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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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原则     (一):黑铁法则     南方周末    2007-05-31 15:41:56     ■局内局外 身后身先

  □孙涤  

  北京街道每公里的平均小车拥有率不及伦敦的五分之一,但道路堵塞的严重程度却有过之,这常常是“自作孽”引起的——人人唯恐礼让就是吃亏,争抢的结果却是大家都走不了。如何改变这种丛林法则?仅有以惩罚为基础的“黑铁法则”并不足够

  王小波十年祭的回顾引起各界对他小说新一轮的赞誉,小波文思奇谲突梯,造句出人意表,总在摇撼着人们僵滞、锈蚀、沾沾自得的脑瓜。出于对小波的敬意,本文拟用他的架构来谈谈文明社会的几个基本法则。

  人类不但是生命体中进化层次最高的,恐怕也是惟一具有反思能力的物种,能自觉追寻自身的过去与将来,有廉耻意识,能够以别人的视角来看待自己,或从自己的感受出发来推断别人,正是这种人与人的互动构成了道德和价值的基础。虽然道德、价值的观念不妨扩展到其他生命体甚至宇宙,但道德观念主要关注的毕竟还是人际的关系。

  黑铁法则:他人怎样对待我,我亦这样对待他人。这个法则的中性表述是“来而不往非礼也”,客气一点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不客气一点则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更直白一点,则是圣经旧约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在生命的漫长进化中,黑铁法则发挥着基本的作用,促成了当今人类所谓的“自利基因”,在生存的竞争里,无视黑铁法则的物种恐怕早已被湮灭。进化伦理的学说告诉我们,黑铁法则是人类互动行为的基本法,奠定了人类独有的“公平竞争”的基础。这个基于“报复”的法则,或许显得不够文明和宽容,表达也需要有文藻的簇拥,却是人类社会进展到复杂的组织和高阶的文明才逐渐形成的原则。

  首先,黑铁法则不主张主动侵害他人,对处于“强势”的一方,即有能力主动出击的一方来说,不主动出击已经展示出“利他行为”。其次,黑铁法则要求“一报还一报”,即“报复”要有限制。在“利他”和“报复”均有相应制约的基础上,“公平的生存竞争”才能够展开。无论对一个社群里的个体成员之间还是在不同社群之间,这都适用。孔子的“报怨以直”中的“直道”,我想,就是黑铁法则的本意。而鲁迅先生在他的遗言中曾正告儿子,损人牙眼而又不声张报复的人,是决不可相信的,指的也应该是这层意思。

  黑铁法则在实验经济学中也得到验证。在大家熟知的“一锤子博弈”(Ultimatum Game,直译为“最后通牒分钱游戏”或译成“终极博弈”)的著名实验中,甲和乙在游戏前完全不相识,而且彼此都明白事后永不会再有任何联系。在这种情景下,甲向乙提议两者来分享100美元,条件是乙必须同意甲的分法,否则谁都得不到一分钱。根据“经济理性”的假定,既然是一锤子交易,只要不是零元,任何比例的分配都将被“理性的”乙方所接受。以一元为最小的分割单位的话,甲作为一个“理性的切蛋糕者”,甚至可以提议甲得99元而乙得1元的分法;乙基于“自利的”计较,理当容忍甲的分法,因为乙对甲的不满或报复在博弈后都将无从实现,得1元总比没有强。

  然而,和博弈分析员的预期一样,在世界几百个社区,无论在现代国家还是原始部落里,甲再自私,也只提出了74-26的比例分法(发生在亚马孙流域的一个原始部落)。不少社群的甲甚至提出40-60的比例来优待对方,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甲乙两方一般会满足于55-45的分法。这样的实验结果不能不说是对“经济理性自利追求极大化”假说的一种重大修正。

  这个博弈与其说能抽引出人类的基因不是自利或者不够自私的结论,毋宁说它揭示了人们从自身的体验而能比较准确地预期对方策略的反制行动,因为有时乙甚至宁可舍弃可能得到的40元,也不愿意成全甲所提出的60-40“偏心”分配方案。就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言,“一锤子博弈”对“帕累多最优”也构成了挑战,以实验说明,在现实世界的很多场合,交易双方可能并不认同帕累多原理,尽管在理论上它被假定为经济利益分析的一块基石。

  基于黑铁原则的“公正”也指明,和经济分析里为了简化的缘故所假设的不同,个人的效用函数并不独立于他人的效用函数。人们从中获得满足的消费品组合中有一项基本要素,是黑铁法则在长期进化过程中的积淀,叫它“公义”也罢,称它“妒忌”也罢,我猜想,是人类文明里“公义”、“制衡”、“诚信”、“法制”甚至是“民主”的根本动力。

