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禁摩行动牌 有人暗中发横财(南方都市报 200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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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禁摩行动牌 有人暗中发横财

通过关系向派出所拿车辆放行条“卖”钱,警方人士透露扣车场赚了大钱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陈乐伟 原创 浏览量:584  发布时间:2009-07-21
版次:SA30 版名:深圳读本 头条 稿源:南方都市报  

    观澜派出所门口,曾先生正在就警员非法收钱放车事件接受记者采访。

    阿健我们都很熟悉,他以前靠骑摩托车赚钱的,不知怎么认识了这里的一位副所长,经常拿单过来找他批,还说,“这批条你必须给我批,我一个条赚300块”。

    ———观澜派出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

    他当时来,我给他批了一两台车,为什么?他在那里跟我们社区民警发生了冲突,我给他们调解,我们考虑到辖区道路状况不是很好,我们人性执法、和谐社会,方便就方便一下了。

    ———观澜派出所一副所长

    小王在观澜以开摩托车拉客为生,大概一个月前,他的一辆摩托车被观澜派出所扣下,为尽快恢复拉客,他拿出了850元钱,托阿健(化名)去派出所开车辆放行条。最后,他如愿以偿地拿回了自己的摩托车。

    记者随后找到阿健,阿健坦言确实拿放行条赚过钱。他说,“吃这碗饭的人不少”。依靠与派出所的关系,请派出所领导开被扣车辆的放行条,帮车主拿到被扣车辆后,他们就能从车主手中拿到600元至1000元的酬金。然而,曾经吃过这碗饭的阿健表达了悔意。他说:“警方扣车,扣车场赚钱,下面牵线拿车的人也能赚钱,但我觉得这对车主不公平。我希望深圳的禁摩能够治本,像东莞那样,扣了就销毁。”

    那么,是深圳禁摩法规有纰漏吗?宝安区禁摩办给予否定:法规没问题,关键在执行。

    现象

    每种车都有“放行价”

    10日,记者与阿健约在观澜派出所门口见面。记者到时,他正蹲在地上打电话,似乎有人在电话中请他办事,阿健嚷道:“我帮你搞掂?怎么搞掂?”三言两语结束通话后向记者跑过来。

    根据可以证实的消息,阿健多次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并由此获得了数百元的奖金。他也因此与多家派出所有过联系。阿健说,他曾三次帮人拿过车辆放行条,摩托车主都是在车子被扣的第二天找到阿健,托他去拿车。最后车主除了向扣车场交250元的停车费外,还要交给阿健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劳务费。

    这三次拿车分别发生在5月中上旬,阿健把车辆放行条拿到派出所的两位副所长面前,两位副所长在阿健拿去的放行条上签下“同意”字样并写下名字。阿健说,除了派出所的正、副所长,教导员都可以签放行条。据他所知,去请派出所领导签放行条的大概有五六个人,“这些下线专门吃这碗饭。”

    有没有民警或者巡防员在“吃这碗饭”?阿健说他没听说过。

    就在阿健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他到位于观澜第三工业区的扣车场暗访,根据他身上偷拍器拍下来的视频,阿健在扣车场遇到了一名前来取摩托车的男子,这名男子称自己拿回摩托车花了850块钱,他同时答应替阿健去拿放行条,阿健则答应到时付给他950元的劳务费。警方事后表示,那名取车男子跟派出所一名巡防员是老乡,不过男子是“证照齐全,本身不存在问题”。

    阿健为什么能拿到放行条?阿健说,他跟观澜派出所领导都认识,他去拿放行条,从来不需要出示被扣车辆的任何证件单据。

    阿健说,这种托关系拿放行条卖钱的现象,不仅存在于观澜,在很多派出所都存在。每一种车的放行条都有价格,摩托车是600元,电动车是500元,三轮摩托车是1000元,面包车是3000元。

    对此,远在沙井的电动车主予以了证实。今年5月18日,百来名电动车主及其亲属老乡聚集在沙井好万年百货门口,对警方查扣电动车表达不满,在采访中,他们告诉记者,警方“禁电”成了一些人中饱私囊的途径,他们的电动车被扣之后,那些人向车主收钱,利用关系从派出所中取出车子给车主们。

