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乃古代官府断案的判决书。在中国古代,作为地方官很重要的一项公务就是审判案件。结案时,自然要草拟案情,作出判决。但是大多数判词是刻板冗琐的,但也有少数才华横溢且诙谐幽默的官员,给后人留下了一些短小精悍的判词佳句,使人读之不禁拍手称妙。因此,判决书虽系公文,但经常也有判词妙趣横生。下面便是从浩瀚的史料中撷取的古代官场最雷人的十大判词。
一、北宋真宗年间,崇阳县县令张咏发现管理钱库的小吏每日都将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死牢。小吏认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无话可说,只得认罪服法。
二、南宋时期,马光祖担任京口县令时,有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房间,于是被押至官府。马光祖问过案由之后,便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漳狱囚。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马光祖一见,大加赞赏,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判二人结婚:“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
三、明代天启年间,有位御史口才颇佳。一名太监心怀嫉妒,便想方设法取笑这位御史,便缚一老鼠前去告状:“此鼠咬毁衣物,特擒来请御史判罪。”这位御史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古代宫刑就是阉割,太监自取其辱,无地自容。
四、明朝时,江西南昌宁王府朱宸濠府上养有一鹤,为皇帝所赐。一日,仆役带鹤上街游逛,被百姓家里的一狗咬伤。狗的主人吓坏了,连忙跪地求饶,周围的百姓也为之讲情。但那位仆役不顾众人,硬是拉扯着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状。状词上写着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知府接状,问明缘由,挥笔判曰:“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判词堪称绝妙,入情入理,仆役无言以对,只得作罢。
五、明代福建龙溪县张松茂,与邻女金媚兰私通,被金家“捉奸成双”,把张松茂捆将到福建巡抚王刚中的大堂上,金媚兰跟着也跑来了。王刚中一看二人外貌,都是眉清目秀,举止儒雅,不像是放荡奸邪的小人,便有心成全二人,便问道:“你俩会做诗吗?”张、金二人惊魂未定,听了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问话,都赶紧点了点头。王刚中便指着堂前檐下蜘蛛网上悬着的一只蝴蝶对张松茂说;“如能以此为诗,本官便可免尔等之罪。”话刚说完,就听张松茂吟道:“只因赋性太癫狂,游遍花丛觅异香。近日误投罗网里,脱身还藉探花郎。”探花出身的王刚中心想此人才思敏捷,而且诗中有悔过之意,很是难得。便又指着门口的珠帘子对金媚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