  黑铁法则常被批评为过于消极,容易导致“怨怨相报”、“以暴制暴”等种种罪恶,这类指责的确不无见地。人际的互惠关系和交易行为往往不能同时发生,给予和回报之间常存在时差,要求付出和回报即时结清或兑现并不实际。在黑铁法则的狭窄框架的限制里,人们的互惠活动就无法充分展开。

  城市交通的乱象就是一个显例。随着小康社会的步入,私家车日趋普及,道路也越来越为之拥堵。拿北京来说,它街道每公里的平均小车拥有率不及伦敦的五分之一,但道路堵塞的严重程度却有过之。稍加观察就会发现,很多状况都是“自作孽”———司机、路人、骑自行车者互不相让所酿成的。萍水相逢的行车和行人就像“终极博弈”的参与者,唯恐礼让无异吃亏,占了他人的道也不见得有报应而见缝插针能抢则抢的结果往往导致交通的瘫痪,谁都走不动。在这种氛围下,原来有礼让良好习惯的驾车人也会沾染陋习,以“丛林法则”来行事。笔者就有切身体会,在北京工作开了一段时间的车之后再回到美国,就很容易吃到罚单,至少会挨到其他司机的喇叭警告。

  不难理解,“黑铁法则”必得扩展:先付出的一方只能施惠于先,期待受惠方的回报于后,而双方就必须在合理的预期下表现出耐性、宽容和信任。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商”,大体上指的就是人们根据对他人反应的准确预期来合理调整自己情绪和行为的能力。由于人们无法全面了解并确知他人的意愿,比较可行的途径是推己度人,推邻人而及远人,从自己的意愿和好恶出发来推断别人的意愿及好恶。于是就有了几乎所有文明的族群倡导和遵从的“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      (二):黄金法则篇
  ■局内局外 身后身先
  □孙涤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乐施于人”,我们的祖先,以及全球各部族的先贤们,在所谓的“大轴心时代”(大抵是起于夏商而止于战国时期的千年,其间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文明规则被形诸文字)就确立了这样的法则。它们于现代社会,又有怎样的价值?
  
