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随学:重庆“打黑”与法治和人治的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9:40:20
王随学:重庆“打黑”与法治和人治的反思 [ wangsuixue ] 于2009-10-23 16:06:35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重庆打黑  法治  人治  保护伞 

 

重庆“打黑”,硕果累累。早前就有报道,“据悉,自今年6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重庆警方已成功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破获刑事案件1700余件,近200名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落入法网,冻结非法资产50多亿元。特别是以文强为首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以陈明亮、龚刚模、陈坤志、岳村、黎强、王天伦等为代表的24名黑恶团伙头目被打掉,大快人心。据了解,在此次‘打黑除恶’系列案件审判中,个案被告人人数少则十余人,多则六七十人,个案涉案罪名多达十余项,个案庭审时间最长将达十五六天,将创下‘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庭审时间长’等重庆法院审判历史上的多项‘之最’”;而在近日宣判的涉黑大审判第一审中,“黑帮头目杨天庆、刘成虎、刘钟永等3人被判处死刑,简少坤、曾川、郑新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毫无疑问,重庆对于黑恶势力的“真刀实枪”,令所有正义、善良的人们为之欢欣鼓舞;这点仅从各大媒体与网站的反应看,已无有任何的悬念。

然而,在此之余,我们却不能不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重庆为例,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对于如上述多达2000余名,仅破获其所肇造刑事案件就已达1700余件、所查获非法资产就已达50多亿元的黑恶势力,难道就非得像种庄稼一样,要使其沿袭着“春天里播种、夏天里灌溉施肥、秋天时再‘一举’收获”的模式?而媒体所言此次重庆所创的多项“之最”,亦不知在可庆可贺之余,是否也同时令人扼腕:难道在此次“打黑”之前,我们的公安、检察和司法机关,统统都处于“休眠”状态?仅以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为例,据报道,“当地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罪名多达十项,涉嫌犯罪时间跨越8年”、“据称,2005年以来,被告人杨天庆纠集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成虎、简绍坤,刑满释放人员刘渝,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何彭裕、邹猛、李渝等人,在重庆市主城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杨天庆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聚集成员吸毒、酗酒、嫖娼来控制组织成员,规定组织成员对组织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听,并通过一定纪律来管理组织”、“为壮大组织实力,杨天庆采取受雇杀人、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放高利贷等手段聚敛钱财,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为暴力工具,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导致1人死亡,1人重伤”。这里所隐藏的问题就在于,在其“涉嫌犯罪时间跨越8年”、对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等造成极大危害的漫长过程中,无论是哪一项犯罪,难道就没有一项被受害人投诉和报案?而即使果真如此,当案涉致人死亡或重伤时,公安机关难道也无动于衷?

有人会说,不正是因为有文强等一批“保护伞”、有由此延伸而下的“官黑”和“警黑”勾结吗?

不错。但正也因为此,却同时又由“黑”而官、由“黑”而警,连带起另一些更值得深思的问题:即以文强为例,且不说其涉“黑”护“黑”的罪行,单只他身价过亿、荒淫无度,且无论在政界还是民间均久有恶声,但却能稳居重要岗位的事实而言,我们虽无从得知他是否有、或谁是其之上更大的“保护伞”,但却能理所当然地发问,在薄熙来入主渝政之前,难道像这里的公安、检察和司法对于黑恶势力一样,其党委和政府对于文强等“黑官”和“黑警”的监督、监察职能,也统统都进入了“休眠”?所以,就个案而言,此次重庆“打黑”,可圈可赞;但是从法治的角度看,却无疑是我们社会里沿袭已久的一种悲哀和莫大的教训。因为有党委和政府监督、监察职能的“休眠”,便有了文强等一批“黑官”和“黑警”的坐大,因为有“黑官”和“黑警”的一手遮天,便有了公安、检察及司法机构的“休眠”,从而使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猖獗横行,肆无忌惮地祸害民众,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与经济发展;而无庸置疑的事实是,无论公安、检察及司法机构,还是党委和政府监督、监察职能的由“休眠”到“苏醒”,都不是缘于其自身体制的正常运转,而是缘自于当地最高领导人更换——即薄熙来入主渝政——这一颇带有偶然及个人色彩的因素;那么,尽管说迄今为止,重庆“打黑”的整体过程,都是在沿着法治的轨道和规则正常运行,但正由于其“法治”运行的启动,非是由法治本身,而是由更换之后最高领导人个人的作用,所以,即使不能拿今天与历史上的“清官”现象等作类比,却也无法否认其所折射出的浓烈的“人治”色彩,以及到今天为止,我们社会体制里法治的薄弱。

由此更值得思味的是,我们固然应当为重庆“打黑”欢欣鼓舞,为之讴歌书赞;然而,当舆论所及,如只是从“战术”的角度,多使用“放大镜”以至于“显微镜”,而缺少站在战略的高度,用“望远镜”来前后瞻望我们如何由“人治”向“法治”迈进的话,则不能说不是种盲目的乐观。至于像媒体所津津乐道的“创下‘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多、庭审时间长’等重庆法院审判历史上的多项‘之最’”等等,联系到近年来种种浮躁而毫无意义的“吉尼斯”热,则又不能不说,这等“多项‘之最’”的说法,与其说是种夸赞和表扬,不如说是种讽刺——因为从健康法治的角度看,理应是一事一查、一案一审,将案件积累到如此程度,却来赞创什么“多项‘之最’”,难道是正常的思维吗?
20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