    缘由

    取车难 有人想走捷径

    曾经托阿健拿过放行条的拉客仔小王说,像阿健这样的人很活跃,常在警方开展扣车行动的同时,就有人上来搭讪:“要不要拿车?”这些都是在派出所有关系的、能拿到放行条的。

    车子被扣,按正规途径,车主要备齐八种证件单据,车子扣满一个月,才能从警方那里拿到放行条,这八方面证件单据包括居住证、驾驶证、行驶证、购车发票、购车附加强费、交强险保单等,如果证照不全,车主一般是不敢到派出所开放行条。阿健介绍,证件不全去取车,不但拿不到放行条,还会受到民警盘查,弄不好还要留在派出所接受调查。因为没有谁能保证你没有开着摩托车去从事一些非法的活动。所以,对于那些证件不齐全的车主,托关系是唯一途径。

    可以肯定的是,很多车主都证照不全。深圳从2003年开始禁摩,不再发放摩托车车牌,现在在深圳大街小巷中行驶的摩托车大多是来自外地,很多都是二手车,有几个有购车发票、有交强险保单?阿健说,车主有时为了拿车,就伪造一张购车发票。

    这些客观情况,再加上深圳的禁摩现状,给了托关系拿放行条的人赚钱的机会。

    调查

    开条是工作需要?

    采访完阿健,记者走进观澜派出所,阿健所说的两位副所长均不在所中,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其中一位副所长,他表示认识阿健,“他当时来,我给他批了一两台车,为什么?他在那里跟我们社区民警发生了冲突,我给他们调解,我们考虑到辖区道路状况不是很好,我们人性执法、和谐社会,方便就方便一下了。”

    那么阿健向所里拿了放行条,转而将放行条以6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这个情况所里知道吗?这位副所长说:“这里面我就搞不清楚,如果我知道这里面有一些东西,我绝不给他们批的。”这位副所长表示,虽然他给阿健批车,但从来没有收过钱。

    阿健说曾经找过观澜派出所另外一位副所长也批过放行条。昨天,记者联系上这位副所长,这位副所长对阿健的说法予以了否认,他说,阿健没有找过他,找的都是上面提到的那位副所长。

    记者采访了观澜派出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他说:“阿健我们都很熟悉,他这人以前靠骑摩托车赚钱的,不知怎么认识了这里的一位副所长,经常拿单过来找他批,阿健还说,‘这批条你必须给我批,我一个条赚300块’。派出所里有时是工作需要,毕竟基层派出所天天跟老百姓打交道,有时是‘治安耳目’来批,证件齐全的,就给别人报一下批。”

    这位民警说,按照正规的流程,被扣车辆的车主需要备齐驾驶证等八证,到派出所,这些材料经过派出所审核后,上报给宝安分局法制科审批同意后,车主才能拿到放行条。然而实际操作中,放行条的审批权已经下放到了基层派出所。宝安分局的一位民警也证实了这一点。

    扣车场赚天价利润?

    这位民警认为,真正应该好好曝一下光的是扣车场。他算了一笔账:扣车场放一辆车,拿250元停车费,1万辆是250万元,“观澜四个派出所一年(扣)4万辆摩托车,4万辆全放了,(赚)1000万元,4万辆放1万辆,(赚)250万元。它就一块地,一年租金(才)10万元左右。”

    据宝安区禁摩办一位负责人称,250元是“停放服务费”,并非扣车场直接收取,而是由车主交到银行。至于扣车场,有财政部门的专项经费支持。然而观澜派出所的这位民警说,根本不存在把钱交到银行的事,而是扣车场直接收钱,有时会开一张非常简陋的收据凭条。

