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 打了折的正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04:42

邓玉娇案 打了折的正义

 

编者按:邓玉娇案16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邓玉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是防卫过度,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免除了对她的一切刑事惩罚。至此,邓玉娇在法律上完全恢复自由。

在外界一片叫好声之下,有分析表示,邓玉娇案并不是一个完全正当的判决,而是一个打了折的正义。专家认为,案件缺少前期司法审查;从头到尾似乎一直被操控着。尽管最终的判决让人感觉这是一件难得的事情,但严格地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是不合理的。>>详细
邓玉娇没有上诉打算
邓玉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没有上诉的打算。
邓玉娇欲改名邓清零重新生活
家人商量准备给邓玉娇取个新名字,叫邓清零。
邓玉娇心存感恩欲回报社会
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

案件缺少前期司法审查

当时法院的判决是说,当时那几个人只是想羞辱她,并不构成一种强奸的行为。但是我们看到,法院对这个案件根本是缺少一种对前期行为的司法审查。
邓玉娇案的自由裁量空间
邓玉娇案的胜利让人几分沉重

背后似乎有一只手操控

尽管该案一审作完判决,二审邓玉娇是否还要上诉,还不是特别清楚。但现在就处理的情况来看,我们还是感受到背后有一只手,在操控着所有这一切。
邓玉娇无罪邓贵大们不能无责
邓玉娇赢了 邓玉娇们没赢

网络推动公正司法制度

网络能够让人们相对自由的去发表自己的看法,它能够推动公正司法制度的建立,推动更加透明的政府制度的建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玉娇案民意助推司法公正
邓玉娇案的判决堪称经典

一审宣判

  

  引起舆论极大关注的湖北巴东邓玉娇案16日一审,巴东县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该案自发生以来,当事人邓玉娇受到绝大多数网民的同情和支持,几乎是在司法审判的同时,一场民间舆论审判也在网络上进行。而邓玉娇案一审判决结果可以说是一个顺应了民意的答复。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免除处罚
■本网调查:九成网友支持邓玉娇免罚
■邓玉娇案,抑郁之后究竟什么在崩溃

■邓玉娇免除处罚走出法院
■邓玉娇为何会被免除处罚
■各大媒体热议邓玉娇判决结果

案情分析

 关于故意杀人罪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邓玉娇构成故意杀人罪,即可按此规定处以刑罚,除非其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不负刑事责。>>新律师有异议 关于强奸罪    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构成?异性水浴与性服务是什么关系?“推座”或“按倒”是否违背妇女意,属于强迫手段?用钱砸人是否属于强迫手段?是开始实施这一行为即构成该罪(既遂或未遂不论),还是一定得有所谓“插入”才构成此罪?>> 邓玉娇母亲称关键证据未被毁 关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但第三款规定:对正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精神病鉴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律师质疑警方仍未做精神病鉴定

疑点重重

为何解除律师代理协议?   张树梅解雇夏霖、夏楠律师的经过很蹊跷。消息先由巴东官方网站23日凌晨发布,张树梅当日上午电话告知两律师,称政府关于她的声明不实,下午又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两律师并非巴东警方指定的代理人,警方为何先于委托人宣布解除律师代理关系呢?张树梅先后不一的表态让人生疑:其是否受到操纵。

关键物证为何突然清洗?   要证明邓贵大没有性侵犯邓玉娇,或要证明邓玉娇是否正当防卫,都需要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作证。警方在审讯邓玉娇一案中,一度没有取证,直到两律师吁请保护证据后,才到邓玉娇家里取证。结果,证据因张树梅“突然清洗”而失效。保存了11天的“内衣内裤”为何“突然清洗”?这一切仅仅只是巧合么?

第三人“邓某”哪里去了?

  巴东官方的案情通报中,多次提到和邓贵大、黄德智通道梦幻城的“邓某”。邓玉娇刀刺邓贵大后,黄德智曾上前帮忙,而“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之后,邓某就从该案中消失,邓贵大、邓玉娇、黄德智成为该案的主角。作为极重要的人证,“邓某”的证言未出现在案情通报中。“邓某”是谁?哪里去了?

服务的对象是谁?   官方5月12日通报中称,黄德智要邓玉娇“为其”服务,即指黄德智本人。而18日通报中,文字表述为“要求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隐去了“服务”的对象。邓贵大三人是要轮奸,还是令其服务他人?事发过程中,第三人“邓某”既未说话也未动手,而邓、黄二人异乎热情,更让“邓某”身份成疑。 恐惧从何而来?

  邓玉娇在医院无助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律师走出看守所后,掩面哭泣,直呼“丧尽天良”,违规泄露案情可视作律师害怕细节被掩藏之举,反映出对当地官方的不相信态度。邓玉娇一直未向警方交代被性侵细节,与律师多次接触后才肯说出真相,邓玉娇在犹豫什么?害怕什么?他们的恐惧从何而来?

