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对拟上市银行的影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6:25
试析《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对拟上市银行的影响财政部近日发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下称《暂行规定》。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暂行规定》在金融工具的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等方面都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和FASB相关准则实现了较高程度的趋同。因此,对FASB和IASB相关准则的分析,有助于认识有关新规定产生的原因、主要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国际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范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是IAS39.除基本金融工具外,IAS39还涵盖了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会计,因而内容高度概括精炼。自1998年发布以来,除在金融工具类别的名称和范围上有些微小的调整外,IAS39的基本内容没有大的变动。美国会计准则中有两个准则主要针对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问题,它们分别是发布于1975年的“美国会计准则第12号——特定可市场交易证券的会计”(FAS12)和1993年的“美国会计准则第115号——特定债务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FAS115)。

  (一)美国金融会计准则的演进

  FAS12是为应对1973-1975年证券价格大幅波动而出台的。其主要内容是:将可市场交易权益证券划分为流动类和非流动类,要求其账面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调整,流动类证券市价低于成本的调减金额记入收益,非流动类证券的调减金额记入权益;当证券分类发生变化时,按变化当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重新确定账面金额,并将调整额记入收益。

  FAS12发布后,债务和权益证券投资会计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不同行业的债券投资会计处理不统一;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导致只确认投资减值而不确认升值;摊余成本法为利用“利得交易”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等等。

  1993年,FASB发布了完全取代FAS12的FAS115“特定债务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取消了按流动性划分投资的方法,将所有债券投资和可确定公允价值的权益证券投资按企业持有意图分为持有至到期证券、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证券3类;取消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并对不同类证券的后续计量、未实现持有利得和损失及减值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另外,对改变证券分类时未实现持有利得和损失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三类证券在会计处理上的主要差异如下表1、表2所示:





  (二) IAS39与FAS115的主要区别

  IAS39与FAS115对于持有至到期类、交易类和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两个准则的主要区别为:

  1.金融资产的范围不同

  FASB在制定FAS115时,出于对未证券化贷款等应收款项公允价值评估困难的考虑,未将贷款及应收款包括在内,但包括了抵押贷款证券化之后有抵押的证券。而IAS39将贷款和应收款项作为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列的一类金融资产。另外,IASB在2004年对IAS39的修订中,将原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类别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该类除包含原交易性金融工具外,还增加了在初始确认时被企业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进一步扩大了企业主观意图在分类中的作用。

  2.IAS39对金融负债进行了分类

  FAS115只对特定证券投资进行了分类,未涉及对金融负债的分类。考虑到识别金融负债及对其公允价值计量存在困难,FASB未对此做出要求。IAS39则对金融负债进行了分类,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的变化进入损益。

  3.改变分类时处理不同

  FAS115允许交易类证券与持有至到期证券、可供出售证券相互转化。而IAS39规定,一项金融工具一旦持有或发行后,不得转入或转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化进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类别。

  二、准则变化的原因分析

  会计准则变化的原因在于其可以改善会计信息质量。

  (一)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FAS12的出台,统一了各企业对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FAS115则统一了不同行业对证券投资持有利得和损失的处理。这些都提高了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FAS115取消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扩大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这一方面消除了只确认证券价值下跌损失、不确认证券价值上升收益所造成的会计处理不平衡;另一方面,由于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在考虑了利率、风险因素后对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有利于投资者评估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类证券投资对企业收益和权益的影响,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

  (三)减少收益和权益的非代表性波动(unrepre-sentative volatility)

  FASB和IASB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减少收益和权益的非代表性波动。比如,对于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其在存续期间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最终将在到期日实现。因而,对其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会引起存续期间收益或权益的非代表性波动。因此,IAS39和FAS115都要求对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FASB和IASB认为企业持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利,因此其公允价值的变化应在收益中确认,以及时反映企业投资的收益状况。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对应的金融负债难以用公允价值计量,为避免会计处理的不平衡及收益的非代表性波动,因而要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在权益中确认。从而,金融资产就从按流动性分类转为按企业持有意图分类。

  在减少收益波动方面,IAS39比FAS115更进了一步,即允许交易性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化进入损益。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头寸进行配对管理,因而二者采用相同的计量属性有利于减少收益波动,真实反映资产负债管理的结果。

  (四)限制利润操纵空间

  FASB和IASB在金融工具改变分类时,对未实现持有利得和损失处理都有严格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限制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比如,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出售超过一定比例的,其余部分也要转为可供出售类,其目的是使该类投资中的升值部分和贬值部分得到相同的处理,防止只确认升值部分,不确认贬值部分。

  但现有准则在限制企业“利得交易”方面还不尽人意。企业仍可通过在可供出售类中选择出售升值的证券,以达到在收益中确认持有利得,但不确认贬值证券持有损失的目的。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分类的主观性和对“利得交易”制约不力等缺陷,按企业持有意图对金融工具分类并采取不同的确认计量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财务报告。

  三、《暂行规定》对拟上市银行的影响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中行和建行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工行也已实现股份公司挂牌。下一步,三家银行将面对更具挑战性的上市工作,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将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一)促进会计目标的转变

  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时代,国家是银行单一的所有者,银行的所有权结构长期保持稳定状态。这种所有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机制决定了国有银行“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即银行会计的目标是向国家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结果。在这种会计目标下,会计信息质量偏重可靠性而对相关性重视不足,反映在确认和计量上表现为资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确认未实现损失而不确认利得等稳健性做法。

  股改上市后,银行管理者将面对数量众多且不断变化的所有者,而银行的财务表现将是所有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允价值的引入加速了金融工具投资对收益和权益的影响,进而影响到银行的股票价格及证券市场表现。因此,银行会计目标必须转变为“决策有用观”,注重证券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二)有利于资产负债管理的深化

  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程度提高,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不断加大,为平衡资产头寸,主动负债将成为常见的资产负债管理手段。而按照传统的会计处理,金融负债按历史成本、金融资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进行后续计量,导致原本为平衡资产负债头寸而进行的投资或负债反而扭曲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行规定》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损益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利于真实反映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结果。

  但是,《暂行规定》也提高了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由于持有至到期类投资不能轻易变动,客观上要求资产负债管理更加科学准确,以避免对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进行不必要的重新分类,减少收益和权益的波动。

(三)对银行财务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暂行规定》的确认计量要求,在不改变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数量的前提下,仅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取不同的归类方式,就可以产生不同的收益和权益变化结果。另外,大量国外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通过金融工具“利得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尽管这些问题是会计准则不尽完善所造成的,但确实是准则制定者、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投资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这给银行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要加强银行的经营管理,更要注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市场表现。

  (四)实现与国际接轨

  《暂行规定》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较高程度的趋同。相关银行无论未来在欧洲或美国上市,实施该规定都有利于金融工具会计提前与国际接轨,减少财务报告的调整工作。

  「参考文献」

  1.FAS12“Accounting for Certain Marketable Securities”,FASB,1975

  2.FAS115“Accounting for Certain Investments in Debt and Equity Securities”,FASB,1993

  3.IAS39“Financial Instruments: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IASB,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