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杂志《壹本便利》偷拍钟欣桐换衣全城共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4:58:47
《壹本便利》偷拍艺人钟欣桐(阿娇)在马来西亚云顶登台时,在后台换衫的照片,图文前日出版,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截至昨日共收到一百零三宗投诉该刊不雅。有市民直斥壹传媒老板黎智英立坏心肠,侮辱女性,却借编辑自主为名卸责。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亦公开斥责说:“做生意的人系咪应该有少少责任,对呢咁(淫亵及不雅物品),你拎返屋企畀自己细路睇,又唔呢?”王永平表明政府会积极跟进,日内把该杂志送往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
《壹本便利》今期刊登阿娇于马来西亚开演唱会期间,一辑她于后台的换衫照,事件不但令阿娇震惊及感到被伤害,更激发大批看不过眼的市民致电电台节目谴责壹传媒,矛头直指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
听众张先生斥市面很多杂志都有类似问题,事件凸显法例有漏洞,促请政府及立法会议员尽快商讨立法遏止,特别是针对有关刊物的大老板。
市民斥黎智英立坏心肠
张先生说,日前留意到黎智英集团旗下的报刊主编因老板干预而辞职,“很多时老板本身立坏心肠,却要主编『飞』,每次杂志被人控告,只是主编负起责任,老板却可置身事外。”
对于天主香港(香港说吧)区主陈日君枢机早前接受访问时声言,相信笃信天主的黎智英尊重编辑自主,对旗下刊物屡次踩界并不知情,听众刘先生直言不认同此说法,“陈日君这个说法是轻率的,黎智英有权不准这类报章刊物再犯!”他指现时“老板话事”的报刊非常普遍,认为尽管是尊重编辑自主,老板也要负最大责任。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昨与传媒茶时,亦指斥近年有些杂志刊登淫亵及不雅图片及文章,情况愈来愈普遍,所用字眼“愈来愈核突而且好下流”,有些杂志封面的字眼更是杜撰出来,以前从未见过。他说:“做生意的人系咪应该有少少责任,对呢咁(指淫亵图文),你拎返屋企畀自己细路睇,又唔呢?”
王永平轰“愈来愈核突”
对于《壹本便利》偷拍及刊登阿娇在更衣室换衫的情形,王永平直斥:“偷影几时都唔!点样可以呢?”他表明非常关注透过侵犯他人私隐而在报章杂志刊登淫亵及不雅图片的事件,政府会积极跟进今次事件,日内会把杂志送往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
市民除了向影视处投诉外,妇女权益联盟亦率先以行动表达对《壹本便利》的不满,今早会到影视处递交抗议信,要求处方认真跟进事件,促请对刊物不雅内容加强监管和加重罚则,以收阻吓作用。有网民则自发性设立网站,发起全球联署谴责壹传媒。《壹本便利》昨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对事件暂不置评。
香港壹传媒旗下的《壹本便利》销量暴跌。据香港媒体报道,市场消息透露,壹传媒主席黎智英指示该周刊调整编辑方针,以裸女照片及低俗古仔做封面,并减价促销,不过,这个做法并无为《壹本便利》扭转劣势,更令其市场定位不清,令广告客户改在其它周刊登广告,黎智英为抢占市场,不排除再减价促销,令集团盈利进一步下挫。
揭露艺人私隐 屡遭投诉
改变编辑方针后的《壹本便利》,不少出位报道备受抨击。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接获二十宗投诉,投诉该刊物的照片不雅,及采访手法有问题。娱乐圈也批评《壹本便利》贱格下流。
此外,第七百二十九期《壹本便利》中,一篇《杀狗城直击$2一个头》亦接获一宗投诉,暂列作二级不雅刊物。
2006年2月 曾志伟力撑林苑 炮轰《壹本便利》贱格咸书
曾志伟爱将林苑遭《壹本便利》指称曾于侧田寓所内过夜,更绘形绘声地指摷得安全套等垃圾,外界普遍指摘该杂志的报道手法。志伟开腔撑爱将,怒轰该杂志只能以“贱格”来形容,简直是低级的鹹书,更为受害人侧田私隐被揭抱不平!
读者KaKa投诉《壹本便利》封面内容报道令人恶心!他曾致电有关部门投诉,指出若不遏止这类报道,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


2006年3月 吴彦祖闺房乐遭《壹本便利》偷拍
吴彦祖(Daniel)被《壹本便利》偷拍与女友Lisa S.的“闺房乐”令他震怒,连夜上网撰写文章反击。更以Ugly Monsters(丑陋怪物)和Trash(垃圾)来形容该杂志,指该报道有辱女性。


2006年8月 淫秽字句报道侧田跟林苑的夜生活
早前杂志《壹本便利》报道歌手侧田跟林苑在其大坑寓所过夜,有指该报道内容之字里行间,不乏淫秽字句,截至昨日为止,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发言人表示,已接获十六宗投诉,主要是投诉报道中之相片相当不雅,以及採访的手法有问题。
同类事件:
2002年 香港《东周刊》刊登不知名女星的裸照
刘嘉玲被绑架案发生在1990年4月24日凌晨3点,当时她25岁,正是一个女明星最走红的年龄.
距刘嘉玲被绑架案十二年后,2002年底,香港《东周刊》刊登了一位不知名女星的裸照,掀起"裸照风波",后来刘嘉玲公开承认,《东周刊》上的裸照女星就是她.这使人们又记起了1990年4月24日凌晨发生的那起绑架案,刘嘉玲这张裸照正是在那时被绑匪强行拍照的.


2006年3月 黎明与女友乐基儿在寓所被偷拍
黎明与女友乐基儿在寓所被偷拍一事震动香港娱乐圈,而之前的王菲新居曝光、郑伊健春光外泄,以及最新的吴彦祖和女友上了八卦杂志封面……香港狗仔队无孔不入的“偷窥”让明星们已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
相关法律:
鉴于越来越多的不法之徒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拍照功能进行偷拍,香港警方日前接获特区政府律政司的法律指引,建议引用普通法的“破坏公众体统罪”控告偷拍者,以取代目前刑罚较轻的“游荡”罪名。疑犯一经定罪,最高可入狱7年。
由于香港并无“偷拍”罪行,此前警方只能向犯案人控以游荡罪,大部分犯案者只被判处相对轻微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