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让民企也做大做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59:07

可不可以让民企也做大做强?

默认分类   2009-09-09 16:42   阅读441   评论14   字号: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年度营收1205亿元,入榜中国企业五百强,排名第47位。如此庞然巨物,遗憾的是跟强其实不沾边。有报道称,山钢“今年上半年钢铁主业的多项指标落后于全国”,亏损总额更高达12.85亿元。国企往往大而不强,所谓五百强不如称作五百大,这算是一个最新的例证。 

但不强也不妨碍其攻城略地。本月6日,山钢跟日照钢铁公司签订资产重组与合作协议,以现金出资,占日钢67%的股权,标志着山钢如愿吞并日钢。巨亏企业竟能吃掉如日中天的赢利企业,令人大跌眼镜。 

就市场能力而言,山钢当然不是日钢的对手,却因其国企身份,得到地方政府毫无保留的支持,无论在政策上还是资金上,均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民企日钢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美轮美奂的私家小筑日钢就那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仿佛另一重意义的拆迁,要做大做强国企山钢,就必须赶走个头虽然未必大,但早已实实在在做强了的民企日钢。民企日钢必须为国企山钢让路,而不是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让日钢反过来兼并山钢。 

逆向淘汰原本只是官场定律,居然在市场领域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或许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刚刚公布的中国企业五百强榜单,至少百分之六十属于国企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五百强中的前二十位,更全部属于占据垄断地位的国企,无一家民企与有荣焉。 

民企纵然市场能力上的优势如何显著,都难以抵挡国企行政特许上的优势,所以,一旦大到一定程度,一旦对同类国企可能构成威胁,往往就要遭遇不可抗力,就不能不人间蒸发,此种风景早非日钢独有。这足以提示我们注意,民企的困境不仅在于“非公36条”长期不能落实,很多高附加值的领域仍然被国企垄断;也在于民企不能跟国企享有做大做强的同等机会。做大做强似乎专属国企,民企非但与之无缘,反而往往客观上树大招风。 

有一种外来植物叫水葫芦,它长到哪里,哪里的阳光、空气和肥力几乎都被它抢光。所以,哪里有水葫芦,哪里就没有了其他水生植物的立锥之地,哪里就没有了生物多样性,哪里就没有了生态平衡。国企做大做强的方向是没有错的,但如果这种做大做强是排他性的,这种做大做强必须以垄断经营和过度集中资源为前提,必须以牺牲重量级的民企为前提,那么它对经济生态多样性的破坏力,对经济生态平衡的破坏力,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了。 

任何生物都必须具有对环境的友善性,才是健康的生物。同样,国企也必须具有对民企、对整个经济生态的友善性,才是健康的企业。做大做强国企只是手段,提升国民福祉才是目的,所以,做大做强国企不能不惜一切,不能不考虑综合社会成本。 

其实,无论国企民企,都是中国企业,都能够代表中国国力的增长,都是中国人的光荣。所以,做大做强的资格原本不该让国企专美,国企做大做强不能妨碍民企做大做强。类似日钢那样的遭遇,是不应该再发生了。只要有市场能力,民企能跑多远就应该让它跑多远,如果民企也跑到了中国五百强的榜首,甚至也跑进了世界五百强,那更是中国人的荣光,更值得我们为之喝彩。

——原载今天《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