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4:40
     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要求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会议现场  本网北京9月2日讯 记者张庆水 今天,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京召开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在总结“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宪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有机结合,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神,带头树立守法意识,尊重法律权威,自觉遵守法律。三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载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段创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四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用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五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指导检查,强化保障措施,努力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在会上讲话时强调,领导干部要作学法用法的表率。要作尊重法律的表率,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要作学习法律的表率,强化学习意识,抓住学习重点,执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素养。要作运用法律的表率,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要作遵守法律的表率,树立守法有责的观念,带头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要作捍卫法律的表率,不仅要模范守法,更要带头护法,要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勇于和破坏法律尊严的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

  今天的会议由中宣部秘书长官景辉主持。官景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据了解,“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形式丰富多样,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会议。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金振吉,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赵勇,山东省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等6位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组部、司法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北京市和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北京主会场的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各市(地)的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各省、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本网评论员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要求,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日益多样,制度逐步规范,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只有继续坚持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才能有效应对目前各种复杂形势的挑战,才能有效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从而推动全民普法的不断深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深入学习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领会和把握其深刻内涵与基本要求,将其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要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观念,熟练运用法律处理相关事务。尤其是要深入学习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就业、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与解决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民族团结和治安、信访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法律法规,从而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尤其是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需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各地各部门不仅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方法,更要大力探索、推广研究式、互动式的新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系统性与针对性。不仅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讲座;也要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辟新的渠道和空间,提供新的载体。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稳定、长效的制度机制,更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因此,各地各部门不仅要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人力、物力、财力与领导机制上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充足的保障;而且要把法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重点课程。不仅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办公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而且要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强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9月2日下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的经验,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部署。江苏省、浙江省、吉林省、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寿光市的有关领导先后在会上介绍了经验。本网今日刊登他们的发言摘要。

创新机制 务求实效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江苏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林祥国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江苏省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在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不仅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带动了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着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2003年,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强化组织机制。省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二是强化责任机制。紧紧抓住考评考核这一关键和重点,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行政负责人学法用法纳入政府、政府部门及其个人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强化保障机制。做到了“六个一”:定一个学法计划,发一本基本教材,配一本学法笔记,写一篇学法心得,聘一个法律顾问,建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有力保障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着力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方式手段。一是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这一制度架构,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指标纳入述职考评体系之中,把述职、述廉、述法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大力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三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2006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全面实施了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四年来共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329次。同时,积极探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省13个省辖市已有8个出台和实施了这一制度。四是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载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以全省党员远程教育网、党政机关局域网为主阵地、主渠道,开办领导干部学法网校,开设领导干部学法讲坛,建设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拓展了领导干部学法阵地,丰富了领导干部学法途径。
  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升,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水平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8.69%;全省平安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基层平安建设达标率保持在93.8%以上,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6.5%,200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为98.23%。二是进一步增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能力。通过大力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纳入了法治轨道,市场秩序、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经济保持增长较快、价格回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有效开展了法律助企活动,促进了江苏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2006年开始,省级55家行政执法部门和政法机关全面展开“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惠民工程,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目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5%以内,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8%,2009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受援群众达24768人次。群众非正常进京上访量明显下降,连续5年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将通过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立足法治江苏实践,着眼建设美好江苏,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创优,打造特色,在更高层面上推进江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制定措施 严格考核

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委副书记 夏宝龙

  “五五”普法以来,浙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2008年11月举行的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在浙江23年普法史上是第一次,在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是省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之所以要实施这项工作,省委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五五”普法规划的需要。二是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实践的需要。三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
  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考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考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分类设置考试重点。我们区分了省直机关、市县机关、省属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四类对象,组织专家分别出题,建立题库。考试内容力求贴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二是分级实施考试工作。区分省管、市管、县管三级,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分级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防止缺考、漏考,确保考试工作走上有序轨道。三是以考核推动考试。把考试工作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畴,作为一项硬任务加以部署和考核,促进各地各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四是认真运用考试成果。我们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任命。
  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勤学法、善用法”的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形成,对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对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是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通过学法用法考试,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促进了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同时,坚持重心下移,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从依法治理向发展基层民主法治转变,为基层社会稳定夯实了法治基础。三是促进了全社会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开展,极大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实施,促进了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为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实施法律考试合格证制度以干部学法带动全民普法

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 赵勇

  “五五”普法以来,河北省唐山市通过实施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以加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为龙头,带动全民法制教育,促进依法治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切实把“五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实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即为每名干部统一制发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每年将干部普法考试成绩记入合格证,并实行了50岁以上人员开卷考试、50岁以下人员闭卷考试、对合格证实行年检、把普法知识考试结果列为干部管理重要内容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对干部普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证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委员会、市司法局、人事局、监察局等八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市普法办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和合格证的管理与年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中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意见》、《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合格证适用对象、内容、命题方式、考试方法、合格证的管理与效力以及违章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合格证制度更科学、更规范。实行考试合格证制度8年来,我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已形成常规,各级领导干部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6%以上,市四大班子领导参考率达98%。全市累计有1300余名县级干部、4万余名公职人员通过法律知识考试。
  为了增强干部法律考试合格证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我们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与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建立了考试成绩备案制度。干部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干部的法律考试情况,并作为管理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了各级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大大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一是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各级干部更加注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促进了政府法治化建设。全市14个县(市)区都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团,180余名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直接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对政府重大施政行为实施合法性前置审查;积极推行首办负责制、并联审批制、超时默许制、重大项目代办制,全市审批事项由986项减少到292项,平均用时也降到10.23个工作日,成为全国同类城市中行政许可事项最少、审批用时最短的城市之一。三是推进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活动的不断深入,不仅促进了依法执政水平的提高,而且有效带动了全民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创造了诚信、安全、有序的区域发展环境。我市被评为中国投资环境50优城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活动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 甘藏春

