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慑台独的战略必要及局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09:37
● 张雪忠
即使台湾独立大陆也不会使用武力,或(和)即使大陆使用武力台湾仍可得到外国势力的保护,这是台独势力在战略上的主要心理基础。
针对这种“双层次心理基础”,中国大陆也相应制定了一种包含如下内容的“双重威慑战略”:一、台独即意味着战争;二、在任何情况下,独立的代价都高得使台湾无法承受。《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以及“不惜一切代价粉碎台独”的政治宣示,便是上述威慑战略的体现。
作为威慑战略的一部分,明确宣示台独的代价是非常必要的。但如果认为大陆既已拥有可对台湾造成重大损害的力量,就可以一劳永逸地防止台湾独立,或者认为台湾问题是一个简单的“你独我就打”的问题,这似乎不太谨慎。
大陆的核力量尽管有限,却足以重创,甚至摧毁整个台湾社会,但仍未能阻止台独势力在过去十多年里的多次挑衅。当大陆确实采取某种方式展示反独的力量和意志时,取得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大陆时而认为对台政策应该强硬一些,以吓阻台独,时而认为应该展示善意,以吸引台湾走上统一的道路,但台湾的离心倾向仍渐趋明显。这种局面既让人尴尬,又令人沮丧。
实际上,上述局面完全是由单纯的威慑战略内在的缺陷与不足所造成的。威慑战略旨在使受威慑方确信,采取某种行动将得不偿失,从而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威慑战略是否有效,最终取决于受威慑方的心理状态,即受威慑方是否相信威慑方具有施加惩罚的力量和意志。实际力量再大,如果缺乏运用实力的意志,对威慑战略而言,这种实力就毫无用处。如果受威慑方不相信威慑方既有实力又有运用实力的意志,威慑战略也不能取得效果。
在一些情况下,受威慑方可能在实力上处于下风,但在心理上却占有优势,从而使威慑战略失效。这不是因为受威慑方拥有足够的实力因应可能面临的惩罚,而是因为它认为,尽管威慑方可能施加严厉的惩罚,但这些措施同样会给威慑方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使威慑方面临的后果似乎还不如容忍受威慑方的行为更为可取。
不愿承担施加惩罚的风险
大陆虽然拥有可对台湾造成不同程度损害的各种手段,但仍未能阻止台独势力的不断挑衅,这并不是因为台湾方面不相信大陆有给台湾造成损害的实力,而是因为台湾认为大陆不愿承担施加惩罚的风险,不愿面对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
如果1996年台海危机期间大陆使用空包弹进行军事演习的报道属实的话,那就极好地说明了大陆既想对台独势力进行威慑,又不想面对事态发展不确定性的矛盾心态。作为威慑战略主要部分的惩罚手段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对大陆自己构成了威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威慑战略的效果。
现代军事技术使军事打击具有巨大的破坏力,这种破坏力表面上为实施威慑战略提供了更好的物质基础,实际上也提高了施加惩罚的风险,对威慑方的决策意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威慑方则倾向于使用一种逐步推进的方式实施威慑方反对的行为。受威慑方的每一个动作都使其离既定目标更接近(尽管不明显),同时又显得好像不值得威慑方将惩罚措施付诸实施。威慑方为了回避决策风险,往往尽量把受威慑方的具体行为划归在威慑战略所针对的行为之外。
军事技术快速发展不利威慑
威慑手段的破坏力越大,威慑战略似乎越不起作用。现代军事手段的巨大破坏力首先破坏了威慑方运用实力的意志,或者使受威慑方对威慑方运用实力的意志产生了怀疑。
现代军事技术影响威慑战略效果的另一表现是,尽管受威慑方与威慑方的实力差距很大,但其绝对军事力量仍可能不容忽视。受威慑方所拥有的报复力量也可能给威慑方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从而使威慑方在施加惩罚时更加犹豫不决。
