把他作为一个完全崭新的事物来看待。
迄今为止,互联网发展的主流是颇为怪异的,他似乎并不按照传统的一个阶段成熟以后再进入下一阶段的方式来进化,我们看到的是互联网在生产阶段尚未真正积累成熟的情况下以一种极为诡异的方式跃入了推销时代,也就是说,生产阶段的任务至今仍为完成,互联网并没有能够真正实现通过生产来赚钱,互联网的内容生产也远没有逃脱传统媒体的范畴,很多时候,互联网的生产仅仅是做了改变载体的工作,并且这一工作作得并不完美,大部分领域信息的提供在广度、深度、真实性上都比不是传统媒体,只有在少数的几个领域,主要是信息更新过快、信息产生极为分散化的领域,例如金融领域、IT领域,或是某些在传统社会中被限制的领域,例如政治领域,我们才看到了互联网得以发挥其长处,总体上来讲,互联网独立生产的内容并不多,互联网更多扮演的是一个传统世界的工具的角色,而不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因此,我们面对的是一种在时间序列上极为怪异的商业演进模式,一方面是中间阶段已经变得极为庞大,并正在继续膨胀,另一方面是前端的萎缩和后端的尚不成熟。这种橄榄状的发展模式实际上正在极大地打击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并正在悄悄地将他们向推销领域挤压,而缺乏生产的营销只能是无根之木,很难想象仅仅将传统媒体的内容拉上网能够和未来互联网的营销手段相兼容,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如果没有汽车业的人来写专业的博客(或者起码像宝马一样自己搞个公司博客),那么汽车业又怎么通过RSS广告来营销自己呢?因此,我们不能不顾忌与互联网营销相适应的生产供给不足情况的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影响互联网营销阶段的发育。
因此,在推销一股独大,成为互联网主要的谋生手段的时候,WEB2.0的适时出现实际上负载着两项任务,第一,是把互联网向营销阶段引领,第二,是对生产阶段的补课,如很多新概念新理念一样,在没有搞清楚他究竟新到何处,好在何处的时候,我们不妨暂时先让他沿着传统的思路背负上悲壮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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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人好像评的我都看不懂
发布者 shytiger111111 (http://spaces.msn.com/members/shytiger20/) - 2005-10-4 9:22
给web2.0 、sns一个核心业务吧!
发布者 十三郎!! (http://blog.donews.com/moriz13/category/61035...) - 2005-10-4 2:16
1.找到了认同者!奶奶的!感谢cnsns!
2.本文关键段落 “缺乏生产的营销只能是无根之木.....如果没有汽车业的人来写专业的博客...”
3.楼主是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互联网;keso是从媒体的角度;老外是从技术的角度;而俺是从(自建的)理论的角度。
---按我的理解,web2.0就是各类直接针对个人提供服务的行业真正进入互联网。
谢谢lz。
ps:cnsns又作了一次脑体操!大家各取所需!haha !
发布者十三郎!! (http://blog.donews.com/moriz13/category/61035...) - 2005-10-4 2:14
这是我喜欢的思维方式,他关于WEB2.0的表述方式比这周所有其它的关于WEB2.0的BLOG都好,包括KESO的,包括那个老外的(基本认为这老外的东西还是以网谈网)
这篇BLOG是从商业谈网,这种出发点比较符合俺的口味。
一句话:作者认为如果把信息作为一个产品的话,它应该经历:生产,推销,营销,而WEB2.0可能信息的营销阶段。
从此文的观点做出发点,的确可以有很多可以思考的东西,给我们的思维提从了另一个维度,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但这个思考的维度是极有价值的。
发布者 cnsns (http://cnsns.blogchina.com) - 2005-10-4 0:30
有那么夸张吗?
发布者 lovelock (http://spaces.msn.com/members/lovelock/) - 2005-10-3 9:31
顶!
互联网应用的“实证“存在很多问题
互联网价值的“规范“应该毋庸置疑
发布者 有色清风 (http://spaces.msn.com/members/burtonwei/) - 2005-10-3 9:26
佩服就是佩服。
发布者 laolu (http://spaces.msn.com/members/laolu/) - 2005-10-3 8:53
博士就是博士。
发布者 蔬菜瓜果 (http://spaces.msn.com/members/spina/) - 2005-10-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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