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信息有商业价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8:40:31
什么样的信息有商业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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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上信息泛滥,许多网站又要走商业化的道路实现生存和发展,商业化又只能够依靠网络上唯一的信息资源,这就产生了一个关键的问题——什么样的信息是具有商业化价值的信息?
这里提出三条供探讨的标准:
一、自身的新颖性。它介于熟悉和陌生之间,在受众的可理解的范围,又包含最大信息量。新颖性包含着不可替代性,或者难以替代性。阅读太熟悉的信息,人会感到腻味;太陌生的信息,人又感到吃力。人们喜欢新颖的观点,用生动的语言和视力来说明的文章。
二、需求的广泛性。能够为许多人所需要。每个受众分摊一点费用,就可以抵消信息创造的成本并盈利。每个人所分摊的信息创造的成本越低,商业化的易操作性越高。需求广泛的信息还有招徕广告的优势。
信息的新颖性程度和需求的广泛性程度两者共同构成信息的商业化的基础。通俗说,个性化同时又是大众需要的信息才是具有商业化价值的信息。
三、可以导向排他性。
新颖和广泛需求的信息具备了潜在的商业价值,如何实现?还需要经营的智慧。
现实的产品之所以可以交易,因为商品和服务的占有和消费具有排他性。
信息的分享特点,在互联网上体现有获得了复制的成本几乎为零的条件,信息产品消费的不排他性是信息产品创收的障碍。网络克服这一障碍,需要设法将信息产品导向“排他”。
信息产品可以有两种排他性:
1、             强制性排他性:依靠知识产权法保护法和技术的手段实现“排他性”。最典型的就是各种软件、音像作品。强制排他性的需要付出的代价——包括信息下生产者、消费者和社会的付出都很高,对于一般的大量的信息保护不适用,盗版问题一直挥之不去。
2、             自然排他性:有的信息本身具有排他性特点可以利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一个例子。各种游戏的武器、物件都不可以简单复制,只能够在游戏的过程中投入时间和智慧而获得,这样就成为可以创收,可以用虚拟货币交易的一种信息产品了。
有一种具有自然排他性的信息产品值得提出——就是评价信息。
评价本来是公共产品,无排他性。但对于获评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具有排他的性。你的排行榜上的位次和荣誉,是他人不可“分享”的。因为评价对于获评者具有这种排他性,主办单位就可以在不影响评价的公正、科学的条件下设法直接或者间接创收。
博客研究的成果,天然不为博客大众所关注,也不为绝大部分精英所关注,由于没有大众需求天然没有商业化的价值。
但博客研究的成果可以指导博客的商业化。这是博客研究的意义之一。
通过博客研究还可以产生创收的项目。项目可以创造大众需求的高新颖度的具有排他性信息以及商业化的操作方式,其价值是不可限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