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认定高莺莺自杀(南方都市报 200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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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认定高莺莺自杀
2006-08-11 09:19:5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贾云勇

襄樊知情人士称高莺莺内裤精斑为高父的结论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作出
昨日,襄樊一位内部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高莺莺案专案组核查工作基本结束,核查结果确认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同时,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比对多人取样,确认只有高天虎的与高莺莺内裤精斑相同。据悉,下周襄樊方面将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2002年3月15日晚,宝石宾馆19岁的女服务员高莺莺死亡,事后老河口警方认定其死于跳楼自杀,但高莺莺的父母及亲属认为她是为人所害。今年7月初,本案的诸多疑点被媒体披露后,社会反响强烈。襄樊方面特组成专案组重新核查,公安部亦派专家驻襄督战,后来,中纪委亦介入此案。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认为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表明高莺莺是跳楼自杀。这位知情人士所透露的内容,未经高莺莺专案组的认定。
据称,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专案组不接受媒体采访。
■高家人疑点
高莺莺右耳后有紫红色的掐痕
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持过双手
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并有纽扣系错
下身裤子拉链洞开,裤子也穿得拧着,腰带也不知去向
2002年3月18日早晨,武警和警察“抢尸”
高莺莺所穿内裤上检测出精斑
政府急于火化尸体
■知情人说法
至于高工装纽扣脱落,裤子拉链洞开等,知情人介绍,公安部来襄樊的专家们用模特进行了多次高空坠落试验,证明在坠地时的强烈撞击中,以上现象出现并不奇怪。
至于高耳后的伤痕,知情人士以坠落时的不规则撞击来解释。
至于高手腕上的紫红色握痕,知情人推测应该是在夜晚中被抬下时用力握持所致。
至于出动武警抢尸,是因为“地方政府最怕群体性事件发生,所以会动用武警平息事件。”当时“抢尸”时只去了10名武警和70名警察,并不像民间说得那么多。
透露之一
多个男性血样与内裤精斑比对,只有高天虎的与之相同
这位知情人士说,专案组成员对2002年3月15日住在宝石宾馆的男性进行了血液取样,共取了二十多份,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此前,高天虎夫妇已将高莺莺死亡前所穿内裤送至此中心。
知情人士强调,专案组还取了襄樊原市委书记孙楚寅的儿子孙某的血样一并送到公安部。虽然专案组调查认为孙某3月15日晚并没有出现在宝石宾馆。
在高莺莺一案中,民间最为强烈的说法就是,孙楚寅的儿子孙某当晚在宝石宾馆玩乐时对高莺莺施暴并致其死亡。
该人士说,同时,专案组还用试纸从高天虎口腔内取得部分组织,送至公安部。
据了解,高天虎夫妇在接到通知于7月21日到公安部取回所提供的高莺莺衣物时,被襄樊警方带回。
该人士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三位专家对所有取样与内裤精斑进行了DNA比对,只有高天虎的与之相同。故而得出结论内裤精斑系高天虎的。当专案组将结果告知高天虎时,他表情平静。
前天,辩护律师在会见高天虎时,高坚称,“内裤上的精斑绝对不是我的”。
透露之二
高莺莺死亡前写下:我是要死的人了
知情人士透露说,专案组在高家人的见证下对高莺莺的遗物进行了搜查,提取到一张方格信纸,纸上只有一行字:我是要死的人了。经过专家将之与高莺莺的笔迹进行比较,确认这句话是高莺莺所写。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高莺莺的叔叔高天成和高天有,二人均称,专案组对高天虎旧居的搜查共进行了两次,但都没有通知他们,更没有经他们见证。专案组两次均是撬门进入,还是邻居把这事告诉了高家人。第一次撬门后高家人用新锁锁上房门,但第二次又被撬开。“他们不让我们在场,就是想取得假证明。”高天有认为。
透露之三
郭延静的证明是照抄的
高莺莺死亡后,同在宝石宾馆做服务员的郭延静给高天虎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证明她此前向警方所作证言都是被逼无奈,并非真实情况。“我在宝石宾馆上班,不能不听老板的,干警身边的一部分询问记录是事实,可另一部分记录是编造的。……以上我写的都是事实,将来不论哪级干部、哪级领导调查我都可证明。事实永远(是)事实,谁也推翻不了。”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说,专案组亦对郭延静进行了询问,并对询问过程进行了录像。郭向专案组说,是高天虎拿着一份写好的证明让她抄下来的,当时还有一个律师模样的人在场。
那么,郭为何会如此听命于高天虎?知情人称,高莺莺死亡时高天虎与宝石宾馆很多人都相当熟,郭就是高介绍进宝石宾馆当服务员的。她进入宾馆没几天,高莺莺就出事了。
透露之四
专家做了多次坠落试验
在高莺莺死亡当晚,高家亲人发现高莺莺工装钮扣脱落,腰带不知去向,裤子拉链洞开,鞋子也不见了。
知情人介绍,公安部来襄樊的专家们用模特进行了多次高空坠落试验,证明在坠地时的强烈撞击中,以上现象出现并不奇怪。
然而,高家人提供的当初一些发现仍然让人费解,如高莺莺死亡时上衣的钮扣是扣错的。有网友质疑:很难想象一个人跳楼自杀前还专门把衣扣扣错。
对于高莺莺耳后的伤痕,这位人士仍以坠落时的不规则撞击来解释。而对于高莺莺手腕上的紫红色握痕,该人士称,经调查当时是一个人先爬上平台看到了高莺莺的尸体,后两个人从平台上将高抬下,手腕上的伤痕应当是在夜晚中抬下时用力握持所致。但他同时强调,这只是他个人的推测。
透露之五
宝石宾馆四人因设赌被拘
据这位人士介绍,警方在对原宝石宾馆人员进行取证时,同时追究了宝石宾馆在2002年3月15日晚在宾馆内开设“百家乐”赌场的事实。老板王淑君的妹妹等四人被刑拘。但是,警方并没能找到王淑君。
在高莺莺死亡后,老河口市委、市政府迅速组成了一个工作组介入此事。高家人质疑,为什么一个平民之死,一下子就惊动了市领导,还要动用武警抢尸?
这位人士解释说,宝石宾馆是一家港资企业,在地处内陆的老河口,能引来外地资金很不容易,这样的企业必然跟市领导层关系密切,市里也会给这样的企业一些特殊的照顾,这也是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高家人在宝石宾馆停尸设灵,影响了宾馆的正常经营,政府在上面所说的背景下介入是很正常的。”
但据高家人提供的当时的情形,早在高莺莺死亡的第二天,还没有形成宾馆设灵事件之前,市委工作组就已经介入此事,催促尽快火化。
关于武警抢尸
市委、市政府介入是为息事宁人
“地方政府最怕群体性事件发生,所以会动用武警平息事件。”这位人士强调,“抢尸”当时只去了10名武警和70名警察,并不像民间说的那么多。
据透露,在赔给高家人的49000元钱中,事实上宝石宾馆只出了7000元左右,其他的钱都是老河口市政府出的。“政府这样做就是想息事宁人,保持稳定”。
这位人士还透露说,当初高莺莺死亡后,高家人即狮子大开口,要求宾馆赔偿高家80万元钱,后来又降到20万元。
高莺莺的叔叔高天有的妻子王金凤愤慨地对此进行了否认,“我们当时只要求弄清高莺莺是怎么死的,根本没有提赔偿的要求。”
昨晚,记者致电高天有的妻子王金凤,她说,此前的种种疑点使高家人自始至终坚持自己的原则:高莺莺不是跳楼自杀,是被别人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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