随着台独主张和台独势力从幕后走到前台,台湾开始寻求获得进攻性或“战略性”武器,以形成对大陆的非对称威胁。台独势力期望在拥有包括巡航导弹、潜艇等多种“战略性”武器后,“解放军将对攻打台湾更有顾忌”。游锡堃所谓“你打我台北,我就打你上海、香港”的言论,是台湾方面向大陆发出非对称威胁最露骨的表现。
军事技术日益快速的发展,使威慑战略的运用变得更为复杂,或者说使威慑战略更不可靠,因为实力对比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发生影响双方心理和意志的变化。这一问题由于威慑战略的防守性质而变得更为严重。
技术的发展不断地使双方的实力此消彼长。如果受威慑方处于落后状态,它只需暂时不去进行威慑方所反对的行为,并利用争取到的时间改变落后状态。而威慑方的任务则困难的多,它必须时刻保持一种能够实施单向惩罚的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一旦丧失,威慑战略便失去了物质基础。即使威慑方能够很快重获优势也无济于事,因为受威慑方可能已经利用稍纵即逝的机会造成了既成事实。
由于台湾问题牵涉到一些国际因素,威慑战略的运用就变得更为困难。尽管台湾方面的总体实力不及大陆,但如果台湾认为它能获得外国势力的支持,从而消除这种实力上的差距,大陆的威慑也不会被台湾认真看待。
上述分析表明,威慑战略对于阻止台独是非常必要的,但其性质也决定了单纯的威慑战略具有内在的不足。它忽视了威慑战略与威慑不起作用时的战略之间的联系,从而增加了威慑战略失败的可能性。
在军事技术普遍不发达的情况下,各国都能大致估算一场战争的代价以及可能的政治收益。即使是估算错误导致战争的失败,也不一定是特别大不了的事情,失败者仍有机会在更充分的准备之后进行新的尝试。
清政府当时在收复台湾的过程中,便可以交替使用和谈与开战的方式对付台湾的郑氏政权。在这一过程中,和谈可以检验郑氏政权和平归顺的诚意,而即使是失败的攻台行动,也可为今后的卷土重来积累更多的经验。失败可能会造成一些人员和物质方面的损失,但这些损失总是很容易得到弥补。清政府为了显示和谈的诚意,甚至可以焚毁全部战船,以示其无“南向之意”。在当时,暂时的失败一般也不会带来严重的政治后果。清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时,就无需面临任何“国际”压力,也不存在什么“国际社会”,可能为台湾提供具有军事和政治意义的国际援助或国际承认。
最小代价实现目标是最佳战略
如今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双方的任何断然行动都将具有孤注一掷的性质。如果大陆的对台战略仅仅是“不惜一切代价粉碎台独”,而不是尽可能降低粉碎台独的代价,大陆真正敢于付出代价的意志将受到怀疑。在台独言行的不断挑衅下,大陆仍将面临要么破釜沉舟,要么无所作为的两难困境。
即使仅是为了使威慑战略更为有效,目前的单纯威慑政策也有必要加以调整。战略的调整不但是为了使威慑更为可信,更是为了使两岸统一的前景更为可靠,或者说在威慑战略与威慑一旦失败后所需实施的战略之间建立更为牢固的联系。大陆在威慑战略失败之后所采取的措施既能惩罚台独势力,又能使军事冲突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更重要的是,大陆一旦采取措施,就必将使两岸得以统一,或者至少使台湾的独立在今后成为不可想象的事情。
大陆阻止台独的最佳战略应是一种以最小代价便能实现目标的战略,这种战略可以给台独势力施加最大限度的威慑,同时又只需冒最小限度的风险。
这意味着目前旨在防独的威慑型政策,应尽快转变为一种旨在促统的、更为可靠的驱动型战略。这种驱动型战略将是一种涵盖军事、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战略,如果说其中的军事准备是为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台独的代价,那么,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准备则是为了尽可能提高统一的吸引力。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