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矿难限时出殡,这是哪个狗日的发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07:41

据11月24日《城市晚报》报道,23日,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11·21”矿难遇难矿工赔偿方案出台。方案共有两套,其中家属若选择一次性赔偿方案,最高可获赔30.26万元。据介绍,赔偿方案中还有一条特殊政策,若家属在签订赔偿协议后24小时内出殡,则可额外获得3万元补助,若48小时内出殡,可获2万元,72小时出殡,可获1万元。

出殡越早赔偿越多,消息传开后,很多人都被这么无情的政策所震惊。其实,这实在不是啥新政策了。2005年年底、伤亡惨重的黑龙江七台河矿难事故善后处理时也曾规定:出殡越早补贴越多:辨认后当天出殡的补贴1万元;两天内出殡的补贴7000元;3天内出殡的补贴5000元。只不过,几年后,相应的奖励增加了。

有关部门制定出殡越早赔偿越多的土政策,在我看来,是充分掌握了国人“落土为安”的丧葬传统心理。亲人故去,一旦落土,也就一了百了了,哪怕是矿难所亡,也以死者为大,可以息事宁人了。如果不制定这条土政策,遇难矿工家属迟迟不为亡者办理丧事,搞不好会生出更多的事端,既不稳定,又会影响事故的处理。再者,矿工们的家庭都较贫穷,多给点钱,就能把善后处理得更利落爽快些。

可是,这样无情、残酷的非人性政策,却是对不幸在矿难中逝去的工人兄弟的最大不敬和藐视。这样的土政策的弦外之音似乎就是,矿工们死不足惜,煤矿作业么,遇难是比较正常的,我们赔30多万元的基础上还有奖励政策,可以多拿好几万呢!你们越快善后,人民币就越拿得多,人死不能复生,何乐而不为呢?

数年前,我曾下到过我省的一座矿井,上井后,矿工兄弟们喝酒的异常豪爽真的令我震惊。后来,我才知道,因为在他们眼里,作业后上得井来,就好比是又获了一次新生,喝这点酒,又能算得了什么?

“带血的GDP”,这是一个多么悲情的描述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鹤岗新兴煤矿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说,根据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事发矿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核定能力145万吨的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多达30个,夜班下井人数500多人,白班超过1000人;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二水平进风系统;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在大范围瓦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的情况下,未果断实施全矿井停电撤人。这样的现状,能再上得井来,真是一次新生啊!惨重的是,104名矿工,再一次铸就了“带血的GDP”!

出殡早赔偿多,真是令人悲怆的矿难善后规则!因为没有更加具体的报道,我不知道这每人30多万的赔偿和出殡越早赔偿越多的奖励,是地方政府出资还是企业出资,但不管是谁出资,都必须以生者为大,尊重他们和他们的亲属,出了钱就让他们早早或是草草出殡,这样的感受,谁人不悲、哪个不痛?

有报道说,矿难发生前53分钟,煤矿调度室已接到井下瓦斯报警提示:“立即通知矿领导并组织井下人员撤离”。事实上此后53分钟,井下528名矿工仍在作业。事故责任当然要严厉追究,但对遇难矿工如此的态度和做派,很自然地让我们不难理解上述的漠视生命的不作为和失职甚至是渎职。对井下528名矿工活生生的生命都能从容不迫,更过分的事,又岂能做不出来呢? 有制定出如此荒唐政策的狗日的领导,鹤岗大矿难是必然的,倘若不撤换掉这样没有人性的领导,铁锤同志很有可能还要二进鹤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