    阿健也证实,是扣车场直接收取了250元停车费,有几次他和车主去观澜第三工业区的扣车场取车,交了停车费后,扣车场并没有开具发票收据。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那家扣车场,假装表示要取车,管理员让记者先去派出所开放行条。记者问,拿了放行条,交了停车费后,有没有收据?管理员说有,记者要求看一下发票,管理员却一个劲地把记者推出门外,记者表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管理员关上铁门,头也不回地走回了管理室。

    ■民警算账

    扣车场放一辆车,拿250元停车费,1万辆是250万元,观澜4个派出所一年(扣)4万辆摩托车,4万辆全放了,(赚)1000万元,4万辆放1万辆,(赚)250万元。它就一块地,一年租金(才)10万元左右。

    ■困局

    抓了放,放了抓

    有民警认为深圳禁摩治标不治本

    观澜派出所有民警认为,基层派出所天天跟老百姓打交道,有时出于工作需要,就开一下放行条,这一行为绝不是为了钱。这位民警认为,这种事情的根源其实在于深圳禁摩措施的治标不治本。他说,深圳警方在扣下了摩托车后,并不是没收车辆,而是在扣满一个月后,如果车主证照齐全,在交了停车费后,就可以领回车辆。这不同于东莞的做法。

    在采访中,多位民警表示赞赏东莞的禁摩做法:警方扣下车辆后,不再返还,进行销毁。车主将获得补贴,或者警方出钱,让车主把摩托车寄回老家去。但同时这些民警也承认,没收车辆涉及到所有权,深圳暂时做不到这一点。

    于是,在深圳就出现了摩托车“抓了放、放了抓”的现象。

    在观澜,民警身上都有禁摩任务:每个社区民警每天至少扣一辆,每个侦查队民警,每星期至少扣一辆。民警说,这是分局禁摩办下达的任务。民警们认为,深圳的禁摩目的是为了防止飞车抢夺,但现在这种形式的禁摩“不但治不了本,因为你抓了放、放了抓,还滋生了一些灰色交易,同时大大影响了警民关系。”

    警方的做法也让一些摩托车主抱怨,警方扣车不但没有禁摩,反而让一些人中饱私囊。

    ■回应

    宝安区禁摩办:

    法规没问题,关键在执行

    针对基层民警抱怨深圳禁摩治标不治本、衍生灰色交易的说法,宝安区禁摩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深圳的禁摩做法是比较好的,一开始就是按照法律程序办,自从《物权法》出台后,有很多情况需要注意,摩托车是私有财产,如果没收销毁摩托车,就可能触犯《物权法》。

    深圳的摩托车被查扣满一个月,有合法手续的车主就可以领回摩托车,至于无人认领的摩托车,有关部门将会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满三个月无人认领,按照法律规定上缴国库。大体算下来,最后被领回的摩托车数量,占了被扣总量的约10%,其余的90%的被扣车辆最后是被销毁。

    如何减少禁摩过程中走后门开放行条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称,被扣车辆的放行条,一般都是要经过分局法制科审批,如果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派出所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才会出现灰色交易的情况。

    此外,早在2003年,就已经有一套软件系统用来管理禁摩事项,这套系统名字叫“摩托车查扣登记录入放行系统”,当时没有应用到派出所,今年已经全面应用,一辆摩托车的信息一经录入系统,它的查扣时间、手续情况全都清清楚楚地显示在上面,车是跑不了的,人为去做手脚也是不可能的。

    但所有的规定、工具,都是需要人去执行,所以,要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一是要加强管理,二是要提高人的素质。

    宝安公安分局的有关人士则认为,深圳现行的禁摩规定实施前肯定经过了调研的。一条法规的出台实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如果扣了车之后就销毁,同时对车主作出补贴,那政府要支付多少钱呢?这位人士认为,现行禁摩规定大方向是好的,对社会治安起到了稳定作用,交通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虽然同时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那应该做的是加强管理,逮住一个处理一个。

    AⅡ04—06版采写:头条记者 陈乐伟 实习生 胡雪石 摄影:头条记者 高贵彬 实习生 黄霹(报料人:佚名报料奖:300元)更多内容详见奥一视频新闻专区:http://sznew s.oeeee.com .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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