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力拓案看中国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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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力拓案看中国保密法
  Sky Canaves
  华尔街日报2009年 07月 10日
  四名力拓(Rio Tinto)在华员工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而被拘留,此案对中国法律体系和模糊的国家保密法再次提出了令人不安的拷问。
  四名被拘留的上海员工包括力拓上海办事处总经理胡士泰。他拥有澳大利亚国籍,其他三人都是中国公民。新华社援引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的话报导说,这四名员工是因涉嫌窃取国家机密而被拘留的。
  新华社报导称,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周四说,此案将依法处理。据法新社(AFP)报导称,秦刚还说,指控是有证据支持的,但是没有说明是什么证据。秦刚说,相关部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窃取了国家机密,对中国经济利益和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
  不过,鉴于中国国家保密法的覆盖面很广,可能很难弄清楚相关法律和证据是什么。
  总部位于纽约的“中国的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 2007年在一份有关中国国家保密系统的报告中说,保密法是盾,它将大范围的信息列为保密信息,不让公众知道;它也是矛,可以利用它来镇压批评政府的个人。
  在中国,几乎任何信息都可能被列为国家机密,甚至是公开传播的信息也能被收回,之后根据信息披露的后果确定为“国家机密”(在力拓一案,损害国家经济利益、削弱国家经济实力被提到,是将信息追溯列为国家机密的可能原因)。向海外发信息也可能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一起闻名的事件是有关维的吾尔的族维的权人士热的比娅(Rebiya Kadeer)的。2000年她因向在美国的丈夫发中文剪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国家机密案还往往较不透明,对被告在程序上的保护也较少。国家机密案中的证据被视为是保密信息,审判也不是公开的。有些情况下,被告获得法律咨询服务的途径也可能受到限制。
  在《中国日报》英文版最近的一篇社论文章中,对现有法律体制表达了不同寻常的批判态度。文章中说,公民一旦因违反国家机密而受到起诉,就不要指望会有法律上的宽恕,这不但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在更广义上来说,这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破坏性威胁。
  中国的主要国家机密法《保密法》即将进行修订,不过专家们说,修订后的法律不太可能限制国家机密的范围(相反,或许还会扩大)。对于四名被拘留的力拓员工,任何法律上的修订可能都太迟了。
  来源:http://chinese.wsj.com/gb/20090710/chj093028.asp?source=rss 
  首钢高管因涉嫌卷入力拓间谍门被捕
  华尔街日报2009年 07月 09日
  《21世纪经济报道》周四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话报导,首钢集团(Shougang Group)高管谭以新因涉嫌商业犯罪被北京警方拘留,他与力拓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Plc)一名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在中国被拘的员工关系密切。
  报导称,警方周二从办公室带走了谭以新。谭以新是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Shougang International Trade & Engineering Corp.)总经理助理,并担任首钢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报导援引一位未具名行业消息人士的话称,谭以新与胡士泰(Stern Hu)来往甚密,后者是力拓员工,已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被拘。
  报导称,警方还拘捕了中国其他钢铁公司的几名员工,但未披露细节。
  报导表示,相关部门接下来可能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山东、河北等钢铁重地。
  来源:http://chinese.wsj.com/gb/20090709/bch102740.asp?source=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