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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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之一 ——平反冤假错案   十一届三中全会会场        将毛制造的大量冤案平反,重新解放了饱受封建权贵压迫的中国人民。        撤销中央专案审查小组,中央组织部接收中央专案材料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撤销中央专案机构,将所有档案全部移交中央组织部。“文革”中成立的中央专案组,於1978年底至1979年2月,完成了将专案材料全部移交中央组织部的移交工作。
  这些被移交的专案材料共17349卷,391363件,涉及受审查人员共计669人,据中央1975年的一个《报告》,上述被审查的人员,定为性质严重或敌我矛盾的就有320人,占被审查人员的47.8%。据统计,被列入中央专案审查的,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及省、市、自治区副省长,(包括军队中相当这一级的干部)以上的干部213人,其中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0人,中央书记处成员10人,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71人(不包括省、市审查的),国务院副总理7人。   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   从1978年至1982年底,在全国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中,据不完全统计,此期间,经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了三百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四十七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无辜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脱。
      (一)为一些有影响的著名人士,如科学家赵九章、熊庆来,乒乓球运动员容国团,艺术家周信芳、郑君里、严凤英、潘天寿、盖叫天,上海市副市长国际问题专家金仲华等平反昭雪。
      (二)为天安门事件,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问题、“新疆叛徒集团”问题、“东北叛党集团”问题平反。对於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六十一人,受刘少奇指示,“投降国民党、叛变共产党”的问题,已由中央1978年12月16日中发75号文件予以否定。文件指出: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六十一人案是一起重大错案”。
      (三)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军队领导人平反
      (1)三中全会为邓小平、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平反。
      (2)为贺龙、乌兰夫、彭真、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肖劲光、肖华、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和党的早期领导人翟秋白、张闻天、李立三平反。79年到80年,由中央组织部直接作出结论报中央批准平反的就有445人。
      (3)还先後为"文革"前受到错误批判的谭政、习仲勋、黄克诚、邓子恢等平反。
      (4)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文革"中最大的冤案刘少奇一案平反。       (四)为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人平反
       从1979年到1982年,为周扬、夏衍、田汉、阳翰笙、周小舟、张琴秋、邓拓、廖沫沙、徐冰、张经武、吴溉之、邹大鹏、伍云甫、章汉夫、赖若愚、董昕、冯雪峰、马明芳、王维舟、贾拓夫、张子意、安子文、陈昌浩、李德生、杨献珍等人平反。1980年9月19日,中央发出通知,对"文革"中在中央、地方以及军队的报刊、电台上被错误点名批判的同志,宣布一律平反。    (五)对省部级干部复查审理平反冤假错案
      “文革”前,全国共有副省长、副部长以上干部1253人,“文革”中受到冲击的有1011人,占81%。其中由各地各部门立案审查,被诬为“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资产阶级司令部代理人”、“执行修下主义路线”的有453人,占总数的36%。这还不包括由原中央专案组直接审查的人数。其中有40位在"审查"期间含冤逝世,还有一些人造成终身残疾。对干部的所谓审查,大都是捕风捉影、捏造诬陷、扣上帽子、无限上纲、实行专政,从而使这些干部长期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摧残。中央组织部受中央委托从1978年开始到1980年12月底,先後对453名副省长、副部长以上干部的结论进行了复查或审理。
      “文革”中被定为敌我矛盾的85人,全部平反,恢复名誉;过去有历史问题结论,“文革”中又加码定性处理的,大多数维持了“文革”前的结论。经过落实政策,身体好、能工作的干部平反後都重新走上了领导岗位。身体不好的做了适当安置。含冤逝世的进行了昭雪,彻底恢复名誉。因冤假错案受到株连的人和家属子女,做了消除影响的工作。      (六)对全国各地发生的事件、案件进行复查平反。
  为天安门的事件平反。为武汉七二零事件、宁夏青铜峡“云南沙甸事件”、“三家村”冤案、“新内人党”冤案、“内蒙古二月逆流”冤案等进行了平反。
      (七)为被错误的反革命案件、刑事案件、冤杀、错杀案件予以改判或平反。据不完全统计,“文革”中,以反革命罪叛处死刑的有10402人,加上其他案件,共判处死刑23921人,冤杀错杀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以反革命定罪而冤杀错杀的很突出,遇罗克、张志新、史云峰等就是典型事例。各级人民法院对此做了大量的纠正、改判或平反昭雪的工作。       (八)为中央和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平反主要有:
      (1)撤销了所谓中共对外联络部实行“三和一少”、“三降一灭”的错误结论;
      (2)为所谓“中宣部阎王殿”彻底平反;
      (3)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的帽子;
      (4)为把原文化部说成是“帝王将相部”、才子佳人部、外国死人部的错案彻底平反;
      (5)为解放军总政治部被诬为“阎王殿”冤案彻底平反;
      (6)为把档案工作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错案彻底平反;
      (7)撤销了1966年2月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
      (8)撤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该纪要污蔑新中国大多数学校是资产阶级专政,大多数教师是资产阶级份子。
      (九)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迫害的党外人士平反
      (1)79年到82年,陆续被平反的著名党外人士有:翦伯赞、高崇民、吴晗、马寅初、曾昭伦、费孝通、黄药眠、陶大镛、钱伟民、吴景超等人。
      (2)还为在“文革”中因受迫害而逝世的黄绍雄、刘王立明、吴晗等人举行了追悼会。
