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一定要被谴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13:19
读罢李成贵老师的《从“上帝之城”想到新农村建设》(7月20日南方周末)一文,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毒品、枪支和一群踢足球的孩子。这是费尔南多·梅里尔斯导演的《上帝之城》里的场景,它真实反映了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曾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这部电影就和李老师说的一样,贫民窟在巴西,所承载的是贫困、毒品和罪恶,而这种问题的根源是经济进化的过程中政府忽视了社会控制和管理。
或许,这在逻辑上非常行得通——如果巴西政府非常重视和谐社会的建设,非常注重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那么,可能不会存在贫民窟。但是,李老师在这里忽视了一个小小的基本前提:巴西的贫民窟是巴西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产物。并且,贫民窟也不是巴西的特产,在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出现,只是巴西的贫民窟因为政府太不重视,加上从巴西的贫民窟走出几个足球巨星,才使得该国的贫民窟闻名于世界。
一般总结贫民窟的原因,如李老师所说,除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结果,还有失地,并且还有深刻的历史原因。每个国家的贫民窟,都可能会有各自的特别原因,像香港式贫民窟——平民公寓,是因为政府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而形成的特色“贫民窟”,美国式贫民窟——黑人区或者华人区,主要是因为文化的不同,加上外来低文化的移民聚集而形成。
这里,有必要先对贫民窟做一个定义。贫民窟概念更是相对层次上的,也就是说,贫民窟是指各国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由较多低收入者聚居而成的、可能会给城市管理带来“麻烦”的社区。这里的“麻烦”是指公共麻烦,社会学的一个中性概念,用于形容城市的犯罪、环境及其它问题。
为什么是相对层次?因为每个国家(市场经济国家),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贫民窟问题,国家整体实力决定了贫民窟问题的严重程度。只要一个国家具备合理的社会结构,必定会有最下层的公民,这部分人的主要特征就是收入较低、住房条件差、接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而且相对集中,可能带来社会隐患。
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因为贫民窟给一个城市带来形象上的丑化和犯罪问题的增多,就把它彻底否定掉吗?城市的不断发展,本身就增加了城市这个社会系统的复杂性,而这个复杂性其中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这带来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人与人的不信任感增加,随之防范性增加,如果同一个社会阶层的人的防范性增加,最多只是人际关系紧张,而不同阶层公民防范性的增加,带来的则是阶层与阶层的对立,政府的功能就是调和这种矛盾,但是对立仍将存在,只是通过犯罪或者其它形式表现出来。而贫民窟或者平民区的形式,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对立。
假如认识到上述关系,就不难理解,贫民窟的存在并不是一种必须谴责的现象。打个比方,一条路,路基肯定是水泥加砂石加小石等各种不同材料浇筑而成,假如只有水泥,路也造不成。城市就像一个森林生态系统一样,有各种物种的存在,也就是生态多样性,才使得森林得以成林,如果只有一种树木的话,后果将是这一物种的灭绝。所有人都文化程度很高、生活很好、一点犯罪都没有,这样的城市,仅见于传说。
李老师认为,中国不可能会出现拉美式的贫民窟,也许是对的。但贫民窟式的社区在中国城市却是真实的存在——华东师大社会学系陈映芳教授在2003年组织了上百名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后,于2005年出版的《棚户区——记忆中的生活史》,就比较真实的记录了上海棚户区居民的真实生活。
我们看到,这些区域在消化外来人口、满足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等方面,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甚至在一些城市,城中村在满足应届大学毕业生住房需求上立下了汗马功劳,因为政府的廉租房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廉租房也不可能建在市中心),这些处于市中心的老房子、破房子,也满足了这个高层次群体的需求。
在我看来,即使是房子建得很漂亮以后,仍旧会产生新的“贫民窟”,因为不同文化和生活水平的人仍旧会聚居在一起,形成所谓的富人区和贫民窟之分,这种新的贫民窟可能会更接近香港式的平民公寓——虽然不像“上帝之城”那样破烂,但在港人的眼中,平民公寓就是贫困、乱的代名词。
因此,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贫民窟不仅仅是住房、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代名词,还是一个阶层、一类社区的实质表现,不管社会管理者怎样拆除、怎样改造,这部分群体仍旧会存在,只不过随着一个城市经济的发展,“贫民窟”的档次会不断地提高,这时,也许名称不叫贫民窟,但实质上还是普通市民的生活社区,这无法改造。
(作者 陈振铎,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