  白银法则:我不愿意他人加诸我的事情,我也不加诸他人。也就是论语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夫子将它推崇为立身之本的“恕”道。(恕字由“如心”构成,其意自见)
  黄金法则:我乐意他人对待我的事情,我也乐意对待他人。与“白银法则”相比,黄金法则的意旨更为积极。套用《论语》的格式,它的中心含义是“己之所欲,乐施于人”,在“恕”里面更注入“仁”的内容,即以自己发自内心的天然纯真的感受来对待他人。无论是白银法则对“恶”的避免或是黄金法则对“好”的追求,结合两者,就有了《圣经·新约》中基督所主张的“爱邻人如同自己”的精神。
  与黑铁法则相比,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无论是对社群还是对个体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论语》里就有不少喻证。当子贡表示他有心要实践白银法则(“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时,孔子坦诚地告诉子贡“非尔所及也”。孔子对于自己的评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礼记·中庸》)想来也非夫子的过谦之词。也就是说,连孔子都认为要他自己实践黄金法则,都是颇有难度的。
  在人类演化的漫长历程中,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对文明发育的积极推动是怎么强调都不嫌过分的。可以说,白银法则尤其是黄金法则建设的迟早、是否牢固、能否为众人遵从、是否可以付诸实际操作,是影响各种文明的发展层次和兴盛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为了内在心悦诚服和外部强制实施这两个高级的文明法则,人类社会的组织、律法、道德、文化、科技都进展到了更高的层次。物质的生产、交易的展开,风险的控制,信用的建立以及细节处如施惠行为和受惠行为之间进行补偿的工具,诸如货币的运用、契约的信守、利息的确定,等等,现代社会得以升级和扩展的种种机制,也都一应俱全地建设其上。
  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的确立已经久远,却依然是人类致力追求的理想,它们怎样才能和最实际的黑铁法则结合起来应用呢?人类文明的历史实践表明,有效的方法是,对他人尽量先以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待之,除非他人被发觉其有违反和背叛的行为;但在制裁了背信行为之后,应尽力重新回归白银法则或黄金法则,直到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对方是不可救药的。
  上文“终极博弈”中交易过后老死不相往来在现实世界里毕竟不是常态。有一种实验将其扩展,来考察在重复交易情况下人们的博弈模式。它是这样设计的:四人一组参加博弈,每人分得10元钱,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投资于一个公共资金池。无论由谁投资,投资的总额在每局游戏后会翻倍,然后再平分给这四个人。最理想的情况似乎是每个人全数投资,各出10元,结果资金池由40元翻倍为80元,均分后各得20元,每人的投资报酬率是100%。
  可是,结果均分并不意味着大家都均等出了力。设想四个人全是追求自利的理性人,其中若有一人不投资,那么其他三个人投入资金池的30元将加倍成60元,四人均分各得15元。结果三个投资者的财产各为15元,而那个搭便车的人则为15加原有的10反而成为25元的“首富”,其投资回报率为无穷大(15/0)。
  可以肯定,要是搭便车的“卑劣”行为不受惩罚的话,会迅速污染全体,没有谁再会投资,而再生产将趋于停止!因此对个人效益最大化的“卑劣”行径的惩罚是必需的。当允许参加者对搭便车者施行惩罚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即使惩诫的成本很高昂,施行者也乐意为之。当游戏规定,参加者要想对“卑劣”的同伴每罚一元钱,自己必须赔上0.3元时,实验发现,几乎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乐于惩诫他人“背叛”行为,即使贴上30%的老本也在所不惜。
  在世界各地的反复实验也都表明,无论哪个族群,哪种文化传统,人们都会诉诸黑铁法则。但是一个成熟的文明为了长远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出于怜悯和宽容,仍有必要给予“背叛者”(无论是团体内部成员或团体外的)改正的机会。一旦黑铁法则奏了效,就立即考虑重新实施白银或黄金法则。如此,扩大规模的再生产才有可能开展下去。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白银法则和黄金法则所倡导的以合作求互惠的原则,怎样同黑铁法则中以报复求互惠原则相结合,让我们再设计一个简单的博弈游戏:参与博弈的甲、乙两方都是“经济理性人”,奖惩是这样的,要是两人都合作的话,各得2分;要是两人都背叛,则各得1分;如果一人合作另一个背叛的话,则背叛的一方独得3分,而合作的“傻客”得0分。博弈规定重复十次。结果会是怎样呢?
  A.两人自始至终采取合作策略,结果每人各得20分;B.假如甲方极为自私,而乙方则“衣带渐宽终不悔,为甲消得人憔悴”的话,那么甲一路背叛策略玩下来尽得30分,而乙是“左脸颊被打肿了又凑上右脸颊”,最后得0分;C.双方都对对方全无信心,从一开始就采取背叛的策略,而且一路干到底,那么各得10分;D.两个“理性人”都极精明,力图扩张自己的利益,结局就会复杂一些。假定甲在预计乙无法报复的条件才采取背叛策略,在最末了的第十次博弈才耍赖的话,他的得分上升为21分,而乙的得分则下降为18分,总收益是39分,损失1分。如果乙也不是“省油的灯”,采取相同的终极背叛策略,那么两人的得分各为19分,总收益少了2分。问题是,甲可以在第九局就先下手背叛,这样他的得分就变为20分。乙在第九局吃了亏,再依照黑铁法则在第十局惩罚性地背叛,那么他的得分变为17分,于是总收益下降了3分。依次递推,最终又回到了C的局面,阶级斗争占了统治地位,各得10分,而总收益蜕变为20分———一个经济学上所谓的“纳什均衡”!
  想一想,白银法则或黄金法则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贡献。回到《黑铁法则篇》中讨论的交通拥塞的例子,现代社会通行的做法是,在路权不明或不易确定的情况下,车辆依次而行,每个方向按顺时针各走一辆。无论是大型球赛结束后驶出停车场,还是卡在十字路口,这种约定俗成的方法都能有效克服见缝插针的自利行径所导致的两败俱伤局面。
  不妨就下述的现实案例推敲一下我们的立场和思路。
  房地产开发项目里,包工头和加班劳作的泥瓦工为加班费的支付案例,一般是加班在先,加班费发放在后,而拖欠和抵赖付酬的事情屡屡发生,造成社会很大的不和谐,甚至都惊动了总理来主持公道。从泥瓦工的角度,他关切的是加了班后能否及时和足额得到报酬的“公道”,而对于包工头,关切的“公道”则是付钱给干的活能否保质保量。因为交易是反复进行的,策略就有多种选择。一方背叛约定,另一方将怎样来反制?
  要是赤裸裸的违约,那么司法系统就可以介入裁定;然而在多半情况下,背叛行为通常是曲折隐讳,为各种借口托词所掩蔽。遭到背叛的一方(绝大部分的场合是弱势的一方)即使能够得到司法系统的救援,旷日持久的程序成本也会变得不可忍受。这就是说,没有白银法则作为依恃,弱势一方的黑铁法则未必有效。我们已经看到,仅仅靠惩罚,整个社会的再生产会受阻,趋向迟缓甚至停摆。此时,政府、媒体等公共权力机关支持弱势一方的意义就凸显出来,它能帮助制止随意的背叛行为,更有助树立“诚信”环境,伸张白银和黄金法则。
  我们注意到,本文所说的三个法则都属互惠性质,都是按他人(或假定他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待人的逻辑在不同层次的互动。那么,文明能不能更上层楼,超越我,而仅以他人的立场和利益来规范交易行为呢?这是我们下篇所要探讨的。(待续)(作者为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深圳发展银行首席信息官,电子邮箱sundi@sd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