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案:"新证据"未予采信 择日宣判-孙伟铭-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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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案:"新证据"未予采信 择日宣判
【http://www.newssc.org 】 【 2009-09-04 21:50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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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孙伟铭案受害者家属称若改判坚决上诉(组图)
 二审检方表态: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伟铭案 谅解书使案件现新变数 检方松口
孙伟铭律师:请求法院撤销一审死刑判决   孙伟铭开始自辩 称对一审量刑和判决不认同
孙伟铭案二审 庭审中受害者家属相当冷静
孙伟铭律师:没有驾照并不代表没有驾驶能力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4日讯(记者 宋艳 刘侠)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于9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和各自陈词,法院宣布鉴于案情重大,此案将择日宣判。其父孙林因手术未愈,未到现场,而是由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代为参加。

截至记者9.4日晚8时30分发稿腾讯网网友对二审判决意见
庭审双方激烈辩论 “新证据”未予采信
庭审开始,孙伟铭陈述其上诉理由:第一,认为自己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一审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第二,他则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针对孙伟铭提出的上诉理由,公诉机关检察院表示,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现场,孙伟铭的辩护律师当场展示天网(治安电子监控网络系统)记录事发现场“卓锦城”路段的“新证据”。律师称,根据视频显示,孙伟铭所驾黑色别克车和一辆白色轿车交汇时,黑车发生向右倾斜的状态,不排除当时发生轻微擦挂,随后为避让自行车,从而酿成惨剧。辩方认为:白车与黑车的擦挂是造成“12.14”重大交通事故的起因。检方则说,视频显示黑车向右倾斜是因光线原因所致,该记录无法证明孙伟铭当时是为了避让自行车而导致汽车失控。最终,合议庭对新证据未予采信。
检方松口 建议死刑不立即执行
虽然检方坚持认为此案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却建议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公诉人提到,孙伟铭的行为是间接故意,不同于直接故意;其次,他在事故发生后有及时要求找医生救人的表现;此外一审和二审期间,孙伟铭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综合这三点因素,检方作出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建议。
孙伟铭道歉 几度失声痛哭
孙伟铭在庭审现场前后两次向合议庭请求,允许其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孙伟铭坦言,案发前,他喝了六、七两酒,是虚荣心在作祟,认为自己小有成就、狂妄自信。在被关押的200多天日子里,他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反省。孙伟铭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经历鼓励着我,一个人犯了错,但他只要肯悔过,仍然可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
孙伟铭在做最后陈述时,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他说:“父母给受害人家属的赔偿太微薄,如果自己能留下一条命,他将把赔偿延续下去,用自己的一生来补偿,哪怕做牛做马也要赎罪。”
受害人家属反应不一 几家平淡几家强硬
在开庭前,四川新闻网记者现场采访了受害人家属之一——韩常进。他表示,自己与其儿子韩思杰对判处结果已经不太在意。他最大的关心是自己受伤的妻子。对于记者提到的9月1日修改“谅解书”一事,韩很无奈地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相对于韩常进的心如止水,金宇航和张志宇则显得态度强硬许多。他们希望维持原判,不仅仅是那场车祸夺走了他们至爱的双亲,更是从社会安全的层面来考虑。庭审结束后,金宇航的姑姑、姑父则气愤地说:“辩护律师说得实在很可笑,签署‘谅解书’也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专家认为二审改判可能大
四川新闻网记者随后采访了蓉成律师事务所的李冀律师。李律师说:“从二审的基本走向分析,此案改判无期的可能性极大。”如此结果,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孙伟铭案的刑种没有改变,但他的命可以保住;同时也符合‘严控死刑’的刑法理念。”李律师解释道。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邓林认为:一审中,法院的定罪和量刑都无不妥。但考虑到孙家的赔偿及谅解书,二审的改判希望很大。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认为,“孙伟铭案的罪名在二审时不会改变,但是二审的量刑极有可能改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受害人,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因此,孙伟铭案二审改判为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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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案始末
7月23日:一审死刑
去年12月14日,30岁的孙伟铭在成都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的惨祸。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或将成为国内首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的交通肇事者。
7月28日:孙伟铭上诉
孙伟铭在接受成都中院宣判的当天就明确表示要上诉,经过6天时间的准备,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代其将上诉书交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代转交到省高院。
8月27日:签下《谅解书》
孙伟铭案的三家受害人家属,在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签下《谅解书》。《谅解书》即将交给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只要100万元的赔偿款到锦江法院的账户上,法院会将《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以作为二审时提交省高院的证据。
9月2日:拿到60万赔偿款
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下,3家受害者家属拿到先期60万元赔款,联名签下的《谅解书》也交给了孙伟铭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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