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机公关传播管理的21条建议之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26:56

企业危机公关传播管理的21条建议之三

策划心得   2009-03-19 20:45   阅读7   评论0   字号:    

十七、当不正确的新闻有全国扩散危险时,实在万不得已,可以考虑向新闻出版部门仔细说明情况,向他们伸出求救之手。

在处理危机公关中,召开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是一个很好的方式。第一,它可以面对面的方式,对待公众和传媒,进行双向的沟通,也是真诚面对公众的形式。第二、在一个集中的时间内向媒体说明情况,可以缓解新闻媒体、公众询问的压力。第三,它也有助于媒体将企业真正地视为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从而以企业可以受控的信息填补信息真空,掌握传播的主动权。

当然,在危机的处理中,召开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比起企业在平时召开发布会有所不同,也要难得多。随时,企业要面对媒体和公众的质询,甚至有很多是恶意的刁难,来者不善时间紧迫,对主持会议的人,对发布会的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对原单位---某省印刷研究所管理作风不满而辞职的科技人员Y等三人来到了一家民营科技企业的T公司,很快完成了《高科技文献书刊编辑排版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该技术后来参加该省的第三届科技展览会,获得金牌奖。

正当T公司为此而高兴时,该省的科技日报两位记者在报上发了一条来源于印刷科技研究所的消息《T公司有侵权行为》,不几天,该省新闻出版局与印刷科学研究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1985年,国家把高级排版系统作为重点科研项目下达给省印刷科学研究所并投资230万元,1986年,这个项目的研究取得了主要成果,19871月,这个项目的负责人Y等三人忽然宣布辞职,并带走了课题组完成的科研成果和主要技术资料到T公司就职,几个月后,T公司举办的鉴定会公然将国家投资的230万的科研成果据为己有,此后,新闻出版局多次发文通报T公司及Y等人,指出这种作法是侵权行为,但T公司与Y仍然到处搞展览并公开出售这一科研成果,这使印刷科技研究所与12家用户签订的合同无法兑现,造成了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在这个侵权案公布前,T公司曾通过各种途径要求私下了结此案,但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印刷科学研究所已将此案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当天,电视台转播了这次新闻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T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受到官办的印刷科学研究所和代表国家的新闻出版局的指控,在我国社会环境下,公众心理上容易倾向谁,是显而易见的,T公司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T公司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纠正新闻媒介的失实报道。

公司的公共关系部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第一、制定会议议程,安排新闻发言人:公关部长说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目的,公司副总裁作为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申明立场,直接负责高级排版系统的部门经理出席并作补充发言,由Y介绍他辞职并调入T公司的经过,公司总裁讲话。

第二、准备记者提问,并请记者参观高级排版系统

第三、安排两位精明能干的公共关系人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及总裁准备发言稿。

第四、邀请新闻媒体,其中包括上次对此事有报道的电视台和省科技日报。

一切都准备好后,T公司召开了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四个方面对高级排版系统纠纷始末作了说明:第一、 T公司认为,印刷科学研究所所长S先生在向新闻界介绍这一纠纷始末时,有意回避了这桩公案的核心,公案的起因是Y作为一个在电脑排版技术方面很有建树的专家,他的工作在印科所都得不到支持,成果被剽窃,工作条件差无人问津,因此他才声明退职。S所长对待有抱负的技术专家的态度以及他所挑起的这桩所谓侵权纠纷反映了我国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重大问题:这就是怎么样才能做到尊重人才,怎么样给各类人才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环境,对科技人员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一部分知识分子在掌握了部分权力之后,应该怎么样对待与他们共事多年,后来又脱颖而出,有所成就的另一些知识分子,这就是这桩公案的核心。

