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遭跨省追捕续:自认只违反新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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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5-14  责任编辑: 陈维松
新京报5月14日讯 因涉嫌在报道长春龙家堡机场建设质量时受贿,前日,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简称第一财经)北京分社原产经部主任傅桦在朝阳法院受审,傅桦及其辩护律师周泽在庭审中均做无罪辩护。傅桦庭审时表示,他只违反了新闻纪律,但所收的钱是用于采访并非受贿。
朝阳检方指控,傅桦在担任第一财经北京分社记者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5年5月在收受原长春龙家堡机场副总指挥张广涛指使李申给付的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后,撰写了两篇关于龙家堡机场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负面报道。后被警方控制。
起诉书显示,因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傅桦于2007年6月15日被吉林省警方刑事拘留。
傅桦在庭审时表示,与他有关系的现金只有1.5万元,其中包括李申交给他的5000元“采访补贴”和1万元受李申所托用于打点网站转载相关报道的1万元,此外还收到大米及熊胆粉等特产。
据傅桦的辩护律师周泽介绍,2005年5月间李申与傅桦在北京会面,李申表示不敢出面接待傅桦,但一定要出部分费用,傅桦在表示报社已有经费安排后李申执意要给,傅桦经过推辞后还是收下了那5000元。
周泽说,5000元钱只存在很重的人情因素,而且并没有因为这笔钱而使报道偏颇,另外1万元钱也是出于中国人情社会的现状,作为给对方提供帮助的成本,均不构成受贿。
■ 事件回放
2005年5月,时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傅桦,接到大学校友、原长春龙家堡机场副总指挥张广涛的报料,采访该机场建设质量问题,并于2005年7月14日发表了《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凸显龙家堡机场延误交付背后》和《质量安全不能打折扣》两篇报道。
2007年4月间,张广涛因涉黑被控制后,傅桦于当年6月15日被吉林警方带走,7月12日被取保候审,7月16日被《第一财经日报》以“涉嫌刑事犯罪”为名开除,当年11月此案被转至北京市朝阳检察院,直至于去年3月被提起公诉。
今年5月13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傅桦涉嫌受贿一案。
■ 对话
“我对自己严谨得不够残酷”
傅桦说,社会剧烈的变动带来很多陷阱,稍有疏忽就容易中招
昨晚,本报记者采访了傅桦。
生活
取保候审期间写了一本书
新京报:此前有媒体报道,报社多次要求记者“爆猛料”,写出有分量的深度稿件,工作压力是否成为促使你进行这次涉案采访的原因?
傅桦:我不是很同意“爆猛料”这个提法,它是针对突发事件而言的,而且从报社来讲每一篇报道如果没有相反的观点就会毙稿,我就是为了去采访事实,采访和稿件没有问题。
新京报:28天的羁押是怎么过来的。
傅桦:其间一共接受了四五次询问。当时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被放出来,想着如果能出去,一定要把这段经历写一本书。
新京报:目前取保候审这种生活状态怎样,听说你已经写了一本书。
傅桦:我在里面(看守所)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珍惜生活,因为没有工作,就想找些事做充实自己。正好有机会就写了《唐骏正传》这本书。
反思
丝毫放松就会带来灭顶之灾
新京报: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有什么样的经验教训要告诉同行?
傅桦:现在这种环境下,我对自己严谨得不够残酷,丝毫的放松就会带来灭顶之灾。但我想,不管怎么摔跟头,不要放弃内心最基本的原则,对读者、对事实的敬畏。社会剧烈的变动带来了很多陷阱,稍有疏忽就容易中招。(本报记者张太凌)