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税出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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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 低税出盛世

 

     当前中国经济的现状,就是我们深层次的体制问题的真实反映。

  随着国家4万亿投资和今年将近9万亿元天量信贷的放出,中国的GDP数字越来越好看了。铁路、公路、基础设施的“铁公鸡”项目大规模上马,国企一掷千金争抢“地王”,国有煤矿在大规模地兼并民营煤矿,国企的挥金如土和炫目的公共工程堆出了漂亮的GDP。然而,这些项目并不能真正给我们带来就业和大多数人收入的改善。

  与热火朝天的国企投资相比,中小企业的状况仍然在一天天恶化。最近国家统计局偶然透露的一个数字,让我们看到了那些聚光灯之外的中小企业的窘境。8月3日,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发表分析文章称,2009年上半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即中小工业企业)用电量同比下降48.9%,而同期全国工业企业用电量下降5.9%。用电量剧降的原因,肯定不是中小企业能耗、技术的突然升级,其背后真正的原因,是订单的减少,企业的倒闭。

  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状况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经过这一轮金融危机和国家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资源正在向国家一方聚集,而民营经济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这种打击来自很多方面,其中最大的因素之一则是税收。

  税收增长并非喜事

  大约从2009年5月开始,一场没有事先张扬的税收稽查风暴开始了。其原因在于金融危机之后,国家财政收入下降。2009年1~4月,全国税收收入出现罕见的连续负增长,这使得税务部门很紧张。于是,5月份稽查风暴开始了。尽管当时经济仍然没有走出低谷,但效果是立竿见影的:5月份,全国财政收入恢复正增长,与去年同比增长了5%,6月份这个数字达到了19.6%,7月份达到10.2%,而8月份则达到了36.1%,9月份32.9%。终于,税收又恢复了我们所熟悉的数倍于GDP的增速。

  

然而,在大规模税收增长的背后,支撑力量并不是企业经营状况的好转,更多的是一种“竭泽而渔”的税贡的增加。尽管国家一再强调要为中小企业减负,但长期以来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为中小企业减负”成了政府部门的一句套话和空话。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部门面临着现实的任务压力,他们不得不加强稽查,对中小企业变本加厉地征税,而且企业的税外收费如工商费、质检费、城管收费、消防收费、街道收费、卫生防疫收费、环保收费、交通行政、安全收费,等等,层出不穷。被超额压榨的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这时候,包括江浙、广东一带的民营企业就不得不选择放弃,他们宁可把工厂关闭,将钱投入到房地产市场和股市。这些退出实业经营的民营企业的资金也成了今年房市、股市大涨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

  在我国传统的宣传思维中,财政收入的增长是一件大喜事。然而,当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是高兴不起来的。因为这些税是每个人的血汗钱。在当前这个房价飞涨、物价高企而收入却在减少、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时候,这些血汗钱对普通老百姓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我们有必要思考,我们的税收痛苦指数为什么会高居全球第二?我们当前的税收体制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我们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税制?

  优良的税制一定是轻税的

  要改变经济增长的结构性矛盾,减税是最直接而有效的政策之一。

  轻税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减税将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解决就业问题,提升社会财富,延长经济繁荣周期,并为国家财政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源;同时,减税将使得进入房地产和股市的资金重新回流到实业领域,从而消除资产泡沫,也有助于房价理性回归。今年初,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会议递交了一份发言稿,称:在2008年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如果将政府附加在房价上的税费降下来,将会抑制房地产泡沫,降低房价,这将实质性地造福民众。

  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欧洲经济陷入“滞胀”。当时,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商学研究生院教授阿瑟·拉弗与白宫助理戈尔聊天的时候,谈得兴起,就在餐桌上画了一条曲线,解释税率与税收总收入的关系。他认为,税收并不是随着税率的增高而无限增高,当税率高过一定程度后,税收的总额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1980年,里根在选举中以包括“拉弗曲线”在内的“供给学派”的经济政策作为竞选纲领,赢得了总统大选后,里根总统推动了以减税、私有化为核心的“里根革命”,使得上世纪80~90年代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的时期之一。

