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纪中领衔联署呼吁书向南京巨贪裸官发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9:39:33

张纪中领衔联署呼吁书向南京巨贪裸官发难

司马平邦

8月5日,一篇名为《张纪中、尤小刚、赵宝刚、王中磊等人的联名呼吁书》的博文贴在博主名为“蒲树林”的博客中,博文由张纪中、尤小刚、赵宝刚、王中磊、何群、汪俊、黄磊、黄晓明、刘仪伟、马中骏、铁佛、吴毅、李尊铎、范小天等20多位影视界的重量级人物联名签署,而博文的内容则是为“著名的影视投资人”蒲树林鸣冤抱屈,要求司法当局依法查处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巨贪裸官杨友林”侵吞国有资产的一系列犯罪行为,这篇签署于2009年3月8日的“呼吁书”中说:

近日,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刊登《高速扩张的奇迹背后》一文,全面揭露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巨贪裸官杨友林”--侵吞国有资产的一系列犯罪情节,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同时也报道了企业家蒲树林,在南京江宁倾力办学却被杨友林等人栽赃陷害“职务侵占”,令我们倍感震惊和不平。

蒲树林先生是著名的影视投资人,也是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副会长,在业界颇具影响力,长期以来赢得了国内外影视界、文化界同仁的广泛认可(作品有《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神雕侠侣》、《碧血剑》、《鹿鼎记》、《京华烟云》、《四世同堂》、《夜幕下哈尔滨》等)。1999年他在美国洛杉矶独资创办了北美地区24小时卫星播放的华语电视台“华夏电视台”(Pacvia TV),成为传播中华文明、展示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一个颇有胸怀的民营企业家。2003年他个人出资到江宁创办南广学院,并在他的主张下,将南广学院从盈利机构变更为不取得回报的非盈利性质学校。

我们相信一个自掏腰包办学又不图回报的人是不会“职务侵占”的,我们更相信在今天的法制社会,好人不会受到冤枉,犯罪者也不会被放纵。

为此,我们联名向相关党、政部门请愿:第一.惩治“巨贪裸官”杨友林。第二.复查蒲树林先生“职务侵占”一案,还蒲树林先生清白与名誉,还社会以公理与正义。

这么多影视界的重量级名人联署向一位涉嫌重大腐败案的官员发难,恐怕还是史上第一次,相信此“呼吁书”一出,南京政坛可能又是一番惊天动地的大动荡。

张纪中、尤小刚、赵宝刚、王中磊、何群、汪俊、黄磊、黄晓明、刘仪伟、马中骏、铁佛、吴毅、李尊铎、范小天――中国演艺界的真爷们儿,看到这个消息,你一边震惊于如此“天价”的一桩腐败大案又要浮出水面,一边又得震惊于这些联名者的有情有义有胆有识,说实话,在当今这个社会里,所谓的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正义挺身而出的事确实都被只演出在电视机里,张纪中等人的作为确实是个意外。

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之后,又有巨贪裸官杨友林相随。

因为最让人吃惊的,是博主“蒲树林”居然在自己的博客里同时贴出了这次涉案的“巨贪裸官杨友林”从2001年以来以“零资产收购”等手法侵吞近几十亿元的国有资产的大量证据的影印件,这些甚至正常司法程序中收集得都全面的的证据,言之凿凿,把一直以来“传说中”的官商勾结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空当将大量国有资产收入个人囊中的“零资产收购”手法做了最为精细的描绘,现特别引用“蒲树林”博客中的《一封举报巨贪裸官杨友林犯罪集团的公开信》一文的原文:

1993年3月1日,国营江宁经济开发总公司投资450万元,成立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市政公司”),杨友林任法人代表。8月,刚刚毕业于江苏农学院的江浩进入该公司工作,任杨友林秘书,很快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时至2000年,杨友林任江宁区建设局局长,江浩任建设局下属国有市政工程公司和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建筑公司”)等两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总经理。杨友林、江浩二人共同谋划,对外声称“对两家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实则另行设立私营公司,以“零万元”的价格,占有上述两家国有企业全部资产。

2000年5月20日,国有市政公司的江浩、戎本军、夏菁、张春花等人成立“改制工作小组”(证据1),委托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据“改制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反映,江浩等人采用债权最小化、债务最大化、实物资产低值评估等手法,将国有市政公司的资产评估为“资产总额为19810万元,净资产2110万元。”(证据2)

后经杨友林、江浩等人四处活动,江宁区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为国有市政公司“核销不良资产2133万元”,“最终确认该企业的净资产为-344万元。”(证据3

杨友林、江浩等人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对国有市政公司实行“零资产出售”的改制方案,并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证据4

在江浩等人上报的国有市政公司“零资产出售”方案被一路绿灯、审批通过后,2001年3月1日,由杨友林一手创办、经营9年之久的国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请注销”(证据5)。

同日,江浩、夏菁等5名原国有市政公司工作人员,从国有市政公司“借款”100万元,作为个人投资款(证据6),于3月2日投资成立私营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私营市政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江浩任法人代表。

此后,江浩等人成立的私营市政公司以“零万元”的价格,占有了原国有市政公司的全部资产。

资料显示,原国有市政公司多年来大量承建当地市政工程,是江宁区效益最好的国有企业之一(证据7),截至1999年12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988亿元,净资产2504万元,营业收入5617万元(证据8)。

