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行贿记者背后的隐秘利益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27:51
2009-8-6 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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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出视频,称河南一官员为“消灭”几条与征地有关的负面新闻,赶到北京给某记者发放“封口费”,记者坚持不收。发帖者进而透露,那名官员是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某。桐柏县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默认,称“杨某现在很痛苦”,另一名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8月4日、5日《重庆商报》)
从曝光的视频和媒体调查的情况看,那名进京行贿记者的官员,很可能正是河南桐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某——桐柏县官方网站上显示的县委宣传部一名杨姓副部长的照片,与视频中的官员很相似。就技术角度而言,如果能认定这一点,则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就大致可以肯定了。当然,如有关专家和律师所言,由于记者没有收“封口费”,杨副部长的钱没送出去,加之他“挪而未用”的公款数额也许并不大,因此将难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这起受到网民和读者广泛关切的“官员进京行贿记者”事件,很可能就此不了了之。
记者坚持不收钱,杨副部长行贿未遂,似乎很难说明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在此之前,由于“山西霍州霍宝干河煤矿为瞒报矿难竟发‘封口费’”、“河北蔚县瞒报矿难,记者排队领红包”等几起典型案件的曝光,人们对一些地方给记者发“封口费”的潜规则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这次杨副部长行贿成功,可以说也在“情理”之中,不会让人感到特别惊讶。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为了阻止媒体披露本地的负面事件(征地或拆迁纠纷、劳资矛盾、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已经形成了一套堪称完备的应急公关机制,其运作过程如下:负面事件发生后,当事单位(企业或基层政府)向地方公权部门(通常是宣传主管部门)求助,由后者出面与前来采访的记者协调、“勾兑”,达成“有偿不新闻”的交易,有关费用由当事单位承担。
总体上看,这是一个当事单位、公权部门和媒体记者三方合谋的利益生态链:当事单位出钱“消灭”了负面新闻;公权部门很好地“管控”了媒体,维护了地方形象(“管控”本地媒体自不在话下,通过“勾兑”手段让外地媒体“失声”,也是一种“管控”手段);媒体记者拿到了实际的好处(有时记者所在的媒体也拿到了“广告费”)。“三方共赢”的结果是,媒体被“管控”了,舆论监督职能被取消了,地方和基层的问题、矛盾被掩盖起来了,公共利益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以上所述“三方合谋”现象及三方之间的关系,已经远不是什么“秘闻”,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还会有让人万般惊诧之事。笔者有个私交不错的朋友,在某省某县委宣传部任职,通过他的介绍,笔者知道了“三方合谋”利益生态链中更为隐秘的一些东西。
其一,负面事件发生后,前去当事单位采访的大多都是假记者,当事单位和公权部门尽管明知他们的假记者身份,也必须对他们恭敬有加,该给的“封口费”一分都不少,因为假记者背后还有真记者,假记者拿到的“封口费”,真记者也要分一杯羹。真记者一来不便直接出面,二来作为假记者的后盾,对负面事故发生地而言,也是个现实的“威慑”,使当事单位和宣传部门不敢怠慢。
其二,在上述“三方合谋”的格局中,公权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使他们获得了从中营私渔利的机会。一方面,“中间人”从当事单位那里收取了公关经费,一般要截留一部分,而并不全都用来给记者发“封口费”,当事单位对此虽然或有不满,但也无法控制;另一方面,假记者和“中间人”如果混熟了,他们从“中间人”那里拿到“封口费”后,会给后者(一般是具体的工作人员)一定比例的返点,双方的合作会更加亲密、顺畅、可持续……
在官员行贿记者背后的隐秘生态链中,一些地方的公权部门“勾兑”记者、“管控”媒体,无疑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找到了打破“三方合谋共赢”格局、以舆论监督维护公共利益的关键所在。
(作者系《北京青年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