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募集资金壹百五十万元泉州正觉慈善基金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26:45

泉州正觉慈善基金会涉嫌诈骗主要是因为1!■不合法,当地民政部门非批准,2!■向周围的人募集资金人民币壹百五十万元,这是好事。但是这笔钱不能自己支配,而必须把钱交到市慈善总会,不交慈善总会,3!■由慈善总会开出财政局专用的发票,这些都要经过审计局的审计。无经审计局的审计.4!■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称,任何个人或法人通过募捐的形式成立的所谓“慈善机构”都是不合法的。5!■此外,捐给特困生的资金要由市慈善总会统一支配,这是为了避免造成不公平现象。而且,所有的补助对象都要经过市慈善总会把关,在认定其满足特困生条件的前提下,才能作为捐助对象。6!■据称,慈善界之人物,可分为三种:第一种人,确实是慈悲为怀、一介不取的善士,有时还要自己掏腰包周济贫穷,精神可嘉,令人景仰。第二种人,拿着某堂、某会的一块金字招牌,大肆鼓噪,或登报征求,或派人劝募,其胞与为怀、视民如子之胸怀令人感动。但是,等到大量捐款到手,则马上露出狰狞面目。他们只将小部分捐款用于慈善事业,敷衍了事,大量的钱财落入私人腰包。 第三种人,完全是骗子。每当水灾、旱灾、蝗灾、兵灾、震灾、火灾等一切灾患发生,这伙人便临时租赁一二间房子,挂起某协会、某善堂的招牌,一边敦请社会名流做善事,一边印刷数十万份的宣传品四处散发,同时请人有表演声泪俱下,悲天悯人的募捐缘起。紧接着,他们派人到处伸手要钱,专门有一批擅长词令、面厚如铁的劝募员穿梭于街头巷尾。除在上海本埠,他们还另派人到外埠进行募捐宣传,在报纸上大登广告。在“劝募”二字上,可谓机关算尽、无孔不入了。在他们发出去的捐簿和收据上面,都赫然印着鲜红的“经手自肥,雷殛火焚”八个大字,真是弥天大谎、聒不知耻。一待灾患过去,这群骗子也个个腰缠万贯、脑满肠肥,一生一世享用不尽。当初租借的房屋也退了,金字招牌也撤了,经理,协理、司理以及大小职员也溜了,丑剧匆匆落幕。以后再遇到什么灾变,故伎重演,骗子齐上阵,也是常有的事。

泉州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称,任何个人或法人通过募捐的形式成立的所谓“慈善机构”都是不合法的。

 该负责人介绍说,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机构首先要具备几个条件,要有办公地点、人员等,然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后,还要把募集到的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这些资金都必须经审计局审计。

    实际上,给“民间慈善机构”设这么多关卡并非泉州特有。一位业内人士解释道,主要是因为“民间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募捐的资金款额无法定时向社会公开,而且这笔资金到底有多少真正用于慈善事业,并没有人知情,缺少一个有效的防范机制来防止这些资金被挪用、滥用。在泉州,慈善总会很鼓励爱心人士做善事,但是募集到的资金必须由泉州市慈善总会统一协调分配。该慈善总会负责人说,爱心人士为了资助多名特困生就学,如果自发组织向周围的人募集资金,这是好事。但是这笔钱不能自己支配,而必须把钱交到市慈善总会,把它作为慈善总会的资金收入,再由慈善总会开出财政局专用的发票,这些都要经过审计局的审计。

在吕字号的后面有一个正觉慈善基金会,是非法组织,还公开挂牌!!

作者: lvzihaolvzic (吕字号)在市委党校北大门对面吕字号旁有一石楼,门字“为善最乐”独特别!!!还有网址为http://www.zhengjue.net/main.asp

不妨留资料,作为笑谈,至于是否诈财让政府其它部门去判断!!0595-22226555留言

笔者认为,间接故意亦能构成诈骗犯罪,其理由主要在于:1、刑法目的的要求。刑法的目的在于追求社会的幸福,而非个人的幸福,因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无论产生于何时均是非正义的,容忍该种行为,也“有违最大多数人之最大幸福的刑法功利主义总原则”。2、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要求。刑法的谦抑性并不是说刑罚越少越好,而是要求刑罚权的行使应限于必要的干预。3、实践的要求。上述行为人事前对自己的履约能力并无把握,抱着侥幸心理或者随机应变的态度,于事中或事后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此种情况,如果一定要求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诈骗犯罪,显然不利于对诈骗犯罪的打击。

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不妨仔细观察一下泉州正觉慈善基金会,借所谓慈善骗人钱财,真的很气愤!!!这种非法组织竞然在我厝边生存多年,发人深思!即违法又涉嫌诈骗!政府该采取行动了!无论看见或看不见,都告诉我一声,好吗?

当今的中国,在行行出状元的同时,行行都会时常跳出一个半个的苍蝇和臭虫。

  一个过渡之中的社会,一个正在转型的社会,败类一个又一个的跳将出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宝莲寺烧了,佛光依然普照大地;车站派出所垮了,新来的警察依然威风凛凛。

  我只相信:邪不压正。丑恶的东西,只能是暂时的,一定是短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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