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并不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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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并不总是对的2009年09月16日 08:32长江商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汉字整形”事件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旧闻。再把它拎出来,是因为前两天看到陈季冰先生在荆楚网上发表的文章:《多数人有没有权力决定汉字的写法?》。

围绕“汉字整形”事件产生的口水可谓汹涌,但迄今为止,谈到多数人权力能否决定汉字写法的,只此一篇。之前立场惊人一致的汹汹之议,自居“最广大”民意代表,以群殴之势,把“整形派”掀翻在地,还踏上一只脚。快意又带刻薄的言语风行,在“大多数”一边听到的欢呼真是响亮。可是那么多人似乎都没意识到(又或是有意忽略了),“最广大”的民意来决定“汉字整形”,并不具天然的正确性。

陈季冰文章的要点如下:“民主的缺乏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任何问题上均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大多数人的意见视为天然正当并必须被推行。现代民主至少有两条不容逾越的边界条件:第一,“大多数人意见”所能决定的应当并且只能是政治事务,也就是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务;第二,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应当并且只能通过他们的代表来行使他们决定政治事务的权利。前者是因为,社会不能以大多数人的名义剥夺任何少数或个人的权利;后者是因为,大多数人不具备专业的政治能力。”我以为已经足够清晰地表明了他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尚有一些补充。

其一,在“汉字整形”事件里,多数人似乎并不清楚自己在谈一个什么事情。一些信息要点,比如:“征求意见”本身即意味着“未定”,此次“整形”的部分汉字不过是对此前“错误整形”的纠偏,“整形”局限于“印刷体”不涉手写……多数情况下都被搁置于人们讨论视野之外(如果不是有意漠视)。我甚至怀疑,在“写信基本靠键盘”的时代,有多少人能“横平竖直”?却都很顺溜地转而来维护“书写”的血统纯洁了。

其二,多数人不习惯、不喜欢,不能论证技术上的正确与否。要是所有事情都“全民公决”的话,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将永远是邪说。比如,“空穴来风”这个词,现在使用错误与正确者的比例,假定是“六四”开吧,你能说,多数人搞错了,就将错就错吧?将错就错的心态,在汉字的问题上体现得很明显,因为汉字简化书写本身就有“强制推行”的“前世因缘”。但将错就错的心态比不懂装懂更糟。不能因为多数人习惯吐痰就认为吐痰是好的;你习惯了某个字的某样写法,可能是你个性使然,也可能是你从小就被教错了;你义正词严地贬斥别人的叛逆,可能是你更具忠诚的美德。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多数”或是“局部多数”,有什么说服力呢?

民意的“多数”是重要的,在当前它的表达甚至是稀缺的。不过,“多数”可能是皇皇民意的奏鸣,也可能是“乌合之众”的嘈杂。简单以“多数”来判断一切,其中却隐含着民粹主义的毒素,而民粹主义在多数情况下造成的问题都不比权威统治少。某种程度上,它们还是同盟——“多数派”消灭“最广大人民”的自由,这样的历史教训少么?

回到“汉字整形”问题上来。“多数人”的不适不爽,是一个事实。但这个事实不足以支撑进一步义正词严的诘问。如果“多数人”或者他们的代言者对多数民意的权益如此在意,在放翻“汉字整形专家”后,就该尽快转移战场,去争取更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务的话语权,包括如何判定一个公共事务应该由少部分代表决定还是全体人决定的问题,比方说,纳税人的钱如何划拨给一些专家去做了大家不认为有必要的研究课题。否则,把专家们贬损得再灰溜溜,下一次不过是重复话语群殴,同样的场子,同样的“胜利”,只有绕圈,不见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