      (3)还平反了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中的冤假错案。
      (十)对“文革”前的冤假错案也进行了清理,纠正。如:       
      (1)为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一大批党员平反;
      (2)为1955年的“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平反;
      (3)为1958年青海省平叛斗争扩大化而株连的人平反;
      (4)为全国总工会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平反;
      (5)为“华北山头主义”平反。
      (6)为潘汉年、扬帆一案平反;等等。        对三十至四十年代的历史遗留案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复查,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如:
       A、关於地下党问题上的错案,所谓“红旗党”案。甘肃、河南、陕西、四川、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广西等地的地下党都被诬陷为“红旗党”,不少地下党员被打成“特务”、“叛徒”、“内奸”。延安审干後期,中央发现康生制造的所谓“红旗党”案纯属假案。“文革”中,这一历史问题又被翻腾出来,许多人再次遭到诬陷和残酷斗争,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1981年9月9日,中央办公厅发出文件通知,对被诬陷为“红旗党”的问题平反昭雪。        B、为所谓“黑党”、“假党”问题平反。“文革”中,原杨虎城部38军中共地下党组织被诬蔑为“黑党”、“假党”。经查,所谓“黑党”、“假党”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中央组织部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的文件为“黑党”、“假党”问题进行了彻底平反。        C、为文革中各地揪出所谓“反共救国军”冤案平反。        
       D、对肃托问题上的错案平反。
       E、对福建地下党的一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平反。(1981-1984年) 
        F、1982年3月,中央对云南地下党,“边纵”历史遗留问题平反,为郑伯克恢复政治名誉,彻底平反。
       G、1982年8月,中央批准给西北联大地下党组织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平反。
        H、给“中原突围”历史遗留问题平反。通过这次复查,湖北、湖南、河南等省,共解决了约5万馀件隐蔽、掉队人员的遗留问题,纠正和平反了解放初期的案件。       (十一)1981年,中央就错划右派问题进行了改正,全国共改正平反了五十四万馀人的右派问题,占原划右派总数55万人的98%以上。给失去公职的27万人恢复了公职,重新安排了工作或安置了生活。另外,对被划为"中右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31.5万馀人以及受到株连的亲属,也落实了政策。       (十二)对“四清”运动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冤假错案彻底平反。也对“整风、整社”、三反五反等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       (十三)1979年至1982年底,中央组织部门还发出通知:
      (1)为小说《刘志丹》平反;
      (2)为陕西省所谓"彭、高、习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
      (3)为原红五军团季振同、黄中岳平反。       (十四)对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清理。
      (1)1979年1月11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有关规定,中央作出决定:
      (A)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B)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
      (C)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这一决定,意味着全国至少二千万人将结束三十年来倍受歧视的历史,享受到应有的公民权利。全国先後有四百四十多万人由此被摘掉了地主、富农的帽子。
      (2)1979年11月-81年11月,全国共有七十多万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它劳动者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者的成份,纠正了当时的错误。
      (3)1979年11月,中央还对1963年-1965年期间,一些高等学校定案处理的五、六百名所谓反动学生进行了平反处理。
      (4)1980年5月,中央还对在“三支两军”中受到权贵迫害的干部遗留问题进行了平反处理。       (十五)中央郑重为刘少奇冤案平反昭雪。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
      (1)撤销中发〖68〗152号文件(即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中加给刘少奇的罪名和对他的处理决议,相应地撤销中发〖68〗155号文件(即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荣誉。
      (2)在适当时间,由中央商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前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举行追掉会。
      (3)过去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的人和事,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和澄清,凡属冤假错案,一律予以平反。
      (4)……注:全国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的有数万人的冤假错案也都得到了平反纠正。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在林彪、江青一伙出於阴谋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目的,蓄意诬陷和残酷迫害下,在河南开封狱中不幸病故。1980年5月17日,在北京举行平反昭雪追掉大会。       (十六)为教育、科技翻案,为全国的知识分子平反。       (十七)给大寨县的冤假错案平反。
       据昔阳县志记载,1967年至1979年,在陈永贵统辖昔阳的十三年间,昔阳挨斗挨批并且被扣上各种帽子的有20000多人,占全县人口的百分之一。1979年全县复查平反冤假错案70馀件,许多被开除党籍的党员恢复了党籍,被无辜判刑的老百姓被释放出狱。对在学大寨,创大寨县运动中执行极左路线,造成141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予以平反昭雪。至1981年底,全县共平反纠正冤假错案3028件,为在学大寨运动中被戴上各种帽子,批斗的2061人恢复了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