2001年3月22日,江浩、夏菁等五人又从江浩掌控的国有建筑公司“借款”2000万元,作为个人投资款(证据9),汇入刚刚成立的私营市政公司帐户,为该私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证据10)。

至此,由江浩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私营市政公司成立短短20天,即获得由江浩等5人现金汇入的注册资本金2100万元,而且2100万元资本金全部来源于江浩本人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两家国有企业的外借资金。有关法律专家认为,江浩等5人从其掌控的两家国有企业借款2100万元,作为他们个人的对外投资款,已涉嫌挪用、贪污公款。

其后,杨友林、江浩等人又用完全相同的手法,对原国有建筑公司实行“零资产出售式”改制:2001年6月11日,江浩等5人共同出资1250万元现金,成立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私营建筑公司”),江浩任法人代表。与此同时,经江宁建设局批复同意,由江浩等人主持对原国有建筑公司实行“零资产出售式”改制,江浩等人成立的私营建筑公司以“零万元”的价格,占有了原国有建筑公司的全部资产(证据11)。

杨友林案曾在今年3月由新华社的《瞭望东方周刊》杂志揭露,并登上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的重要醒目位置,之后网上亦有传说杨友林因此被纪检部门外围调查,但如“蒲树林”博客中如此详尽的揭发,尚属首次。

杨友林案的严重性还在于,那些多年前被其“零资产收购”归入个人口袋的国有资产,多年以来还在源源不断地为涉案者个人每时每刻都创造着新的财富,将本应属于国家的资本和利润源源不断地输送到私人帐户里,这样的犯罪行为一天不终止,这样的国有资产流失就一天不能停止。

细细研读杨友林的“零资产收购”大量原国有企业资产的把戏,想起网上亦正在风传的来自山西的另一宗巨量国有资产流失案:沁水县39位党员干部实名举报吕中楼等人侵吞800亿国有资产事件。

杨友林案涉及的最大金额,据媒体和网络传闻达到百亿,而沁水县“三矿一站”国有煤矿资源流失案的涉及金额则达到800亿,前几天虽然有《南方都市报》以长篇报道为涉及沁水案的诸多人事做了“小偷无罪”式的报道,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也承认沁水县“三矿一站”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严重程序错误,报纸将其称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原罪”。

原罪就不是罪吗?而这宗可能涉及80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原罪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也同时被媒体和公众提出。

最有意思的是,发生在南京江宁的“巨贪裸官”杨友林“零资产收购”百亿国有资产案件,与发生在山西沁水的吕中楼等人侵吞800亿国有资源案虽然事发地相距千里,但发生时间都在2000年前后的国有企业改制潮中,前者,以2000年5月20日,国有南京江宁市政公司的江浩、戎本军、夏菁、张春花等人成立“改制工作小组”为起始点,后者以1998年吕中楼与沁水县嘉丰镇党委书记马刘勤联手以207万元和年承包价60万元的代价,从镇政府手时买下年利润2000万元现被估总价值65亿的南凹寺煤矿的所有权为起始点。

而杨友林案和吕中楼案虽然一个涉及市政建筑工程一个涉及国有矿产资源,但运作手法亦非常相似,即都是借国有企业改制的名义,利用行政手段和财务手段,无限做低原国有企业的资产,甚至将其做成负资产,然后以极低价格甚至是零价格向特殊买方出售,完成其最后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全过程。

两案还有一个共同之处,无论是杨友林集团还是吕中楼集团,在低价收购国有企业资产之后,收购方亦并没有同时付清所谓的收购款或者承包款,而是先拿到原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再投入生产,再靠把持企业生产获得生产利润,偿清所谓的收购款或者承包款,杨友林案中,由江浩、夏菁等人筹建的两个用于收购原国有市政公司和原国建筑公司的全部2100万注册资本刚干脆全是他们以私人名义从两家被收购的国有企业中借来(蒲树林博客中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

这样,南京的两家国有大型市政和建筑公司以及山西沁水的“三矿一站”的巨额国有资产就轻而易举地在政治权力的护佑下流失到私人手中。

我亦注意到,事关这两宗案件,虽然网上已飞语流长沸发盈天,但都既见不到当事方出来辟谣,也见不到当地任何的法律部门出来澄清,但据说,今年3月杨友林案第一次被媒体公布之后三五天时间,背后有一只无形的巨手让几家主要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报道被删除,这次我亦发现,“蒲树林”于8月初在新浪开设的博客也已被网站封杀――看来这只无形的巨手的威力仍不可小觑。

非常想知道这只无形巨手从哪里伸出来,长在谁的胳膊上?

在“蒲树林”的博客里陈列的那些证据最后能到底能坚持公开多久现在就成了一个有意思的疑问。

以此两案为鉴,试问,发生在2000年前后那场轰轰烈烈的国有企业改制到底还有多少国有资产流失呢?

那些可以登上什么《福布斯排行榜》或者《胡润百富榜》的中国民营企业富豪们,这些年来一批批起来又一批批倒下,杨友林和吕中楼显然是被这些公开的排行榜无法收录的隐性富豪,这样的富豪现在中国到底还有多少?

赖昌星及远华走私案的案发已有10年,赖昌星的发迹,其实的大背景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们的艰难创业史,只是大家走的都是正路,而赖昌星走的是邪路。

而现在精读媒体们为我们提供的杨友林和吕中楼的发迹史,其手法之高超财富积累之神速,其创富性质的名正实邪,恐怕连当年的赖昌星也望尘莫及自惭形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