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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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08:12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郭晓宇

  早在上世纪60年代,农村就流传着一句俗话:“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法治建设的关键也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具有重要的表率作用。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领导干部一直是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特别是“五五”普法开展以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带动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1994年开始,中共中央政治局每年举办法制讲座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

  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请法律专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

  领导干部学法,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学法,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各个部委纷纷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制讲座,并逐渐形成制度,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蔚然成风。

  2007年2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要求各地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意见要求,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培训基地的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要做到学法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用法重程序,重监督,重实效。要注重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和评估考核,把考核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五”普法以来,参加法制讲座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达24000多人次,地厅级干部40多万人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网上学法蔚然成风

  “欢迎进入浦东新区干部学法网校”,轻点鼠标,一个干部学法网络学校就出现在电脑屏幕上,在这里,有关学法的问题可以查询,可以讨论,还可以自我测试。网上“测试中心”是学法网校的核心部分,题库内容涉及9个法律部门1000多道试题,可自动生成数十套试卷。这样专门用于测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网上题库在全国尚属首例。在上海市浦东新区,10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都可以通过网络学校进行。这一新模式使浦东新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由被动模式向主动模式转变。通过上网学习,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可以自我选择,时间可以自我掌握。

  今年3月,集普法与学法功能于一体的扬州仪征普法网正式开通。网站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建立了一个平台,采用“一人一个账号”的方式,进行在线学习、考试和网上交流,并可以实时查阅学习时间、学时积分以及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此外,网站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领导干部学法平台管理系统内设置二级管理系统,满足各乡镇、各部门在职人员的学法用法需要,从而真正实现了教、学、考、管四大功能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计算机和网络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是“五五”普法一个显著的时代特征。充分运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是法治社会和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开通网站、开办网校,实现信息化和法治化同时推进,相互促进。

  开展领导干部的网上学法用法工作,不啻为普法工作中的有益尝试。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普法网站已遍地开花,开辟了普法工作的新领域。

  决策前找法成为习惯

  学法的目的是用法。目前,“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广大领导干部学法后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自觉行动。

  江苏省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成效,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升,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水平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8.69%;全省平安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基层平安建设达标率保持在93.8%以上,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6.5%。

  浙江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同时,坚持重心下移,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从依法治理向发展基层民主法治转变,为基层社会稳定夯实了法治基础。

  河北省唐山市各级干部注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市14个县(市)区都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团,180余名律师、法律专业人士直接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对政府重大施政行为实施合法性前置审查;积极推行首办负责制、并联审批制、超时默许制、重大项目代办制,全市审批事项由986项减少到292项,平均用时也降到10.23个工作日,成为全国同类城市中行政许可事项最少、审批用时最短的城市之一。

  吉林、湖北、福建、山东、辽宁等省也都建立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国共有两万多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县级以上的政府法律顾问,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对将要实施的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

  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常这样感慨:“以前遇到一些重大问题,很少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现在不一样了,重大问题的解决、重要政策的出台,首先找法律依据或倾听法律顾问的意见。只要是不合法的事,哪怕有再大的利益,我们也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