第二、T公司认为,S所长向新闻界介绍纠纷时,隐瞒或歪曲了许多重要事实。首先,S所长说,高级排版系统是由国家投资32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项目,有些新闻界也作了这样的报道,一个仅用3个人劳动即已完成的微机排版软件,竟然在1年的时间里,投资230万元巨款,这完全违背常识,因此,T公司认为这不是事实,我们愿意请S所长提供高级排版系统课题从19856月到19869月期间有关支出清单,也建议新闻界关心一下所谓320万元的真正用途和去向。其次,S所长说Y等三人于1987突然宣布辞职,一不等批准,二不交待工作便不知去向”“带走了全部资料,我们认为这不符合事实。我想这一点最好让事实说话,请看当时的事实记录(略),最后,S所长说,“T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想把这一问题私了,这是企图贬低T公司。T公司为了帮助Y等同志实现他们为我国科技出版事业做出贡献的夙愿,确实与S所长进行过一次对话,并达成一项口头协议,这是我们与S所长进行过的一次唯一的协商会,此后T公司从未打算过再与S所长进行接触,而是向省科委,BH区劳动人事部门汇报请示此事,并请他们协助解决,这怎么能说是私了呢?

第三,作为一个民办科技企业,T公司深深懂得旧体制对于科技人员的压制和束缚给我们经济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因此,T公司一贯采取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支持、鼓励他们发挥聪明才智,所以,T公司在Y等人报效无门的时候,在有关方面的推荐下接纳了他们,并支持他们完成科技开发,这是国家的贡献,对科技体制的贡献。难道我们在Y等同志已经退职,生活无着的情况下,对他们漠不关心,拒之门外?难道我们看到他们的技术构想很高,意义很大,但无力实现的时候,应当听之任之,无动于衷?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女士、先生都不会赞同我们那样做。

第三、T公司一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坚持合法经营。尊重并保护国家和集体、个人应有的利益,在这桩法律纠纷面前,我们的态度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相信群众,相信法庭,并尽一切力量配合司法部门的工作。

接着Y代表自己和另外两名从印科所来的科技人员作了《我们辞职前后的有关情况》的详细发言。

之后,公司总裁W就四个问题发表了看法。发言结束后,T公司领导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发布会所有议程结束后,公共关系部人员还与记者一起就新闻发布会提供的信息作了最后的核实,特别是对公司领导所回答的一些尖锐、敏感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鉴定。

T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后,新闻界出现了新的报道,该省科技日报614日载文《就被起诉侵权T公司已申明立撤,《经济日报》发了《T公司发布新闻,科研成果纠纷再起波澜》,此外,包括香港在内的各地一些报纸都对T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作了报道。这些报道扭转了以前舆论一边倒的局面,对挽回T公司的信誉起了较大的作用。

最后的结果是T公司赢得了公众的同情,应该说,T公司在公关上是成功的。

这一宗案子,从法律上客观公正地说,真正的受害者应是印科所,Y等三人属于印科所工作人员,高级排版系统也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应归印科所所有或持有,Y等三人尽管职辞职,但从19871月至19877月尚不足一年,到T公司完成的工作是与原单位有关的工作任务,按相关法律,专利权应归原单位。另外,Y等三人不辞而别,未经批准也未交接工作,事实上,其与印科所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T公司在主观上也是故意的,他们明知高级排版系统是原单位的开发项目。尊重人才是对的,但首先应该遵守的是国家的法律。因此,如果印科所在开发布会时,能够把这些问题考虑到,策划周全,解释充足,T公司无机可乘,立论也是虚弱的。

科印所本应得到公众的同情,而为何T公司反而赢得公众呢?关键的区别还是在两家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公关意识的高下。T公司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同时,T公司也表明愿意配合司法的调查,是否侵权留给法律裁判,这种立论,不偏不倚,不卑不亢,容易赢得公众的同情。最后,进一步的对230万元的去向问题抛出话题,引起科印所的被动,这一招可谓打了对方的软胁

我们来总结一下危机公关中,召开发布会的一些原则:十八、应在成熟的时机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太早开,有可能信息不完全,可能对于公众关心的要问题没有解决方案和措施,而达不到效果,或者反而有负面效果,太晚开则有可能起不到填补信息真空,成为信息主要渠道的作用,时机的把握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