  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注重提高系统内广大干部法制管理水平的同时,还注重向各级政府有关领导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社会营造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氛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我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对新颁布的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同时,部党组成员带头学习法律,利用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国土资源学习大讲堂”平台,先后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领导作了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等辅导报告,部党组定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形成了制度。
  二是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作为培训班课程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开始,启动了“万名市(地)、县级国土资源局长培训计划”,至今年上半年,共举办了近三十期“地(市)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有5000多名国土资源局长参加了培训。200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成立以后,根据土地督察干部的特点,我部对他们进行了全面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据全国31个省(市、区)不完全统计,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接受培训人数已达40万人次。
  三是举办国土资源管理市长研讨班。为加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的理念,增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我部每年都要举办部分地(市)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市长和国土资源局长参加的研讨班。每年的研讨班主题不同,但都以学习贯彻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这些主管市长和国土资源局长通过在一起共同研讨,增强了政府领导和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的理解,建立起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
  四是编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材。为加强对各地培训工作的指导,提高培训质量,我部编写了《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务》、《国土资源法制教育》、《国土资源管理培训教材》(市县篇、乡镇篇)等。
  五是联合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根据近年来全国县(市)乡(镇)村班子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部分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跟不上形势变化的情况,为全面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水平,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础工作,2008年,我部在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五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这次宣教培训活动的对象是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乡(镇)主要领导以及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整个活动历时一年,全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000多期,培训157万多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近7200人,乡镇级领导干部近12万人,村级干部133万多人,扩大培训对象11万多人。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我们尝到了甜头,取得了实效。我们在实践中深切地体会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一项打基础,立长远的工作,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常抓不懈。我们将认真学习这次会议的精神,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活动的领导,采取各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合作,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活动。

学用结合 强化用法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金振吉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我们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用法工作,收到较好成效。
  我们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调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前提,作为推进依法治省、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并要求站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新高度,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1999年6月,我们在省政府建立了由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组成非官方、咨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并下发文件明确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为省政府及其领导宏观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对法律顾问团的工作非常重视。省领导多次强调,依法行政要多听听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从2002年开始,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都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参与政府重大事务的论证决策、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核和依法解决重大涉法问题等。目前,法律顾问团制度已经延伸到乡镇,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网络。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我们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方面,主要抓了以下环节:
  一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发挥法律顾问团的咨询论证作用。国企改制两年中,省和各地政府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参与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清理、职工来访咨询等诸多,使国企改制依法有序、如期完成。近年来,我省重大建设项目逐年增加,仅2008年,就重点推进了30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各级领导从立项论证、谈判签约、资金筹措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咨询意见,避免了决策风险,保证了投资拉动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是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发挥法律顾问团的审核把关作用。多年来,省政府及其各部门自觉遵守这一规则,在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时,都先把文件草稿交给法律顾问团进行论证。一些市、县赋予法律顾问团“政府文件优先阅读权”、“对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意见否决权”。据统计,省、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每年为各级政府审核把关的规范性文件至少达50件以上。
  三是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发挥法律顾问团的智囊助手作用。几年来,省、市领导同志组团到省外、境外进行商务洽谈或大宗招商引资项目时,都要请法律顾问参与,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并负责草拟、审查合同文本等。
  四是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发挥法律顾问团依法化解矛盾的作用。从2003年开始,我们就提出法律顾问团参与信访工作的要求。多年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党政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参与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促进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多年学法用法的积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振兴吉林、富民强省的新的目标任务之中。“五五”普法以来,围绕发展、民生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省、市、县共举办法制讲座和集体学习达480多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学率达到100%;各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选学法律学科的占三分之一以上。几年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治安环境建设,投资环境明显改善。2008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
  2009年上半年,我省经济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峻考验,总体形势企稳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好于预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将按照这次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省,保障和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模式确保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山东省寿光市委书记 孙明亮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着力“健全一个机制、突出两个重点、创新三种形式、注重四个结合”,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推动了“法治寿光”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健全一个机制,在“实”上求突破———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每年落实经费80万元,各镇街道、部门将经费纳入预算,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体系。
  市普法办每年都要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卡,将每年的学法情况登记在册,对达不到学分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突出两个重点,在“学”上下功夫———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针对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做到法律知识必修、专修和选修有机统一。市级领导干部要上好法律必修课,司法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要上好法律专修课,镇街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上好法律选修课。三年来,全市组织法制讲座596场次,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30余部法律法规。
  创新三种形式,在“活”上花气力———一是利用培训基地深入学。三年来,共举办法制培训班56期,培训干部1.5万多人次。二是利用媒体延伸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组织各级干部、重点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渠道的多元化。三是利用警示教育强化学。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公审案件,组织领导干部旁听;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到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自醒、自警、自律和反腐倡廉意识。
  注重四个结合,在“用”上做文章———一是与依法决策相结合。市政府制定了《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并组建法律顾问团,对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实行公示听证,广泛征求法律建议。全市99个部门、291家企事业单位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去年以来,共出台20余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取消了17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行政处罚项目223项。三是与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全面落实了“四民主两公开”。四是与促进和谐稳定相结合。通过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涉法涉诉大解决及专项整治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市。今年,全市刑事发案和信访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4.7%和20%,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 在全市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我委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援外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五里亭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龙擎苑社区召开 五里亭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龙擎苑社区召开 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沪召开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暨“双先”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沈召开 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国务院召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市政府召开全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应城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经验在孝感市现场会上交流 全国协会组织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陈雷 在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