  我国汉代的“文景之治”也完美地诠释了“拉弗曲线”。面对战乱所带来的民生凋敝、经济衰退,汉文帝上台之后推行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政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赋税从“十五税一”大幅度降到“三十税一”。大规模减税的结果,不但人口增加、粮食生产和商业贸易大幅度增加,人民生活变得殷实富裕,而且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度增加。据《史记》记载,经过“休养生息”,到汉武帝初年,皇家粮仓由于存放作为农业税收上来的粮食过多,以至于粮食都腐烂而不可食;与此同时,政府收上来的工商业税也使得国库空前充盈,京师的政府库房里钱财以千百万计,连串钱的绳子都腐朽断掉了。

  中国历史上的繁荣盛世,无不是采用让利于民的低税制,而几乎每个王朝的覆灭,都与横征暴敛的高税制有关。历史和现实都在证明一个事实,大规模减税、休养生息、还富于民,是经济繁荣的不二法门。

  2009年,我国出台了一些减税政策,包括影响深远的企业增值税的改革,使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这项政策的整体减税幅度估算超过2000亿元,但相对于超过6万亿元的税收规模来说,这样的减税幅度实在是杯水车薪。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中小企业所得税税基减半。但其实,小企业按20%税率缴纳所得税早已在2008年就已经实现。这种减税政策,不能说是直接减税,也不能根本性地解决小企业的生存难题。

  我们当前需要的是大幅度的普惠性的减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都应该大幅度地降,把我国建成世界上税负最轻的国家,这样才能真正刺激经济的发展。藏富于民,并建立纳税人与政府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增长和发展,能给政府税收创造可以长久支撑的牢固基础。

  优良的税制一定是纳税人主权的

  然而,政府自有其行为逻辑。政府的项目一旦上马,很少有下马的可能。政府的各项开支也很难压缩,政府的公务员系统也基本上只有一个趋势,那就是膨胀、膨胀、再膨胀。在政府开支不断膨胀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只能向企业和个人不断收取。

  就基本的税制来说,我国的税制基本上是国家本位,而非民众本位。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多从如何保证国家有充足的预算角度来考虑,而并非从富民角度来考虑。例如,在2009年“两会”上,本来应该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但由于当时财政收入下滑,这个问题就搁置了下来。我国的税收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规定的税收原则: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即便是在宪法里,也只是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没有提及纳税人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税收立法体制很混乱,真正由全国人大立法通过的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均是由国务院或其相关部门颁布。政府各种收费,则更加五花八门,随便一个低级别的行政部门,只要发个通知、文件、批复、函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收费。实际上,是政府自己决定税怎么征,然后自己执行、自我监督。外力的监督根本不存在。在现有体制下,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是被动的,通常是由政府部门关门制定一项政策或条例,再下发一个通知,就可以合法地收费。政府到底应该花多少钱,怎么花钱,纳税人根本没有权利过问。

  要改变当前税收体制的弊端,长远来说应该通过体制改革,赋予纳税人完整的权利。比如,纳税人的代表机构人民代表大会,要真正履行其职能,制定税收方面的法律只能通过人大,而不能通过其他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拥有对政府机构的监督权、审计权和对主要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权,并有权追究政府的责任,真正落实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

  就当前来说,可行的途径是,加强人大的监督职能,并逐步把各个政府部门与税收有关的立法权收回,并禁止任何行政部门发布收费文件、通知等,逐步将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并轨到税收中来。

  通过人大,可以一方面组织专家审查现有的税收政策和税率,提出大规模的减税方案,并提交全民进行讨论,并通过人大立法确认。

  对因减税而可能产生的财政赤字问题,则通过人大审查政府部门的年度预算,大力削减一些无关紧要、浪费严重的项目,大力精简政府机构,裁减公务员数量,将一些可以社会化的政府职能取消或者外包。

  而当前最有条件做的,应该是建立政府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制度,让各个政府部门将预决算执行情况随时在网络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铅笔经济研究社 陈青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