 

四方博弈

律师:步步紧逼     两位律师除了要与巴东官方斗智斗勇,还面临邓玉娇母亲的不信任的压力。自邓母回家清洗邓玉娇衣物后,再也没和律师见面。来自网友的质疑,让两位律师压力倍增。 ·律师称邓玉娇内裤足以固定强奸罪行
·律师称性侵者非邓贵大而是黄德智
·邓玉娇内衣被清洗疑毁灭证据
·邓玉娇律师称要耗在巴东 未解除委托协议
官方:严防死守     巴东官方在此案中一直被诟病并质疑。尤其是律师的一些合理合法要求得不到满足后,警方一系列诡异举动让民众生疑。巴东警方好比见招拆招,紧盯律师一举一动。 ·巴东官方称律师擅自披露案情严重违规
·巴东县公安局长否认邓玉娇被殴打
·巴东警方称确认邓玉娇未被强奸
·湖北恩施警方提取邓玉娇案关键证据
邓母:态度成疑     随着案情进展,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奇怪言行也让外界生疑:是否也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不得而知。与律师解约的风声早已传出,但尚未和律师见面解除协议。 ·邓玉娇母亲称女儿杀人是被逼的
·邓玉娇母亲要求对女儿精神鉴定警方未答复
·邓玉娇母亲:我很清楚女儿没有被强奸
·邓玉娇母亲不满律师把案子引向它途
网友:舆论审判     邓玉娇案已持续半月,网友关注有增无减。内裤证据、性侵者非邓贵大等不时曝出的案情让网友关注。案情仍未水落石出,网友对弱者邓玉娇的同情和支持丝毫未变。 ·星岛调查:77%网友认为邓玉娇无罪
·江苏公务员为邓玉娇立烈女碑
·网友筹款联系律师帮助邓玉娇
·网友盼妇联站出来为邓玉娇说句话

逼近真相

民间

邓玉娇称被性侵犯   邓玉娇两位代理律师表示,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 ★邓玉娇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
★邓玉娇尚未进行精神司法鉴定
律师称可固定强奸罪行

  律师一度痛哭失声,称发现可以认定强奸的直接证据,希望得到西南政法大学或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物证鉴定专家刘开来支援。>>详细

★律师称内裤证据足以固定强奸罪行

民众营救邓玉娇   网友“屠夫”已赶往巴东,协助营救邓玉娇,博文表每天案情进展,众多网民捐款相助。 ★网友发起营救邓玉娇行动
★请巴东公安局纠正办案程序

官方

巴东公安局表示绝不隐瞒案情   巴东公安局发言人称,邓玉娇在律师会见之前从未向警方讲过自己是否被强奸,侦查人员,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警方将认真核查,绝不隐瞒、包庇、袒护任何人。>>详细 巴东公安局称律师严重违规

  巴东县公安局发言人称,邓玉娇向其律师反映自己被强奸了。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巴东官方称律师擅自披露案情严重违规 巴东公安局长否认打了邓玉娇

  民众对邓玉娇喊出“爸爸,他们打我”表示质疑,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表示办公人员没有对邓玉娇进行殴打。

★巴东公安局长否认邓玉娇挨打

民意调查

  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一案日前以故意杀人立案,邓玉娇本人于19日办理出院手续被巴东警方带走。多数民众认为,邓玉娇只是正当防卫,不应以故意杀人立案,并质疑警方两次通报会的细节出入及“约束性”保护,有为邓贵大等人企图强奸邓玉娇脱罪的嫌疑。>>详细

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

  仅有2%的网民认同对邓玉娇以故意杀人案定罪;20%的网民不认同故意杀人罪,但认为邓玉娇应受到法律制裁;高达77%的网民认为邓玉娇无罪。

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如何定罪?

  69%的网民认为,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为正当防卫,26%网民认为是防卫过当,而认为是故意杀人的只有1%。由此,49%的网民认为邓玉娇应被判无罪。

警方两次通报细节出入?

  “休息室”变成“水疗区”,“按倒”变成“推坐”等。85%网民认为,此举说明警方受到有关方面压力,而5%的网民认为警方深入调查,案情更为清晰。

警方约束性保护是否得当?

