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个省份对红头文件建立备案审查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23:05

全国31个省份对红头文件建立备案审查制度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11-04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星岛环球网消息: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制定或者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制定程序的规章43部。设定“红头文件”有效期限、定期清理、前置审查等措施,正在各地相继施行。

  编者按:政府规范性文件,被老百姓称为“红头文件”,是政府为管理某类事件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文件,不是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人民日报》报道,规范性文件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一旦规范性文件出现偏差或者不适当,影响的是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的是成千上万社会公众的利益。

  政府法制监督内容丰富,它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复议等,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无疑是政府法制监督的源头环节。因此,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构建一个既合法正当又相互协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是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红头文件”满天飞,多、乱、杂,有的公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的相互之间发生冲突、“打架”,有的“发而不废”、“废改随意”,甚至有“暂行规定”“暂行”了几十年……这既影响了“红头文件”本身的权威性,也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何才能让“红头文件”不“走样”?近年来,政府法制部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要求起草颁布过程中必须经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备案审查,从源头上堵住一些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威力初显

  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今年9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决定,要求乌鲁木齐市撤销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乌鲁木齐市人民教育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把处理结果报到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该《暂行办法》在原来“人民教育基金征收对象为自治区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中央和外地在疆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上,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把“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辆”纳入进来,征收基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巴哈提·夏尔西别克处长说,该《暂行办法》是一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它既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法律审核,也没有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国务院早在2003年就对全国政府性基金进行了清理,明确要求政府性基金项目由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并列入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方可实施,该基金项目既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也未列入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近年来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明确规定凡是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得提请审议和发布,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和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以专家论证、听证会、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据了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政府法制监督中越来越受重视,近年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出了大量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从源头上堵住了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

  5年来,新疆各级政府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699件,法制办严格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责,及时纠正了一批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2003年6月至2009年6月,江西省政府共收到设区市政府及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03件,审查出存在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2件,占总数的8.9%;2007年、2008年各设区市政府共受理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65件,审查出存在违法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39件,占总数的5.1%。

  吉林省政府近5年来受理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750件,审查率达到100%。各级行政机关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007件,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通过清理、审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为1618件,占32.3%,从源头上防止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www.stn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