  网友认为警方“约束性保护”是想证明邓玉娇有精神病间接为官员企图强奸脱罪。69%的网民认为对邓玉娇约束性保护不合适,23%的网民认为合适。

案情推敲


 

邓玉娇被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广受质疑。对比巴东县公安局于12日、18日的两次案情通报,有几处说明有明显不同,如把之前的“按倒”改为“推坐”、把之前的“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等。学界普遍的共识是,无论是“按倒”还是“推坐”,“特殊服务”还是“异性洗浴”,都是对受害人的羞辱行为,都对其采取了暴力,邓玉娇有防卫权。但是,说法的不同决定了量刑的轻重。

  • ★ 专家称邓玉娇维护贞操可不考虑防卫后果
  • ★ 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的刑事责任辨析
  • ★ 数十名专家为邓玉娇致公安部公开信
  • ★邓玉娇已办理出院手续被警方带走

休息室—水疗区 特殊服务—异性洗浴 按倒—推坐 无第三方—有人劝解

首次通报:邓玉娇在梦幻城休息室洗衣服。


最新通报:邓玉娇在水疗区一包房洗衣。

首次通报:邓贵大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

 

最新通报:邓贵大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

首次通报: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

 

最新通报:邓贵大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

首次通报:双方争执时无第三方在场。

最新通报:双方争执时曾有服务员劝解。

关键人物

  邓玉娇案有两个关键人物:邓玉娇和邓贵大。在命案发生前,这两个人的情况又到底是怎样的呢?>>详细 邓玉娇   出生于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自童年起,邓玉娇的生活便充满孤单和不幸,后一直饱受失眠折磨,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她还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经历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事后脾气稀奇古怪,很暴躁。 邓玉娇童年坎坷 两次爱情受伤让邓玉娇更加抑郁 邓贵大   现年44岁,身高仅1.60米,1985年岁末,顶替父亲的职务进入乡政府。1996年,野三关撤乡并镇后,任职镇司法所;两年前任信访办副主任,兼任镇纪检委员,2008年任镇协调办公室主任,应酬频繁。 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应酬频繁 邓玉娇与邓贵大命案前的最后一天

邓玉娇的哭喊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18日通报邓玉娇案,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作为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在网上受到英雄般的礼遇。网友更为关注的是她在医院的情况,是她哭喊着“爸爸,他们打我”的声音;而受害者邓贵大却遭受众多指责。这样的现象表面上看“是非不分”,但从中显露某种“民意”值得深思。>>邓玉娇案定罪依据

邓玉娇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

湖北巴东公安局通报邓玉娇案案情

爸爸,他们打我。

邓玉娇一遍遍无力地哭喊着“爸爸”“爸爸,他们打我!”。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子受到了巨大的刺激,一直在梦魇之中。>>详细

固定床上靠输液维持

恩施州优抚医院采取措施将邓玉娇固定在床上,不过自从进院之后,邓玉娇就没吃过东西,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进行补充。>>详细

邓贵大是邓玉娇叔叔

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表示,邓玉娇已有三年病史了,她得了忧郁症、失眠症,“论起辈分来,邓贵大算是女儿的叔叔啊”。>>详细

不同看法

 

网民力挺邓玉娇无罪  邓玉娇在网上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此事已经演绎成了主题是“贫弱女子不畏强暴,正当防卫保全贞洁”的传奇故事。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为何受网民礼遇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的无罪理由是什么

★网民质疑妇联在邓玉娇案中缺席失声

邓贵大被刺死冤么? 

党员干部如果在娱乐场所因执法而牺牲,那是很光荣的;如果在娱乐场所如巴东县3位镇干部之死之伤,恐怕就鲜有人同情了。 

★ 有多少人同情被女服务员刺死的官员
★ 官员在梦幻城被女服务员刺死冤不冤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浸透着色情娱乐和政治无耻

 

网友说法

 

IP地址为125.37.112.*的网友
邓是个刚烈女,为自己尊严手刃色狼,真乃女中豪杰也。

IP地址为61.178.243.* 的网友
应以正当防卫,这样可抑制大陆官员在这方面越来越严重的腐败现象。

IP地址为125.34.43.*的网友
如果这个女服务员没有这样做,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被这一干畜牲轮奸!

IP地址为220.178.98.* 的网友
一个正常的女人为了生存,在那种卖笑的地方,靠把水果刀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能不抑郁吗?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IP地址为59.37.160.* 的网友
一个反抗强暴的女人在杀人后主动自首,被定为精神病,太说不过去了吧。

IP地址为123.155.250.* 的网友
应该大力表彰这种不为富贵折腰,勇敢自卫,制服歹徒强暴的女性英豪!是中国女性的骄傲!

IP地址为119.233.243.* 的网友
难道不用水果刀,让禽兽发泄兽欲?对待禽兽就是要用水果刀进行正当防卫!修脚女无罪!从报道看,巴东县公安局还是比较公正客观的,能实话实说。

IP地址为116.28.111.* 的网友
公众能得到这么详细的资讯,首先要感谢警方这么高透明度地办案,接下来希望那个女孩子得到公平的对待。

IP地址为222.39.4.*的网友
邓玉娇干的事情合理不合法,象招商办主任死的也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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